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第 1 章 重生异世 ...
-
金铃一身白色礼服,端着酒杯站在门外,可以清晰地看到屋内两人的一颦一笑。小白坐在蓝廷玉的怀里说:“亲爱的,你都不爱金铃为什么还要跟她在一起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你不仅仅是为了她们家的家产吧?”蓝吻了吻小白的发丝“小妖精,这都被你发现了?她也许哪天死了都不知道我会为了她的财产还有那个金铃才跟她在一起的吧?”“你想要的只不过是那个金铃呀~为什么不直接去拿呢?还绕这么大圈子。现在整个辛格集团都在你的掌握了,不赶紧抽身还等什么呢?等他父亲发现就什么都没了!”“你不知道,我有我的打算。那个金铃只有在今天才可能复活,才能真正体现出她的价值的~~~~~”。
屋里人接着说的话金铃一句都没再听进去,浮现在她眼前的是蓝廷玉跟她在一起五年美好时光,蓝廷玉为了她放弃自己的机会,他放弃了一切来到她身边,两个人的婚期就在年底。今天是她二十五岁的生日,应该是最开心的一天。可是,蓝却在这里跟自己最好的朋友小白说的这些话,让她难以置信。为什么会十年的友谊,五年的爱情都变成了一个泡影呢?她金铃做错了什么?
“小姐?小姐?”凤姐推了推在那里沉思的金铃。她回过神“什么事?”脸色苍白。“老爷在找你呢!在书房等您呢!”“好的”将酒杯交给凤姐,金铃走向了走廊的尽头,父亲的书房。
金铃的父亲虽不是全国首富,但也是数得着的富豪。今天是宝贝女儿二十五岁的生日,父亲看着手里的金铃出神。金铃推门进来,坐在父亲的对面:“爸爸,找我有事吗?”金老板抬起头:“小铃,今天你二十五岁了。爸爸也应该告诉你真相了”他将金铃放在女儿的手里,“也许这是我能为你做的最后一件事,我希望你的将来是美好的,爸爸祝福你!”“爸,你在说什么呢?我怎么听不懂?”“小铃,你不是爸爸的亲生女儿,而这个金铃是我在你的襁褓里找到的,所以我给你起名叫金铃。我原本只是一个杂货店老板,因为有了你,有了这个金铃,我一跃成为了全国最大连锁超市的董事长!我知道这个金铃有无限的力量,但我不知道你是谁的女儿,现在爸爸老了,希望你能将公司接下来。”“爸爸,为什么会这样?你告诉我这不是事实”金铃激动的摇晃着泪流满面的父亲。而父亲却再也不肯说一句话。
金铃走出别墅,看着背后的华灯璀璨,人们的欢声笑语,离自己越来越远。手腕上一串金铃,发出悦耳的声音,可她没有心情去欣赏。一夜之间朋友,爱人,甚至父亲都不是真实的。让她无法面对自己的将来。她坐在自己的红色法拉利里,看着远处海边隐约可见的灯光,喝了一口酒,眼泪流了下来。不知不觉她似乎哭累了,睡着了。但好像隐约还有意识,朦朦胧胧中不知道过了多久,月光照在了金铃上,金铃发出耀眼的光芒,车中的人消失了,似乎从未来过这个世界。
金铃的头很疼,她想也许昨天喝了太多酒了。一睁开眼睛,发现自己躺在一个蒙古包里,穹顶是金色的,富丽堂皇,屋子的中间放着暖炉、暖炉上面的水壶冒着汽,看看身下的床上铺着纯白的狐狸皮,自己则穿着一身锦缎的长袍,她怎么也想不起来自己怎么到得这里,自己还换了衣服呢?没等她坐起来,穿着粗布袍子的女人撩起门帘,手里拿着铜壶走了进来,看见金铃醒了非常高兴,走到她床边跪下,亲吻着她的额头、拉着她的小手说:“小主人,您终于醒了!念初感谢长生天保佑您!”
慢着,“小手?小主人?念初?”她反复想想这些怎么对她都那么陌生呢?对着那叫自己念初的女人:“我这是在哪里呀?您是谁?”女人流着泪:“小主人,您不记得老奴啦?您是不是烧糊涂啦?我是念初啊!您的贴身女奴,念初这个名字还是您给我起的呢!说初是最好最干净的意思!怎么会不记得呢?”“小主人,这里是北地啊!您的草原啊!您最喜欢在草原上骑马了,您的小白驹还在马厩里等着您呢!~~~”看着念初的嘴一开一合说着许许多多自己喜欢的不喜欢的,自己的小时候的事情,金铃彻底崩溃了。这是怎么了?念初说的根本不是自己认识的自己!为什么家乡变成了北地?为什么自己喜欢的座驾不是法拉利跑车?而变成了自己也不知道的小白驹呢?天哪!她再也听不下去了,下床顾不上穿上鞋子变跑到了屋外。
她发现屋外是无边无际的大草原。怎么回事?她不是在海边喝酒了吗?她的车呢?正在迷惑的时候,念初也拿着靴子走了出来“小主人,穿上靴子吧!着凉了又该发热了,这次是长生天保佑,下次可不一定啦!所以您要好好保护好自己的身体呀!说着就给她穿上了靴子。金铃穿上靴子,更加惊愕自己却变成了一个小女孩!不可思议。看看手脚真的变成了小孩。金铃想那25岁的自己呢?自己到了一个完全陌生的地方,甚至自己都不是自己。难道自己喝酒喝死了?投胎到了这里吗?还是传说中的穿越呢?不敢相信!
躺在床上,看着金色的穹顶自己仍然无法相信这是真的,来这里已经七天了,以为是在做梦,以为睡醒了就好,可是睡了七天醒了七天依然还在这里,她彻底放弃了,她相信自己不知道什么原因来到了这里。看着手上戴着的唯一熟悉的金铃,摇了摇,依然声音很好听。可已经不再是自己原来的世界。不是亲生父亲的爸爸、背叛自己的男友和闺蜜,一切都不曾存在过,可是他们都同样说过金铃,而这个金铃又跟着自己来到了这里,想找出答案只能从金铃开始找了。这样想着,念初拿着早饭好喝的奶茶和果子走了进来:“小主人,快起来吧!虽然身体刚好点,还要多活动活动啊!那样才能强壮起来呀!蓝明带来消息说,过两天主人和夫人就回来啦!他们肯定给您带了很多好玩好吃的东西,他们去南江国半年啦!一定很想念您呢!”
金铃这几天也逐渐习惯了念初的照顾,她非常细心,也非常爱她,甚至她是念初全部的生活。“念初,我父亲和母亲是什么样的人啊?我都不记得了!她们怎么没带我去南江国呢?”“小主人,主人和夫人都是好人,给念初体面的衣服、能温饱的食物、还让我服侍她们最爱的女儿。”念初没有接着问,看来也问不出什么,念初就是这个家族的个奴隶,知道的也不多,她只知道自己照顾好小主人就好了。
她通过这几天在外面玩,了解到自己这个小主人名字叫念无忧,14岁,身边有一个女奴就是照顾生活的念初,两个男奴保护安全的,一个叫蓝明17岁、一个叫启新16岁,都是她家家奴的儿子,似乎两个人都会武功,而且还不错。启新这几天陪着她玩是个开朗的阳光少年,他给她讲了许多北地的故事,说自己是北地最大家族唯一的女儿,谁娶了她就是北地最幸福的男人,还说父母都是牧主也是商人,经常来往北地和南江,北地的人们都靠他们家族与南江进行丝绸、铁器、盐巴等诸多生活用品的交流,其他具体的启新也说不明白。蓝明很沉稳、每天冷着脸,但是他总是跟着自己、照顾自己其他多余的话从来不说。金铃确切的说现在的无忧,断断续续的线索中了解到父母是北地有名的念家的家主和夫人,牧主同时也是商人,自己是他们唯一的女儿,虽然不是王室,但自己是贵族,这里是奴隶制社会,不是自己知道的任何朝代,身边的人都是奴隶,永远都是归她所有。除了身边的照顾自己的奴隶还有50多个奴隶负责干很多粗重的活儿,放牛羊、整理院子、做饭烧火等等。但是都离他们的蒙古包跟她的帐篷离得很远,见到她只是跪拜,也不曾跟她多说一句话。甚至孩子见了她都不曾无理过。基本上这里她最大,善于骑马射箭、每天在草原上野着,没人管。十天前自己心血来潮带着启新去河里游泳,回来就发烧,三天都迷迷糊糊,醒了就什么都不记得了。蓝明因为自己的病到百里之外去拿药昨天才回来,启新则因为没有照顾好小主人被管家打了三十鞭到现在背上的伤疤刚结痂,可是还很愿意跟小主人玩。
无忧想想现代虽然生活富裕,但是身边的人都无比虚伪,没有这里活的自在。很舍不得现代的父亲,但是想着背叛的男友和闺蜜,觉得自己在这里把这一切忘了,重新开始新生活也是一件好事,想到这个她下定决心,以新的形态去面对这里的生活。同时也只有等到父母回来才能弄清楚这个金铃是怎么回事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