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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第四章:时光匆匆已七夕 不知不觉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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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子就这么一天一天过去了,虽然很是无聊,但思过也还算有那么点娱乐活动。第一个就是把那些书当小说看,一开始李父全然不管,任由思过乱翻,后来李父看自己是真的在看,觉得思过太小了,字都不认识,就给她详细的讲解,一天教识一个字,为了像个正常的孩子,思过也没拆穿自己认识这些字,就当是从新读书认字一样。后来李父看思过学的还蛮快,就开始教思过写字,这个可有点难度了,毕竟思过几乎没有拿过毛笔,更没什么机会写毛笔字,这就真的是个初学儿童了,李父似乎在教思过写字的过程中找到了乐趣,硬是让思过每天一个字写一百遍,知道能入得了他的眼为止。
到这,思过才知道原来自己的君子老爹姓李名皓轩字明落,年二十四,李母姓柳名若兰,未满二十。唉,原来娘亲真的没有二十,太过分了。思过在算,自己快满三岁,李母刚过十九,就是因为李母生日,一家人下山庆祝,结果自己这具身体才染上重病,被自己附身,也就是说李母十五刚及笈就差不多嫁了人。太可怕了,父亲简直丧心病狂啊,十五岁的女孩子都能下手,思过在心里鄙视了自己的便宜父亲一番。
读读书、写写字,又是两个月过去了,天气渐渐回暖,除了常年翠绿的松树和青竹,其他的树木也长出了新叶,整个山林一片青绿,还有那晚开的桃花,也散发出阵阵清香。李父除了写字就是会出去打打猪草喂喂猪,李母每天就在家里刺刺绣,给李父和思过做做衣服,偶尔也会做做饭,但李父很少让她做饭。
到了春夏之交,李父就开始下田插秧了,思过觉得李父压根不是当农民的料,每次李父下田都会跟着看热闹,这哪是插秧啊,一天一块田都插不好,哪像自己的爸爸,一天能插一片田,早上还是水泱泱的的稻田,晚上整整齐齐的秧苗就迎风摇荡。想到这,思过还是有点想那个家,虽然大学以后一年也就寒假回去,但就是想,说不出来为什么,想爷爷哼的小调、想妈妈有事没事的唠叨,也想陪从工地上下班的爸爸喝上两盅。唉!
除了插秧种田,李父和李母也会种些青菜萝卜,俩人一个你耕田来我播种,你挑水来我浇园。李父看起来那么瘦弱,但挑起水砍起柴来真的毫不马虎,每次慢慢的水桶不洒一滴,满担的柴火结结实实。有时,李母也会和李父一起上山,背着个大竹篓耙松针回来引火。山也不远,就在屋后,山也不陡峭险峻,周围的山峦连绵不断,典型的南方丘陵地带,就是一直见不到一个外人,太与世隔绝了。
思过很奇怪,李父李母究竟是什么人,看他们两个的气质与做派,要说是普通的农家儿女那肯定是不可能的,但是这近半年来,又是真真切切的做着农家的事,倒像是某两个大家族私奔出逃来此避世隐居的。
思过感觉自己嗅到了八卦的气味,凭着自己多年看电视剧小说的经验,感觉剧情应该是这样的套路:李家和柳家一直都是对手,不弄垮另外一家哪家都不甘心,某天,或者某个节日例如七夕乞巧节或者上元元宵节,李家的公子偶遇柳家的小姐,结果俩人一见钟情,互生情愫,再见定情,约定终生。后来,某一天他俩的事被家族知晓,家中长辈逼迫他们分开,俩人情根深种都是不愿。一家说你要是娶她你就别回这个家,就当我从没生过你这么个儿子;一家说,你执意嫁给他就再也别认我们了。于是俩人还真就不认了,直接私奔到此山间,隐居度日。
思过越想越觉得是这么回事,看向他们又是同情又是佩服还有鄙视,同情的是两个十指不沾阳春水的娇贵公子小姐,为了爱情来到这个荒山野林,从此为生活操劳;佩服的是俩人居然还能在这,这么生活过了三四年;鄙视的是为了对方,抛弃了父母家人。最后一点思过有时挺不能理解的,不过根据电视剧小说的尿性,这样的家族亲情应该是很淡薄的,也就能理解了。
转眼到了七夕,思过真的很想去山下看看古代的七夕乞巧佳节啊,奈何,李父死活不同意带着思过下山,但他们俩把自己放在隔壁山的老大夫家,然后就过二人世界去了,真是亲爹妈啊!
原来,这深山老林里除了自家一家三口还有其他人,还是当初给自己看病的老大夫。老大夫也喜欢穿白衣,真是应了那句“谁家少年曾白衣,谁家白衣也少年”,可以看出老大夫年轻时应该也是个美男子,现在除了脸上留了一把长长的白胡子外,没眼还是很好看的,而且颇有点仙风道骨的姿态。
思过乖巧的和老大夫问过好后,为了不给老人家前麻烦就乖乖坐在老大夫院里的石桌前,老大夫晒好药材后也坐下了,思过看见石桌上有个小茶壶,就给老大夫倒了杯茶,脆生生的说:“爷爷,给您茶。”
老大夫接了茶,并没有喝,而是一直看着思过,和她大眼瞪小眼,良久,老大夫摸着胡子仰头大笑,思过觉得此人多半有病。但为了礼貌,忍住了向上翻的白眼,假装懵懂无知的看着老大夫笑得不断后仰。
老大夫笑了半天喝了茶,就一直在那闭目养神,思过趴那儿也不打扰他,虽然很想玩他的长胡子,但是还是没好意思玩,就拿着茶杯,看上面的花纹,看里面的水,不时喝一口。眼看中午已到,思过最近准时的三餐已经形成了生物钟,肚子准时的发出了抗议,让老大夫成功的结束了静坐养神。
“小娃儿,饿了吧,走,我们去找吃的。”老大夫把自己抱了起来,就往山上走。思过早已适应了被人抱着,也懒得走了,安心和老大夫闲扯。
“爷爷,我们去吃什么呀?”
“你想吃什么呢?”
“想吃肉,好吃的肉!”思过觉得自己是真的仗着自己身体就卖萌,还不要脸的自我感觉自己萌萌哒。
“那我们去山上找找有什么能吃的啊!”老大夫听平易近人的。
于是,一老一小就上了山,但是并没有看到什么小动物,倒是让思过看清了周围的环境。原来自己家和老大夫家离得不远,一个在山这面,一个在山那面,这个山头不高,周围很多高峰,站在小山顶上朝远处望,隐约还能看到好几个地方有人烟,但离山脚下的小村庄真的好远,也不知道自己那便宜的爹娘去哪了。
虽然没找到肉,但是有很多果子,山上水果成熟的较晚,这个时候还有野桃子,和原先世界自家村里长得毛桃差不多,虽然不大还有很多毛,但思过就是喜欢吃,看到就感觉酸的口水都流出来了。和老大夫摘了很多,老大夫随身有布袋,除了野桃,还有一些不知道是什么的果子,看着也挺好吃的。
老大夫咬了一口桃,酸的眉头直皱,眼睛都睁不开,思过也是,酸的浑身一个激灵,但就是不肯丢掉,越吃越起劲。老大夫看着思过酸的整个小脸都皱起来了还在吃,不禁点了点思过的额头大叫傻娃子。
边吃边下山,路上老大夫拗不住思过,又摘了些,还遇到了一直灰兔子,老大夫眼疾手快的抓住了,一手拎着兔子耳朵,一手抱着思过。思过对刚刚老大夫那敏捷的身手大吃一惊,真是人不可貌相啊!回到老大夫家,把兔子烤了,煮了点饭,炒了盘青菜,就着兔兔肉,俩人就算吃过了,其实味道还不错,比李父做的要好吃多了。
下午,思过已经和老大夫混熟了,就满山跟着老大夫跑,帮他采药,以前,村里有个老中医,思过经常被抓去当壮丁帮他捣药,虽然大部分草药都没见过,但一些基本的草药思过还是能分辨的。老大夫也乐得高兴有个小家伙能陪他说说话,逗逗笑。但是,思过这具身体还是太小了,鞋又滑,上坡路就经常性会滑到,老大夫害怕思过摔出个好歹,就把思过放进装药的篓里背着。思过觉得这样还挺舒服的,就巴拉在篓里就老大夫头发,老大夫头发也是白的,摸起来又软又滑,坏心的想拔一根,但居然没拔起来,只是拔断了。
“小丫头,抓紧了啊,爷爷要飞起来了!”说完,还不等思过反应过来,老大夫就真的脚下生风飞起来了。思过感觉自己像是在坐弟弟的摩托车,眼睛都不敢睁开,把头埋进篓里。
不一会儿,老大夫停了下来,思过瞬间觉得心放下来了,睁开眼睛一看。卧槽,这么深的悬崖,山与山相对,中间没有任何的桥索连接,下面是深不见底的深渊,吓得思过死死抱住老大夫的头,把老大夫一个低头自己就掉下去了。
“小丫头,帮爷爷一个忙好不好”思过直觉的不是什么好忙,想拒绝,但是还没说出口,就感觉自己在下降,思过吓得大叫,害的整个山谷都躁动了。
好在老大夫立马就在崖上一小块凸出的的石头上停了下来,思过向下看,没看到底,瞬间哆嗦起来,向上看,也被云雾遮住什么也看不见。思过总算是想起自己那对便宜爹娘在临走前对自己说的“过儿,爹和娘今天不能陪着你了,你在爷爷这里要听话,知道吗?爷爷可能会让你帮个忙,到时千万别害怕,爷爷会保护好你的”这句话是什么意思了。看来,爹娘一早就知道老大夫想干什么,为了二人世界就把自己卖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