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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   第一次看见爱钟,烈日炎炎的北京仿佛一下清凉下来,周围一片安静。爱钟白色短衫,黑裙,一顶淡蓝色草帽,头发还短,扎了马尾,看了直觉娴静优雅。用高兰的话讲,是大家闺秀。

      我已经找好了工作,要回到南阳去。本来无甚意义的聚会,我一下子情绪高涨起来,天天往B大跑,却再也没有看到过她。
      只有不到一个月的时间,我就要离开了,心里有个强烈的愿望告诉我,我要认识她。

      终于,忍不住,找了个借口叫高兰陪我去D大找她。
      她不在。
      一个下午过去了,她仍然没有回来。高兰催我走,她晚上有聚会。只好让高兰留个条,叫她到B大玩。

      她一直没有来。

      我所凭借的不过是同一个高中同一个班主任的情分罢了。

      见我来的勤,连秦涛都奇怪了,“你真的很闲吗?”
      我不由脸红,“等我走了,再聚也难了。”
      在我的再三鼓动下,终于决定,我们二中在北京的同学再聚一次。
      统共也就十几个人,人齐了,也就是吃饭。

      那天,她一身淡蓝色,明媚温柔。
      她一直跟在高兰身边,有人走过去打招呼,她就微笑。我从未见过这么美的笑容,仿佛一朵花瞬间绽放。
      秦涛再无以往不近女生的傲气,曲意讨好,无视她不过是刚进大学的小丫头。

      让我们大跌眼镜的是,她居然能喝大杯的扎啤,毫无惧色。秦涛本来还想上去帮她挡酒,一看之下,下巴都要掉下来了。
      她喝完之后,看着周围诧异的目光,“你们不喝吗?好像不怎么好喝!”
      我们都笑了起来,这竟然是她第一次喝酒。

      借着一点酒精的力量,我终于挨到她身边。“我应该叫你小师妹,这么多人,只有我们俩是四班的。”
      她微微笑了,“是吗?”
      “那我叫你师兄可好?”
      “好好……”

      再无话。
      我并不是内向的人,在她面前,却仿佛一个情窦初开的少年一般讷讷不成言。

      晚上在B大看露天电影。夏日的夜晚,仍是有一丝凉意,我只知道片名叫做《龙腾正月》,其他的时间,我只能盯着她的背影,遥想不久之后,她的身边就会有英俊的男孩子相陪,我的心又酸又涩,直盼时光凝固在这一刻,盼望她再也不会对别的男孩露出如花笑容,盼望我自己不是在此时就要毕业,毕业了也留在北京……

      终于收拾起包裹走了。

      三年的时光一晃而过。
      我只收到过爱钟三封信。

      回到南阳三个月后,我辞了职,南下广东,因为没有经验,本科生也只能先到车间锻炼,在灰尘满天的车间一呆就是半年,终于慢慢做到组长,主管,工资也从几百块钱涨到了几千块。经验有了,技术也都有了,最主要的是,我能够吃苦,也愿意吃苦。就在总经理准备任命我做生产总监的时候,我再一次辞职了。
      我到了上海,只找到了一份小业务的工作,好在是国营企业,工资不高,但能养活自己。

      撑不下去了,就写信给爱钟。以兄长的口气,嘱咐她学习为重,好好准备知识。对于自己的现况只字不提。
      爱钟并不是每封信都回,即使回的信也异常简洁,可是却写得很认真,信纸叠的整整齐齐,从来没有污迹,也没有任何错误。寥寥数语,既有日常生活的趣事,也有学习的乐事。无一例外,语气平淡,但是朝气勃发。
      我能够清晰的看出来,爱钟文采斐然。
      看到她的信我又是欢喜又是伤心。这样的爱钟像一朵芬芳的花,觊觎的臭小子岂能少了?

      千禧年即将到来,爱钟也快毕业了。
      爱钟无意留在北京。
      她的信里写道,“风一起,黄沙漫天,我突然想起一句歌词,‘在漫天风沙里,看着你远去,我竟悲伤的不能自己’,这种时候,我想剪断头发,因为要天天洗头。”
      这样的爱钟,又是可爱的。
      为了这句歌词,我特意去查了一下,还去买了一张娃娃的碟来听。意外的,悲伤却义无反顾。爱钟怎会听这样哀伤的歌?我只能猜测,爱钟恋爱失败了,可是什么样的男孩子,竟然令爱钟如此伤心?
      我想我应该为爱钟难过,可是心底竟隐隐有欢喜之意。

      我与老总力争到了一个去北京出差的机会,事情很快办完,我径直去找爱钟。
      管理员说爱钟出去了,我正后悔应该事先打招呼,就看见了爱钟。她活泼了很多,跟同行的女孩子打打闹闹。
      “爱钟!”我脱口而出。
      爱钟先是吃了一惊,继而现出恼意,还是走了过来。
      “你应该先跟我打个电话,我们有活动的,我可陪不了你。”
      我简直不敢相信,这样的话出自爱钟之口。
      “没关系,我明天再来找你。”我狼狈不堪。转过身去,旁边有人问,“谁呀?”“我师兄。”“So ugly!”
      走出很远,还能听到女孩子们的笑声,那样娇脆爽朗,却让我心如刀割。
      这还是那个微笑如花绽放的爱钟么?

      我一夜不眠,我还有将近一周的时间,却叫我到哪里去消磨掉?
      仿佛不受控制,我又走到了爱钟的楼下。过了很久,才打电话给她。
      “我找爱钟。”我鼓足了勇气才说出这样的一句话。
      “你是谁?”
      “我是他师兄。”
      隐隐听到有笑闹得声音传来。
      “就是那个很丑的师兄又来了……”
      “爱钟,你倒是听还是不听……”
      “就说我已经出去了……”

      “爱钟已经出去了,我会转告她你打过电话。”那边说完,不容我说话就挂断了。
      我呆呆站在原地,如任何一个失恋的小伙子一样垂头丧气。

      几乎有一个世纪,才看见一群女孩子走下楼来,我尚未来得及躲避,爱钟已经看见了我。
      她一边笑一边说,“不是告诉你我们出去了吗,你怎么还在这里等?”
      我脸色苍白,甚至是一句谎话,她都能说的理直气壮,仿佛我是她可以随手打发的路边的追求者一样。
      “你要没重要的事,跟我们一起去玩吧。”
      这一句话,又将我从地狱抛到了天堂。我不禁心花怒放。
      她回到女孩子的队伍里,说了句什么,女孩子们在一起吃吃笑。

      原来她们要去民族园,自然是我去买门票,这样一来,女孩子们对我态度一下好了很多,也肯跟我说话了,都跟爱钟一样叫我“师兄”,甚至开玩笑叫“猴哥”。我通通不计较。只要爱钟开心,只要她肯理我,我做什么都可以。

      我给她们拍照,镜头里,几个女孩子开心的笑起来,只是,只有爱钟的笑容才让我心跳加快。我已经爱上这个女孩子了。

      接下来的几天,是我最开心的时光,虽然总是一群人,虽然我并未单独和爱钟在一起,虽然总是我买单,当然我已经工作的大男人,不能叫女孩子请我,这一切,阻止不住我能够看到爱钟笑脸的快乐。

      吃饭的时候,谈到工作,我不禁插嘴,“到上海去吧,那边机会多,气候也好,这两年政策很好。”
      爱钟不置可否。

      其实我不介意爱钟到哪里去,总之我会跟去就是了。

      我走的时候,并没有人送我,爱钟只是扬了扬手,“师兄再见,一路保重。”

      火车上,我几乎落下泪来,从上海到北京,要十四个小时。还没有离开,我已经开始想念。这样的距离,叫我如何是好?

      春节放假了,我忍不住再去找爱钟,我知道爱钟的家距离我家还有四五个小时。
      我路过了很多村子,终于找到了爱钟的家。
      只是凭着一腔的热情,我甚至没有时间去想,爱钟看见我,会如何反应。

      爱钟不在家,可是这个事实却敌不过我看到她家情景的震惊。
      爱钟父亲卧病在床,奶奶在家照顾,弟弟外出打工未回,母女俩人在镇上做生意。

      我跌跌撞撞走出爱钟家的时候,仍然不敢相信,那样才华横溢的爱钟竟然承受着这样的苦难和压力。

      我相信,爱钟是等待我去解救的公主,我就是她的王子。

      终于在镇上找到了爱钟。她看到是我,有点吃惊,但是无喜,只是淡淡地说,“你怎么找到这里来了?”

      她母亲看到我,叫她出去买菜。
      吃饭的时候,我才意识到,我竟然连礼物都没有买就上门了,而且天已经黑了。
      吃晚饭,我没有说走,爱钟母女也没有理我,她们很忙,两个人要做豆腐批发给别人,剩下的渣滓留着喂猪,她们就是靠着卖猪的钱供爱钟上学。

      她们不需要我帮忙,我闲下来就冷的不行,只有一支接一支的抽烟。晚上,爱钟母女到别人家借住,把床留给了我。我满腹羞愧,什么忙也帮不到,净带来麻烦。

      我睡不着,一半是因为爱钟的处境,一半是因为冷。
      冰冷的深夜里,我对爱钟肃然起敬。

      她们很早就回来了,要喂猪,我听到猪已经在圈里哼哼了。
      爱钟准备了早饭,匆匆吃过。
      “快过年了,你回家去吧。”
      母亲吩咐爱钟去等车,我羞惭欲死,拦住爱钟,逃一样走了。

      回家想想终究不妥,回上海之前,还是准备了礼物又去了一趟爱钟家。爱钟已经开学走了,她母亲留下了我的礼物,既不冷淡也不热情。
      “爱钟是很独立的孩子,她的想法我们从不干涉。不过,以后不要带东西来了。”语气温柔,眼神严厉。
      我明白,那已经是她的态度了。
      她没有排斥我,但是也没有接受我。
      我想从她这里得到帮助的企图灰飞烟灭。

      上海的三月,风已经柔和很多。
      意外的,接到了爱钟的电话,她跟同学想到上海找工作,希望我接待一下。
      我满口答应。特意打扫了卫生。
      只是我并不知道,与她同行的居然有一个男孩子。

      那男孩子喜欢爱钟。
      我一眼都可以看得出来,因为他的目光跟我一样,只缠绕在爱钟身上。
      显然,爱钟并不领情。
      两个人经常拌嘴。
      “看,你掐的印子现在还留在我胳膊上。”
      “那不是你自愿的吗?”
      “这怎么会自愿的?”
      “那谁让你动手动脚?”
      “什么?碰到也算动手动脚?那你结婚后怎么办?”

      我刚觉得不好,就看见爱钟的脸一下子变得苍白,我第一次看见,爱钟的眼睛里流露出冰冷的神情。

      “那么,你又算是我什么人呢?”爱钟一字一句的说。

      男孩子呆住了,正想道歉,爱钟已经转身走掉了。
      晚饭的时候,爱钟若无其事,还下厨做了几个菜,味道绝佳。只是再也未看男孩子一眼。

      第二天的招聘会,男孩子让我们先走。
      回来的时候,只留下一束花和一张字条。我未来得及看清写的什么,几个女孩子已经拥过去,“好漂亮的百合花。”

      爱钟神色漠然,走过去推开窗将花扔了下去。
      不喜欢的人,连他的花都不喜欢。

      我转过身去看桌子上多出来的两瓶酒,果然,这小子有留字条的习惯。
      师兄,烟多抽无益,酒少喝怡情,保重。

      兔死狐悲,可能就是我此刻的心情了吧。
      我不动声色将字条收进口袋。
      爱钟,我有足够的耐心,不会惹恼你。

      许是因为走了一个同伴,工作一有眉目,爱钟跟同伴就回北京准备论文了。

      爱钟,爱钟,我终于等到机会要跟你在同一片天空下生活了。

      太乐观了,五月份要签合同的时候,那家公司却倒闭了。爱钟听到消息,电话里半响无语,后来只说就在北京找工作了。
      可一时之间,哪有那么容易。

      正巧老总说要招人,工资不高,但可以解决户口。
      我问爱钟有无兴趣,此时已无退路,爱钟勉强同意了。

      六月,爱钟毕业。我亲自到北京接她,对爱钟只说是公事。
      到车站送她的是燕子,燕子就是那时到上海的女孩之一,爱钟并无落泪,但我看得出来她依依不舍。燕子哽咽着托我照顾她。

      爱钟暂时住在我那里,我去跟朋友石磊挤。
      隔天带爱钟去见老总,谈过之后,爱钟却说不去上班了,我大惊,追问老总,老总目光灼灼,“我们留不住这样的人才,留住她反而是浪费她了。”

      爱钟开始去参加各种各样的招聘会,然后等待面试。
      我每天下班后就去买菜,洗好切好,等爱钟掌勺做饭。
      爱钟手艺很好,只一周我就感觉体重上升。
      只是爱钟异常沉默,很少交谈,即使有,也只限于工作。可是我已经满意了,我不知道爱钟喜欢吃什么,只是捡各样零食买来,却发现爱钟根本不吃零食。
      这样的幸福生活持续到石磊搬家,因为工作,石磊从长宁搬到了嘉定。我顿时无处睡觉。
      我回家吃晚饭后,再赶末班车回到公司住办公室。

      有天出差回来已经很晚,看着爱钟在灯下写求职信,不知不觉竟在另一张床上睡着了。醒来,天刚蒙蒙亮,上海的早晨,天亮也才四点钟,起来一看,爱钟在沙发上坐着,眼睛红肿,我大惊,爱钟竟在沙发上坐了一夜!
      我连说对不起,爱钟疲倦的笑了笑,“说对不起的应该是我,我占了你的家。只是找不到工作,我也无力搬出去。”

      一时间,我的心大痛。爱钟,竟是对我满怀戒备。在我以为我即将拥有了幸福的生活的时候。

      我再也不敢稍有越距,没车的时候,我就走到街心公园睡长凳,挺凉快,只是蚊子很多,整夜不能眠。
      几天后我实在撑不住,天亮就回去敲门,爱钟立刻开门,竟是穿的整整齐齐,我无意深思,倒在床上睡了过去。

      很快,爱钟找到工作,工资很低,她决定去上班。我劝她再等等,爱钟沉默良久,“现在不是招人的高峰期,我又没有经验。再说,不能再麻烦你了。”

      我突然一阵惶恐,爱钟有了工作,仿佛雏鸟长出了翅膀,就要飞走了。
      我找到石磊,用最快的速度找了两室的房子,央求石磊跟我一起住,这样才有理由将爱钟留在我能看得见的地方。

      爱钟得知后,只说,“房租算我一半,以后给你。”

      有了石磊,气氛好了很多,爱钟渐渐放松了下来。我长出一口气。终于走对了这一步。

      爱钟爱清洁,她的东西从来不放在外面,只是她从来不动我们的房间,除了晾衣服要经过,一般绝少踏足。她打扫卫生,只打扫自己的房间和厨房客厅。我想,她看似贤良,但并不是爱心泛滥。
      爱钟喜欢阅读,我很早就知道,她什么书都看,经常是我的朋友们相聚打牌的时候,她只捧一本书在看。
      爱钟喜欢睡懒觉,她定七点的闹钟,却七点半才起来,我喜欢在她闹钟响后十五分钟叫她,“爱钟,起床了。”她一般只是答应一声,依旧七点半起床,或许她并不需要我叫起,但是我喜欢这样的感觉。这让我感觉到,亲密。

      两个月之后,爱钟发工资了,她开始每天下班去买菜。当然,我也去买,但是都及不上她的花样。

      一天,爱钟在厨房找到一只玻璃花瓶,爱钟开始买花,她只买菊花,每次都不同的品种,于是,她的房间总是充满了一种菊花特有的清苦的气息。

      石磊开玩笑,“爱钟,你仿佛菊花神。”
      彼时,爱钟正在捡出已经谢了的花,灯光下,长发瀑布一样泻下来,点点菊花映在发迹,恍然若梦。
      “你知道一句诗吗,宁可抱香枝上老,不随黄叶舞西风,虽然后来证明,有些品种的花瓣也是会掉落的,可是我喜欢这种风骨。”
      “那不是太辛苦了吗?”我脱口而出。
      “生来即苦,人生不过苦中作乐罢了。”爱钟缓缓说道。

      一个月后爱钟生日,我特意买了一束红玫瑰给她,她的生日我还是自她的身份证上看来的。
      爱钟看到花,问,“什么日子,居然买起红玫瑰来。”
      “生日快乐!”
      爱钟一愣,“我的生日已经过了。”
      “什么时候。”
      “我只过阴历,不过还是谢谢你。”她找到了另外一个塑料瓶来装那束红玫瑰。
      其实我希望她装在那个玻璃瓶子里。
      我还希望她能够领会我对她爱的暗示。
      显然她领会了。
      她并不像照顾她的菊花一样照顾这束红玫瑰,只是任它凋零。丝绒一样的花瓣飘落在桌子上,枝头,颓败一片。我捡起花瓣,紧紧握在自己手里,仿若捡起自己破碎一地的心,伸开手,濡湿的暗红一片,再也不能恢复昔日的鲜亮。

      爱钟开始晚归。她挑了星期一休息。我很少能看到她。
      该来的总是会来。
      爱钟开始收拾东西,透过半开的门,我心惊胆颤。
      终于,我敲了敲门,“爱钟,明天再收拾吧,你早点睡。”

      一夜噩梦,我起来的时候,爱钟已经收拾妥当。她安安静静的坐在床边,异常单薄,脚边躺着两个大箱子,仿佛随时都会消失不见。

      我走上前去,跪在她的脚边,“爱钟,别走。”
      “师兄,你快起来。”
      “不。”我抱紧她的腿。
      “你知道吗?我为你做了多少事,你不能无视我的付出。我一直当你是女神一样,对你以礼相待,今天,你不能就这样离开。”

      “我十岁的时候就有自杀的想法,父母一直争吵,我一直希望逃离。这些年,我的心已经变得异常坚硬。我不能接受这样的感情,我对你也没有这样的感情。我感激你,但是不爱你。”
      爱钟微微发抖,但是语气坚决。
      我只是抱紧她的腿,把姿态放到仆人一般,“我不希望你爱我,只希望你能够留下来。”
      “我已经找好了房子,今天一定要搬好,因为我只得休息这一天。我希望能够独自生活下去。”

      爱钟,爱钟,你叫我怎么办才好?明明知道一松手你就会飞走,我却不忍心伤害你。

      终于,爱钟走了。
      我看着爱钟乘坐的出租车离开,突然想到那句歌词,站在漫天风沙里,看着你远去,我竟悲伤的不能自己。
      上海没有风沙,但我仍然伤心了。可是我仍然抱着一丝希望,也许,爱钟离开后,才会知道我的好?

      我每天打电话给爱钟,诉说我的思念,但是,渐渐的她不再接电话,办公室的女孩子每天都有理由,“爱钟到仓库去了”“爱钟出去了”“爱钟在经理处”……

      我知道爱钟不愿意接我的电话,可是我已经无法可想,我已经彻底沦陷,我不能够自救,我每天看着空了的房间,空了的花瓶,仿佛我的心也空了一般。
      没有爱钟,我已经活不下去。
      我每天都要喝了酒才能够睡觉。
      爱钟看书时的全神贯注,爱钟做的菜有家乡的风味,爱钟清晨答应我叫起的呢喃,爱钟微笑起来如一朵花般绽放……
      整个脑子只有爱钟。爱钟走了,我才感觉到,是我一直在依赖着她,从来都是。

      如果有别的选择,她也许从来不会接受我的帮助。
      不能说是她利用了我,只能说是我需要她的利用。

      爱钟不接我的电话,我就到公司去找她。我在她的门口等她下班,她见过我一次就再也不出来了。我怕爱钟被人说闲话,就站在远一点的地方等她。这个时候,我仍然为她着想。
      后来,我甚至等不到她。好不容易找她听电话,她问,“你在哪里?”我怕她不出来,只好说在家里。
      她只是听我说话,也不出声。我一阵高兴。转眼看见熟悉的身影骑车飞驰而过。电话仍然通的,只是那一端再无任何生息。
      爱钟甚至都不再相信我了。

      我愤怒。
      我开始不厌其烦得打电话给她,她不接我就不挂。我已经顾不了那么多了。
      “张小姐,你不能这样耍我,你应该为你的行为付出代价。”如果不能爱,那就恨吧。
      “你说个数吧。”爱钟的声音冷静。
      我说了个数。
      “三天后,你来取。”爱钟挂了电话。

      她才工作几个月,全部工资加起来也是不够,可是我不能这样便宜她。

      三天后,约在她公司附近的餐馆。
      坐下后,我仍然叫了酒,我已经堕落成了酒鬼。
      她叫了一盘饺子,不是用来吃,她用筷子一个个捣碎。
      我勉强笑了笑,“现在你看那盘饺子和看我一样了吧。”
      爱钟抬起头,看上去异常憔悴,她慢慢露出一个笑容,疲惫的仿佛不堪重负,让人看了直想落泪。
      即时她没有投入到爱情中,可是一样受了伤。
      那个笑容花一样的爱钟呀!仿佛箭一样射中了我的心脏。
      她自包里拿出一个信封来,“你点点吧。”
      “你哪来的钱?”
      “公司不肯借,只好从经理那里借。”

      我按住了那个信封,却仿佛被烫一般。
      “爱钟,让我们从头开始吧。我会用你的方式好好爱你。”
      “师兄,你从来不知道我要的是什么。”她站起来要走。

      我一把抓住她,感觉一阵眩晕,“不行,我那么爱你,你为什么不能爱我?至少,你要完全的属于我一次。”
      “师兄,我并不欠你这个。”爱钟的脸色已经十分苍白。
      我依稀记得,当初的那个男孩子也逼她露出这样的表情。只是,当初那个男孩子碰到她,她还愿意掐她,而我碰到她,她的眼睛里只有漠然和厌烦。

      她甩开我的手,离开了。
      爱钟从此从我的视线里完全消失。
      她辞了职。
      我再也找不到她了。
      我每天坐在她的房间里,看着那束已经干枯的菊花,日复一日。

      石磊强迫我出去旅行了一段时间。
      我渐渐戒了酒。
      再大的痛苦也会成为过去。

      一日收拾东西,看到爱钟以前写给我的信。

      我展开重读:

      今天看了一部电影,“勇敢的心”,你一定看过,其他尽皆忘记,只余两个印象,英格兰的风笛非常好听,做人,不自由,毋宁死。

      昨天,遇打折,新买了一套裙子,穿上后,竟有陌生男生约会我,不禁讪笑,有人竟会爱上一件衣服。

      课程渐渐减少,近来有更多的时间看书,欲去打工,母亲不许,希望我尽快充实自己,我知她不易,也实在觉得自己并不辛苦,我知道她爱我,这比什么都重要。

      在外辛苦,保重。

      我整理了所有的爱钟的信,薄薄的几页纸,爱钟偏爱一种淡蓝色格子的信纸,无任何花纹,质地柔韧,她的字一个个分开来,整整齐齐,是0.35的细笔写出来的,看似柔弱无骨,却力透纸背。仿佛她的人一样,看似柔弱多情,实则冷静自持。我的眼泪一滴滴落下来,字迹都晕开来,如同我此刻的心情,万念俱灰。

      我从来不懂她在想什么,却不知道,她早就已经告诉了我。

      我不知道将来还会不会爱上别人,即使有,我相信,绝不会是爱上爱钟那样。
      绝对不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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