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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初见 ...

  •   第一章初见
      余忆站在这座繁华又喧嚣的城市中央,感受着这座城市熟悉的气息。
      我终于回来了,我的家乡。澄,你现在还好吗?余忆大步流星地赶往于白的家,因为那里有他的朋友,还有一个他一直喜欢的人。
      几年前。
      那是一个阴雨连绵的一天,这座城市的天空灰的好像哭过。余忆没有带雨伞,下了班后便小跑着回家。
      “哎吆”一声,余忆不小心绊倒了什么东西就摔倒了。他揉着屁股站起来,低头一看,原来是一个人。那人呆呆地坐在角落,一个健壮的大男人坐在那竟有几分可怜兮兮的感觉。仔细一看,长的还挺帅,五官深邃立体,俊美不凡,活脱脱一个混血大帅哥的样子。
      不错,是自己喜欢的类型。余忆在心中默默评价了一番,然后好心询问道:“你遇到什么麻烦了吗,帅哥?”
      那人抬头看向余忆,然后又低下头沉默。
      余忆是个温柔有礼貌的好孩纸,继续循循善诱:“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可以帮助你吗?”
      “名字,我不记得了。我饿。”一阵沙哑却磁性不已的声音传来。
      这是失忆了吗?一个大帅哥在这雨里坐着想想也不正常。大概真的是什么都不记得了吧,看他衣服还有些破碎的地方。失去记忆还没吃饭,余忆有些心疼,他蹲下去伸出一只手,“你跟我回家,我到你吃饭好不好?”
      “好。”大概也是真的饿了,而且看余忆白白净净的也不像是什么坏人,地上的帅哥就反握住余忆伸出的那只手。很温暖,很干净。
      就这样,余忆把一个失忆的陌生大帅哥带回了家。他让那个人去洗个热水澡,然后为他准备了一件宽松T血衫,一条买大size的内裤和一条宽松大短裤,还有毛巾等,放在浴室门口。自己随便擦了下潮湿的头发,洗干净手,便去做饭了。
      这么潮湿阴冷的天气,还是吃点带汤的比较好吧,余忆想着天气状况变做了两碗热腾腾的汤面,最后在上面撒上葱花和香油,闻上去好香,余忆也有点饿了。
      正好这时候,那人也洗好了,从浴室出来,穿着自己的短袖短裤,明明是自己买大了好多的,穿在那人身上却刚刚合适。这让余忆不得不嫉妒起来面前这个家伙的好身材,看起来还有腹肌的样子,最重要的是高颜值。
      那人似乎闻到了饭的香味,大长腿一迈就过来了,大口大口地吃起来余忆做的面条儿。帅哥不管怎么看都是赏心悦目的啊,看那虽然动作快却不失优雅的吃饭姿态,这个帅哥一定受过很好的礼仪教育。
      余忆看着他吃的那么香,就把自己那碗也推给了他。“谢谢,很好吃。”余忆听到帅哥的夸奖心里美滋滋的。然后便去洗自己的热水澡了,雨沾湿在身上不太舒服呢。
      这是余忆第一次领陌生人回家,这是自己上班后新找的房子,以前的朋友同学好多都不联系了,余忆觉得没必要告诉他们自己的新住址。就连自己最好的朋友于白都没来过呢,因为于白总是很忙呢,大家都很忙,只有自己闲的发慌。
      所以这个帅哥大概是自己新房子的第一个客人吧,看在是我喜欢的类型的份上,这第一次也不是太亏嘛。没错,余忆是个gay,他从初中就发现自己只喜欢关注男孩纸,对女孩子一点兴趣也没有。
      一开始余忆很惶恐,一直藏着掖着,后来高中时候他遇到了于白,于白跟他一样也是个gay。因缘际会下,他们成了好朋友。于白跟他非常不一样,虽然他们都是下面那个。余忆想找一个喜欢的人,过一辈子,所以他小心翼翼,一直没遇到合适的,也就到现在还没谈过恋爱。
      但是,于白经常换男朋友,就像换衣服那么勤快,他甚至都跟别人做过了。于白经常嘲笑余忆傻,想什么一辈子,做人就是要现实,及时行乐。还经常介绍朋友给余忆。可是余忆觉得于白的那些朋友,都是为了满足生理需求才找上来的,简单来说就是约炮。
      所以余忆一点也不喜欢这种感觉,他见过一次之后就拒绝于白给他找男朋友这件事了。他还是想把第一次留给自己喜欢的人。今天遇到的那个人,他很喜欢,可惜他失忆了,不然就可以互相了解一下了。余忆的脸有点微红。
      洗完澡后,余忆看见那个人静静地坐在沙发上,走过去一看,桌上的碗已经不见了。余忆也没问,径直走向厨房,才惊奇地发现两个已经刷好的碗已经整齐地摆放在橱柜里了。
      余忆情不自禁地笑了,他走过去坐在那人旁边,“谢谢你帮我刷碗啊。”
      “应该的。”帅哥还是一张标准的面瘫脸,只不过带着些许迷茫。
      “那个,你要是不介意的话,就在我这先住下吧,等你恢复记忆了再说。”余忆羞涩地提议道。毕竟还没有人跟自己住在一起过呢,他有些紧张,又有些期待。
      帅哥深深地看了一眼余忆,点了点头,这个人做饭挺好吃的。住他家=有好吃的=不用饿肚子。他已经几天没吃饭了,因为他什么都不记得了。
      “那我该怎么称呼你呢?”余忆歪了歪头。
      “我只记得脑海里有一个澄字。”帅哥拍了拍自己的头,似是有点纠结。
      余忆温柔地笑笑:“恩,这样吧,以后我叫你澄。我的名字叫余忆,你看着随便称呼就好。”
      “小鱼,这个名字好吃又好听。”澄一脸认真的样子,让无语的余忆说不出什么反对的话,就这样默认了这个称呼。
      绵绵细雨终于停止了,天色逐渐放晴。余忆的心情更好了,拉着澄去买了几套实用的衣服,还有内裤,洗漱用品。感觉就像两个人过上平平淡淡,柴米油盐般的生活呢,温馨又幸福。
      晚上,家里只有一张床,怎么办呢?澄自告奋勇地要去睡沙发,可是家里的沙发太小了,根本容不下高大帅气的澄,只能勉强睡下半个他。余忆心里一软:“要不然,你跟我一起住卧室吧,如果你不嫌弃的话。”
      “永远都不会嫌弃小鱼。”听着澄面不改色地说出这样类似告白的话,余忆脸有些粉红了。
      就这样,澄就住在了余忆的家里,并且是同一张床。两个人每天都过着最平淡最普通的生活。余忆决定要更加努力地去上班,多拿点工资,这样就可以养活澄了。毕竟澄现在失忆了,傻傻的,出去他也不放心,只好自己辛苦一点喽。
      可是很快余忆就发现自己错了,自己不过是给了澄一台电脑让他无聊打发时间,可是没想到澄竟然会炒股,一下就用自己给他的零花钱五百赚到了一万。然后就把钱交给余忆,让他随便花。
      余忆没想到澄竟然还有这样的天赋,他没有收澄的钱,让澄自己去支配这笔钱。澄看了他一眼,道:“我会帮你赚更多的钱的。”
      澄赚来的钱越来越多,余忆就帮着澄存起来了,但卡里的钱他一点也没有动,就把这个卡交给了澄。澄一开始是拒绝的,后来看余忆那么坚持,就收下了,只不过他总是喜欢带余忆上街,给余忆买各种东西。就像余忆一开始对他那样。
      余忆很感动也很欣慰,又有些自卑。虽然澄失忆了,但是他还是很有能力的一个人呢,可以轻松就赚很多钱,还把钱给我买东西,果然是个好人。可是澄他这么优秀,长的帅,身材好,还会赚钱,我怎么配的上呢?
      澄似乎察觉到余忆最近有些不对劲,便送余忆更多东西,衣服啊,手表啊什么的,可是他发现余忆似乎更加忧郁了。怎么办呢,澄有些不开心了,不知道为什么,他想让面前这个人开心起来,就好像喜欢他一样。
      澄愣住了,喜欢,原来在一起相处的这一年多里我已经喜欢上他了。那小鱼呢,他喜不喜欢自己?澄去网上搜恋爱攻略,说是带喜欢的人去看电影,吃西餐,买东西会更加促进感情。他是个行动派,一旦确立目标,就立即实行。
      余忆最近有些苦恼,又有些甜蜜。因为这段时间,澄总是约自己出门,请自己看电影,吃西餐,还送自己好多东西,不知道的还以为他要追求我呢。怎么办呢,每天早上醒来看着他帅气的脸和健壮的身材就觉得心动不已,觉得自己就快要把持不住了呢。
      于是两个人都既烦恼又甜蜜。
      这天,于白来到余忆的新家,看到了正在帮余忆打扫卫生的澄,那个男人好帅,身材也很棒啊,真是个极品。于白舔了舔嘴唇。
      “余忆啊,这位是?”于白迫不及待的问。不知为何,于白的对澄的垂涎让余忆很不舒服。
      “他是澄,恩,我的房客。”
      “那我能跟他约会吗?”于白笑地很灿烂。
      余忆心里有些难受,“你问他吧。”
      “帅哥,叫什么名字,今晚跟我约会吗?”于白挂了个魅惑的笑容走向澄。
      澄怕余忆误会,但想着这是小鱼的朋友,便礼貌地拒绝了:“抱歉。”
      于白临走前留下宣言:“我不会放弃你的,帅哥,记住我的名字叫于白哦。”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1章 初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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