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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许七七(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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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七月七日那天出生的,相传那天是乞巧节,也就是中国的情人节,一年见一次面的牛郎和织女在喜鹊的帮助下相会。
许臻荣偷了一回懒,把我的名字直接命为七七,读小学时因为简单好写而暗自庆幸了好久,初中后又因为这两个字的发音呲着牙齿气流在牙缝间来回游荡就能发出而懊悔过很长一段日子。
后来,顺其自然,把□□网名也改成了七七。
我的母亲在我七岁那年无端消失了,毫无预警。
许臻荣薄弱的身体至此再也没有好过,时常咳嗽,医生一再告诫他不能抽烟,不能喝酒,他倒是不听。
后来终于有一次,他喝酒喝得胃大出血,之后就没敢再碰了。但烟没有停过。没有惨痛的经历,许臻荣不愿意戒烟。
每每我从学校回到家,一打开房门就看到客厅跟着了火似的烟雾迷漫。
天气似乎不好,外面一片迷蒙。
我摘掉眼镜,揉了揉眼睛,把书正在看的那页对折了一下,合上,桌子上一推,任它滑到台灯旁边。
整个人扑倒在单人木床上,一阵吱哑声从床板接合处传来,我全然不顾。
抚摸着脖颈处的长命锁,轻脆声响,如同最年轻的生命在阳光下发出的爆裂气息,元宝似的模样,繁复的古典花边,中间刻着‘长命百岁’四个繁体字。书桌的抽屉里还有一个几乎完全相同的长命锁,唯一不同之处就是,那一枚,上面雕刻着‘出入平安’四个字。
抽屉里的长命锁我从未配戴过,一直藏在那里,像藏着某种最为珍贵的回忆,不容有失。
这是她在我七岁那年去银器店为我打造的,一对两个,作为生日礼物。
长命百岁的是我。
出入平安的祝福送给谁?
我记得她把锁递给我时,一直看着我,笑容和善,像午后的阳光令人满是温暖。可这样的温暖一般都很短暂,随着时间的流逝,很快的就消失了。
如同她的消失。
那么彻底。
以至这几年来我只能怀念了,连同思念。
思念最耗人心血。
许臻荣耗干了所有心血。
我从来都不怀疑他会在某一天死去,当那一天到来时,这个世界上,将只剩下我一个。
我是孤独的一个。她虽然也在,却只是肥皂水里吹出来的五彩气泡,存在,却不能触及,甚至用肉眼,都只能察觉到她的光斑。遥远的光斑,属于带她走的那个人,不属于许臻荣,也不属于我。
房门被推开了,许臻荣佝偻着背站在门口。
“七丫,吃饭了。”
“嗯。”我用双手抱着枕头压在头上,轻声应了一句。
餐桌上的沉默是我们家的风格,从她走,一直延续至今。
我没想到许臻荣会说话,他今天一反常态。他咳了几声,稳音说道:“七丫,明天就要去启明高中报到了,爸爸希望你不要寄宿。”
“为什么?”
“回来也挺好的嘛,反正比较近,大不了你每天放学我去接你。”
“如果我坚持要寄宿了?”
“陪陪我不好么?”
我夹菜的手停了停,没再理他,
他老了,比同年龄的人看起来要老很多,老到需要在白发里找出黑发,老到出门都需要拄拐杖了。或许正是因为这样,我当初才报了离家最近的高中,也是最难考的一所高中。可是,这种心思怎么能跟他说。
其实我迫切地想离开这个家,我每天都要不厌其烦地到烟灰缸、垃圾堆里督察他抽烟的数目,或者去他的床头搜查缴获他藏的烟,当然,也总能在枕头下发现她的照片,发皱,起褶,褪了色。
那是被揉成团又抹平的功绩。
他恨极了也舍不得撕毁,只能揉成团,抓紧,待情绪平复,思念起她又抹好、展平、唉声叹息。
我从七岁后就极少提起她,仿若她不存在。
但我和他都明白,这个人一直在我们生活之中,眉眼之中。她从来都不曾消失,像积聚的尘埃,扬起又落定,无论落在何处,都不曾离开。
饭后他又习惯地点燃一支烟,我走过去从他嘴上抢过来,掐灭,撕毁。
“七七,给我。”
“您不能抽烟。”
“就抽一支,好不好?”他央求我。
“不行。”我态度坚绝。
他起身颤微微地向自己的房内走去,我看着他的背影,恶狠狠地说:“许臻荣,如果你想死,你就抽吧!”
他停住脚步。
我仿佛听到一声叹息,从四面八方传来。
我想我的专制是遗传她的。
但我讨厌她。我甚至恨她。她的离去成就了我们想念她的频率。
我从来做着同一个梦,梦到一张脸布满哀伤。不管是他的脸,还是我的脸,都无法挡住一个女人离去的脚步。义无反顾的高跟鞋敲击在远离的道路上,嗒嗒嗒的声响在梦里清晰无比。
每一声,都敲击在我心坎上。
每一声,都让我疼痛难当。
这种感觉,会一直延续到我醒来。
报到那天我选择了走读。
——我必须得照顾他。因为我是他的女儿。
启明是岳阳最优秀的高中学校,能够考上的都是尖子生,但这里面也不乏一些富家子弟,花点小钱就可以买进来读书。
所以,林冽也到了启明,还有他的妹妹林蓓。
“许七七,站住。”
林蓓的火眼金睛很快揪住准备疾走的我,她叫住了我。
我停住了脚,因为林冽站到了我的前面,我无法不住脚。
“现在我们又同校了,真是有缘份啊。”林蓓的笑容看似天真无邪,其实狡诈无比,在初中跟她就是同班同学,当时见她一派天真,于是收起了戒心。
谁知她根本是一只披着人皮的孔雀,必要时一定会出卖你。
我家那点事在初中学校里广为流传也是拜她所赐,而且,她还借着帮助困难户单亲孩子的善意借口博得几方出彩。
她只是一只想出名的孔雀,利用了我这只小麻雀。
而林冽,那根本就是一痞子,仗着家里有钱、自己长相出众,在学校风流倜傥,名噪一时,被那帮花痴女生封为王子。
那人还恬不知耻,因此沾沾自喜。
他们这样的人也进了启明,看来我的高中又会不平凡了。我看了他们一眼,笑道:“果真是有缘份,没想到你们也能进启明。”
不知他们有没有听出我的讥讽之意,只见林蓓笑得颠倒众生,拉着我的衣袖说:“那当然,这启明还不是想进就进。”
我讪笑,想避开面前的林冽,却被他一把擒住。
“做什么?”我打量他。
林冽的笑流痞至极,我狠狠地想甩开他的手却不成功。
“七七,你为什么这样讨厌我?”林冽敛住笑,无奈的发问,却始终不放手,不消看,我的衣襟肯定被他抓得褶皱重重。
“这个问题你自己应该知道,现在请你放开我。”我口吻不佳。
林蓓看不过去了,抓住林冽的手拽开我身边,“哥,你最好死心,许七七是不会喜欢你的,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也是。”
不愧曾经与林蓓做了那么久的朋友,她还是稍稍有些了解我,我对林冽只有厌恶,我想这种感觉必定会一直跟随,不会消殒。女孩一旦开始讨厌一个人,那必定是铭刻在骨子里的讨厌,无论他怎样去讨好,都无用。
林冽生气了,凶猛地挡掉林蓓的手冲到我面前,抓住我的双臂,握紧,指关节捏得咯咯作响:“是这样吗?七七,我要你亲口说。”
林冽抓疼我了,我微微蹙眉。
“林蓓说得对,我不会喜欢你,相反,我非常厌恶你,以前是,现在是,以后一直是。”我一口气说完,生怕中间一有人打断,我的勇气就会散失再也聚不拢,那一阵微疼给了我动力,我怕痛,我怕疼,我怕受伤。最主要的,我讨厌他。
林冽,我讨厌你。
林冽傻了,怔在我的面前,双臂的力道却更重了,似乎他所有的力气都凝聚在双手上,指甲穿透我单薄的衣服,快嵌入我的身体。我想,那片肌肤一定会又紫又肿。
我无法挣脱这双手。
林冽继续傻怔着。
一阵风过,盛夏的风无论从哪个方向吹来都是热的,树间的蝉叫得昏天暗地,许是怕过了鸣唱的季节,于是现在拼了命的嘶喊。行人古怪的看着我们,没有伫足。林蓓也耗上了,双手抱在胸前旁观,好整以暇。
唯一不安宁的只有我,我想逃离这双手,它像恶魔一样钳住我的手臂,第一次,林冽让我感觉到了恐慌。
“放开她。”
声音没有一丝感情,像是刚从地狱放出来的幽灵,扎进耳朵里,炎热的世界顿时满是阴冷。声音的主人真是人么?我不敢回头看,只觉得这三个字剖开了我的胸膛,心里凉嗖嗖的。
说话的人来到了我们的中间,冷冷地看着林冽,还是那三个字:“放开她。”
人比声音还要冷,我只看了她一眼。像处在北极冰天雪地里,不,更像进入了地底深处的冰窖,一股阴冷进驻心里骨血里,有害怕有孤独有疼痛,她的冷不属于人间。
这是一个陌生的女孩,穿一身黑,黑色的长发像蓄意留的,杂乱张狂,右手食指戴着一枚镶嵌紫水晶的戒指,食指与中指间发黄生茧,我想起许臻荣,抽烟的人都会留下这样的痕迹,可她年纪并不大,与我一般,眼神特别倔犟,面容特别冷,让人望而生畏。
林洌的手在颤抖,我有感觉到。
他松开了。
她见林冽放开了我,面无表情地朝学校走去,身后是黑色的背包,沉重,心酸。她也是我们学校的学生么?她长得如此清秀,有一张明星脸,却又如此绝望。
她绝望而坚强。
我第一次遇上这样的女孩。
我想我会毕生难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