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5、夏九九(18) ...
-
离开岳阳之前,我一个人去见夏走红。
普通陵寝的普通墓地,一块大理石墓碑,上面陶瓷的遗像,石碑脚下巴掌大的小小寝区,就这么简陋。
人活在这个世界上,无论多么风光,死后也不过占这么点面积。
那么,为什么那么多人为了钱拼死拼活,痛不欲生?
夏走红的陵寝是我做家教赚得的。入葬前,女人的骨灰盒在我房间里放了很久。我每天擦拭积尘,每天抱它入怀,好像要把她生前我欠她的一并还清。
可惜,这种爱,是永远还不清的。
夏走红是给我生命的人,她把我养大,直到我懂事。那么多年,她的苦,她的辛劳,只能发泄在酒精里。可我不明白,不知珍惜。
我恨她,切之入骨。她恨我,根深蒂固。
直到一切都结束,才知道,没有爱,哪里来这么多深深切切的恨?
我的手指抚摸过夏走红冰凉的墓碑,如同抚摸她冰凉的身体,我说:“妈妈,我要走了。”
夏走红没有说话,她已经不能再开口言语,但我知道她一定是笑的。含辛茹苦,终于开花结果。
我给夏走红看我的录取通知,是湖南师范,在长沙,离岳阳不远。
我不能走得太远,夏走红会想念我。更重要的是,我还有一件事情没有做。许七七如果去北京,我就必须留下来,把我所承接的那件事情,办得圆圆满满。
因为要军训,就比许七七走得早一点。罗结和我一起走,王军亲自开车去送。
原本计划着要带很多东西,觉得费事,就一件一件地去掉,等到临走时候,只有一个随身的行李箱。
许七七本来想来帮我搬东西,结果到这里一看,大失所望。
“你怎么什么都不带?”她皱着眉头。
“带那么多东西做什么?又不是一辈子都要呆在那里。”
许七七无奈,一手把玩着长命锁,把铃铛摇得丁当响。
“你还记得我们的情侣手机吗?”她问我。
“当然记得。”我把我的手机拿出来,和许七七的款型一样,颜色不同。她那一个,是我高一寒假送给她的新年礼物。
“多好,情侣机呢。”许七七夺过我的手机,咯咯地笑,笑过之后变得沉默:“很多高中的同学到大学就形同陌路了,九九,记得到那里就和我联系哦。”
“知道的,我们是一辈子的朋友。”我也把脖子上的长命锁摇得丁当响。
原来两个配对的长命锁一起响是那么好听,就像我们纷繁嘈杂的高中生活。
王军把车开来,罗结已经坐在车上。我和许七七都上车。我坐中间,罗结和七七分别靠窗。准备先顺路把七七送回家,然后我们再走。
几个人呆在车子里都不说话。
罗结的眼睛,一直穿透我,盯着许七七。而许七七的眼睛,避开罗结,盯在我身上。我觉得我全身汗毛都要竖起来,怎么看怎么觉得别扭,我好像成了罗结和许七七复合的绊脚石。
道理上说,高考成绩如此理想,许臻荣已经没有理由可以阻止七七谈恋爱。许七七却谁都不愿意找。
在拒绝了无数个慕名而来火热追求的男生之后,在1779,许七七又一次拒绝了喝醉酒的罗结。
她已经不是第一次拒绝他。
从1779开始的故事,必将在1779结束。许七七说,她会保留她真挚的感情,到大学里再去挑选合适的人。
“北大那种地方,帅哥一定很多,没准我可以钓到他们校草。”许七七跟我半开玩笑半当真。
“就你?”我嘲笑她,“别人一听数学系的大名,校草都要抱头鼠窜。”
“说不定校草就是数学系的呢!”许七七对我的话不屑一顾。
她的确是个漂亮的女孩子,尤其是这个假期,许臻荣烟抽得少了,身体好了很多。许七七心情愉悦,生活滋润,气色也好起来,活脱脱一个史湘云,再不是我初见时候的林黛玉。如果这么个大美女还没有男朋友,除了她眼界高,或者根本不想谈恋爱,我实在找不出其他的理由。
因为罗结,许七七封闭了自己的爱情。所以我们在一起时,总会不约而同地避开这个人,他的出现,会造成我们的尴尬。
许七七下车了。我看见她眼神飞快地扫过罗结,眼睛里有些复杂的表情,让人看不懂。
她对我说:“九九,你要照顾好自己,记得到学校换了手机号就联系我。”
“好。”我用力点头。
她想了想,又对罗结说:“罗结,你要好好照顾九九,如果她掉了根寒毛,我就扒掉你一层皮。”这话说得恶狠狠的,一点也不像淑女。
许七七可不管这么多,吹着口哨上楼去了。她走得那么快,一转眼就消失在楼道里,连眼泪都没有让我看见。
许七七一定是哭了,离别时候的离别泪,连我都快掉眼泪了。
车子发动,罗结一直把脸贴在玻璃上,看着窗外的风景一闪而过。
“佳人已经走了,你要不要下车去追?”我问罗结。
罗结看了我一眼,沉默着没有说话。他所看的,不是许七七家的窗户,而是通往她家的这条路。这条路,他多么熟悉,来来往往那么多次,红色的雅马哈骑得像一阵风。
在岳阳的摩托车,罗结的宝座,王军的宝座,都骑得像一阵风。
一阵风,呼啦一下就过去了,就像我们的青春,呼啦一下,就被时间吹远,被记忆遗忘。
一整个送别的过程,许七七都没有提到千面人,她仿佛把他忘记了。但我知道,这是她心里的恨,一日没有找到他,锥心刺骨,是一直牵挂的事情。
一个多小时的车程,开得好像一个世纪。
橙色悍马跑出岳阳市,我们的户口也被迁出户口簿,那张薄薄的纸被安放在行李里。仿佛突然之间,我和罗结,都成了流离失所的人。
以上是夏九九同学的回忆,某人现在正躺在湖南师范大学的女生寝室里。
自从当初最不擅长理科的某人禁不住许七七一番劝说在文理分班室进入理科班,高考时一举成名,成为班主任王富贵的秘密武器之后,后来也就顺理成章,进了化学系,面对着一群瓶瓶罐罐想着怎么出去教学生。
其实我夏九九不是这样的人,我仿佛继承了夏走红的孤独和特立独行,把更多的时间和精力安放在自己那遥不可及的世界里。
“九九,今晚bloody,你去不去?”有人问我。寝室里所有的女生都在化妆,仿佛要去参加一场盛典。
我知道她们问我只不过是一次例行,因为在她们眼里,我疏离冷漠,根本不会和她们同流合污。
但是我的决定出乎意料,我把电脑从腿上拿下来,放到床上,抬头认真地看她们在镜子前面描眼线,我说:“好吧,我在楼下等你们。”随手扯了件衣服,头发一挽就率先出门。
Bloody和1779一样,也是一家酒吧,长沙学生的宠儿。
虽然我从来都没有去过,但是早已经久闻大名,因为从进入大学开始,我就一直听到这个名字。
尤其是那些家住长沙本地的女孩子们,无时无刻不在嚷嚷说,bloody里的驻唱歌手铭峰,人长得超帅,见过他的女生无一不成为他的粉丝。
这让我想起王军,我心目中的王军,无人可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