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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明之章 ...

  •   形化则有生,有生则有死,出生入死,物之常也。
      ——《中和集 • 颂二十五章》

      [往事 • 明]
      他初见她,是一个雪天。
      小城地处南方,已多年没有雪的讯息,但那一年的冬天,竟有雪。
      雪飘飘洒洒,落地无声,细软如槐花。他呵着手,在行人稀少的街道上,执行着简单得近乎乏味的工作任务——那年,才从大学毕业的他,是这座小城里一名毫不起眼的巡街警察。
      转过街角时,他看到了她。八九岁的小女孩,独自站在街边的路灯下,似在等待着什么。大红色的旧衣过于宽大,更显出她的瘦小单薄。一抹鲜艳的红,在洁白的雪地上格外醒目。他注意到,她的手已冻得通红,衣裤上都有多次缝补的痕迹。
      她察觉了他的到来,抬头看向他。一双黑白分明的大眼睛,仿佛警惕的小鹿。
      他弯下腰,声音温和:“小妹妹,你的爸爸妈妈在吗?”
      她不说话,只是看着他。
      他再次尝试:“只有你一个人吗?”
      依然没有回答。
      他不再追问她,径自解下宽大的围巾,为她披上。她明显地愣了下,但没有反对。他无意间触到她的手,一片冰凉。他想起早夭的妹妹,若还在,如今也是这般大了吧。心中一软,他握住女孩的手,尽量给她温暖。
      待她的手渐渐暖和了,他轻声问:“能告诉我么,你的家在哪里?”
      女孩略显迟疑,终于在他的微笑中开口道:“我……没有家。”
      他一惊,想起这附近有一所孤儿院。他记得那里的破旧的红漆楼房,以及阴霾沉沉的压抑气息。那不是个令人喜欢的地方。
      他温言问:“你住在那个有红房子的地方?”没有直接说出“孤儿院”三个字。
      她点点头,目光转为黯淡。
      他虽不忍,却只能微笑道:“我送你回去,好么?”
      她摇头:“不,我还要等人。”说得那样坚定,仿佛这是世间唯一能肯定的真理,不容置疑。
      他没有强迫她,只是说:“我陪你一起等吧。”
      唯有这次,他未用征询的语气。
      僻静的街边,他们一同等待。她在等人,而他在等她。雪越下越大,暮色降下,夜色到来。在他觉得自己快要冻得失去知觉时,她忽然轻声问:“很冷吧?”
      他不在意地笑笑:“不冷啊。”
      她沉默半晌,终于道:“我要回去了。”
      他懂得她。她是不忍他在此陪他受冻。若非因他,恐怕她还会一直等下去。
      “一起走吧,我也顺路。”
      一些事,两人心照不宣。他并不当她只是个孩子。
      他们一起走过空荡的街道,雪地上留下足迹。两旁的街灯沉默地亮着,晕在寒冷空气里的橙黄光线,有虚无的暖意。
      终于,孤儿院到了。因为营养不良,里面的孩子似乎都格外瘦弱,看起来偏小,眼中却透出与年龄不符的早熟的心智。孩子们好奇地打量着穿着警服的他,不时窃窃私语,但无人对她有任何关注。她一向是被孤立及忽略的对象。
      爱的反义词不是恨,而是漠视。此处,最不缺少的是人,最缺少的是关心。
      这时,一名中年妇女迎了上来,有些紧张地问:“警察同志,出了什么事?”
      他摇摇头:“没什么,我只是送她回来。”
      她松了口气,这才把目光转向红衣女孩,随即皱眉斥道:“你怎么这么晚才回来?总给别人添麻烦,一点不懂事,以后再也不带你出去了。”
      女孩的目光忽忽一闪。他觉得那双眸子深处,似有一盏明灯灭了,再也无法点燃。
      “田老师,您说,让我在那里等你。”她轻声道。不似辩解,更像喃喃自语。
      那姓田的妇人愣了一下,这才回忆起来,是她去超市买东西,让这女孩在外面等她。购物时,她遇见一位老友,聊得兴起,一起去吃了顿饭,完全忘了还有个孩子在等她。
      “你又不是找不到回来的路。”妇人并不觉得自己做错了什么,依然振振有词,“既然找得到路,就该自己回来。难道还要我去接你,你才肯回来?”
      他听了,不由蹙眉,但终究没有说什么。他感觉到那妇人并不欢迎他,便告辞离开。女孩一直跟在他身后,到了孤儿院的大门方才停下,解下围巾递还给他:“谢谢。”
      他微笑:“你喜欢就送给你。”
      她终于鼓起勇气,问他:“以后,你还会来看我吗?”
      他点头:“会的。”
      她双眸一亮,仿佛是听见了世上最珍贵的承诺,粲然一笑。那一夜没有星光,但仿佛所有的星光,都沉落在她的眸中。她笑起来的样子,似一只狡黠的小猫。他便也笑了。

      [此间 • 明]
      毕业九年之后,他首次回到母校N大。
      这座排名全国前五的重点大学与他记忆中的样子,并无太大差异。深深浅浅的绿荫,古老的建筑隐约其间,洁白飞鸟成群振翅掠过。一代代少年从这里经过,但它依然是它。
      走在林荫大道上,他不由想起昔日携着书本日日从这里经过的岁月。其实,他现在的年龄依然和这里的一些学生相仿——他十六岁考进N大,十九岁本科毕业。虽然已经离校九年了,此时他只有二十八岁,再加上天生的娃娃脸,说是本科生也没人怀疑。
      但到底不是象牙塔中意气风发的少年了。
      路过篮球场时,有几名男生正在打球。想起以前曾在这里打过的球赛,他不由慢了脚步。这时,一只篮球飞出场来,眼看要砸到他,却被他漂亮敏捷地接住了。他一扬手,把球掷还给场中之人。打球的男生不好意思地道歉,他不在意地笑笑:“没什么。”
      正欲离开时,一个声音忽从身后传来:“你是警察?身手不错。”
      他转身,只见一名少年抱着书本站在树荫里。浅色毛衣,深色长裤,斯文的细框眼镜,有书卷气但无头巾气,用“温文尔雅”形容则再恰当不过。
      虽然很少有人能猜到他是警察,但若仔细观察,也不难发现端倪。因此他并不很惊讶,只微笑道:“多谢夸奖。”
      少年走上前,落落大方地自我介绍:“我姓章,名台柳,大二物理系学生。”
      “章台柳?”他略显诧异,“唐诗里‘昔日青青今在否’的‘章台柳’?”
      少年颔首道:“对,这也是个词牌名。”
      但在诗中,章台柳并非一个佳好的意象。
      “我叫许初,曾是这里的法律系学生,但已毕业九年了。”
      少年倒没有因为他的年龄而惊讶,只是静静道:“能否问一下——N大的法律专业排名全国第一,九年前的本科毕业生应该可以找到更好的工作,你为何选择成为警察?”
      这个问题,曾有许多人问过他。当年,他是年仅十九便以优异成绩毕业的“模范生”,无论是继续深造还是找一份好工作,都不成问题。
      “我想,也许我比较适合这个职业。”他淡淡笑着,一语带过。
      少年便也转开了话题:“今天学长是特地返校参观吗?”
      “不,我出差经过这里,想趁这半天的空闲,来找一个人。”
      “那个人是学生么?也许我认识。”少年含笑解释,“我是这一届学生会宣传部的部长,天天和各个系的学生打交道,认识的人比较多。”
      “她是大一新生,名叫李弃。”
      少年的目光微微一动:“李弃……是个中文系的女生?”
      许初没想到会这么巧:“你听说过她?”
      “何止是听说过。她是一个校内社团的社长,那个社团的办公室就在宣传部的隔壁。我和她几乎每天都是低头不见抬头见。”他打量着许初,半是玩笑半认真,“原来,你就是她说的‘警察哥哥’。”
      调侃的语气令许初脸色微微一红。算起来,他已八年没有见到她了。长久以来,每月一封的书信是他们之间唯一的联系。他见证了她的笔迹由青涩一点点变得流畅,措辞由稚拙一点点变得精致。
      “她常和我说起你。她说,你是个好人。”如今,“好人”已不算什么赞语,但少年说到这两个字时,神色格外郑重。
      许初却只是淡然一笑。
      他记得,她以前性格孤僻,很少与孤儿院中的其他孩子交流。但现在,她已有这样的朋友。那些不堪回首的噩梦般的往事,也许早已在她的心中淡去。毕竟,那时的她还那么小。想到此处,他才略觉轻松。
      少年却又道:“不过,好像她们社团今天有活动,不在学校。真是不巧。这样吧,我打她的手机和她联系一下,看她能不能尽快赶回学校。”

      [往事 • 明]
      后来,他常去孤儿院看她,为她带去衣物和食物。再后来,在征得孤儿院管理方的同意后,每个周末,他接她去他的住所。一室一厅的出租房,空间狭小,但对于从小在孤儿院长大的她,已如天堂。她终于可以安静地听收音机、看书,不用再被其他孩子欺负、被老师责骂。她也是从不劳人操心的孩子,在他不在家的时候,独自把一切打扫得整洁非常。地砖擦得亮晶晶,室内窗明几净,焕然一新。
      他有空的时候,就手把手地教她写字。一笔一划,在纸上写下她的名字。但她看着他端雅的楷书,垂首轻声道:“我不喜欢这个名字。”
      李弃,离弃。她从一出生便被抛弃。
      他写下自己的名字,低声道:“其实,现在我也是孤儿了。”
      她微微一惊,侧首看他,却见他神色宁和,哀而不伤,静声道:“以前,有个算命先生说我的名字取得不好,会克父克母。后来,他们在车祸中去世……但我并未因此讨厌自己的名字,因为,我的名字和我的生命一样,是他们留给我的最宝贵的东西。”
      她一时怔忡,不能做声。
      “而且,‘弃’也有好的意思。比如,抛弃不愉快的记忆,旧去新来。”
      她蹙眉犹豫着,不经意地露出一点稚气:“真的可以吗?”
      他点头:“当然可以。”
      她粲然一笑:“那你也可以啊。”
      他一愣,随即不自觉地笑了。那时,窗前的阳光中,她的眼眸明亮如斯。

      元宵节的夜,他带她上街看花灯。长街十里,华灯璀璨,一盏盏仿佛连到天边,与银河相接。四周都是欢声笑语,氤氲着俗世的温情与欢乐。橙色的灯光洒落在身,她拉着他的手,眸中亦有暖意。街边的摊位上,有刻印章的老人。一枚枚印章陈列在玻璃匣子里,有一种沉实的温厚。她为之驻足。
      许初很少见她流露这样的留恋神色。一般女孩子都会喜欢的玩具,她却少有渴望。他问:“想要吗?”
      她想了想,然后点点头。
      “你想刻什么字?”
      “刻什么字都可以吗?”
      “可以啊。”
      “那就刻——不弃,”她仰头望着他,眸中似有期待,“好么?”
      她仿佛寄托了所有希望的目光,令他心中一颤。他明白,她不过是想要一个承诺。
      他轻轻吸了口气,若无其事地微笑:“好啊。”
      她便也笑起来。
      那个冬天,冷得呵气成霜,却是她记忆中最好的时光。

      他的工作很忙,有时连周末也要加班。因此,她时常独自一人呆在他的住所。幸运的是,不远处有一户两口之家,妈妈刘晴,带着和李弃同龄的女儿刘欣。刘欣的父亲早亡,但在人见人爱的刘欣身上,一点也看不出失去父爱的阴影——漂亮的公主裙,清澈的大眼睛,笑容甜美,似一个需要小心呵护的精致瓷娃娃。由于年龄相近,很快,李弃和刘欣就成了好友。刘欣常邀李弃去她家玩。
      刘晴在一家银行上班,工资不低。刘家很宽敞,装修得也很雅致。刘欣的房间更是让李弃大开眼界——整个房间都是温馨的粉色系,柔软的大床,桃木书桌,大衣柜,水晶镜,成堆的洋娃娃和泰迪熊,像是童话里公主的世界。实际上,在李弃的眼中,刘欣就是一个公主——高贵,美丽,善良,集所有优点于一身。李弃格外珍惜与刘欣的友谊,这也是她拥有过的唯一的友谊。
      许初的住所的阳台上,李弃种了一株茉莉花。花开洁白,芬芳浓郁。她采下花朵,编成一只精巧的花冠。他以为她要自己戴,她编好后,却送给了前来串门的刘欣。穿着雪白公主裙的刘欣,戴上花冠,在镜前顾影徘徊。李弃默默看着她,仿佛温柔的姊姊凝视着小妹,轻声自语:“真像公主啊。”
      他鲜少听见她如此稚气的话语,忍不住露出笑意:“公主是很可爱,但灰姑娘不也遇到王子了?”
      她的笑意隐去,垂目静道:“灰姑娘能遇上了仙女,是可遇不可求的幸运。她穿上水晶鞋,打扮成公主的样子,才被王子注意到。若无仙女相助,王子绝不会爱上衣着破旧的灰姑娘。只有落难时的王子,才会对小美人鱼产生好感,但终究,他还是娶邻国的公主。”
      他很想说些什么,竟是无言以对。童话本是不可信的,但拥有从不相信童话的童年,是幸还是不幸?

      那时,他开始考虑正式收养她。但工作繁忙、生活清苦的他,并无把握能给她良好的家庭环境,多有顾虑。这时,刘晴突然向孤儿院提出收养李弃。领养手续完成后,李弃和刘欣成了真的姐妹,每天形影不离。许初知道刘家家境不错,虽有淡淡遗憾,却也为她感到高兴。
      李弃仍时常去看许初,趁他不在的时候,把地板擦得亮晶晶,直能照出人影。
      他问她:“在刘家,过得习惯吗?”
      她笑:“有什么不习惯呢?只是觉得一切都太好了,好得不像是真的。”
      那时,他隐隐觉得这句话有些不祥。
      好梦由来最易醒。潜伏在好梦之后的梦魇,终于猝然袭来。
      他永远也无法忘记——那日是周末,他正在家中看书,忽然听到急促的敲门声。开门一看,是刘晴。她满面泪痕,神情惊惶。好不容易让她镇定下来之后,他才问清了情况。饶是对于一向镇定的他,这个消息亦如同晴天霹雳——李弃和刘欣被人绑架了。绑匪刚刚打来电话,向刘晴索取五十万元作为赎金。
      他好不容易才强迫自己镇定下来。虽然他也担心绑匪撕票,但还是建议她报警。最终,心慌意乱的刘晴听从了他的劝说。警方决定暂时稳住绑匪,在绑匪要求支付现金的地点设下埋伏,等绑匪自投罗网。但绑匪非常警觉,以手机联络的方式,在收取赎金时,指引刘晴多次转乘公交、地铁,竟甩掉了警方的跟踪,取走了现金。更糟糕的是,绑匪在最后一次电话里愤怒地说,他发现了警方的跟踪,决定撕票。
      许初痛悔自己当初的建议,如果不是他劝说刘晴报警,也许就不会到如此地步……
      所有人都认为两个孩子已是凶多吉少,但他从未放弃——他不眠不休地到处寻找着两个女孩可能的关押地点。最终,根据蛛丝马迹的线索,他在郊外的一间废弃仓库中找到了她。那时,李弃奄奄一息,而刘欣已被毒杀。
      刘晴承受不住打击,在看到女儿的遗体时,当场哭晕了。唯一幸运的是,在昏迷了一天一夜之后,李弃终于被拉出了死亡的边缘。她睁开眼后,看着许初的第一句话是:“我知道……你会来的。”
      她苍白得没有血色的笑容里,却分明有无限的欣慰与欢喜。
      这是他第二次见到她的如此笑意。上一次,是在一个下着冷雨的周六。他因临时加班而回家晚了,来到家门前时,才发现一个小小身影独自站在那里——她在雨中等了七个小时,浑身湿透。他本以为,她见他迟迟未归,会回到孤儿院,或者去刘家玩,却没想到,她会一直等他。
      他连忙走上去。她闻声转身,在看到他的瞬间,露出一丝笑意。那时,她因寒冷而脸色苍白,身子懂得微微发颤,但她的眸子里分明只有喜悦。她只是说:“我知道,你会来的。”
      只要是她认定了的诺言,便是真的“不见不散”。
      在医院里的病床前,他竟落了泪。他曾以为,父母过世后,他便再也无泪。
      天意弄人,不幸之事还未完结——不久后,刘晴因为承受不了丧女之痛而服毒自杀。和刘晴住在一起的李弃,第一个发现刘晴的遗体。这些接二连三的打击,使得才拥有一个正常家庭不到三个月的她,终于失去了一切。并且,是以如此惨痛的方式。
      他请了两个月的假,每天在家中陪伴她。但她越发沉默了,即使是对许初,也鲜有笑容。这令他十分担心,却又无可奈何。一天,她突然提到,她想吃东街的银丝面。他立刻出门去买。提着饭盒回到家时,她却不见了踪影,只在桌上留下一张字条:
      “对不起,请原谅我不辞而别。我要去向害死阿欣和刘妈妈的人报仇。被绑架时,我隐约听到那个人的一通电话,也许,今天他会去一个地方。你不要来找我。如果我死了,也不必伤心。对不起,我不是好孩子,从来不是。”
      他手中的饭盒“砰”的落地,她最爱吃的银丝面泼散了一地。
      在这紧要关头,很快,他冷静了下来——他此时能依靠的,也唯有冷静了。他忽然想起,最近她似乎翻看过一幅市内的地图。他连忙找到地图,展开来,只见上面用铅笔淡淡勾出了一条线路。这条若隐若现的路线,正是以他的所居之地为起点。带着枪,他急忙打车来到地图上的终点——城内一个废弃已久的小公园。
      僻静的公园内,他远远望见她正站在一个年轻男子的面前,似乎正在争执。他认得那个男子,知道他名叫王严。王严是活动在附近的无业流氓,曾两次入狱。突然,王严面目狰狞地一把抓住李弃。许初一边拔枪,一边急急奔去。王严发现了他,也看到了他手中的枪,情急之下用匕首挟持了李弃作为人质。许初持枪对准他,感觉自己握枪的手在微微颤抖。正在他们相持不下时,李弃突然狠狠咬了一口王严拿匕首的手。匕首落地的瞬间,枪声响起……
      公园的上空,一群栖息在树丛中的鸟儿被惊飞,齐齐振翅,掠过天空。

      [此间 • 明]
      “她不巧有急事,没法立刻赶回来了,让我代她向你道歉。”温文尔雅的少年挂了手机,向着许初歉然说道。
      许初在心底轻轻松了口气。实际上,事隔这么多年后,他还未做好再见她的准备。若相见,又该说些什么呢?这些年来,人情薄凉,世事沧桑,已是司空见惯。即使她是故意避而不见,他亦不会怪她。毕竟,拥有光明的现在及未来的她,不愿回顾那些噩梦般的往事,也是人之常情。
      只是,为何心中仍有淡淡失落?
      “是我来得不巧。麻烦你了。”他静了静,终于道,“时间有限,不能久留,我先告辞了。”
      章台柳道:“我送学长出去吧。”
      路上,经过一栋新建的大楼。庞大的西式建筑,庄重典雅,“秉烛图书馆”几个大字格外醒目。
      许初有些诧异:“这栋图书馆是新修的吧?”
      少年点头道:“是前两年一位校友出资建的,里面的设施很好,据说比以前的那栋图书馆大五倍。”
      秉烛图书馆……
      许初仍清晰记得,多年前那个黑衣男子对他说过的话:“我叫什么并不重要。不过,可以告诉你的是,我们的组织有一个代号——”
      昼短苦夜长,何不秉烛游?
      那个如同暗夜里最深的梦魇的组织,名叫“秉烛游”。
      耳边飘过学生们的欢声笑语,许初终于回过神来。
      学物理的少年笑起来如清风拂面:“以前,学长一定经常出入图书馆吧。我有一个朋友也是学法律的,他几乎每天都在图书馆里,对着大堆厚厚的法典,仿佛那里面有最伟大的真理。”
      曾经,许初又何尝不是如此?天真而坚定地相信着法律,相信着正义。他的笑意里有几分自嘲:“‘若法律不被信仰,则形同虚设’。这里,有太多超越法律的存在了……”
      “即使如此,它依然是有希望的,”章台柳笑道,“不然,学长为何仍是警察?”
      是啊,即使是那样充满缺陷的东西,他依然没有绝望。
      一定要相信些什么,才不至于迷茫。
      他忽觉释然。
      这世上本无绝对的公理、绝对的正义,甚至有太多的罪恶,但阳光下,依然有值得守护的美好。
      不知不觉,两人已走到湖边。再过去一些,就是学校的大门了。
      “你还有事吧,不必远送,”许初看着少年怀中抱着的书本,真诚地道谢,“谢谢。”
      少年笑道:“学长太客气了。”
      “再见。”
      “再见。”
      他目送着许初渐渐走远。北国的秋,天空很蓝,云很淡,大片的金色阳光。道旁树叶在风中哗啦啦响如潮水,光影离合,衣袂飞扬,仿佛行在光阴的甬道。少年时的洁白衣襟,风烟已老。流光的碎片,纷纷扬扬,落地成尘。

      [往事 • 明]
      那个被许初当场击毙的男子,经过事后调查,确认为绑架者。由于死者身负绑架杀人罪,且是在挟持人质时被击毙,许初只得了个不大不小的处分,生活并未受到太大影响。
      那是他第一次杀人。但他从不后悔。
      刘晴生前给自己和刘欣、李弃都买了数额不小的人身保险。因此,刘欣及刘晴相继去世后,李弃得到了大笔的保险理赔金。仿佛一夜之间,她从身无分文的孤儿变成了人人艳羡的富女。但这笔意外之财并未为她带来一丝欢欣。毕竟,再多金钱也换不回人命,换不回她好不容易才有的家庭。
      许初办妥了作为她的监护人的手续,尽量多在家中陪伴她。她长时间地坐在房中角落,不言,不笑,安静得让人担心。
      她几乎每晚都被噩梦惊醒。开始时,他并不知道,后来才发现,她躲在被子里默默哭泣。他抱住她,发觉她轻得似一只轻易便能被风吹散的蝴蝶。她的目光空洞而茫然,梦呓般地轻声道:“以前,有人预言我命中有煞星,和我相关的人都会不得善终……他们都叫我灾星,没人愿意和我一起玩,连老师也嫌弃我……阿欣、刘妈妈,她们都因我而死……”
      他只能紧紧抱住她,再多言语,也无能为力。
      一天,她突然对他说:“我想寻找我的亲生父母。”
      他能理解她,谁不想知道自己的亲生父母是谁呢?只要他能做到,她的任何愿望他都会努力满足。于是,他开始着手调查她的身世。这时,一名姓袁的女子来到孤儿院,自称是李弃的生母。这个消息令许初有所怀疑。毕竟,不能不防有人为获取李弃的财产而冒充。他抱着谨慎的态度与袁女士见面。
      袁女士看起来依然年轻,虽然眼角眉梢有了风霜的痕迹,但看得出她出身良好、家教不俗。据她所言,她年少时遭到诱骗,被卖到一个偏远的村子里,生下了李弃。重男轻女的“夫家”将李弃抛弃,并欺骗袁女士说孩子已死。四年前,袁女士终于逃出了一直拘禁着她的村子,辗转回家。父亲死后,她继承了一笔遗产,生活富足。一年前,她突然得知自己的孩子可能仍在世,便开始多方寻找。终于,她找到了李弃。
      这次见面,打消了许初的怀疑,随后的DNA检测也证实了她们的母女关系。虽有不舍,但他没有理由不让她重回真正的家庭。袁女士欲以重金酬谢,但他坚持不收。没有保护好她,是他一生的悔恨。
      她随母离开的那天,他去机场送她。她已是富家千金,而他不过是清贫的警察,光阴在他们之间划出一道天堑。他想,她终会忘记他,连同她童年时充满阴影的记忆。但他不怪她,他只为她感到高兴。安检之前,她忽然向他跑过来,握住他的手。他感觉到有一方微凉的东西印在掌心。随即,他明白了,这是那方他送给她的印章。她是要在离开之前,把那两个字印在他的心中,让他不能忘记。
      而他,又怎能忘记?
      不离,不弃。
      但这一生,本是一场漫长而无望的分离。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明之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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