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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6、跑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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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我坐在火车上,耳边满是火车哐切哐切声。窗外景物擦身而过,没有预知,没有告别。看着窗外的景物飞速变换。不禁陷入沉思。早上,等我回过神来,我就不争气的落跑了。我承认自己胆小懦弱,可是我真的怕了,对于王司晨和旺财,我真的连他们之间的过渡感觉都没有,无法将他们融为一体。对于王司晨有的只是从心底油然而生的恐惧。这种恐惧让我匆匆忙忙落荒而逃,甚至决定斩断与林翱之间的暧昧,只想跑到一个没人认识的地方,过我平凡的日子。看看手表已经早上九点多了,相信林翱已经看到我留下的信了,不知道他看完信后会是何种表情。我们之间没有开始,只有那种浮动在彼此之间若有若无、若即若离的美妙感觉。彼此吸引,可是却犹豫着是否伸出手握住这份感动。最终仍是消失在茫茫人海中,相忘于江湖。爱情是一个复杂而又琐碎的东西,不管一开始是多么的甜美诱人,到最后会渐渐变成伤害与沉重。曾经沧海难为水,所以我对于爱情犹豫,害怕,因为我清楚的明白那是为了躲避所有可能的伤害,对于爱情,我仍然没有奋不顾身的勇气。
摇摇头,既然决定了,就不要遗憾。我在火车上颠簸了一天,在第二天的早上终于到了终点。这是一个县,随意找了一辆破旧的小巴坐上,也不知道开往何方,这种对未来的刺激,让我不由得有些兴奋和期待。小巴随着地势起伏,车身轻轻颠簸,人也就恰似在海上了,摇摇晃晃,弯弯绕绕,往复回环。路上很少见到行人和汽车,两侧常常是稻田或者菜地。间或几栋破旧的小屋。当我将胃里的所有东西都吐尽后,终于到了。
这是一个宁静的山村小镇,被青山绿水所环绕。走在小镇青石铺砌的街道上,仿佛所有的时间都慢了半拍。人们慢慢悠悠的走路,闲聊,买菜,一切都是那么的休闲。街边的门口,还有些穿着布褂的老人家,坐在自家的小凳上,斜靠着门,悠闲的晒着太阳。常常走两步路就能看到买菜的小摊,卖的菜也不多,就那么几种。说是小镇,还不如说是一个村子。进入小镇的主街,还没有走一会,就从街头走到街尾了。不过,小巷倒是有许多,弯弯绕绕。我找了半天才找到一家招待所,先要了个房间,安顿下来。
坐在房间的床上,小镇的安详与宁静感染了我,突然很有一种日出而作,日落而息的念头。接下来的日子就开始着手做这些事。出医院后,我就从银行取了一大笔的钱,随身携带,所以现在,我在小镇应该也算个有钱人吧。下楼,找到招待所的老板娘,一个四十几岁的阿姨。虽说是老板娘,但是因为招待所太小,所以,几乎什么事情都是她在做,既是接待,又是服务员。
虽然很惊讶于我想要长期住在小镇的念头,但是纯朴的老板娘还是很热情的帮我联络起来。刚好有一户人家因为儿子女儿都在城市里安家落户,因此,他们想卖了房产,到城市里继续照顾儿女。在老板娘的带领下,我来到了这个小屋,准确的来说,应该是一个小院子。院子不大但是收拾的很干净,房子是单层的,总共有三间,院子里的角落还养着一些鸡鸭。
我很满意这个小院子,而那户人家也有镇上人家的质朴与憨厚,所以叫价也不高,我们很快就达成了协议,在我到达小镇的第七天,我就拥有的自己的小院。
镇上的人对我是好奇的,这我知道。一个单身女孩,只身来到这个乡村,还大手笔的买了套房子。说闲话的,看我可怜的都有,更有甚者,怀疑我是通缉犯,报了警。经过警察叔叔检查后,自然确认我是一等良民。所以,闲杂的声音才开始慢慢的少了。但是常常我上街,还是能看到一双双好奇的眼睛。
我不以为意,小镇嘛,本身新鲜事情就少,现在来了个可以嚼舌根子的自然不会放过。所幸的是,他们都是纯朴善良的人,在观察我一段时间后,也就慢慢的接受了我。现在,我上街还常常有人跟我打招呼。
这里的一切对我来说都是很稀奇的。我没有想到,这里虽然安装了水龙头,可惜却常常流不出水。于是,每天早上,我就会和镇里的一些妇女一起,到井边挑水。因为我从小练武,所以,这些对我来说,也不是什么难事。为难的是烧火煮饭。第一次用灶台烧火,虽然用了很多的纸点火,可是还是点不着木头。最后,我只好放弃,改成用电炉。幸好这里的用电还是比较有保障的。
每天的生活都很忙碌,我开始着手改善我的生活。三间房间,刚好一间厨房、餐厅;一间书房;一间卧室。我住进来的时候,灰白的墙壁已经斑驳了,请了几个工匠,花了一天的时间,重新把墙壁粉刷了一遍。第二天顺便,也让他们把窗户边上油漆重新刷一遍。将房子里的家具送人,请木工师父按照我说的样式做了一些床,书桌,柜子等等。并在卧室和书房的地板上铺上一层木头,所有的家具都按照它原来的色泽,只在上面刷上一层无色的油漆。
从门口到屋子的路边,我种上整排的杜鹃花。这样,等到花开的时候,从家门口到屋子,就像是走在花丛中。在屋子的周围,我还种上些茉莉和桂花,等到夏天来的时候,就会香气袭人。院子外头有颗大树,大树的分枝伸到了院子。我就买了张长条藤椅,请人用两条粗粗的铁链挂在伸到院里的树枝上,做成一个秋千,每天夕阳西下的时候,坐在藤椅上看着寂静的城镇瞬时变得热闹起来,四处炊烟袅袅,人声喧闹,就会觉得非常幸福。从小镇的街上,买来许多喝酒用的小杯子,用油漆,画出十二金钗,拿绳子倒吊起来做成风铃,挂在门口。风一吹,各色美人摇曳生姿。再买些传统的笔墨纸砚,亲手研磨,练习放了多年的毛笔字。挑出满意的,糊在书房的窗上,雪白的墙,窗上暗红的油漆,再搭配上各色诗词,倒是有点古色古香的味道。
在卧室的墙壁上用颜料细细画满大朵大朵鲜艳的花朵,紫色,蓝色,粉色混合,平淡中又带点生气勃勃。窗帘布是我自己做的,呵呵,也不算,就是我挑好花色,再带到镇上做衣服的小店,请人做的。天蓝色的窗帘,搭配屋内各色的花朵,效果非常好。之后,我也就常常自己买些喜欢的布料到街上,请裁缝帮我做床上用品。至于卫生间,我特地到河边,山上,捡了一些鹅卵石,铺成浴缸。每天,烧些热水,坐在凹凸不平的鹅卵石上沐浴,颇有些古朴的风味。虽然钱不是万能的,可是有钱的日子确实过的很舒心。
镇上的坏人不是没有,有些痞子,见我单身,而且好像还有些小钱,就有人会常常过来挑衅。一开始,我并不答理他们,谁料,你越是不理他们,他们反而越觉得你好欺负。终于有一次,我回家,发现院子里一片狼藉,几个痞子还在嘻嘻哈哈的摔打我的东西。见我进门,还有人凑过来调戏我,我一下子火冒三丈,抓起扫把对他们就是一顿狠打,直打的他们哭爹喊娘。至此,再也没有什么人敢过来惹我。
家里都收拾完后,我就寻思着找些什么事情做做。当然不可能调酒了,在这个小镇,估计酒也见不了几种。正巧这天,路过镇上的一所学校,发现学校正在招聘代课老师。所以就自告奋勇的去面试了。
面试很简单,就是当场给初一的孩子上课。怎么说初中的东西我也学了两世了,所以这些自然不在话下,而且因为从小习字,所以写得一手好字,这点也博得了校长的喜爱。课后,校长专门找我谈话说:“小李,我们是很满意你的。只是你是从大城市来的,迟早要回去,所以,我们怕留不住你。”
我想想,诚挚的说:“校长,我想,如果没有见过那些繁华景象的人,才会憧憬有一天能够去见识见识。但是,繁华看尽之后的人才会更喜欢这里的朴实纯真。”
我想我的话打动了校长,校长同意我过来代课。我很高兴,因为这让我觉得我有存在的价值。被别人需要的感觉太棒了。人只有在这个时候才会体会到自己的价值。
其实,就目前来说,我与孩子们上课的时间也不长,约两三个星期后,他们就要放暑假了。校长希望我在下个学期上课之前能够熟悉熟悉,所以就希望我能现在与孩子们接触。虽然才二十天,可是他们都给我留下了很深的印象。这里的孩子们没有城里孩子的娇气,但是自尊心很强,所以当你给足他们足够的尊严,他们就把你当成可以信赖的人。班上即便是最调皮捣蛋的孩子,对老师也还是十分尊敬的。如果今天嗓门哑了,第二天,讲台上就会多出一杯水来,还有几个能润喉的野果。我知道,这里班上的学生,有许多都不是住在小镇里的,而是在离小镇好几公里的小村庄里的。他们每天早上五点起床,六点出发,走一个小时到学校。回去再走1个小时回家。学校没有校舍,所以,再远一点的孩子就索性坚持几天后就放弃了,不来了。他们要来这里上学,付出的代价,远远比那些城市里,父母老师在后面追着赶着读的孩子们要大的多。可是就算是这样,他们也还是常常不能往下读,不是因为不想,而是因为不能。
看到他们,我觉得很惭愧。我在王家随随便便的一件礼服,就是他们家几年的收成。看着那些质朴善良的孩子,我想为他们做些什么。我想为镇里的学校盖间校舍。可重要的是钱的怎么来呢?
我从床铺底下翻出了遗弃许久的箱子。里面装着我所有的财产。掏出其中的一张卡,迟疑了许久,怎么把卡上的钱取出呢?我的账户资金流动状况会不会被王司晨监测到呢?那么他会过来找我吗?我还是犹豫。因为买房子、装修,所剩的钱虽然还有几万,但是要用它来盖校舍,明显是不够的。把钱转出后,马上走,我又有些舍不得。这里的一切都是我亲手点缀起来的,很舍不得。而且最近,院子里的茉莉花刚好盛开着,我都还没有闻够就要舍弃它们吗?马上就要进入炎热的七月了,离开A城已经快两个月了。正好乘着暑假动工,正好可以把地基打好。再仔细想想,还是把卡又放回箱子里了,我不能冒险。还是再等等吧,等到再过几年,这件事情过去了再说吧。把箱子收拾好,推回床铺底下。起身,上床睡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