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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   “小夏,我先走了,拜拜。”同事王大姐和她打了一个招呼便离开了。

      夏忆眠抬头朝王大姐笑笑:“再见,王姐。”

      王大姐小声朝她说:“小夏,你笑起来真俊啊,怪不得以前他们都叫你冷美人,春天来了,花儿都开了,多笑笑,心情都会好起来。” 她很喜欢一个人独来独往,报社里的同事关系一般,那些没有什么心眼的人觉着她人还不错,只不过不太爱说话,而有一些喜欢嚼舌头的人则经常在她背后嘀咕,夏编辑漂亮倒是漂亮,就是傲了一些。有好心的同事大姐委婉地提醒她,她会浅笑着听着应着谢着,但回过头来依然我行我素,为什么要为了别人刻意地改变自己,她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就可以了。

      王大姐今年快50岁了,是报社的老员工了,也有这个年纪女人所特有的唠叨八卦的特点,但是她的热情是真的,夏忆眠刚刚来到报社工作的时候,王大姐非常热情地帮夏忆眠介绍对象,相亲对象涉及各行各业,什么省人民医院的医生,银行的职员,政府里的公务员,只有夏忆眠想不到,没有王大姐介绍不到。

      前两天,王大姐还不无遗憾地对夏忆眠说,以前给她介绍的那个吉城理工大学的老师结婚了,那男孩是她表姐的大姐夫的侄子,是自己看着长大的,那男孩又高又帅,当年王大姐极力撮合他俩,夏忆眠架不住王大姐的热情,去相了那么一会亲。

      那个男孩是不是又高又帅夏忆眠现在已经记不清楚了,她只记得那男老师脸上都是红疙瘩,和她说话就脸红,俩人坐了半个小时,说了没有十句话。最后两个人互留了电话号码,那个男孩约她出去了几次,看了一场电影,到吉城的公约逛了一圈,再后来就不了了之了。

      王大姐走了,剩下夏忆眠在那发怔:他们叫她什么?冷美人?冷她倒是承认,因为她不太和你交往,其实她也不是不想打招呼,只是不知道该说什么。可是她什么时候变成了美人呢?她的眼睛有些大,但是属于大而无当的那种,别人看她经常游离之中,她的鼻子有些过于挺,少了一些柔和,嘴唇有些丰满。如果满分十分的话,她给自己打6.8分,而她给隋江江打8分。
      她伸手揉了揉太阳穴,白皙的手腕衬着白色的毛衣有说不出的适宜。

      办公室的同事陆陆续续地下班了,夏忆眠没有着急离开,她端着水杯子来到窗前,悠闲地站在窗边,欣赏外面的风景,很享受一个人的孤独时光。

      三月的天气,确实有了春天的气息。空气中有了暖暖的风吹过,

      春天到了,报社外面的花儿都开了,粉色的杏花一树一树的,看着就热闹,她不是个喜欢热闹的人,人多了麻烦多,可是花多了,情致也多。她想起小时候在农村的时光,每到春天,花儿开了,妈妈就会在那颗桃树下给她拍一张照片,那颗桃树是她出生的那年爸爸亲手栽下的。那时候她和爸爸妈妈在一起是那么幸福,虽然生活不是很富裕,可是爸爸妈妈把最好的爱给了她。

      春天到了,她是不是该回去看看了?

      喝完了水,她回到座位上收拾东西,准备回家,这时,手机铃声响起来,她抓起手机一看,是外婆,她便开心地接了。

      “喂,外婆,有事吗?”只有在外婆外公跟前,她才是开心快乐,露出最本真的模样,而他们二老也是夏忆眠最牵挂最关心的人。

      “小眠啊,没事没事,下班了吗?我啊,也没什么事情,刚刚我和你外公出去逛了逛,正好碰上市场上有卖新鲜牛肉的,我就买了几斤,明天做你最喜欢吃的土豆炖牛肉,等明天你和世风来外婆这里吃晚饭啊。”外婆自从退休之后,就多了一个爱好,研究菜品,而每次夏忆眠就是品尝者,以前没结婚的时候,她住在外婆家,天天吃,天天吃,那一个月她胖了将近十斤,看着自己圆乎乎的脸蛋子和体重秤上三位数的体重,她差点要叫起来,原来她以为自己是怎么吃都不胖,原来根本不是那么回事,是自己没有摄入足够够的热量。

      后来结婚了,她回外婆家的次数少了,可是每一次去,外婆都要做一大桌的饭菜。

      “好好好,外婆,明天周末,我一定去,不过,秦……那个世风今天去罗城谈合约了,明天不一定回来。”夏忆眠不确定秦世风明天能不能回来,早晚她好像听他说要个两三天。

      “小眠,你要告诉世风不要太拼命,工作只是生活的一部分,周末就该好好休息,你们年轻人啊!你也是,都结婚快两年了,还不要孩子,我像你这么大的时候,你舅舅都上小学了。”外婆又开始数落起来。

      夏忆眠听了外婆的话,知道老人家又开始催她要孩子了,便哄道:“我知道了,外婆,我一定转告世风,还有我一定在今年给您老人家搞一个重外孙好不好?”
      外婆听了她电话,嗔道:“你这孩子,又跟我打马虎眼,你表哥表嫂坚持做什么丁克,你这又先忙事业再生娃,你俩啊,你可别给我送只小狗。”外婆催表哥丁嘉义生孩子,表哥送给外婆一只小泰迪。

      “好好好,外婆,我知道啊,不骗您。”夏忆眠笑得眼睛眯成了小月牙,“外婆,春天来了,等着有时间我领着你和外公去踏青?”

      “你这丫头,阳光这么好,如果我和你外公领着小孙子在小区里溜达散步,比什么都开心。”
      外婆道,这时,夏忆眠听到了电话那头外公在小声嘟囔着,孩子们有孩子们的打算,不要总催他们。

      “你这老头子,平日里嫌没意思的是谁?现在来当好人,小眠马上就三十岁了,我能不急吗?。”外婆又开始数落外公。

      夏忆眠知道俩人内部出现矛盾了,正好趁着这个机会感激开溜,便道:“外婆,我要下班了,挂电话了。”

      “好好好,明天和世风来啊。”

      挂了电话,夏忆眠长长地舒了一口气,拿起背包走出了办公室。

      开着车行驶在马路上,她的开车技术实在一般般,特别在这个下班高峰的时候,更是和蜗牛一般慢,走走停停,可是夏忆眠并没有多么烦。夏忆眠最喜欢这个时候,听着自己喜欢的老歌,轻轻地随着哼两句,没有工作上的烦心事,也没有别人的打扰,这是属于她自己的美好时光。

      路旁的柳树催吐出绿色的嫩芽,远远看去如烟一般,真是赏心悦目,小时候,她最喜欢春天,因为可以脱下笨重的冬装,可以在草地上滚来滚去。

      可是从什么时候那么美好的春天变成她伤心的季节了呢?这么多年过来了,春天已经不似曾经那么忧伤,时间真是疗伤的最好的药啊。

      生死离合在时间的纵横中是那么的微不足道,它们都时间淡化成了看不见的细小的微粒,只是在某个特定的时间,特定的地点,特定的场合才出现在她的脑海。

      因为职业的关系,看多了这个世间的淡漠与冷寒,有时候,夏忆眠感觉自己已经麻木了,什么小三,记得有一次她看到一篇文章,一个小女孩因为父亲出轨而父母离婚,她对父亲充满了仇恨,拒绝从父亲的抚养费,拒绝听到父亲的一切消息,甚至不愿意提到他的名字,她的心里只有仇恨,恨父亲的无情,恨后母,恨后母的孩子,恨自己的母亲,甚至恨自己。

      恨,这个词也多次出现在夏忆眠的心里,她也曾经恨过,恨得刻苦铭心,恨得地动山摇,可是时过境迁,她可以平静地审视曾经的那段时光。相爱并不那么简单,相守更不容易,人心隔肚皮,人心也换不来人心,如果对方三心二意,偷腥劈腿,没有必要要死要活。

      所以,现在夏忆眠很少想起过往的那些人那些事。毕竟爱过,毕竟分了。曾经的那一切现在都不重要了,那个人现在过得好不好,是否有了新的爱情,是否会偶尔像起他们曾经的爱情,如果再见到会是什么场面,是云淡风轻相逢一笑,还是别的什么,这些曾经在她的脑海中闪现过无数遍的问题,对她来说都不重要了。

      对于现在的她来说,重要的是把工作做好,对得起自己的工资,对得起买报纸看的读者,重要的是对外婆外公孝顺,让他们开心,健健康康快快乐乐地安度晚年,当然,他们最期待的是赶紧能抱上大胖重孙。

      一想到此,夏忆眠的头又大了,她很适应现在的生活,她还没想好如果生活中多一个孩子会是什么样子,她看到关系比较好的同学同事发的朋友圈,他们的孩子看上去很可爱,可是一旦真的在身边那会抓狂。

      还有,生孩子不是她一个人说了算,秦世风并没有什么暗示,要和她生一个孩子,两人也还是避孕的,这一点秦世风还是做的很好的,不会为了自己的快活而让她承担可能出现的后果。
      夏忆眠的车并不比人行道上的自行车快多少,等她到了小区附近,道两旁的路灯已经亮起,霓虹闪烁。金帝小区是吉城最高档的小区,寸土寸金,依山傍海。

      万家灯火,她只需要一盏为她亮起,在独自回家的路上,在饥肠辘辘的时候,她一抬手就会看到那盏被叫做守候的灯光。推开那扇门,家里面是温暖柔和的灯光,还有饭菜的香味。

      进入了小区,夏忆眠将车开进了车库,她背着包走到楼底,忽然,她抬头看自己家的那扇窗,黑洞洞,乌漆漆。她放心了,如果真的家里的那盏灯亮着,她倒要害怕起来,是不是家里进了小偷,不过金帝的安保可是一流的,除了天上的鸟,地上的虫,别的什么应该进不到小区里来。
      啊
note作者有话说
第3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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