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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楔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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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市一家高雅的西餐厅,上演了一场“求婚”戏。这场戏的女主角是我。不巧的是,男主角不是我爱的那个人。
知道我喜好的人都知道,我不喜欢吃肉,但是,我喜欢喝红酒。所以,我才会答应欧阳来这个万恶的西餐厅。若是早知道会发生这一切,我一定不会答应和他一起吃午餐。
事情是这样的,当我拿起红酒杯准备品尝红酒时,欧阳突然捧着一束娇艳欲滴的红玫瑰单膝跪在我面前,并深情的对我说“子矜,嫁给我,好吗?”短暂的错愕之后,我恢复了平时高冷的状态。“说吧,谁教你的?”欧阳抬起头来:“你怎么知道?”
“以你的智商,不会想到这儿。他们是不是告诉你,一般人不会在公共场合拒绝你?”
欧阳再次眨了眨他那迷死人的蓝眸,似在说“你又知道?”我深深叹了口气:“那他们有没有告诉你,我不是一般人……我们还是分手吧!我们不合适。”说完以后,我拿起我的LV走出了西餐厅。
“怎么样,怎么样,成功了没?”阮之江以百米冲刺的速度从另一桌奔过来,走在他后面是温文尔雅的杜嘉庭。但欧阳只是盯着孟子衿用过的红酒杯,不言一语。阮之江急切地问:“到底怎么了,你说话呀!”
“我们分手了,就在刚刚。”
“我早说过,你不会成功的。”杜嘉庭平静地说。
“子矜为什么不答应欧阳?”阮之江问出了欧阳想问的问题。
“之江,你忘了时楠了?”
“时楠是谁?”欧阳给出了疑问。
“时楠,时楠啊!他是子矜高中时的恋人,也许还是子矜埋在心底的人。”阮之江如是说。
“你还是放弃吧!”杜嘉庭叹了叹气。
听到“时楠”这个名字的我,心里早已溃不成军,自然忘记了想要回来拿雨伞的初衷。跌跌撞撞的走出了西餐厅。
街道上人来人往,每个人都在寻找避雨处;马路上车子来来往往,开往回家的路。我看着这瓢泼大雨,忆起了从前。
犹记得张爱玲说过的一句话,于千万人之间遇见你,没有早一步,也没有晚一步。
这一生,太多东西记不清。可是,我清晰的记得我们相遇的那天。可能是太阳直射点还在南半球,以至于北半球昼短夜长。15、6岁的我们正在为考大学而努力,起早贪黑的奋斗。
那时,天还没大亮。明明是早上,每一间教室里都充满着灯光。前一个月才从C市回到F县。到了一个陌生的环境,我是万般的不情愿。纵使不情愿,我也得接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