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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第 7 章 小时候她挺 ...

  •   小时候她挺怕陌生人,但也不知道那时候她为什么不排斥林时,还经常上学放学都跟在他的背后……其实她没什么特别的意思,就是觉得跟着他走就能回家了,就跟着了……云里说过她很懒,都懒成精了……其实……她也就是无所事事地跟着而已吧。
      况且她自己也不觉得着需要什么理由。
      那个时候,林时的忽然闯进来,给她的苍白寂寥的生活增添了不少色彩。
      曾经年少的她也缠过叶爸爸妈妈,想要一个哥哥,叶爸爸妈妈都是哭笑不得。后来林时来了,叶妈妈故意逗她,“看,表哥也是你哥哥呀。高不高兴?”
      傲娇的林珑不说话,看到林时转头看她,就跑掉了。那个时候林珑已经是初中生了,没有小时候那么渴望着要一个哥哥了。
      但是林时来了之后,每天叫她去吃饭的人就由妈妈变成了林时,每次林时那种长辈式的温柔就奠定了他在林珑心目中一个好哥哥的高大形象。
      而且,自从屋子里多了一个低沉又年轻的独特嗓音,生活就已经开始变得特别起来。
      林时带林珑去买了电脑还有些生活用品,她开学的日子就到了。
      跟着林时去学校时,眼看着小小的图书馆空地塞下几千人………真的放眼过去,哪里都是人。
      那人山,那人海…林珑的心情微微消沉下去。
      交学费单的时候碰见班上的几个男生,自我介绍了一下就走开了,然后林时三下两下带她走完所有程序,送她上宿舍才走。
      银色油漆的铁门已经开始生锈,上面有个红色的牌子,写着宿舍号410,林珑用手推了推门,没动,敲门,过了一会,有个女生来开门。小包子脸,皮肤白白的,看着还挺眼熟。
      “叶林珑?”女生看到她有点惊喜。
      “……是诗晓吗?”林珑有些迟疑。女生看起来倒是很活泼开朗,很好相处的样子。
      “是啊,我们互相交换过相片来看的。”袁诗晓不好意思地摸摸头,笑,“原来你真人看起来更漂亮!”
      诗晓觉得眼前的这个女生看起来挺不错的样子,就是给人有点不怎么接触人、高冷的感觉,诗晓吐吐舌头,但是跟她说起话来却很有礼貌不难亲近的样子。
      林珑被夸得有点不好意思,扯出一个笑脸,想了想还是真诚地回复了诗晓,“你真人看起来也可爱很多,而且好白。”
      女生白白的皮肤,林珑心底倒是有一点点羡慕。
      “嘿嘿。”诗晓很满意自己的肤色,所谓一白遮百丑。诗晓心底有些得意。
      两个人一边说话一边收拾东西。正收拾得差不多,一个女生推门进来了。斜刘海,小脸,直挺挺的鼻子,小小的嘴巴,樱桃红。身材高挑得让人羡慕。
      林珑回头看她,只觉得那女生的眼睛特别好看,水光潋滟般……就是特别好看。
      女生找床位,诗晓热心去地指点。那女生道了谢,然后开始收拾东西,林珑坐在椅子上,摆弄自己的东西。
      女生好看是好看,但好像不大接触人,有一点自矜的感觉,不知道好不好相处。
      林珑乱想了一会,觉得自己担心的好像应该是自己能不能好好融入吧,毕竟她一直以来都是走读生,没有在宿舍里生活过。

      事后林珑才知道那个女生叫陈宝颖。叶林珑挺喜欢她的名字的,大气、从容,又有点柔软的感觉,而不像她自己的,叶林珑,怎么看都有点复古的感觉,总不太适合这个时代。

      傍晚的时候,宿舍人都齐了。六个女生,小小的宿舍顿时显得有些逼厄起来。
      林珑内心有些烦躁,她们宿舍是上下床。前面两张是上下床,后面两张上床下桌。床下的那张桌子要三个人分。
      东西都不知道放,反正怎么看怎么让人不习惯。
      诗晓和另外一个女生在吐槽,据说政府拨资五十个亿给这学校,让学校建设高水平工科大学吗?就这水平呀……?
      林珑到小小的厕所里洗手,低矮的水龙头哇啦啦地流水。厕所里没有光,开了灯也是昏昏暗暗的,挂在墙上的镜子显得有点诡异。
      林珑用纸巾擦去手上的水时,心想着有空去买一个白炽灯回来换了吧,那昏黄的灯光怪寒碜人的。
      反正弄好一切,她也没有力气吐槽了。
      林珑翻身,看到那个漂亮的女生陈宝颖,拿着自己的蒸脸器站在自己的桌子前,不知道干什么,皱着眉。林珑再翻过身,闭上眼睛试着在自己陌生的床上入睡。

      醒来时已经是傍晚了,最近好像都是这样子,作息有点乱了。
      宿舍几个女生都没有吃东西,就一起出去吃饭。
      吃饭的时候,大家一起聊聊天,互相说了名字家乡,吐槽一下学校。才算熟络了不少。
      吃完饭诗晓提议去逛一逛学校后面的街,她们需要买一些生活用品。
      林珑的宿舍用品林时都搞定了,但也没事干,就陪着她们一起去逛学校后面的一条小吃街。
      小吃街散发着一股下水沟的臭味,走进去一点,又是炒土豆、炒田螺的香味,还有锅铲翻炒得声音,也有很多学姐学长趁着新生入学摆摊买生活用品的。
      一般那些摊子上都会写着“xx市同乡会”什么的,有些学长学姐都在卖力地叫卖。
      整条小吃街看着特别热闹。
      而她们脚下的那条水泥路实在太烂,林珑没注意脚下,踩进一个小坑里,差点崴到脚。旁边的陈宝颖手疾眼快地扶住了她。
      “林珑你快吓死人了。”诗晓差点亲眼目睹林珑亲吻脚下那条烂水泥路,拍着胸口心有余悸。
      “不好意思。”林珑尴尬地摸摸鼻子,转头不好意思地跟陈宝颖笑,“谢谢。”
      “下次小心一点就好了。”陈如颖也笑了笑,然后说,“这天路真的挺烂的。”
      另外一个舍友妍儿说,“听说过几天这里会修路咯。”
      大家都没有再说什么,走到小吃街就回去了。

      十点的时候,因为总觉得很累,林珑就躺在床上准备睡觉了。但是宿舍熄灯时间是十一点半。
      倒是挺迟的。
      林珑的下床是一个叫蓝妮的女生,她不怎么想跟蓝妮说话。
      蓝妮一直想跟林珑换床位。
      林珑把东西都收拾好了,也拒绝过,那女生还在说想睡上床,要跟林珑换。林珑想,如果不是学校安排这样子的话,女生估计会更难缠吧。
      考虑到蓝妮也不喜欢那个床位,林珑也不好直接拒绝,便少和她说话了。

      在宿舍过了两天,终于第一次班上的人全部集合,据说是开班会,每个人都要上台自我介绍一番,说说自己的爱好和长处什么的。
      班会开完,林珑也不记得什么,班上那些男同学的脸也都还是面目模糊。
      开完会有个男生经过的时候说,“我们班上的那几个女生居然也喜欢打台球。”
      出教室的时候,有个男生经过跟她们说,“不知道有没有机会和你们打一场。”
      “到时候一起去打呗。”诗晓偷笑着说。
      “好啊,我记住了哦。下次一起去打,记得让一下啊。”男生看着她们两个。
      林珑含糊地笑笑回答,“我技术不怎么好。”
      她会打也不过是以前跟着林时去玩的时候林时教的,她也只跟林时打过,林时大多时候一杆清,她老是打不过林时。林时后来走了,算起来,她大概有三年的时间没有接触过台球了。
      “没关系啊,大家一起玩玩罢了。”男生笑着说。
      林珑也笑着点头,只是转身之后,谁都记不住彼此的脸……

      开学两周之后,大一新生又匆匆忙忙地开始了军训。
      林珑真是害怕军训……
      看看窗外太阳那么猛……待在宿舍里都觉得热,到了外面……林珑少见地开始唉声叹气。
      还有就是集体女生都吐槽的一点——教官不够帅……
      就像林珑舍友说的:Excuse me?!说好的英姿飒爽的制服帅哥呢?说好的表面凶狠恶煞内心腼腆害羞的教官小哥呢?
      林珑倒是不在意这个,说起来也不能这样子埋汰人家,好歹也是个教官不是吗?总比自己这种不中用的学生强。
      虽然林珑内心还是有点玻璃心——帅的教官一定都是去了那些好的学校去教那些好的学生了,她闺蜜云里就是证明.…….总之内心还是委屈了.……
      说起来这次军训真是让林珑觉得痛苦,她虽然经常生病,但体力还是不错的。然而体力好也没什么用,全体踏步的时候林珑虽然很认真,但还是跟不上节奏,教官已经盯了好几次她了。林珑觉得很不自在。
      最惨的是她没有涂防晒霜,补水液之类的东西的习惯,军训的第三天脸蛋不幸牺牲。林珑迫于军训的淫威败下阵来,请了假在旁边得大树下休息……
      刚在树荫下坐下没多久,一个男生也跑了过来。男生个子挺高,一身军装穿的英姿飒爽,带着军帽,步履轻快,看上去干净利落。最后还一屁股地在林珑旁边坐下。
      那男生凑近林珑问:“同学,你身体不舒服吗?”
      林珑转过头来没有表情地点头,客气地回他:“你也是吗?”
      男生挽起自己的衣袖,露出雪白的胳膊,却是捧着自己的脸说,“是啊,你看我的脸都晒伤了。这太阳实在是太毒了。。”
      林珑默,把目光从男生白嫩的手臂上收回,转过头不说话了。
      “诶,你叫什么名字啊?我叫陈子铭。”男生见林珑不说话,就换了个话题搭话道。
      林珑懒得说话,便回答得有些散漫,“嗯,我叫叶林珑。”
      男生说:“你这名字起得真好听,跟古代姑娘似的。”
      “……”林珑不想理他了。
      看了看林珑蔫巴巴的样子,自来熟的男生陈子铭有些担心,“同学,你哪里不舒服啊?要不要去看医生?要不我帮你买药回来?”
      林珑看着男生对她关心的样子,觉得有些有些好笑,“不用,我坐一下就好了。”
      心里却默默地在想,等下晒伤你白嫩的皮肤多不好……

      那个夏天,时间似乎被拉得很长,也似乎发生了很多事情。
      林珑坐在运动场的观众台上,看台下的同学们操练。
      学校不给他们穿自己的鞋子,然后因为鞋子的原因,连最简单的踏步都觉得难熬。军鞋价格很精细,做工却很劣质,硌脚得很。很多同学都松松垮垮地系鞋带,就是为了解散队伍之后能随时脱鞋。于是后来有了下面一幕:
      教官喊口令,同学们开始踏步,可能是太用力了,陈子铭的军鞋直直地飞起,砸在教官的脑门上。一群人先是一阵沉默,然后反应过来的同学们差点都笑疯了。林珑也忍不住笑起来。
      好在教官不是很在意,只是骂了两句陈子铭的祖宗。然后让陈子铭光脚在操场上跑十圈。

      那时天空还总是很蓝。微风送来一丝丝的凉爽。
      林珑看了看保温瓶里泡出来的棕色罗汉果水,忽然觉得自己好想来一听冰镇的可口可乐。虽然自己很少喝那种东西。
      陈子铭有时候和她聊天,说到:“等这个鬼军训完了我要赶紧回家,去吹吹空调,再洗一个30分钟的玫瑰花澡。”
      “回家?你家也在附近吗?”林珑的重点并不在陈子铭的玫瑰花澡,反而是有些惊讶,原来陈子铭是本地人。
      “是啊,之前跟你说过了啊。”
      “哦,我忘了……”林珑转过头无聊地把玩自己的手机,又莫名其妙地想到林时,他应该算是她现在在这座陌生的城市里唯一有关联的人了吧。
      林珑摸摸自己的脸。脸上那道瘀青早就没了,只剩下一点点感觉上的痛。
      有好几天不见他,却又好像很久不见了。
      林珑说不出心里什么滋味,可能是发觉自己偶尔有点想他,就像那几年时间内的养成的一种习惯,偶尔想到了就要默念一下。
      旁边的陈子铭关心道:“怎么了,你好像很不开心的样子。”
      林珑:“……”
      林珑觉得自己越来越不想理他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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