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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暮洗天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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暮洗天穹
又名《虚花鉴梦》、《满目东风欺客梦》
by 晗星
文案:
自领袖群雄扫灭落消城之后,武林第一家重立于江湖巅顶。那年,独掌慕容家的凝晞十五岁。为了责任,她对夫婿肖烨翎许约,等她二十五年。
二十多年后,在慕容家继承人承霄的婚宴前夕,新娘蝶影离奇身亡。仿佛是一瞬间,故乱迭起,湮灭多时的旧事也一一被翻出。慕容家、挥金城,昔日嗜血魔剑高悬的阴影,看似歌舞升平的苏杭胜境,孰为表,孰为里,谁又能看得透?
武林第一家玉宸紫陌之上,有多少英华出众的人物,看在局外人肖诩尘的眼里,其实各有蹊跷。纵然是肖诩尘自己,也有丢不下、放不开,也有不可对人言。大概只有即将承袭这一切的承霄才是最无所知,因为他要被母亲凝晞塑造为完美,所以,他注定离自己最远。
漫漠江湖,流光万里,繁华竞逐,暮洗天穹。
几度叱咤风云、曾经少年意气。也许当永远失去,才会发觉不能失去;也许只有拥有之后,才恍然应该放手;也许争得一个天下,才发觉迷失了自己;也许开始的时候,已是终结;也许当一切终结,才看得到真正的追寻。
分卷:
卷一
韩骐——挥袂翔驰
卷二
聆笛——雪泥鸿爪
卷三
云枫——是非之外
卷四
疏宸——淡月清光
卷五
潆霏——
卷六
承霄——羁旅天涯
卷七
雨暄——
卷八
诩尘—— 龙吟寒水
卷九
蝶影——折得芳华
卷十
子涧——曲岸持觞
卷十一
翎烨——极目烟埃
卷十二
凝晞——虚花鉴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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卷一
韩骐——挥袂翔驰
振衣千仞风
濯足万里流
少壮轻年月
挥袂快哉秋
一
天目山下。
茶棚外,蹄声已远。利落如风,却也轻皎如风。
刘老汉手里捧着那锭银子,怔怔望着那早已消失的扬尘,凤儿紧紧依着父亲,颊边犹带着泪痕,眸子却也一眨不眨望着远处。茶棚人家的小女儿,被横行一方的顾小天王看上掳去,并不算是什么大不了的事儿。顾天王的名号一提,远近五十里都低头听着,顾家人行事,就是官府也不敢插手半点,所以顾小天王随手一指,刘老汉就只能跪在地上,老泪纵横的眼睁睁看着女儿被拉扯过去。
直到那匹马倏忽而至,马上的青年人一跃而下。也不晓得是为什么,围拢着的人都不觉让开了道,连顾家的人也忽然顿了顿,于是所有的目光都一下子落在了那满是英气的人身上……
人影已杳,顾家的人也走了干净,但四下围观的人还没散。没多久,议论声低低响起,渐渐蔓延开去。
“那是谁啊,连顾天王也敢得罪……”
“什么得罪。嘿嘿,我还是头次见那个顾小太岁,居然也会忙着揖手行礼连道不是,真是痛快。”
“连顾天王都买账,那个韩少侠是什么人哪?”
“啧,什么人,人家是武林第一家的韩骐韩少侠啊,这都不知!”
韩少侠……刘老汉喃喃念着,武林第一家是他们寻常人家根本碰不到摸不着的门庭,是从茶客口中常听到的满是钦羡的故事。然而做梦也没想到,在他绝望哀求的时候,会有这么个年轻人风一般的出现,救了他一家的命。
破落的桌上,茶杯还有余温。
老人家,烦扰一杯茶。刚刚,那个寥寥数语便让顾小天王敛气低头的年轻人道。而后,留下了足足买下这茶棚的茶资,便上马而去……
“韩少侠一身风尘,看是从天目山天巅之上下来的啊。”忽的,有人插上一句。
“啊?天巅上不是丢了什么宝物,天目帮东西两支正为此争战着么?”说话的是个一身劲装的汉子。
“管他什么争战,就凭韩少侠的名字,什么事儿镇不住!”
宝物、天目帮、争战,听在寻常百姓的耳朵里,都是挣命养家暇时,茶余饭后的谈资。刘老汉慢慢收起桌上的空杯,珍而重之的擦了又擦。
仍有议论声不绝入耳……
——“就是,如今还有哪门哪派不买武林第一家的账啊……”
一骑疾奔,往杭州而去。风声过耳,别样畅快淋漓,救人的事,韩骐早已放在心外。
算算日子,他还赶得及回武林第一家去过中秋。
天目帮的重宝五御珠一向由东西两支轮流保管,此番却在东支离奇失窃,还被西支怀疑私吞宝物,双方几乎在天巅恶斗起来。他这次离家原为了往逸涵庄送喜帖;但途经临安,便顺路缓解天目帮双方形势。尽管逸涵庄之名江湖上已立百年,跟武林第一家也有不小的渊源,韩骐还是将之放在天目山一行之后。
毕竟,在韩骐的原则里,再小的战事,也比再大的喜事急切的多。
“幸得韩少侠出面冰释误会,免得帮中一场大难。两月后范某必定带弟兄亲往杭州贺喜,顺便问候凝晞公主。”方才,西支宗主范冷泉送别之时如是说道。毕竟,天目帮偏居一隅,由韩骐亲来过问,并作保将会详查此事,东西支的两位宗主简直受宠若惊。
维持江湖安平是武林第一家要务之一。近日不少小帮派都有重宝失窃之事,天目山还是其中最大的一个。这事说大不大,说小不小,武林第一家不能不管,却也还不急于彻查。
更何况,现在武林第一家最大的事,就是十月初十慕容承霄的婚礼。
“韩骐,逸涵庄跟慕容家的交情非浅,这封喜帖要你亲自送去。路上如有事,办完就回来,赶上中秋。”临行之时,凝晞公主这样说。
果然,突如其来了天目山的事,误了他的归程。
跟在凝晞公主身边十八年,韩骐不知道这世上有什么事情能瞒过那双深邃清幽的眼睛,或是偏离她的计算,就如这世上没有人会不在第一眼,就把她当作天人下凡。
十八年前,韩骐八岁,却已经流浪了一年半。也许再过半年,他会饿死、被人打死,或被财主家的狗咬死,如果不是在挥金城遇到了凝晞公主的话。
二
十八年前。
那天,盛夏的午后,柳条无精打采的垂着,连蝉声都是有气无力。正是挥金城里往掩屏簃的人最少的时候,八岁的男孩扯扯身上破烂不堪不能称之为衣衫的碎布,挺着胸走进了掩屏簃。
无锡的挥金城是富人行乐之处,只要有钱,可以买的到任何东西,无论是宝物、乐子,还是天南地北的消息,天子密封的试题,当然还有人命——这个口袋里没有一文钱、乞儿一样的孩子,张口要买的便是灭门仇人的命。
“我没有钱,但是我拿自己来买!”孩子大声说。
富人们一阵哄笑,斜目瞧着这肮脏的小东西。
“小杂种,别脏了这儿的地,滚回去啃狗屎吧。要是个千娇百媚的美人儿,大爷还有点兴趣。”
“啪”,有人丢下一吊钱,“来,在地上爬两圈。”
“看你身无四两肉,大爷我当一两银子买条狗崽子。”一只手伸过来。
孩子的脸上绷起冷硬的线条,退开一步,仰着头,仍是大声说道:“一两银子,我不卖!”
然后呢?是被打一顿还是被撵出去,他已经不在乎了。也许他应该跪下来哀求,他该趴在地上检起那些钱,他该感激涕零有人愿意买他,毕竟为了活命,这些都无关紧要了。但是天晓得,当看到那些人的嘴脸,他就把性命给忘了。
“韩骐,我第一次看到你,就知道你不是用价钱衡量的出的孩子。”后来,凝晞公主曾道,“骨气自然重要,但人有屈伸,你明白吗?”
“明白。”他恭敬的答道。屈伸他懂,但能不能做到那是要看人的。如同在凝晞公主面前,韩骐的傲倨便都退到了她衣袂的光华以外。
从初见开始……
韩骐至今还记得,第一次被领到凝晞公主面前那一瞬间——三尺之外安坐之人,淡黄绸纱隐隐如月华盈光,薄纱覆盖下看不清容颜,冰雪般的气质却令人莫可直视。仅仅一望之下,他便情不自禁的垂下头。
“你要钱来做什么?”他从来没有听过这么好听的声音,然而那语气是出奇的淡漠。
“买我杀父仇人的命!”他深吸一口气,用很大的声音说道。他从不相信自己会在别人面前说不出话来,但是面对着这位黄衫女子,他又不那么肯定了。
“你大可等长大之后再去报仇。”
“我不要他们活那么久。何况,我身上没有一文钱,一个人在江湖上流浪了一年多,过了今天,不知道明天会不会死。报仇,怎么报啊!”
“寄希望于机遇,等。”
“要是等就能等来,那还是机遇吗。我不等,我要试,它要来便来,不来便不来。”
静了一会儿。
“你叫什么名字?”她问道。
在白纸上写下大大的两个字之后,他爬下椅子,“我叫韩骐!”
“这两个字写的不错。”
他昂起头,带着骄傲:“当然了,我还想过,将来会把这名字写在武林第一家的宴帖上呢!”
是错觉吗,他仿佛觉得薄纱之中略动了笑意,然而无从查证。
她用纤长白皙的手指轻轻敲击了扶手,便有人趋身行礼,她低声吩咐,每个字都能让韩骐听到:“你们听到了,我把此事交给你们挥金城。五千两银子买这孩子仇人的命,一月为限。”
待到那些人退去,韩骐依然傻站在那里。五千两,他一辈子也没想过这个数。
直到她一挥手:“若你感激我,道声谢便可以走了。”
他吃了一惊:“您……您不是买下我了?”
“我出这银子,一半是对你这孩子的欣赏,一半是对韩童居的敬意。”
他更是诧异:“……你知道我爹是韩童居士?”
“我自然知道。”
后来,韩骐才明白,这淡淡带过的五个字之中真正的涵义。
能知晓天下事的,并不只有掩屏簃,当他说要卖身的时候,恰在一旁的她在一炷香的时间之内便得到了关于他身世的所有消息。凝晞公主所掌控的消息网在挥金城中也能传讯自如,这其中关窍韩骐至今也未全部明了。
原本,只要他要学,凝晞公主便会让他知道。可她看得出,他没有这个心。
奔走四方、纵横驰骋才是韩骐本心所向,若令他枯坐楼阁整理、翻阅卷卷消息,那简直是最重的惩罚。
“韩骐,你有千里之心,并不计较眼前之事,也不愿施用谋术。”武林第一家文澜轩中,凝晞公主曾亲自点拨他不甚用心的韬略,“就侠义二字来说,这就足矣;但,如此远非真正担重任、成大器之材。”
当年挥金城的第一眼,她便认定这孩子能担重任、成大器。慕容凝晞的眼光,还从未曾看错过一个人。
三
韩骐也不知道,怎样的灵光一闪,使得他在当年忽然失声唤出了凝晞公主这四个字。武林第一家的凝晞公主——那时,也是现在韩骐所能想象到的唯一能配得上那非凡光华的名字。
孩子最爱听的就是江湖传奇。四十年前,嗜血魔剑危害世间,是武林第一家的慕容岳楠夫妇潜心封剑,试图化解魔气。不料,最紧要关头宿敌欧阳家全力偷袭,武林第一家就此毁于火海。慕容岳楠夫妇身亡,两个不足岁的女婴却被他们的徒弟救走。
为了彻底毁绝慕容家,称霸江湖,欧阳家建起落消城,亦称北城。欧阳家谋划多年后,血洗了盖世二宫,但慕容家的小女儿还是死里逃生。
那个小女儿便是慕容凝晞,独自一人联络南谷、以逸涵庄为基统合武林所有反北城势力,领驭群雄拔除首恶,扫平几乎不可对抗的落消城。那惊天动地的一战,双方力量如此悬殊,反北城联盟几乎没有一点胜算,慕容凝晞却能扭转乾坤,使这一战成为武林中家喻户晓的传奇。
一战过后,江湖又即安平。慕容凝晞便以一己之力,重建了武林第一家。她本就是盖世二宫的公主,又是人人传颂的武林第一家唯一遗存的女儿,落消城一役过后,人们仍是尊称她为凝晞公主,其实那年她也不过十五岁。在掩屏簃收韩骐,是八年之后。
“你既然知道我是慕容凝晞,那就该知道若跟着我,你的大名便不会列在慕容家的宴帖之上。”
七岁的韩骐只觉得心中怦怦直跳,盘旋在心头的念头脱口而出:“韩骐愿意跟着公主!”
“那好,从今天起,你就是武林第一家的大弟子。”她抬手,轻轻拂开了面纱,韩骐只觉眼前骤然一亮,窒住了呼吸,“韩骐,你愿不愿意拜我为师?”
他怎么可能不愿意!武林第一家,那是比天还高的圣殿,凝晞公主更是神仙般的人物。而他韩骐,不过是个一点武功也没有、流浪江湖的孤儿。
直到轿子出了无锡,韩骐仍是觉得轻飘飘、晕乎乎的。轿子看似寻常,内里却极为宽敞,咫尺之外的凝晞公主静静翻阅着几案上不知何时冒出的信笺。
放下最后一页信笺的时候,她轻扣了下轿壁:“回杭州。”
“是。是否仍取道枫林?”轿外有声音恭敬询问。
停了一下,慕容凝晞道,“不了,走太湖,顺便拜访逸涵庄。”
逸涵庄他听说过,席老庄主是慕容岳楠夫妇的结拜大哥,在落消城一役中身亡,把庄主之位传给了孙女婿、圣手医仙和毒仙的遗子林宜。
慕容凝晞、慕容岚雪、林宜、席心源……这些名字曾连在一起,实现了江湖上最灿烂的传奇。
四
在进武林第一家之前,韩骐跟着慕容凝晞先进了逸涵庄。
他只在会客厅独自等了一个时辰。这一个时辰之内,慕容凝晞正和林宜商议着一个婴儿的病情。
那个婴儿的名字叫慕容承霄,注定继承武林第一家的孩子,慕容凝晞的独子。
凝晞公主没有夫婿,却有一个儿子。这本是件玄妙的事情,但世间悠悠众口,并无人议论此事。
不敢,或是不能。
少年的韩骐从未觉得这其中有什么不妥,凝晞公主气度如此高华,让人起不得半点亵渎之心;而那高华之中,又是令人永远无法看透的深邃。
那时的韩骐还小,所以看到了深邃以外的东西。
——只是惊鸿一瞥,曾见她遥望无尽青野,低吟着什么。
“长空暗淡连芳草……”
韩骐对诗文半点也没有兴趣,他能记住这七个字是完全的偶然,偶然看到慕容凝晞深不见底的眼眸中起了一丝迷离,重峦叠嶂在那迷离之中似乎更加遥远。
而后,她喃喃道,似乎说给了一旁静立的荆络听。“五年了……还有二十年……”
虽然荆络寸步不离慕容凝晞的身边,几乎就是她的影子,但韩骐是很久以后才注意到这个雕像一般的人。一个原因是无论在哪里,慕容凝晞的光华都能令周围所有人失色,另一个原因是无论什么时候,这荆络冷峻如刀削的面庞永远毫无表情、一言不发。
韩骐唯一一次见荆络行动,是一次遭遇了偷袭。
那次,一百零八枚蜂须针从四下疾射向凝晞公主,荆络刀不出鞘,身形微动,一百零八枚毒针便在电光火石的刹那纷纷掉落。接着,刀旋出,再回鞘的时候,机关之后五名凶徒已然身首异处,连哼都没有一声。
饶是那时韩骐武功已有小成,也不禁大骇。
自始至终,慕容凝晞都凝神写字,平静如水。但搁笔之时,她略略侧首,轻叹一声。韩骐听不出那叹息里藏着什么,但他从此知道这个总是沉着脸的大叔是怎样的人了。
“韩骐若有一天,也能在危难之中护卫得了公主周全,那有多好!”自那次,憋了几天之后,他还是忍不住说。
慕容凝晞注视他许久,淡淡问道:“你愿意做他?”
“我……”他忽然住口。
“他如同他的刀,出鞘便会杀人,大多数人对于他的意义与别的东西没有什么不同。”
是这样的,思及前事,韩骐还是觉得背脊发凉,不是为了鲜血、狰狞,而是为了那种毫不在意的杀戮。
刀是没有感情的,出鞘的目的只有杀人。
“你做不到,也不能做、不愿做。”慕容凝晞续道,“你不是个执着于杀人和仇恨的人,所以我让挥金城了结你的仇人,而没有安排你亲手复仇。你的路还远,还宽,不是守在我身边做一把随时出鞘的刀。”
那时韩骐十岁,慕容凝晞大他十五岁而已,偶尔,她似是长姊、师长;更多的时候,她就是高不可攀的凝晞公主。就像韩骐永远成不了荆络,荆络也永远是一把刀,无论怎样骨子里的东西是无法改变的。
虽然做不到、不能做、不愿做,韩骐还是忍不住心头一丝不甘:荆络不仅如影随形的守护着慕容凝晞,还似乎知道很多事。
至少是“二十五年”的那件事……
少年韶光,意气风发,二十五年简直是遥不可及的将来。但转瞬之间,他已经二十六岁,离慕容凝晞口中“还有二十年”的时间不过还差短短两年。
不过现在的韩骐,早已把这件事忘诸脑后了。
五、
杭州城。武林第一家所在地,此时正笼罩在一片繁忙里。
江湖众目所瞩,慕容家的继承人慕容承霄将于十月初十迎娶虞蝶影为妻。
慕容承霄是慕容家的独子,蝶影自幼在慕容家长大,青梅竹马,两小无猜。早在幼时就由凝晞公主亲自许婚,只等承霄二十岁,蝶影十八岁时成礼。尽管这婚约早就昭告天下,但当喜帖传出的时候,还是令不知多少如花少女暗自失望,少年侠客艳羡不已。
慕容承霄是无数少女心底的梦。翩翩侠少,手持三尺定风云,一支竹箫更是吹得山河倾耳。
但自行走江湖起,他身旁永远有蝶影相伴。
蝶影,那个唇边永远带着微笑的美丽少女,明眸宛然有光,却是毫不张扬。当真称得上清婉如水,温润如玉。
以少年情侣的身份携手江湖不过两年,这对璧人便成全了人们对于金童玉女的所有想象。他们的婚事,自然轰动了整个江湖。
“承霄呢?都这时候了,还拐带着新娘出去乱跑?”
回到武林第一家的韩骐,听到消息后不禁对这个小师弟无可奈何。还好蝶影也在,承霄总不至于把婚礼给忘了。
他进武林第一家的时候,蝶影还是个婴孩,小小的很可爱;次年在外治病的承霄回来了,才三岁,跌跌撞撞的追着他一迭声的喊“大师兄、大师兄……”
后来,是子涧、馨儿……慕容家的五个弟子在枫林受训,加上师父的夫人和养子云枫,一共七个孩子,把安静宁谧的枫林折腾的鸟兽皆惊。云枫还好,最多是找不到人;馨儿乖巧有余,自然难免被指派望风,然后子涧、承霄、蝶影就能联手弄出无数花样来。其实最要命的还是那位长不大的师母——她逼着孩子们叫她喻姐姐,连云枫都只能从命。
对此,他们的师父早已安之若素,他这个大师兄只好权充半个大人来管这五小一大连自己七个。
然后他就深刻感悟了凝晞公主临行前的吩咐:“韩骐,你要记得,你是他们的大师兄。”
十二岁时,他回到慕容家。等另外四个孩子回来的时候,他已经开始行走江湖,不过二十岁便奠定了当世第一少侠的名声。曾经朝行天山,夜宿洛水,辛苦奔波,也曾一骑轻骑,任意东西。其实除了随时随地可能接慕容家传来的消息,偶尔回去向凝晞公主问安,他更多是那个快意走清秋的韩骐,其次才是武林第一家的大师兄。
慕容凝晞这样说过:“在家里的时间,数你最少,这家里毕竟关你不住。”
这是难得的一句揶揄。但是下一句,她略有所思的续道:“那么,给你哪个阁才最为适合?”
听得他心口突的一跳。武林第一家下有双阁,次有七庭、十九殿,双阁几乎就是慕容家的左右手,这样的位子他怎么担当得起!
然而,慕容凝晞只微微笑着,说道:“一切还早,你只记得这话就是了。”
“大师兄,承霄师兄是想亲自给师父他们送喜帖过去,这是他的诚意啊。”馨儿的声音轻轻响起,韩骐笑笑,侧首便看见廊下阑干之间立着的馨儿。轻轻小小的湖绿衣衫,如被风一吹便会飞起。
“不用替他打圆场了,送喜帖是假,借机回趟枫林才是真的。”片刻后,韩骐道,“馨儿,我也去走一趟,公主那边你说一声,说我去找承霄。”
于是,韩骐这次回家,又是没有呆上一个时辰便走了。
六
枫林似乎是远离尘嚣,远离江湖的桃源之地。年复一年,似乎是同一树、同一片的枫叶转红、绽放、落下,在不经意间又回到树梢上,再转红、绽放,再落下……仿佛这世上不会有什么扰得了这份安闲。
枫林里,寥落一户人家,主人家自称枫林主人,日日看枫、散步、闲来读书临帖,或是指点一式入门招式,平日里更多的是陪伴烂漫顽皮的妻子。武林第一家的五个孩子,就在这里长大。
后来韩骐隐约明白,当时正是武林第一家立于江湖顶端的日子,慕容凝晞把这几个只会捣乱的孩子寄放他处,以便全力整顿慕容家。但是,她为何选择枫林,枫林主人究竟是什么人,他们有什么交情,韩骐就无从知晓了。
韩骐并不眷恋枫林,事实上他不曾眷恋过什么地方。童年的家连带着父母的记忆都退成了最模糊的温暖幻影;流浪的日子只有无尽的挨饿和皮肉之苦;武林第一家在他心里宛如天庭,只有仰望恭敬;真正留得住他的,大概只有这个江湖本身而已。
但是枫林,不在江湖之内。
承霄却总是提起枫林。当年满十二岁回慕容家的时候,他是老大不情愿的,舍不得枫林,舍不得师父、喻姐姐、舍不得云枫。后来行走江湖,也总借机溜回去打扰,而且几天不走。
——想及此处,韩骐当然要走这一趟。
秋风起,草木寒。枫林的深郁红黄,却无分毫萧瑟之意。韩骐下马,远远看见承霄,一身白衣,站在枫丘之上。
无论何时何地,慕容承霄总是很显眼。衣装、气度、举止,都再契合他武林第一家继承人的身份不过。慕容家的人一向俊逸不凡,慕容凝晞又如神女下凡,自然给了承霄一幅天生的好相貌。
“承霄。”
“大师兄,你怎么来了。”
“来抓你回家去……蝶影呢?”
“子涧和她早先回去了。”
“她是回去准备当新娘子的,你呢,也该回去了吧。”
“……”慕容承宵怔了怔,略略侧头,望向远处。
“怎么,喜帖还没送到?”
“送到了。”承霄的眼光没有回转,喃喃道,“云枫说他不会出席……”
“恭喜恭喜啦新郎倌,从此举案齐眉、比翼双飞。婚礼我就不去了,你和蝶影小时候玩拜天地哪回不是我主持的。”云枫的话,一半是玩笑。
少年得意的慕容承霄不太习惯被拒绝,他总是自然而然的认定枫林也是他的一个家,但其实不是,枫林只属于云枫一家人,他只是过客。
“哦,对了,”云枫忽然想起什么,“帮我谢谢蝶影,谢谢她送的东西。”
“什么东西?”承霄问。蝶影托他带给云枫的篮子里有什么东西他怎么知道,多半是吃的用的玩意吧。
“没什么。”云枫的脸上似乎划过一瞬的尴尬,然而转眼就平复了,只拍拍他,说道:“难得这么善解人意的好女孩,你的福气啊。”
究竟是什么东西?承霄决定,还是回去问蝶影。
“那便算了,师父他们一向不喜欢热闹……”
韩骐忽的住口,抬头望去。苍蓝的天上,一只信鸽正收翅滑翔,一路正落入他摊开的手上。
武林第一家的信函。
“什么事啊?”
韩骐匆匆看了一遍:“我要去一趟挥金城。”
“现在?”
“对。”韩骐放飞了手中的鸽子,“我不能陪你回去了。”
这些年来,挥金城已隐隐和慕容家分庭抗礼,表面上礼让三分,内里却是摩擦不断。凝晞公主要维持的是江湖安平,所以要韩骐注意局势,随机应变。韩骐对挥金城一向没有好感可言,这种纸醉金迷、花红柳绿之地平了最好——但凝晞公主的话,他自然遵从。
再堵住承霄即将出口的话,韩骐道:“婚礼是十月十二,可别忘了。”
看着大师兄的马绝尘而去,慕容承霄微微笑着。这个大师兄有时候严肃认真的紧,武林第一家上下莫不敬畏,但他的心肠其实好得很——故意这样凶,大概都是被他们这几个最爱捣乱的师弟师妹给磨练出来的。
笑了一阵,却又渐渐敛起。秋风打着旋袭过,在肌肤上留下寒冷的触觉。一个月后,就是他和蝶影的婚礼——这一路上几乎每个人都在谈论这件事,金童玉女,天作之合,听的多了,不觉厌烦,胸口排遣不出的抑郁。
……那又如何?还是要回去做那个新郎不是?想及此处,一切又索然无味。
算算日子,一个月的时间,够他绕道金陵的了。
七、
慕容承宵不是没去过金陵,也没有什么非去不可的理由。穷极原因,最多是听说金陵有一位捕快最近崭露头角——传言这个捕快很是奇异,年纪轻轻却懒散非常——不到日头过午绝不起床;平日里东游西逛不务正业,但总是莫名其妙就破了案子。衙门看他不顺眼,却拿他没办法。
其实破几个案子,也不是什么太大了不起的事。毕竟,来武林第一家拜庄的英雄豪杰数不胜数,就是六扇门的第一名捕站在在慕容家的大厅上也是谦恭有加。这些人物,慕容承霄见得多了。
但这一次,不管是因为这些传闻引起了他的兴趣,还是忽然动念想走一趟金陵,甚至仅仅为了晚一点回去,慕容承霄都已经下了决定——绕道金陵,去会一会那个捕快。
——名字好像是……龙则吟。
卷二 聆笛——雪泥鸿爪
春草思渺渺
征云慕悠悠
相去万余里
遥传此夜心
一、
父母给她的名字是一个“茗”字,后来,凝晞公主给了她一个“馨”字。十七岁之前,她都以为自己会听着“馨儿”这个名字一直下去,从没想过有一天,她会给自己另外一个名字,叫做聆笛。
叶聆笛。
也许以暗器精绝传誉天下的叶家,给女儿一个清淡幽婉的“茗”字,是因为早就有了金盆洗手之意,但叶天清夫妇还是没能退出江湖,而是湮灭在江湖之中。当凝晞公主赶到的时候,只看到地上两具几乎已成青黑色的人身。
颤抖的手指向斜下之后,叶天清靠着妻子的尸身咽下了最后一口气。
三岁的叶茗被从暗格中抱出来就不停的哭,要爹娘、要弟弟,就这样哭着被抱进了武林第一家。
哭得嗓子都干了,她才一边哽咽着,一边睁开眼睛看。这是一处精巧的花厅,每件陈设都是新奇可爱之物。饶是她泪痕未干,也看着移不开眼。
目不转睛得看了一会儿,张口想叫弟弟来看,一下子又想起爹娘和弟弟都不见了,忍不住又抽抽噎噎的不停。
“别哭了,小妹妹……”
叶茗模模糊糊的看到一个半大的男孩子站在面前,声音像是能穿透花厅,一直传到她心里去。
“来,跟哥哥走。”
不知怎么,她就不哭了,让他牵着慢慢站起来。大概是蜷缩着哭了太久,腿脚都麻了,于是那个男孩子干脆抱起她,毫不费力的大步走出去。
后来的叶茗想,那时的韩骐才十一岁,可毫无疑问已经是个顶天立地的大师兄了。而在他眼里,她是否永远是那个瑟缩着流泪的小妹妹呢?
“公主,韩骐把叶家妹子带来了。”
小小的叶茗被放下来,她第一次见到了慕容凝晞——仰着头,她仿佛看到的是天上一轮月,那样光华皎洁,完美而高贵。这种错觉,即使到了十五年后,也从没有消退过。
“叶茗,从此以后,这儿就是你的家。”慕容凝晞说道,“茗这个字太素清了,不如再加一字——就馨字吧,叶茗馨。韩骐,以后要多照顾着馨儿小师妹。”
“是,韩骐知道。”
她有些怔怔的看着身旁比她足足高上半个身子的韩骐,不明白为什么她忽然改名叫馨儿了。
“公主是希望这个字给你福份。”后来韩骐这样说道,“我还记得你刚来的时候,那么瘦小,脆弱,像个一碰就会碎的小娃娃呢。”笑了笑,拍拍她的头,“馨儿永远都是个小娃娃啊……公主一直都要我多护着你,她怕是最疼你了。”
不可能的,她想,凝晞公主是什么样的人,为什么要眷顾她这样平凡无奇的小女孩呢?慕容家这些孩子个个都绝非一般,韩骐少年老成,堪当大任;子涧聪明干练,一丝不苟;承霄是当然的天之骄子,蝶影又是那样美好无缺。
……只有她,再寻常不过。
二、
比起她童年记忆中那模糊不全的小屋,武林第一家实在是天上才有的宫殿。站在门口向里看,三座门庭排成一线,隔开前、中、后三部分。华丽而不奢糜,威严而不致压抑。她第一次这样尽力望去的时候,觉得那飞檐碧瓦的主厅高的可以够到星辰了。
武林第一家的布置,尤其是前殿,总以庄重为基。除了后院曲岸华池,唯一轻巧温馨的就是那间花厅——当叶聆笛看清这一点时,也明白无误的知道了当年凝晞公主为何把她一个人留在这里,只让韩骐进来。
这是最简单也最好的法子。
还好她几乎是很快就被送去了枫林。那里安闲适意的多,没有高不可攀的门庭,没有令人屏息的大人们,只有一地野花,满树青碧,只有凡事都不会生气的师父、爱玩闹的喻姐姐和四个师兄、一个师姐。
那段年月,不过短短几年时光,却是她记忆中最温馨的美好。
“馨儿,馨儿。”
那是一个温柔甜美至极的声音,还带着些微的稚嫩。接着,一只和她同样小的手举着一只草编的蜻蜓:“好看吗?”
她点头,“嗯,蝶影姐姐扎的吧,好漂亮。”
“那,”被她拉过手,将蜻蜓放在小小的手心,“送给你了。我希望……馨儿像它一样,总是能快快乐乐的飞来飞去。”
“……”她低头,看着手中青翠欲滴,仿佛仍扇着翅膀的蜻蜓。
“好了馨儿,别一个人坐着啦,我们找师兄他们玩去吧!”不由分说,拉了她起来跑开。一串银铃一样的声音一路洒过草地。
……蝶影最爱笑,笑的明朗、清澈,好像一道阳光、一缕溪水,听起来那么自然明净,让人情不自禁的也感染了笑意。蝶影的心肠最好,上一刻替惹了祸的承霄领罚,把整个木屋打扫得一尘不染;下一刻就护着跌落的雏鸟不让承霄他们几个碰,还为把它送回家而从树上摔了下来。安静的时候,蝶影就一个人编着小玩意,那些草秆、竹篾、丝绳什么的一到了那双手里,就灵巧生动了起来,变成了令人爱不释手的玩物。
叶聆笛有时想,蝶影实在是一个近乎完美的女孩子。美丽、聪慧、善解人意,对谁都很好,无论谁看到她都会喜欢。
她和承霄师兄是孩童订婚的。这样完美的蝶影,是当的起武林第一家少夫人身份的,可是——叶聆笛禁不住想着,要是蝶影能嫁给大师兄多好……
承霄师兄俊美不凡,武功好人也好,又是武林第一家未来的家主,实在是无可挑剔……可是,在叶聆笛的心里,大师兄才是天下最值得仰慕的人,更何况,大师兄才是对蝶影真心呵爱。
承霄对蝶影当然也是好的,可是没有用过半点心思。蝶影对每个人都用心关切,承霄却似乎早理所当然的习惯了接受所有人的关切。
承霄和蝶影练琴剑合一的时候,蝶影抚琴,承霄依琴音使剑,同时对敌韩骐、子涧和馨儿。这路剑招要抚琴者眼光奇准,未发知兆,熟通宫调,且博览众家武学之长,以局外之身用琴韵指点使剑者当下情势,使其能在数名高手中应对自如。有一次,蝶影故意划错一个调,承霄听得,也故意就错施为,衣袖上被划了一道大口子。
这本是玩笑事,师兄弟姐妹们笑了笑便算了,但当晚蝶影却被凝晞公主唤了去。叶聆笛偷偷看见,蝶影被罚跪在空无人迹的偏厅直到日落。
“都是我不好……馨儿,请你别告诉别人。”她扶着蝶影出来的时候,蝶影轻轻的说。
武林第一家有其威严和规矩在的,无论现在的慕容承霄如何少年任性、随和玩闹,将来还是要成为执掌这威严和规矩的人。
从那以后,叶聆笛总躲着承霄师兄,面对的时候也极其小心。她有点怕,从一开始就有点怕这里,或许是武林第一家的气势,或许是凝晞公主的无所不能,或许是某些不得不面对的将来。
(未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