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才写完今天要更的3000字,我自己都暴笑了一通.按我的计划,本来下面还有一大段情节的,结果写着写着又拖了。所以本来我信誓旦旦地说,我的文15万字完结,结果,我汗。
有读者曾说过我的文重在细节,而不在情节。太对了。
其实首先我至今也没搞明白,我倒底是怎么开始写这文的,然后,这文当初本来也就没设置什么情节的发展,就是打算了一点细节一点细节地写下去。
所以啊,如果要看细节的朋友,继续追吧。如果想看情节,其实我建议,一个月后再看,那时候,这文铁定是完结了。我自己也追文,深知剧情停滞不前的痛苦,太痛苦了,有要挠墙的冲动,恨不得替作者写。
这文推广的大功臣吐血大人曾经给过我建议,作者应该知道读者要什么,不要太顺着自己的心意去写。
唉,道理我是明白的,其实作为本身也挑剔的读者,我当然知道读者最喜欢什么啊,但是作为作者,我只能说,没办法啊没办法,我如果不拖剧情,我根本就跳不过去。很多的东西,我都是慢慢铺,慢慢垫,终于铺到自己觉得还可以了,才走下一步。我若是建筑工人,我肯定是好工人,绝对不盖豆腐渣工程。哈哈
好像是第二部分,安若看了一部巨闷的电影,当时我想说导演名字来着,出于尊重,还是没讲出来。其实是蔡明亮导演,我写文的方式,其实还蛮像他拍电影的镜头,由着自己的性子,在自己最感兴趣的部分使劲下笔,使劲磨,也不怕一个镜头停在那里一分钟不动,最后观众都睡着了。哎,蔡导,我爱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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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更的,之于某些人,肯定又是没进展的情节。
上回写的时候,我漏了一些情节,所以这一次通过回忆全补上了。
我记得写第二部分的时候,有人吵着要我一定要写安若和小臣结婚的场面。我没写。
但是加上这一回的,其实我已经写了三次了,前两次都是一句话,这一次描得很详。安若这个梦之初,当然全是真实的生活重现。
好了,表再有有吵着要看他们结婚啦,我已经写了。
推荐几首歌,就是今天写到的:《双星情歌》,《似水流年》,《不如不见》。最近听得最多的三首歌。
《好久不见》,虽然同样的曲调,但韵味上,还是差了不少。香港歌手,十之八九唱国语歌总是比不过唱粤语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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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更新,只是把其中一段改了,倒数第四段.这样我描述的是什么应该更明确了吧.
另一处也改了,那个女子是同学的妹妹,因为安若见她很年轻嘛。至于是否真的像秦,真是不重要,反正那是安若自己认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