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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粉月妆 今胜昔头一 ...

  •   今胜昔头一次知晓了狗仗人势的好处,额,虽然他比狗高了不止一个档次。
      半个时辰后,今胜昔已经坐在梧梦玉的屋子里喝上了上等的西湖龙井,而且还能悠哉悠哉的看着梧梦玉画沈初尘出糗的画像,顺便蹭蹭梧梦玉的豆腐,摸个小手啊,闻个香味什么的,这滋味,真销魂~
      兴致来了的时候,今胜昔还会提点建议,诸如:
      哎,对,沈相,手在举高点!
      唉!沈相这姿势可就不像狗了!
      对对对,再低一下头。
      当然,今胜昔一直收到了沈初尘不止一个危险等级的信号,若是沈初尘的眼睛能喷火,或者是能飞刀,不晓得今胜昔要死多少回,被大卸多少块。哎,赶明儿个他得问问君墨涧,大理寺和刑部那边应该不怎么归沈初尘管吧?这要是被抓到了大理寺和刑部,嘿嘿,想起那些雪白发亮阴森森的刑具,今胜昔马上就感觉背后冷汗涔涔。但愿沈初尘是个不记仇的主儿。
      待了有一会,今胜昔便出了门。一出门不要紧,这是看准了他身边没有谢子修吗?怎么今天遗风六绝轮着番秀恩爱?
      前脚刚踏出了梧梦玉的房门,后脚今胜昔就看见明昧和轩若大师。
      轩若大师依旧是玉树临风,白衣翩翩,一副不食人间烟火的模样,那真是如谪仙下凡。而明昧倒是与以往不同。这最大的不同之处嘛,就在于明昧摘掉了面纱。
      别问今胜昔是怎么看出来明昧的,明眼人都知道轩若大师为了遗风痴绝连和尚都不当了。额,据说民间的女人们还把明昧尊为了狐狸大仙,不仅是大周皇室的女人们私下里争先拜祭,就连周围的北狄和其他国家后宫皇室的女人也都把明昧封为了神仙。天下哪个女人不羡慕明昧的本事,能把轩若大师这等在世神仙都拉下了神台,这狐狸精道行可是颇深啊!哪个女人不想有这等拿住男人的本事?大户女人相继追捧,皇宫里的女人尤胜,唔,向瑶华倒是个例外。她就算不去讨好君墨涧,今胜昔约莫着自家弟弟那牛皮糖本性也会上赶着去讨瑶华的喜欢。
      轩若大师的大手紧紧拉着身旁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的女人,那自然就是痴绝明昧了。
      明昧最动人之处便是那双眸子,明媚动人,充满灵气。今胜昔看着她一双眸子灵活明快,大抵轩若大师也是爱上了这双世界上最美的眼睛了吧。
      明昧抬头看见今胜昔打趣的笑脸,不自觉羞红了脸,抬眼看了看身边的男子,轩若大师的唇边却满是宠溺的笑意。明昧的容颜跟今胜昔想象中的一样秀美,只是颊上有一处淡粉色的伤疤,远远看起来有些像是月牙。
      今胜昔忽然有些出神,月牙的形状,颊上一抹淡粉色,哈哈,想起长安城里最近流行的粉月妆,今胜昔明白了。
      他说怎么最近一出门,长安城里的女人们都喜欢在脸颊上画上一抹淡粉色,形状犹如新月,原来这粉月妆是因为明昧而红。
      轩若大师从来未曾见过他,现在见今胜昔直直盯着明昧看,他心里有些不快,这人是个少年公子,模样还很是俊朗,不由得让他有了些许危机感。
      今胜昔爽朗一笑大步上前,拱了拱手道,“在下灵仙岛今胜昔,轩若大师,幸会幸会。”
      轩若看着面前的少年,若有所思,“小公子可曾患过大病?现在还在调理?”
      今胜昔心下一惊,他年幼时中了奇毒,以至于少时虚弱至极,能不能健康长大都是问题,直到十七岁,他这身子才因为练武有所强健,这些年,他也没少调理自己的身体,眼看着身子骨一天一天康健,他早就不像是大病之人了。怎么?这轩若大师竟然能看出他曾患有大病?“何以见得?”今胜昔诚恳的请教。
      明昧有些紧张,她好姐妹顾长君辞世,现在仅剩这两个亲人在世,一个是年幼的小长生,另一个就是顾长君的胞弟今胜昔,她可不希望他们俩任意一个人出事。
      “轩若,有没有什么医治的办法。”明昧拉着轩若,她知道轩若的本事,轩若有慧根,她知道的。轩若有情劫,这是她不知道的。
      轩若看着她为了另一个男人紧张成这个样子,眉头不易察觉的皱了皱,今胜昔倒是明白轩若的感受,他凑到轩若的耳边轻声来了句,“我喜欢男人,我男人是谢子修。”
      轩若的嘴角抽了抽,但却是明白了他的意思。
      轩若摆了摆手道,“武林大会结束,你来趟少林寺,我给你好好看看。”说完边想拉明昧离开。却不想后者僵直着身子立在那里,一动也不动。轩若觉得有些奇怪,看向明昧,只见明昧看着今胜昔神色古怪至极。
      见今胜昔和轩若两个大男人的眼睛直直的盯在她身上,明昧打了个哈哈,扯了扯嘴角。轩若觉得莫名其妙,拉着明昧便要走,谁知明昧却拉起了今胜昔的手,语重心长道,“只要有爱情,其他都不是事儿,姐挺你啊。”说完还对今胜昔摆了摆大拇指,意思是叫他继续努力。
      今胜昔哭笑不得,这是安慰他吗?该哭的是谢子修吧。
      走到后院的时候,今胜昔正看见傅嘉诺和君不离在一起打滚,今胜昔看着两个小家伙不知不觉就湿了眼眶,若是姐姐在世,看见小长生要有多开心。
      顾长风不知道什么时候来的,他站在今胜昔身旁道,“姐,我什么时候能抱上侄子呢?”
      今胜昔回头打趣他,“君墨涧那臭小子儿子都这么大了,你呢?一点也不争气,喜欢孩子就生一个啊。”
      顾长风耸了耸肩,“成亲又不是一个人的事,我倒是想生,谁给我生啊?”
      今胜昔打了下他的头,“我看弈悠山的蒙筝就是个好姑娘,你不是还喜欢着人家吗?”
      “蒙筝的江湖名号蒙少爷可不是白叫的,我倒是想娶,你弟弟有几条命给她揍?”顾长风提起蒙筝的名字,嘴角满是笑意。
      蒙筝是个耿直潇洒的姑娘,今胜昔打从心底里欣赏这个少女,如果今胜昔从未掩饰过自己的
      性别,或许如今的武林她们俩一定是经常放在一起被人提起的武林女侠。
      蒙筝是弈悠山的弟子,弈悠山,当今武林一大门派,以文为主,其弟子多为文人墨客,诗人词人。而蒙筝作为弈悠山创派以来第一个女弟子,自然是才华卓绝。他这个弟弟倒是看上了个好姑娘,只是这蒙筝心高气傲,不知道顾长风能否抱得美人归。
      “大哥哥,你笑一笑呀。”一声稚嫩的童声响起。
      今胜昔和顾长风不知道傅嘉诺到底叫的是谁,望过去,只见傅嘉诺站在了霍然的面前,拉着霍然的衣袖叫哥哥。
      顾长风是一头黑线,满脸郁闷,喂喂,他就这么老吗?叫霍然那个家伙哥哥,他们明明同岁的好吧。
      今胜昔却是神情一凛,在霍然面前,这小娃娃不是自寻死路吗?正准备上前拉开小长生,只听一个空灵飘渺的声音道,“阿然,他和你小时候一样可爱。”
      霍然听见女子的声音,乖乖的回过身,“师父。”
      一席碧衫的沐重纱笑着走过来,摸了摸傅嘉诺毛茸茸的小脑袋,这小家伙长得漂亮极了,很有他娘亲的风范,举手投足之间都是大家气势。“我记得,你刚来飘渺山的时候,也是这样的招人喜欢,总是奶声奶气的跟在我身后。”沐重纱话一出口,霍然就黑了脸色。奶声奶气,他刚来飘渺山的时候就已经比她大了好吧。
      倒是实在的,许是贫苦人家的孩子,霍然吃的又少,天寒地冻的,她在山下捡到霍然的时候,霍然已经奄奄一息了。那是沐重纱十一岁,那时霍然十三岁。
      自霍然蒙沐重纱搭救,从十三岁起,霍然便拜在了沐重纱门下,即是沐重纱的弟子,又是位列遗风四圣的剑圣。他是遗风四圣中年纪最小的一个,也是最快有所成的一个。
      他自十三岁起便暗暗发誓,从此他的命是她的,他的一生都为了她而活。
      霍然没有说话,沐重纱也没有理会他,继续说着,“阿然,我们都下山两天了,下山的时候,我忘记给小合欢浇水,还有阿然,我忘了给它留些粮食,你说它会不会怪我?”沐重纱歪着脑袋看向霍然,模样很是认真。
      霍然看着微笑着的沐重纱,单纯的眸子,纯真的神情。他忽然觉得自己很幸福,她很快乐,有他陪伴,这就是他最大的幸福。
      他清楚的知道他爱她,但她却一直那样小。
      他忽然想起第一次遇见她时的场景。在飘渺山的山下,那时候天寒地冻,他马上就快要冻死,朦朦胧胧中他听见她的声音,听见她呼唤他,睁开眼,她披着一身碧绿色的斗篷,提着一盏小小的,透明的,发着暖黄色光晕的灯笼。那一刻,霍然忽然就想到了神话传说里的女神和仙子。他觉得自己一定是快要死了,不然他怎么会看见这么漂亮的人?
      但后来他没死,他感受到沐重纱温热的手覆在他的眼眸上,她的手那样小巧,却是温暖的,软软的,就像是冬天的棉衣里最柔软的羽毛,轻轻的挠在他的心湖上,荡起一圈圈涟漪。
      后来他逐渐痊愈,摆在沐重纱门下,成了他的关门弟子,从此他是她的徒弟。并非是他想学什么盖世武艺,他不过是想留在她身边,仅此而已罢了。
      常林自然也是看出了他的心意,所以给了他一个名正言顺的身份,遗风剑圣。他不仅可以留在遗风轩,留在飘渺山,甚至留在他的身边,只要他肯任劳任怨的为常林效命。那么,他就可以一直陪伴她。
      他也许这一生都不能娶她,但只要能陪在她身边,娶不娶又有什么关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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