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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那时当年 秦书怀把该 ...

  •   秦书怀把该砸的都砸了,砸完之后连衣柜也不放过,统统拉出来踩一遍,踩完了,再去拉床单被罩。可,那个柜子里拉出来的都是什么?一模一样的床单被罩,少说也有十几二十套,难怪,他总觉得家里就只有那一样单调的色泽,这家伙就是个恋物狂,就喜欢单款单色。
      可是不对,那堆东西里面夹着什么。此时的秦书怀,有些害怕打开那个黑色的笔记本!
      ****年**月**日,男,因为有很多套套,大小不一,不然那混球应该早就精尽人亡了!
      ****年**月**日,女,因为她故意留下了一管口红,这人应该来了不止一次,因为口红留下的都是一个款系,书怀那混球看电视的时候说过,他喜欢枚红色的口红,看来这个女人很会讨他欢心。
      ****年**月**日,女,这次来的人倒是懂得收拾完了再走,只是可惜的是她把她性感的内衣落在了我的枕头底下。我想,她不是故意的,因为书怀从不介意我看到这些,要不然他怎么会每次都把人带来家里,完事儿了也不收拾。我很感激这个女人帮我收拾了,因为我面对一个女士内衣,比面对一室狼藉,痛苦要少很多。
      ****年**月**日,男,又换人了,因为套套大小跟上次的不一样。书怀真是个衣冠禽兽,昨天晚上还折腾我了,我本来还想着最起码最近几天我不会再见到这种伤心事儿。可惜我错了!
      ****年**月**日,女,因为屋子收拾了,应该是以前的那个谁,不过收拾的有些太干净了,比我走的时候干净很多。书怀从来都是十指不沾阳春水,更别说让他收拾屋子了,我想,他要收拾屋子,屋子会更乱吧!
      ****年**月**日······
      ****年**月**日······
      ****年**月**日,女的越来越多,男的也不少。我已经无心核对今天来的是哪个人了,我很痛苦,痛苦的想自己在自己心上插把刀,也在书怀心上插把刀。我想我是个坏人,我想自己死了也就算了,干嘛还拉上书怀,他从来没有说过喜欢我,我们之间,没有爱情!所以,无非对错。
      ****年**月**日,正正正······我很痛苦,我不想回家,我害怕回家,可是我想他。要是,我能喜欢女人或者其他男人就好了,也许尝试跟其他人发生关系就能改变心的方向。听说,女人的胸部都很软,男人当1号也很爽的,总比被书怀那个精力旺盛的混球做完别人又跑来做我这个剩下的要好!可是,我不敢,也提不起兴趣!
      ****年**月**日,正正正······
      ****年**月**日,明天是认识书怀整四年的纪念日。我数了数,正好187次,平均八天他带回来一个人。我不知道他带回来过过多少人,我只知道他们有多少次。其实,我跟他们一样可怜,都是书怀可有可无的玩物,只是我比他们更可怜罢了,我看不清现实,无法从喜欢这个人的漩涡中抽出身来而已。四年里,我就只学会了,最长时间坚持半个月不跟他说话。我真没出息,要是能离开就好了!要是第一个喜欢上的人不是他就好了,这样我看别人的时候也不至于将标准拉得那么的高。可这些话说的倒是漂亮,我要能离开早就离开了,我也不至于蹉跎到现在。现在,我只希望书怀明天不要带任何人回来,我的愿望就那么小,真的就那么小,谁让我跟书怀不一样,是个彻头彻尾的gay呢!我想,并不是所有gay跟我一样那么幸运的遇到自己喜欢的,又愿意抱自己的同性,我该知足!可是,有些痛苦,不,是很痛苦,我还是努力离开他好了!
      秦书怀用力的握着手中的小本本,这个小本本里出现过的每一个字眼就像针扎似的将他刺得生疼,疼归疼,可是不会流血,血都凝聚在心里,郁结成灾。秦书怀不知道去哪里找他的小朗,他的小朗原来都是自己找来,自己离去,再自己躲起来舔伤口。现在,他能躲到哪里去傻乎乎的独自伤心呢?秦书怀脑子很乱,他像一只无头苍蝇一般开着车去所有他曾经带他的小狼崽子去过的地方,也是他自以为小狼崽子很喜欢的地方。然而事实证明,他不了解萧朗,他甚至连萧朗公司的全称都不晓得。他挫败的捶打着方向盘,喇叭的刺耳声音刺激的他更加的烦躁。
      当一个与秦书怀有关的爱情故事赤裸裸的摆在他面前的时候,秦书怀的第一反应是:啊,这世界上还真有那么傻的人儿,傻得那么可爱又可恨!秦书怀内心无比的挣扎着,他不知道自己现在这般焦躁算不算是爱上了萧朗,他只知道这个世界要再出现第个像萧朗那样什么都不图的、纯粹守着他人很难!或许会有第二个,只是概率小到了他自己都不愿意相信。一辈子,很长也很短,能遇到一个该是上辈子积了天大的福份,无关男女。
      秦书怀以前从来都不相信所谓的爱情,从来都不屑在世态万千中寻找某个飘渺的存在,他秉承及时行乐的生活态度纵横在情场,看着那些整日为情所困的男男女女高傲的嗤之以鼻。如今,他自己被动的陷进去了,他嗤之以鼻自己不该招惹那个什么情绪都挂在脸上的小基佬。然而,他不仅招惹了那个小基佬,还把他给弄丢了,弄丢了跟自己这么污秽的人相处了那么久却越发纯粹的人儿!果然人都喜欢犯贱,无一例外,就喜欢拥有的时候不当回事儿,失去的时候疼的死去活来。
      秦书怀不自知,以一只斗败了的公鸡的姿态在夜空下行走,他丢了自己的身外之物,仰面朝天的前行,没有方向,不想承认自己在失去的这一刻是一副丢盔弃甲的狼狈模样。他回想着与萧朗有关的一切,他们第一眼对视的时候,秦书怀看着萧朗看他的眼神很不舒服,因为从来没有人这样裸露的将讨厌表达的这样的无遮无拦,秦书怀自然也没有这样直白的被人用眼神讨厌过。秦书怀想,那个时候他在做什么呢?正在做萧朗讨厌的事儿吗?
      他们第一次见到的时候还都是青涩的学生,确切来讲,是萧朗还是个青涩的学生,白T恤,牛仔裤,白板鞋,再普通不过,干净的像是刚从阳光的沐浴中芙蓉而出!至于秦书怀,活脱脱一匹谁都拦不住的脱缰野马,厚重张扬的酒红色篮球鞋,黑白相间运动装,迸发着青春无限力量的肱二头肌。
      那时候,萧朗21岁,秦书怀,23!
      秦书怀跟人打球从一开始就不怎么跟人客气,不管认识还是不认识,第一个动作总是给出一个鄙视的手势。秦书怀觉得,这才能激发男人的好胜心,刺激男人达到巅峰水平。出书茅庐在公司里各种被当做小太爷供奉着的感觉并不好,秦书怀就喜欢在这种全是男人的氛围中宣泄自己一肚子的怒气,就算打起来也好,最好打起来!然而他们并没有打起来,他转身的时候,看到的是一阵清风吹来打散了午后阳光下一头黑色碎发的少年,那少年长得不算白也不算黑,不特别漂亮所以不丑,不高也不矮也就177,他最引人注目的是叉着腰竖着鼻孔眼中不加掩饰的厌恶,不仅如此,那少年敢与秦书怀就那么对峙,就连球场上的那几个人高马大的家伙不敢做的事儿,这小子敢做,是一匹不错的小狼崽子!秦书怀头也不回的将手里的球砸在地上,铿锵有力,只见那球不偏不倚的反弹到裁判手中。然后开打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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