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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5、魔法大陆的起源 人类的神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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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魔法大陆最先开始的时候,只有神祗存在。是他们开辟了魔法大陆的纪元,并且还在魔法大陆上面创造了自己的种族。不过自从数千万年前魔法大陆上的权利之神打开洪荒之力,妄图毁灭所有的神祗,掌控整片大陆,所有的神都在一瞬间消失了。权利之神躲在洪荒的石门前逃过了一劫,但也因此丧失了一半的神力,陷入长时间的沉睡之中。”爱丽丝顿了一顿,又接着往下说:“因为每个种族很早之前都是有自己的神明庇佑的,所以他们的生活基本上是无病无灾,非常安逸。但是后来因为神祗的陨落,那些来自神的庇佑自然也就消失了。因此,魔法大陆的种族们开始寻找适合自己生存下去的办法。有一些种族开始乔迁,有一些种族寻找提神力量的办法,而有一些种族既没有找到适合居住的地方,也没有找到提神力量的办法,他们逐渐逐渐就走向了衰败。随着时间的推移,魔法大陆上形成了七大种族。
“这七大种族生活在大陆不同的地方,其中北方的是巨人族,创造他们的神祗叫做康那理惟士。巨人一族非常的高大,力气也很大。相对的,他们思维比较简单,但是也有一些狡猾的巨人,只是比较少见。狡猾又聪明的巨人往往可以成为巨人的首领,是他们带领着巨人一族生存下来。巨人们一般是以蛮力存活在大陆上,他们居住的地方是石洞之中。生活在沼泽的是巫族,他们的神祗是克莱凸。巫族崇尚死亡和黑暗,但是他们并不喜欢杀戮。这是他们和亡灵法师最大的区别,不过不得不说,魔法大陆有一半的亡灵法师是从巫族逃离出来的。大概是因为万物守恒的原因,巫族拥有天生的元素感知能力,他们是天生的魔法师,但是他们的寿命却只有四五百岁,哪怕他们的修为到达了法圣,他们也很难活过五百岁。还有就是生活在高山的人马族,他们的神祗是多明尼克。他们亲近自然,喜欢光明,和精灵的关系不错,但是他们一点也不喜欢巫族。他们和精灵一样,都是神箭手,几乎是百发百中。不过他们生性比较独立,所以人马族居住的比较分散,而且他们非常的骄傲,也不屑于人类来往。矮人族是生活在洞穴里的,精通各种锻造,魔法大陆最顶尖的武器基本上都是出自矮人之手。他们非常的市侩,特别喜欢金子,他们经常会和人类打交道,因为他们喜欢和人类做生意。还有像生活在海洋之中的人鱼族,他们拥有鱼的尾巴,人的身体,长得非常的漂亮。他们是海里的战士,却非常的排外。他们天生掌握着水系的魔法,一旦离开海洋他们就要用水系魔法维持着自己身体的潮湿,否则他们在陆地上行走的人腿就会变成鱼尾。”像是想到了什么事情,爱丽丝说到这里忍不住笑了起来:“我记得有一次我在人类的城市中遇见过一位人鱼族的使者,他记性不是很好,经常会忘了给自己施上保水的魔法,结果有一次他在大街上直接变回了原型。他的鱼尾露了出来,整个人都倒在了地上站不起来。还是我把他送回他居住的驿馆,他为了答谢我特地送了一颗海里的珍珠,有拳头这么大,我一直把它镶嵌在我的床头,看上去很不错。有一次我陪着精灵王去了海里,还是他作为翻译带我们走进人鱼族的王宫。其实你不知道,我当初之所以会出手帮助他,纯粹是因为他那种无辜又可怜的样子实在是太好玩了,我闲着无聊才帮他的。其实在那之前,我一直以为人鱼一族都非常的高冷,因为他们很排外,可是当我认识了艾维斯我才发现其实不是所有人鱼都是任冰冰的样子。不过说实话,艾维斯我是我见过最善良的一条人鱼了。”
“你和他的关系很好?”西弗勒斯低声问道,语气中带着不可闻见的喑哑。
“他是我人鱼族关系最好的朋友,虽然我经常会整他。”爱丽丝偷笑着说,然后又继续为西弗勒斯讲解魔法大陆上的剩余两个种族:“像我的话虽然和精灵一族生活在一起,但是我并不是精灵,是人族的一员。之前我说了权利之神为了掌控魔法大陆,所以他开启了洪荒之门,泯灭了所有的神祗。他虽然沉睡了,但是数千年的时光早已将它唤醒。他的力量不像以前那么强大,但是他仍然是个神。他创造了比多兽,是一种非常嗜血、凶残的野兽。这些野兽非常的庞大,而且可以抵挡一般的魔法攻击,每当它们路过村庄的时候就会把里面所有的人都赶尽杀绝。我那个时候还非常的小,大概才只有四岁,那是我第一次来到魔法大陆。睁开眼的第一刻,我就看见了到处的血和燃烧的火焰,到处都是尖叫声和屠杀的声音。虽然说那个时候我一点也不恐惧死亡,但是我以为我会死在比多兽的嘴下的。你在我的记忆中应该看到过,那个时候我被柏格救了。是他把我带回了安里布森密林,也是他教我所有的魔法和知识。人族都是生活在平原的,他们喜欢在平原上面建造一个又一个的城市,有自己的城墙和壁垒。但是自从去了安里布森密林之后,我就一点也不向往人类的城市了。”
此时的天色已经完全暗了下来,原本冷寂的街道一下子变的更加的清冷起来。道路两旁的屋子里穿来着温暖的灯光,西弗勒斯低头看着走在自己身边低声诉说的爱丽丝,看出了她眼底的怀念,心没有来得紧了一下:她很少和他说有关与魔法大陆的事情,对于那片神秘的大陆,他更多了解的是从她的记忆当中知道的。包括她的那些过往,那些是是非非的经历,都是从那些片段当中零星的知道一些。
他一点也不想知道关于她和那个精灵之间的过往,但是他又非常的想要知道他们之间的过往。这种矛盾的心绪让他有些烦躁,但是他还是控制着没让自己出声打断她的话。
“人类的神明叫做亚伯拉罕,他赐予了人类有限的生命,同时也赐给他们无上的智慧。人类凭借着自己的聪明,摸索出了两种变强的道路。一种是成为魔法师,学习各种魔法;另一种是成为剑士。其中,魔法师的要求要比剑士来得高,因为不是所有人都有魔法元素的亲和力的。而且大部分的人类并不是天生就能感知魔法元素的,所以人类想要学习魔法是非常困难的一件事。不过人类之神显然在不知不觉的时候给他的种族偷偷的打开了一扇窗,和巫族完全不一样,只要力量越强大,人的寿命就会越长。一个法圣,都可以活一千年的时光。只是大部分人这一辈子都只能学到高级魔法师,有些资质差一点的,只能学到初级,活个一百多岁。”爱丽丝无奈的说:“和人类不一样的是,精灵就像是上天的宠儿。他们天生魔法亲和力很强,而且他们拥有永恒的寿命和不老的容颜。不过有时候我想想老天爷是公平的,虽然说人类的寿命短暂,但是人类的繁殖能力很强,但是精灵完全不一样。许多精灵几百年都不可能会有一个孩子,他们的繁殖能力是所有种族里面最差的。精灵的灵魂是永远也不会消失的,他们虽然失去了自己的神明,但是却有自己的神殿。每当有精灵陨落,他的灵魂就会回到神殿之中陷入沉睡,等到某年某月他会重新苏醒。当然,也会有一些精灵的灵魂无法回到神殿当中,这样那个精灵就永远也不会苏醒,直到他的灵魂枯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