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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酒吧宿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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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千寻从黑暗中摸到手机,含糊不清的问道,“谁呀,大半夜的……”
电话里传来一个愤怒的声音,“你老公在我酒吧里睡着了,怎么叫都叫不醒……”
没等说完便被她不耐烦的打断道,“你酒吧在哪?”
“林西巷28号!”挂断电话,她不由得深深呼出一口怨气,起身拉开窗帘,才发现原来已经天亮了。
莫千寻今年26岁,C大艺术学院音乐系毕业,毕业后开了一间清吧,名为lawbar。
C大是A市一所重点大学。那年莫千寻还是音乐表演专业的大二学生,在学校迎新晚会上,她和舞蹈系二年级的学生孟芸同台演出节目。当时的她还不知道,她一生的命运,都将和这位叫孟芸的女孩紧紧联系在一起。
与艺术学院毗邻的是C大商法学院,商法学院有两位风云人物,宋亦轩,陆□□。
宋亦轩,法学系高材生,平日里虽不苟言笑,奈何生的光洁白皙的皮肤,高耸而又精致的鼻梁,眉眼间似乎藏着一个谜,让人无法移目想要探究其中的玄机,瘦削的脸庞,微微上扬的嘴角,波澜不惊的脸上偏偏似笑非笑,亦正亦邪。
陆□□,工商管理系系草一枚,A市知名企业继承人。尽管同样英俊潇洒器宇不凡,可惜站在亦轩身边顿时就显得平易近人。故而只好终日扮作傲慢轻狂状,遂可令一众狂风浪蝶退避三舍。表面玩世不恭,实则胸怀大志。
虽然不在一个校园,但两所学院同属一所大学,所以一些节日晚会或是联谊会都会聚在一起。而莫千寻这间清吧取名lawbar,也是因为光顾的多是一些法律界的青年才俊,当然还有一些想钓青年才俊的美女。
莫千寻洗漱完毕,换上一条黑色短裙,穿着一双酒红色高跟鞋急匆匆的正要出门,抬头一看时间,七点半,又脱掉鞋子来到厨房,从冰箱里取出一包包之前分装好的煲粥材料,挑出一包莲子红枣粥来,放入锅中,定好时间,这才又一次急匆匆的出了门。
驱车来到酒吧老板说的地方,莫千寻整理了一下衣服,补了一下口红,这才下了车,进入这间小酒吧。
一进门就看见宋亦轩趴在吧台上酣睡,她径直走向老板问道:“多少钱?”
老板气冲冲的说:“一晚上劝了他几次都不走,还拽着女客人喊什么芸芸……”
突然意识到自己可能说错了话,试探的问道,“芸芸是你……吧?”
莫千寻不耐烦道:“你就说多少钱?”老板心算了一下说,“1300吧,他还摔我两个酒杯……”
没等老板说完,她迅速点了1500扔到吧台上,转身拖着宋亦轩艰难的离开。
听到那老板还在后面絮叨,看她八成不是那个芸芸,小两口回去有的闹了,唉!
出了酒吧,宋亦轩在一路被搀扶的颠簸和刺眼的阳光作用下酒已醒了一大半,看到莫千寻谄媚的喊了声,“老婆!”
莫千寻无奈的看着他,没好气道,“上车!”
回到家,千寻把出门前煲好的粥盛出摆上桌,亦轩刚好洗完澡出来,下半身包着白色浴巾,上半身完美的线条和肌肉,还恰到好处的挂着几滴水珠。看见桌上的早餐就要落座,千寻急忙喊,“先穿衣服!”亦轩讨好的说:“我都饿了!”她坚决的重复着:“先穿衣服!”他只好无奈的摊摊手,进了房间,留给她一阵沐浴露的芬芳。
亦轩打开衣柜,里面整齐的陈列着一排西装,他拿出一件藏蓝色西装和一件纯白色衬衫穿上,在衬衫的包裹下,几乎看不到肌肉了,看上去瘦瘦的,这样的身材,简直是穿西装的标准体型,比服装店的模特穿着还服帖。亦轩,他哪里不完美?
两人在餐桌前坐下,亦轩一边香甜的品着粥,一边说道,“昨晚跟甜甜,就是穿白裙子那个?”见她没反应,他接着说:“去了那间小酒吧,她两个朋友在那儿,所以我们就换了地儿,我车还在lawbar呢。”
亦轩一边吃着一边自顾自地说,“后来我发现甜甜这儿……”他伸手想要指向千寻的肩膀,被她一把推开,又指着自己的肩膀说,“就这儿,有一颗痣,我就说,明天去打了这个痣吧,女孩子有痣不好看,她就说我有病,跟她两个朋友走了。”他有点悲伤的说:“我失恋了,就在那儿喝了一宿。”
说完,早餐也吃的差不多了,亦轩起身整理着头发,“我一会儿去律所了,你帮我把西装放回我们家几套吧,最近应酬多,全穿你们家来了。”
千寻不耐烦的嗯了一声。
他凑过来哄道:“别不情愿了,反正你白天也没什么事儿。”说着又想起了什么:“哦对了,你帮我把通讯录改一下,我晚上有约会。”
说罢走到门口换鞋,千寻拿起他的手机,看到通话记录里的老婆,心中百味杂陈,听到亦轩在门口喊她,好了吗?她才默默的删去那两个字,指尖满是不舍,迅速打好莫千寻,保存,将手机递还给他。
亦轩整理妥当,走出了门,又突然伸了半个脑袋进来,问:“我帅吗?”
千寻终于露出了一个开心的笑容,答:“帅!”
亦轩也开心的笑了起来,坏坏的说:“不生气了吧!”
说完便关上了门,留给她一阵意犹未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