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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比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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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酒吧的日子活得很愉快,因为酒吧本身的定位高,所以,大部分来的人都是一些消费水平较高的金领,二世祖。当然还有另外的一群人,以取悦他们为生的男男女女,呵呵,包括我在内也是其中的一员,只是用的方式有所不同。酒吧就是酒吧,出卖的,无非便是那几种:酒,女人,男人,享受。只不过在这里变得更加豪华精致些而已。这充满酒味的时尚酒吧无疑是醉生梦死的最好地方。我不喜欢迷醉的生活,可是这里纸醉金迷的风景常常让我觉得很有意思。
酒吧里有一些常客,他们在二楼都有自己的包厢。这间酒吧的投资者很有实力,将本栋五层楼都买下来了,越往上走,客人的等级就越高。经常我们是看不见的,后面还有保密通道以供他们行走。时下有些比较热门的明星就是本间酒吧的常客,可我也从来没有碰见过。但我觉得,他们不到一楼和普通客人一起泡吧,是无法喝到他们喜欢的酒的。虽然这么想,有点臭美,可是也还是替他们惋惜。倒是江时节经常会在我的吧台前噌酒喝,时间长了我就觉得他不是一般的管理者,应该还是有点股份的,一般情况下,没有棘手的事,他也不会出面。因为他的垂青,所以,我能“有幸”见到他的一些比较高档的朋友。例如,那天那位,据说也是本城某领导的儿子—林翱,出国留洋回来,因为家里的背景,再加上自身的本事,据说也是目前本城风头正劲的风云人物。
自有一次听一些客人说他做事够狠,手段凌厉,就更加不敢惹他了,每次碰到他总是中规中矩,并万分庆幸自己当时没有托大在他面前露一手。对于这些人我向来是能躲就躲,要不就是低调万分,甚少在他们面前表演。但是酒吧里常常还是会有一些人纠缠不已。但是,一来我对于大人物都是谨小慎微,惴惴的样子,他们也不会对我感兴趣。另一方面,由于本间酒吧老板的实力强大(我猜的,毕竟很多达官贵人都是这里的常客),没有人敢在酒吧闹事,因此,纵使有些小麻烦,也都被江时节一一化解了,我猜他能看出我的低调隐忍,经常在处理完这些骚扰时,似笑非笑的瞥我一眼,我虽然有些懊恼,但是仍然感激他如“及时雨”般,时刻救我于危难之中,因此也只有常常请他品尝我新创的酒式。
一晃,又是两年过去了,林琳也从A大毕业了。她毕业后回到本城找了份工作,去了电视台,做一档美食节目,整天在国外飞来飞去,品尝各地的美食和欣赏各地的俊男美女。不过虽然我们分离了许久,再次碰面却彼此毫无芥蒂,反而更加亲密了。
至她回来,我才有机会能和她一起去道馆练练剑道,将放下几年的剑道拾起来。也许我在这方面真有天分,又或许调酒也在不断训练我的反应与协调,一段时间以后就恢复到以前的水平,林琳对此很是气愤,因为她在学校里听说是什么剑道协会的会长,竟然仍是我的手下败将,很是郁闷。这天,我俩约好去道馆练剑,在道馆碰面,电话里林琳兴奋的对我说要带一个剑道高手与我华山论剑,我猜是不是她的意中人,她神神秘秘的说:“到时候就知道了。”
等我到了道馆,在门口碰见她,她急急忙忙的拉着我换了护具直奔练习场,一边跑,一边对我说:“人家高手已经在那边准备了。”
我很无奈,配合她一边穿上护具,一边嘟嘟喃喃的说:“都不用见见面介绍介绍?”林琳立刻瞪我一眼,“我要你们公平决斗,不要受样貌迷惑,就你这幅豆芽相,一下就被人看轻了。”一边帮我把面罩带上。我在面罩下翻翻白眼心想:“还真以为是决斗啊。”一面应她:“我无所谓的,输就输喽,技不如人有什么办法。”
她狠狠拧了我一把,说:“我可是跟他打了包票说你绝对是高手的,别教我丢脸,好好比啊,要是输了,我要你好看。”一边说着,一边威胁我。将我拉到了练习场。
练习场今天被我们包了下来,场中央只有一个“高手”和道馆的师傅。他们已经开始练习了,互相对打,看个头在175cm以上,动作干净利索,而且富有劲道,反应敏捷。看得我不禁连连点头,林琳也在一边兴奋一边说:“你看,够得上高手的标准吧?”这几年,除了师傅已经很久没有看到这么漂亮的身手,不禁让我有点手痒。
练习过后,林琳就开始教唆师傅,让我和他较量较量。对方一看我,就对林琳说:“就她?你有没有搞错?我可不想送她去医院。”
声音有点耳熟,不过他的态度让我有点生气,我瞪他一眼,提起竹刀来到道场中央摆出请的架势。将心沉静下来,稳如泰山,纹丝不动。气势一起来,整个人就陷入这个气场中。对方看到我摆的架势,倒是点点头说:“嗯,不错,有点门道,好,我们来笔划笔划。”慢慢的朝我走来。
我们开始一边打量对方,一边绕着走,双方都不敢有一丝松懈,剑技只是一种手段,双方出手前的对峙,则是心对心的交战。不过,我想我毕竟是个女孩子,看对方的个头和架势,在气力上肯定是更胜一筹,因此我必须以巧劲制胜。对方显然也意识到身高体型的优势,先发制人,上前一步,迅速挥刀斩下。我以逸待劳,刀尖略为下垂,微向□□,由此姿势往下一按,接下这刀,旋即以电光石火之速朝上挥刀、斩下,虽然计策完美,但是我还是低估了对方的劲道和反应,向上挥刀的速度慢了一分,双方一触即分,均未讨到便宜,我的虎口也隐隐做疼。第二回合,对方明显更加慎重了,我们互相对峙,均等待第二次机会的到来。
对方的劲道明显高我很多,而反应与剑术上也与我不相伯仲,唯一取胜之道就是速战速决,于是快速将刀“唰”地朝下一击,对方挥刀抵挡,可是这是我的虚招,一晃过后,立即微微转身,脚踏一步,双臂向前送,身体顺应刀势前冲,利用身体的重量和惯性直刺对方。对方的反应非常快,立刻回身架开这一击;但是,由于我利用身体的冲劲,他这一刀也架的很吃力,稍露一点空门,机会来了,我瞬息收回,再度刺出,动作迅速流畅,对方没想到我的真正杀着其实在第三击,回防虽快,终是被我轻轻击中。
我一边喘气一边脱下面罩,看向对手。对方也气恼的将面罩掀下,说:“再来一局...”竟然是林翱。他一见是我也呆了一呆,紧紧盯着我,眼里闪着凌厉的光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