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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思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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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寒!亲爱的,我好想你!”一大清早,办公室的门便被粗鲁地撞开,不等楚寒反应过来,一个火红的身影便朝他冲过来,撞得他七荤八素,来不及推开便不幸的惨遭血盆大口洗礼。
“寒,你真坏!竟然不告诉人家一声就自己跑回来,害得人家为你害相思。”一身红装的肉弹美女发泄完便故作小鸟依人地靠在楚寒怀里狂诉衷情,只可惜稍显粗壮的身躯破坏了观赏效果,让门口的秘书和等着看好戏的陈健和仲轩越憋笑不已。
楚寒脸色臭臭地看着眼前的状况,不怎么温柔地推开怀中的尤物,冷冷地说:“亨特小姐,你怎么来了?”
“我为什么不能来?”简•亨特不满地噘起嘴巴。“叫我珍妮,叫亨特小姐太生疏了。”她故作娇柔地说着,再度被眼前这个冷冰冰的男人迷得神魂颠倒。
楚寒火大地绕过她,走到门口,恶狠狠地瞪了门口三人几眼,用冰得瘆人的声音说:“罗小姐,麻烦你帮我招待亨特小姐,陈健、仲轩越,跟我到会议室去一下。”说完僵着俊脸先行离开办公室,徒留身后美女拼命地呼唤。
“怎么回事?”陈健和仲轩越刚踏进会议室,便看见楚寒倚门靠着,双手环在胸前,凶神恶煞的表情足以让一个哭得上瘾的小孩乖乖闭上嘴巴。
“咳,这件事嘛,基本上得由轩越来解释。”陈健很没义气地把朋友扔进水坑里,让仲轩越颇是悲愤,但还是不得不硬着头皮对着炮筒子。
“嘿嘿,其实呢,我处理完那边的事,看亨特小姐为你憔悴的不行,经不住她一再哀求,我便把她带来了。亨特先生说,他女儿交给你,他很放心。”仲轩越陪着笑编了一个好听一点的理由,打死也不承认是他埋怨楚寒把他一个人发配到澳洲做牛做马,为了小小报复一下,他便教唆骄纵千金来个千里追夫。
“什么叫交给我?”楚寒几乎是从牙缝里挤出一句话。天杀的,这一阵子他是倒了什么霉运了,没一件事顺心的。
“谁带来的谁负责。还有,我决定休假一周,所有的事情你们两个负责就可以了,至于文件,只要有你俩的签字就生效。就这样,接下来的七天我手机关机。”潇洒地留下最后一句话,楚寒看都不看两个损友一眼,开始度假去了,连开口抗议的机会都替他俩省了。
“你踩到地雷上了。”陈健凉凉地对仲轩越说,“他这阵子正处于情绪低谷期。”
“我怎么知道,我又不会未卜先知。”仲轩越很委屈地说着。真是的,他被发配了那么久,小小的回报一下也不行,呜,又得一星期加班加点了。
“知道吗,上次叫楚寒爸爸的小男孩是程阳的儿子。”陈健好心地透露些消息给他,有些事还得借他的力量呢。
“什么?程阳?她结婚了?”突来的消息成功地让仲轩越忘记了自怨自艾。
“不知道。”陈健答得利落。
“怎么叫不知道,她都有儿子了。”
“你见过那孩子,长得很像楚寒?”陈健不理会他的提问。
“嗯”,仲轩越低头想想,“是,很像。”
“哦。”陈健了解的点点头。
一个星期就在辗转反复中度过,楚寒记忆中的画面像幻灯片一样一页一页翻过,将他带回那年少不识愁滋味的学生时代。
*** *** *** ***
那天的“求爱”算是成功了吧?当好友问起自己的时候,楚寒也不知道答案。程阳对他好象并没有多些关注,看来那天放学两人的讨论并没有得出一个结论。
他们是男女朋友吧?反正每天放学楚寒都会很自然地站在程阳的教室门口,无视别人打量他们的暧昧眼神,笑眯眯地看着她有些羞窘的俏脸。呵呵,像个小女人的程阳真是迷人极了。多次反对无效后,她仍得无可奈何地接受他的陪伴,虽然她从不让他送到家门口,但那并不影响他对她的兴趣,近乎一种迷恋的将这个女孩放在最重要的位置。
情窦初开的少男少女对同学之间的情感故事是最感兴趣的,不消多久,楚寒和程阳在拍拖的消息便流传开来。唉,同一时间,年级最引人注目的男生和最独特的女生全部死会,让多少人鞠出满襟心酸泪。
“你知道吗?程阳是楚寒的女朋友耶,真幸福。”从走廊路过偶然听到女生谈话的楚寒得意地笑笑。程阳觉得幸福吗?不知道哎,她甚至都从来没有给他牵过手。不过,“程阳是楚寒的女朋友。”这句话听起来真是如沐春风,似乎有种为他所有的感觉,满足!
于是,楚寒开始在晚修后送程阳回家时提出一些小小要求。两个星期后牵到了手,又过了几个月,他终于趁她不注意亲到她的脸颊。呵呵,进了一大步,有这些成绩真是不易啊,下一步,该彼此献出初吻了吧。
只是,楚寒并没有为得到女朋友的初吻开怀太久,他灰心地发现程阳与他总是有距离的,他们即使在朋友面前也很少表现出亲密,好似普通同学一样,这没有关系,可是,他无法忍受她不重视他的事实。他对她永远都是忽冷忽热、若即若离的,甚至有一次在大街上,正陪着母亲逛街的程阳看到他竟然转身走了,让正开心地想过去打招呼的他将在当场。那一次让她难过不已,原来程阳并不在乎他,他沮丧地将自己关在房间里发了一天呆。可是他舍不得放手,再给自己一次机会吧,至少她还是他的女朋友,楚寒自我安慰地想着。
然而,他还是失望了。程阳在他面前永远不会像别的女孩面对心爱的男孩时那样欣喜和眷恋,她总是能沉沉稳稳地和他讲话、谈天,像对别的男生一样?!楚寒在心底讽刺自己,你对她而言,并没有不同。
终于,他放弃了,在他们的恋情进行即将满八个月的时候,他自以为聪明地结束了这段故事,将一张写着分手的纸条托人转给程阳。他以为她会哭,起码稍稍表现出一点难过,但却没想到她还能笑着跟他说:“我们还是好朋友。”呵呵,见鬼的好朋友,他终于彻彻底底地认识到自己是个大傻瓜。
于是,他决定很有骨气地忘记她,三天后,他请他们班的班长,一个长得很娇小的女生作他的女朋友,并且马上便拥有了第二位女友。她叫什么来着,好像两人只交往了两周就game over了。他根本没有心情去维系,所以,人家很快跟他拜拜了。也许程阳说得对,他们都还太小,根本不懂得感情。
然而高中三年让他有点难挨,他无法避免在走廊看到程阳,也不想避免。她看他的眼神里似乎有什么东西?当他们无数次不小心擦肩而过的时候他发现。但是,他不愿意去细想,因为他知道那不会是喜欢他的讯息。
终于,毕业了。他们都上了大学,他去了南国一个军事学院,而她,却去了坐落在白山黑水间的一所大学。一南一北遥远的距离似乎在告诉他,他们之间注定不能在一起吧。
在学校里,他的生活简单了许多,除了上课就是训练,他也习惯了每天排得满满的内容。他以为他会这样过完四年。可是就在大一课程结束之际,他收到了她的信——“你相信好马不吃回头草吗?”只有一句话,他笑了,她的风格一点儿都没变,连写信都可以如此照顾到个性。他摇摇头,但他如何回答呢?说不吗?
他回信了,也只有一句话——“请做我的女朋友!!”
同16岁那年他对她说过的那句话一样,一度断了的故事又连接起来,他心里突然开朗许多。如果这是场较量,那么他算是赢了吧,她最终还是有些在乎他的不是么,曾经被打败的自信又高高地抬起头来。
相隔千里的两个人只能用飞鸿和每年的假期延续感情,这对于恋爱中的男女是远远不够的,而他偏又是个懒得写信的人,三年下来,他们的感情竟也如一壶温开水一般平平淡淡,未到沸腾,却也从不曾冷却。两人维持着这种恋人更似朋友的相处模式,但他没有为此感到不好,这样的恋爱反而让他感到轻松一些,不用牵扯到承诺和责任,对年轻的他,还有她来说,想必会更好一些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