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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偷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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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夜。
天空如同被泼上了漆黑的墨,无月,只有几颗闪着微弱光的星星悬在远方。
只有眼前金碧辉煌,一看就价格不菲的酒店在黑夜中屹立着,宣示着它的奢华。
酒店大楼侧面,一个如同猫一般敏捷的人影在阳台一闪,便没了踪影。
时慕拍掉肩上的灰尘,房间里没有开灯,只有传来水声的卫生间的门缝里透露出些许光线。
玻璃一般的眸子草草扫视了周围一圈,然后朝卫生间方向看了一眼,便赤着脚向吧台走去。
吧台上,一个精致的白瓷盘上盛着一块慕斯蛋糕,散发着诱人的香气,旁边一杯金黄色泽的香槟。
时慕闭上眼睛感受了一下蛋糕的香气,再睁开眼睛的时候,眸子已经变成透亮的血红。
优雅地拿起叉子,开始享受夜宵。
忽然,吧台上的手机震了震,她没有理会,半晌,她拿过手机,是一条微信:
小方:明早十点在楼下举行发布会!
锁屏屏保是一张男人的照片,看起来是在家里吃饭的时候照的,男人手持酒杯,白衬衫,眼睛明亮,笑容很暖。
长得还不错。
时慕放下手机。
在这个世上活了这么久,国内外的帅哥都看腻了,这个男人,也就是一般帅哥的模子吧,没什么特别的,至于刚才看到的发布会,应该是一个有身份的人。
吃光了蛋糕,喝掉了香槟,时慕满足地用手边的餐巾纸擦了擦嘴,又拿出口红补了补妆。
深红色的嘴唇,衬得她的肤色愈发苍白透明。
卫生间的水声消失,到了离开的时候了。
卫生间门开的那一瞬,吧台前的人便消失了,只剩下半开的阳台的落地窗,和随之晃动的茶色窗帘。
——
沈南洗完澡,一边用毛巾擦着湿漉漉的头发,一边走出浴室。
吸着拖鞋来到吧台前,空的盘子和酒杯,他心中了然,拿过手机看了一眼,又吸着拖鞋离开,嘴角勾起一抹笑容。
自从他住在这个酒店起,每天送来的夜宵或者甜点总是莫名其妙地消失,一开始他以为是小偷,但是房间里什么都没有丢,酒店的门也很牢固安全,而窗户却半开。
他住的可是二十一层。
连续三天后,他有点好奇了,于是让助理偷偷在客厅安装了针孔摄像机,今天依旧同样的场景,但是摄像头已经记录下了一切。
沙发前坐下,打开电脑,他倒要看看,究竟是谁这么大胆,天天抢他的夜宵吃。
——
第二天。
沈南正迷迷糊糊睡着,便听见门铃声,好像按了挺久,他翻了个身,手机不停地震。
实在受不了了,光着脚就去开了门,助理小方一闪身进来,看着焦急不已,“沈大公子啊,这都几点了你还在睡觉,电话也不接,你咋穿成这样就来开门了,这要是粉丝,你不得上头条了!”
沈南只穿了一条大裤衩,红黑条纹的,后面半只屁股还露着,显然是刚刚随便套上就来开门了。
小方半捂着眼睛,不忍直视,不过跟了沈南这么久,他也已经见怪不怪了,就是有机会抓住狠狠吐槽一番。
或许这就是沈南只招男助理的原因之一吧,小方默默地想。
沈南睡眼惺忪地洗漱,小方在外面喊化妆师一会儿就来,让他快点收拾。
到底谁才是明星啊……
沈南换上小方给他选好的衣服,系领带的时候,听见小方问他:“南哥,你昨天让我帮你装摄像头干嘛?用上了吗?”
沈南回想了一下昨晚看到的画面,脑海里全是那双修长白皙的腿,脸不禁热了一下,转瞬恢复正常,在演艺圈混了这么多年,什么样的女人没见过,自己怎么这么禁不住诱惑?
小方见他不回答,又问了一遍。
“还不错。”沈南答道。
小方回味了一下这个答案,没理解,看他没有多说的欲望,也就没有再追问。
化妆师来简单给沈南化了淡妆,做了造型,他便下楼了。
今天举行电视剧《江湖》的发布会和开机仪式。
沈南出道多年,参演作品无数,终于在去年年底凭借一部电视剧迅速蹿红,混到一线小生的地位,论演技,论颜值,他早已具备,只是欠那一个让他火的机会罢了。红了以后,递来的剧本无数,他自己挑选了这部《江湖》,作为今年开春的第一部作品以此走进大众视野。
《江湖》是一部武侠剧,剧里打戏不少,大部分他都选择亲自上阵,为此还特意学了三个月的武术打基础。
导演以及一系列主演都来齐了,沈南经过的时候都问了好,然后上台和女主姜娅站在一起。
发布会很成功,台下的灯光闪烁不断,回答完记者的问题之后,沈南便离开了,助理小方跟在身后。
经过酒店大堂的时候,视线随意扫视,在等候的咖啡厅区域,却隐约捕捉到了一个熟悉的人影。
没想到这么快就相遇了。
本来平淡的心情顿时像是湖面被投入了一颗石子,激起层层细碎的涟漪。
直接走过去太显眼,为了避免不必要的麻烦,他让小方去把那个女人请过来。
时慕翘着二郎腿,看着报纸,品着手中的拿铁。她选的位子极好,靠着明净的窗,窗外车水马龙一览无余,今天是阴天,浓厚的乌云遮住了阳光,她喜欢这样的天气,在这样的天气里待在咖啡厅里度过一天,很惬意。
看到周围成双成对的路人,心情忽然有些落寞,这是她这几天进入人世间第一次产生这样的感觉,很遥远又很熟悉。不知道为什么,这一刻,昨晚那个男人的屏保照片就出现在了脑海里。
这时,一个不起眼的年轻男人打断了她的思路。
“小姐你好,”这个男人个子不高,面色和善,正是小方,“有点事情想请小姐过去谈谈。”
“什么事?”时慕挑眉,目光毫不忌讳地打量着小方,眼神中透出一丝防备和不信任。
小方的眼神飘向沈南的方向,时慕顺着看过去,沈南在不远处向她点了点头,也捕捉到了男人嘴角极淡的一抹笑意。
是他。
他为什么会来找我?
难道他发现了?
就算发现又怎样?
时慕内心飞速计算着,表面上却不动声色地收起手中的报纸,又喝了一口咖啡,才开口道: “不好意思,我认识你吗?”
还没等小方回答,她便站起身,拎好包,作势要离开的样子。
“不好意思,我有点事情,下次再说吧。”
小方张了张口,“小姐等等。”
时慕装作没听见,踏着细高跟优雅地离开。
走到酒店门口,她偏了偏头,目光似是对上了不远处沈南的,眼波流转,嘴角轻轻勾起,用口型说了两个字“再会”,便迅速出了酒店。
小方一脸懵逼,他小跑到沈南身旁。
沈南:“她说什么了?”
小方:“她说下次再说。”
“下次是什么时候?”
小方挠挠头,“这个……我忘了问了。”
沈南瞪了他一眼,“你除了叫我起床还有什么用?”
说罢,眼神暗了暗,要不是这里这么多记者,他肯定不会这样轻易放她走。
——
是夜。
时慕化了一个烟熏妆,卷了头发,涂上紫的发黑的口红,来到一家书店前。
推门而进,书店的墙铺的木板,很有韵味,走到最里面,再推门,是一道十几米长的楼梯窄路,走到最底下,是一扇有些生锈的铁门。
拉开。
嘈杂激情的音乐和攒动的人头撞进眼里。
关门。
仿佛隔绝掉外面的世界。
时慕有些紧张地走向吧台,点了一杯最爱的杜松子酒,这不是一般的酒,调酒师给她端来的,是一杯红石榴颜色的液体,上面挂着一片柠檬。
“谢谢。”时慕看起来心情不错。
摇了摇手中的酒杯,一饮而尽,而后还舔掉残留在唇上的液体,她有点不尽兴,想再来一杯的时候,被拒绝了。
“抱歉,你知道规矩的。”
时慕当然知道,一周一杯,仅此而已。
这种酒是由杜松子酒和新鲜的血液混合调制的特制酒,只为吸血鬼提供的酒。一种让吸血鬼饮的时候能够不讨厌自己的酒。
而这酒里掺杂的新鲜血液,生产时间不超过半小时,是真正新鲜的血液。
这个地下酒吧,每个城市都有一个,是吸血鬼享乐聚集的地方,也有人类来玩,还有自愿提供血液的人类,至于原因?可能是因为报酬丰厚吧。
——
时慕是吸血鬼。
时间这种东西对她来说,是最廉价的东西,她独自游走在尘世间,倦了,就去深山老林里找个棺材躺几年。
一个星期前,她收到了一个消息,那时她正以雪为被,清心寡欲地在雪山里生活了许久。本来这个世上已经没有什么事可以动摇她了,只是这件事情……
源于她多年的心结,她必须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