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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在囧途(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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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要查,那自然只能去资历够老,且根基稳固的世家或门派问问。
毕竟如今的形势,对林怀君来说,实在太不乐观了。小的或根基薄弱的世家门派,全都像躲着丧门星一般躲着他,那感觉,就仿佛只要一接近他,就会立即招来杀身之祸一样。
所以林怀君想,与其和他们干耗着,或是被扫地出门,那还不如直接去势力强大的世家门派打听一下,也许有谁知道又不怕的,那就简单多了。
于是说走就走,当天林怀君就与何家两兄弟一同动身。
何喻说:“小镇的西南方,有一门派名为千浣宗。千浣宗在修真界中也算大门派,且我听家中长辈说,他们口碑还算良好,并未传出过什么有违道义的事,不如我们先去那里碰碰运气。”
三人一连赶了十几日的路,一路上全是荒山野岭,未逢一人,倒是各类野兽毒蛇碰了一路。何家兄弟本是现任何家家主的一对宝贝外孙,以他们的资历,实际早该出来,可先前几次向家中提及,都是被家人以各种理由驳回,便只好一直拖着。
直到后来,他们长大了,修为也算不得低,别家别派的小公子、小小姐比他们小的,修为比他们低的,都陆陆续续历练回来。何家人这才很不情愿的发现,再不让他们出去,只怕今后别人提起,都会掩面耻笑一番,便只好千不愿万不愿的把他们送出家门。
老家主怕他们遇上什么难以对付的妖魔鬼怪,在家中千挑万选,和别家换取了不少宝贝,给他们一一装了,又和一大家子人念念叨叨了许久,千叮万嘱后,才依依不舍的相送几里把他们送走了。
是以,何家小哥俩全身上下都是宝,走到哪都是闪闪发光、叮叮当当——可显然,何家人只顾全了小哥俩的法宝银两,却独独忘了,荒山野岭空无一人的地方该怎么办。
也幸好他们忘了,不然让背着柴米油盐到处走,锅碗瓢盆铛铛铛,这就叫人发笑了。
不止发笑,恐怕用不了几天,饶是何家在修真界有再大的势力,也压不下传遍满天下的“锅碗笑谈”。
十几天一路走下,先前几日都还好,可到了后面,三人都开始隐隐有些吃不消。
原因是什么?
简单。因为三人都不曾辟谷。
不曾辟谷,这也就意味着,荒山野岭的没饭吃!
自古民以食为天,这句话放在没辟谷的修真者身上也依旧成立。在彻底啃干净身上的最后存粮,三人立即决定,放东西做饭!
然而一会后——何筱黄色外裳系在腰间,两边裤腿和袖子高高卷起,满手血淋淋的蹲在河边抓着一条鱼,白皙的小脸上血水相间,场面异常壮烈,可谓是惨不忍睹。
在被开肠破肚的鱼用尾巴甩了不下十个巴掌后,何筱原地跳起,大喝一声:“呔!好一条宁死不屈的鱼!”吼完这一声,他又转过身,逮着那条血淋淋的鱼,朝后叫道:“哥!你来弄鱼,我们换换!”
哪知他后面的白衣少年听了这一句,原本正正坐在火堆边的身子骤然往边上一歪——倒了!
何筱吓了一跳,手中的鱼都扔了,急急忙忙纵过来,满手鲜血擦也不擦的往何喻身上抹,边抹边叫边摇:“哥!哥!你怎么了?你怎么了?”
等他把手上能抹的都抹上去,才终于将雪衣少年翻过来,一看,不由又吓一跳,差点失手把人扔了!
原本白衣胜雪,温文如玉的何喻此时满脸是黑漆漆的炭灰,黑到那张俊俏白嫩的脸都看不出本来面目,衣上、袖上、手上也是一片黑乎乎,场面简直狼狈,更算是残忍!
再观何喻本人,被弟弟抱在怀里一阵乱摇,似乎终于恢复一点意识,但依旧两眼发直,目光痴呆。
何筱伸出腥味极重的手左右拍拍他的脸,见用处不大,不由眼神在四周一阵乱瞄,终于!在火堆旁看见几团黑乎乎的凶手,便拾起一根木棍连戳几下,大声道:“何方妖孽,速速报上名来!竟把我哥害到如此!”
他怀中的何喻终于发声,气息微弱道:“……不是妖孽,是我在林中采的蘑菇。”
“……”
再转眼,看到跌坐地上手捧一个似锅状物法器的林怀君,何筱放下何喻,刚围上来,林怀君就面无表情的用衣袖蒙上朝他看来,脸色惨白惨白:“别看了。人,总有第一次。”
看他的动作,好似只要何筱再前进一步,他就要把那锅东西一口闷掉,何筱不禁止住脚步,默默往后退了几步,深怕他一个想不开:“前辈你,也是第一次做饭?”
林怀君点点头,小脸还是惨白惨白:“或许从前做过,但现在忘了。”
何筱顿时倍感亲切,由衷道:“还好爷爷他们没让我们把锅碗瓢盆一起背来,因为我突然发现做饭也不是那么好做的。”
林怀君深以为然,也由衷道:“我觉得我们……”
何筱往前一步:“什么?”
林怀君道:“我们或许下一次去到有人的地方,应该绑架一个厨子。”
那边躺在熊熊火堆旁的何喻弱弱抬手:“我附议。”
于是,从这一天起,三人再没吃上一顿人吃的。
但其实他们的厨艺也在与时进步着,比如——何喻道:“何筱!你杀鱼难道不该把鱼敲晕吗?每次都被鱼打脸弄一脸的血,还有别满手鲜血的靠近我们,这里没有皂角,抹到衣裳上洗不掉!”
何筱道:“哥…你今天又上哪里找来的蘑菇,能吃吗?”
何喻何筱:“前辈你确定这东西是这样做吗?”
被两人同时提问的林怀君认真点点头,示意他们向后退,自己则卷着袖子高高将剑举起!
剑光骤然一闪,飞速袭下!——木桩,深受迫害,被一剑劈成两半。
如今历经了九九八十一难,吃遍了天下万难,三人终于衣裳破烂,满身血腥的到了一处小镇。
来到这里,冷风一吹,吹起三人凌乱不堪的潇洒长发。
街道两旁的人蓦然往两旁一撤,让出一条明晃晃的大路!
何家两兄弟登时声泪俱下,抱了林怀君嚎啕大哭:“终于…终于逃出来了!终于逃出来了!”
街上行人神色更惧,看他们的眼神也变得害怕。然,林怀君依旧风清道骨,两袖破烂,一左一右搂了小哥俩,面无表情的朝一家服装店缓缓驶去。
路人投以害怕,并钦佩的目光。
不一会换了衣裳,重梳了妆容,三人就又是蹁跹挺拔的俊俏公子。
可惜这三个能令无数女子怦然心动的俏公子,此时此刻却是一黄色衣裳的小公子奔在最前,在他身后一白衣之人拽了另一白衣公子,狂奔在大街上,活像投胎!
这一幕,引得众多路人频频看去,再看他们奔去的目的地,只是…一家客栈而已啊……
“掌柜的!来三间上好的客房,再将你们所有最好的酒菜全全做一份送上来!”何筱一进店门,直冲柜台!
这家店的掌柜,是个上了年纪的小老头,见先后来了三个俊俏公子,连忙叫伙计好生送上去。来的伙计也是个有眼光的人,见这三个气度很是不凡,客客气气将他们送上去,临走前不忘问是否要热水。何筱一挥手,不菲的小费赏出去,伙计自然知道没看错人,立马乐呵呵的下去烧水。
果然是应了民间的一句俗话:有钱能使鬼推磨。
这笔小费赏下去,那伙计前前后后送菜送酒,亲自提水。何筱何喻见有人帮忙,自然很高兴,连吃几口人吃的饭菜,终于笑开了:“唉,熬了那么多天,我终于活过来了!林前辈你快点吃啊,为难自己那么久,这种时候就不要细嚼慢咽了。”
见林怀君听话的一颔首,果然加快了吃饭的速度,何喻终于继续道:“说起来,在家的时候我不会做饭,有次还想跟家中厨娘学习来着,可后来爷爷把我拉出来,说做饭这种事太简单了,看看就会做的事,我当时居然天真的信了!现在想想……唉,太后悔,后悔的肠子都青了。”
“我记得他当时还教训我,说什么,做饭这种事,是个人都会做的事,毕竟我们吃了那么多年,不是有句话叫什么,没吃过猪肉,还没见过猪跑吗?我听听他说的话,觉得还挺有理,可现在想想,不对啊,我吃过猪肉,但我也没见过猪跑啊。这就感觉,和做饭是一个道理。”
扒了一大口饭菜,他鼓着一边的腮帮子面向林怀君,一嚼一嚼口齿不清的道:“林前辈,话说,你见过猪跑吗?”
林怀君扒饭的动作一顿,接着从碗里抬起头:“没有。”
何筱飞速扒饭的动作也停下来:“哥你当年有做饭的心思,就该不管任何人的闲言碎语,拼命去学的。这样你弟弟我,还有林前辈我们俩现在就有口福了。”
正说着伙计又抬了两盘菜上来,一见他们眼睛都快眯成缝:“三位客观,现在酒菜就送完了。你们还有什么别的吩咐吗?”
林怀君咽下口中的饭菜,心中想着此地离千浣宗也不远了,便随口问道:“你可知修真界的千浣宗?”
那伙计得了钱,自然问什么答什么。听他问起千浣宗,立即道:“知道啊,简直如雷贯耳!听说这几日千浣宗的人倾巢出动,和修真界的其他正道之人一同去了苗疆。”
何筱吃饭的嘴立即张大,正想嚷出一句“白来了!”就被何喻手疾眼快一手捂了。
林怀君看了眼他们的动作,接着问:“去苗疆?去苗疆做什么?”
伙计挠挠头:“这种事小的就不知道了,不过他们去了苗疆,这本也不是什么秘密,很多人都已经知道了。”
很显然,林怀君三人,就正好被列为不知道的队伍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