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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撕了那个抄袭作家·二 ...

  •   沈茜高中时候的班长是个相当厉害的人物,说一不二,雷厉风行,厉害到她和班主任一起教训人的时候,她唱白脸,班主任唱红脸。
      沈茜也被她教训过,因为在晚自习看杂志的态度略为大方。当时班长冲她说话的语气,跟沈茜家里那个掉书袋的亲爹几乎一模一样。

      班长说,少年易老学难成,一寸光阴不可轻,大好的晚自习时间拿来看杂志,你不觉得浪费心痛吗。
      现在想想,沈茜依然不觉得心痛。

      事到如今,沈茜几乎已经忘了她的名字,只记得当时全班男女同学都叫她“班长”。哪怕后来分了科分了班,毕了业上了大学,在路上遇见了,大家还是叫她“班长”。
      ——原来班长姓姜啊,沈茜给高中时代的记忆吹了吹灰,捡起一个名字来。

      那天她和班长在超市重逢后,稍微寒暄了几句;期间阮聪帮忙收拾好了那个摔坏的坐便器,又被班组长阿姨拉走,去拍几个“收银员热心服务顾客”的镜头。
      班长说,她大学毕业之后,做过文员,做过销售,做过前台,做过餐厅小时工,做过幼儿园代课老师……眼下这份工作,刚刚干了三个月。

      “那天晚上我刚给客人上完菜,听到包厢的电视里说话的声音还挺耳熟的,扭头一看,是你,可把我吓了一跳——嗨呀,这不是我老同学嘛。”班长笑笑说。十年没见,她还是留着高中时候的发型,齐耳短发在脑后扎了个小尾巴,摘了鸭舌帽之后,被汗打湿的刘海扁扁地贴在脑门上。
      沈茜“哈哈哈”地糊弄过去——万一话题又变成“好久没在电视上看到你”就不好玩了。

      “还是你厉害,我记得你当年好像就是校报小记者了吧?现在不但是大记者,还带上徒弟了。”班长说着,伸手就要来拍她的肩。只是她冻疮未退的手指悬空停了一停,在碰到沈茜浅灰色的薄呢风衣之前,又缩回去了。
      沈茜假装没察觉,“嘿嘿嘿”地笑笑:“当年也是瞎玩,虽然那时候还觉得自己挺威风的……说起来,班长你高中的时候,不是挺喜欢写——”

      她想说的是“挺喜欢写小说”,但才说了一半,班长就指了指她身后:“你徒弟回来了,你们去忙吧,下次再见。”然后匆匆忙忙地戴上鸭舌帽,掸掸袖套,跟她道了别,走了,急得好像有只小狗在追她。
      沈茜回头看看,阮聪离她至少还有十米远。

      也许“过去喜欢写小说”这件事,对于班长来说,就像“很久没在电视上看到你”对于自己一样。并不是不能被提起,只是别人一谈到,自己就好像在三九月里被掀了身上的缎面大棉袄,露出里面破破烂烂的旧棉絮。
      都是成年人,就不互相为难了,沈茜想。

      最近这几天,马媛媛的心情非常不好,都不闲聊不串门,不在走廊唱歌了。路上遇到实习生跟她打招呼,她也懒洋洋地晃晃手,好像一朵被雨打湿的棉花糖。
      “听说那天她和蒋文去接机,接是接到了,只是梅林进了酒店之后就关了门不出来,也不接受采访。她们连他的助理都没见上。”阮聪说。
      “真惨啊,”沈茜说,“怪不得都这么多天了,还没看见上节目——不过你这消息都哪来的?”

      距离梅林在本市的演出还有不到两天,马媛媛和蒋文铩羽而归的事已经在单位悄悄传开,连一介实习生都知道了。说好的专访节目也开了天窗,总监的脸色不比马媛媛好看多少。
      作为可能是最后一个得知这件事的人,沈茜对于这件事本身倒是并不意外。
      “也太大牌了吧,”阮聪说,“既然不想接受采访,一开始就说清楚啊,等到人都到了之后再给人吃闭门羹……一点都没有国际明星的气度。”
      “他一直这样,很任性的。”沈茜一边打字,一边随口说了一句。
      ——糟了。

      果然,聪明的阮聪“唰”地支起了耳朵。
      “沈茜姐你认识梅林?”
      沈茜一边继续若无其事地敲键盘,一边飞快地在脑内组织语言,关于怎么解释“认识梅林”的这件事。思前想后,她最终决定化繁为简:“算是吧,以前采访过他。”
      “他那时候也很大牌吗?”
      “……他——”

      电话非常及时地响了,工作手机。沈茜立刻接了起来,仿佛在溺水的游泳池里抓住一个救生圈。
      “请问是沈茜吗?”对面是一个清脆爽朗的男声,清脆爽朗到沈茜以为银行又给自己换了新的客户经理。
      “是啊,”沈茜说,“有新的理财产品了?”
      “你好你好——不不不,”非常专业的客套语气,“我是孙泽强,你还记得吗?我们高中一个班的。”

      沈茜想了一会儿,似乎确实有这么个人,但印象也只限于“有这么个人”。
      “我是来通知你,这周日咱们有个同学会,在云海酒店,”孙泽强说,“中午12点,一定要来啊,大家都来的。”
      沈茜“哦”了一声:“周日中午,知道了——这次是你组织吗?云海酒店都能订到,混得不错啊。”

      云海酒店算是本地最顶级的餐饮会所,大部分情况下只接待一定级别以上的团体客户。一般的小公司小企业,想包场办个年会什么的,根本订不到桌。
      “哪里哪里,”孙泽强说,“做点小生意而已,不能跟你比啊,你可是上过国立电视台的著~名~记者。”
      沈茜“呵呵呵”地笑了几声。

      “话说你一定要来啊,咱们全班都来。我还弄了几张梅林的票,中午吃了饭,咱们晚上还能去看演出”
      沈茜“呵呵呵”地把电话挂了。

      “有饭局吗沈茜姐?”旁边的阮聪一直支着耳朵。
      “是啊,高中同学会。”沈茜说。
      “高中?那前两天你遇到的那个姐姐也会去了?”
      沈茜想了想,想起班长的卖场小马甲,和手上红肿的冻疮。

      “……她大概不会吧,虽然刚才那人说的是全班都会去。”
      “为啥不去?”
      沈茜看了他一眼:“你以后就懂了。同学会这种活动,等到了我这岁数,去的都是功成名就的人生赢家了——所以你趁着现在还在上学,有什么同学会赶紧去了吧。”
      阮聪点点头,不知道懂没懂。过了一会儿他又抬头问:“那沈茜姐你也不会去了?”
      “……我打死你。”

      沈茜后来想想,觉得自己是多虑了。
      聪明的阮聪是有钱的小少爷,不存在将来不敢参加同学会的可能——说不定他还是出钱的那一方,就像这一次的孙泽强。
      以上心理活动产生在沈茜跨进云海酒店大门的那一刻。

      那一刻,她看到阮聪从一辆又长又长的黑色轿车上下来,身上是V家本季新款礼服,衬衣领子白得锐利,蓝宝石袖扣闪闪发光。他的头发用发胶整齐地梳好,一丝不乱,比平时的卫衣状态老成了差不多五岁,全身上下都贴着“青年才俊”的牌子。
      他身后的另一扇车门也跟着打开了,一位穿着酒红色丝绸连衣裙的年长女性侧身下了车。
      那位女性看起来大概四十出头,深褐色的头发在脑后束拢盘起,颈部线条像鹤一样优雅。

      也许是他妈妈,沈茜想。不过两人的五官看不出太多相似,可能是因为那位女性看起来不太高兴的缘故——她的表情比她腕上那只通透如水的玉镯还冷。
      沈茜觉得还是装作没看见阮聪比较好,以免明天上班后不能自然自如地对实习生说出“打死你”之类的话。

      然而阮聪看到了她,自然自如地咧嘴一笑,牙齿比领子还白。礼服勒出了他平时埋在卫衣里的身形,宽肩窄腰,挺拔得像只鹿。
      沈茜还没来得及换上常用礼节表情,他就略略弯腰,跟身旁的女性说了什么,对方也转过身,视线朝沈茜一扫,酒红色的嘴唇抿起一个雍容的微笑。
      沈茜感觉自己接受了一位皇后的问候。

      虽然她不知道阮聪家里从事的是什么行业,但是能坐着加长轿车来云海酒店吃饭——不,赴宴,多半不是一般的小经理小老板。
      这位少爷自带设备来实习,可能就是玩个票吧,沈茜想。

      她目视皇后先一步进了酒店的旋转门,阮聪跟在她身后,大概半步左右的距离。立刻有西装革履的大堂副理迎上来,把两人领去了贵宾电梯。
      条条大路通罗马——只是有人就出生在罗马。
      沈茜挽着她昨天才买的小手袋进了门,看了一眼门边的指引牌,照着指引牌上写的话,坐电梯去了三楼。
      ——十年未见的同学会会场。
note作者有话说
第17章 撕了那个抄袭作家·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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