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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言家有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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言府内。
少女结鬟于顶,分发于肩上。一身鹅黄色百褶如意月裙,双眸璀璨,唇如樱花,却...
“爹!”言轻歌此时恨不得敲开她这老古板爹的脑袋,听说爹已经答应了和皓煊哥哥的婚事。这...这算怎么回事。且不说她和皓煊哥哥一起长大,都把彼此当做兄妹,就是她也不喜欢皓煊哥哥啊。
“轻歌,这事哪容得你拒绝。皇上看得上我们言家,才会赐婚给你和殿下。木已成舟。”言炽看着女儿也是一阵头疼。
言轻歌和言炽站在桌子两边,谁都不肯退一步。轻歌眼眸一转,看着他娘:“娘,”一边说,一边伸着小手就要搂上林瑾的脖子“娘,难道你也舍得女儿嫁入皇家,一辈子像惠姨娘一样吗?没有自由,一点也不快乐?”
林瑾脸上出现不忍的神色。轻歌说到的惠姨娘正是自己的姐姐林惠。姐姐嫁入皇家封妃已经二十年有余了。这其中的悲哀又岂是一两句能说的完的。
看向自己的丈夫,林炽脸上一副无奈又无可奈何的样子。女儿这脾气,连夫君都拿她没有办法,自己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唉。”言炽又何尝真的想让女儿过的不快乐,可是这事皇上圣旨已下:“轻歌!不要在胡闹了。这事情已成定局,不要再给我想什么歪脑经。”
言炽之所以会这么想,也是因为这些年来,言轻歌这古灵精怪的性格闯了不少祸。轻歌从小就不把繁文缛节放在眼里,他是真担心这女儿又出什么乱子。
“轻歌,你听娘说。”林瑾握着女儿的手,“如今你也十六了,也是适婚的年纪了。你和那晗煊殿下关系不是一直很好吗?嫁给他一定会幸福的。娘相信殿下也不会负你的。”
轻歌一跺脚,头上的发髻跟着也散乱了些。她又用手一顿乱揉,彻底变成了小疯子:“娘!不是这么个理!要是当初你嫁的人不是爹爹,而是...而是...”轻歌眼珠乱转,在想一个合适的形容词:“是一个酒鬼,对!是一个酒鬼!胡子天天都泡在酒里!那胡子都这么长了!”轻歌边说,还边用手比划一个长度。“您能愿意吗?”
“言轻歌!”言炽一拍桌子,“你还想让你娘嫁给谁?三殿下能跟酒鬼相提并论吗?”
少女一跺脚,转身跑了,留下声音在空气中,“哼,我就是不要嫁!”
林瑾笑着摇了摇头,轻歌这风风火火的性子一点也不像自己。随即又想到了什么,转身看着自己的夫君,好看的秀眉皱了起来,眼眸里积满担忧,语气温柔:“夫君,言家真的可以承受这么大的荣誉吗?”
言炽看着夫人脸上的愁容,又何尝不懂。三殿下的才德兼备,百姓之中又口碑甚好,的确是太子之位的第一人选。这种时候,皇上赐婚,不知是喜是忧啊...
房间内。
轻歌气鼓鼓的坐在梳妆镜前,手里恶狠狠地揉着衣角。
彩娥见状,不无好奇的道:“小姐,嫁给三殿下不好吗?”
“彩娥,你不懂。”轻歌的小脸紧紧皱在一起,看着镜子里的自己:“嫁给皓煊哥哥当然好,一辈子吃穿不愁,但是...一辈子也就吃穿不愁了,而且嫁给皓煊哥哥肯定不是唯一。我想要的不是这样的一生,我想要的是...”
“是什么啊?”
双手托腮:“我也说不出来。总之呢,不是皓煊哥哥。”
“可是三殿下长的很英俊啊。”彩娥拿起梳子给轻歌整理她乱糟糟的头发。
“你说他英俊...那我把你送给他好不好啊!”轻歌回过头,坏笑着看着彩娥。
“小姐!”彩娥一把松开轻歌的发,气鼓鼓的坐在一边:“你又开我的玩笑。”
“好好好,我错了,彩娥彩娥,我应该把你送给...送给...”
“小姐!”彩娥又冲回来,捂住了轻歌的嘴。
轻歌从镜子里看着彩娥红扑扑的脸蛋,早已笑弯了双眼。
轻歌想说的是明执,其实她心里早有打算。
从轻歌出身那年起,彩娥就跟着她一起长大,是轻歌的贴身丫鬟,但与其说是丫鬟不如说是姐妹。她是言炽从一户农家买来的,那家人太穷,彩娥又是女孩,所以就想卖了她换点粮食。言炽路过,看她可怜,又念在轻歌刚出生家里就一个孩子,就想带回去给轻歌做个伴。
轻歌和彩娥的感情非常好,她们在一起也不会在意主仆关系,跟轻歌在一起久了,彩娥的性格因也有些大大咧咧。
而明执是言府的侍卫,也是彩娥的心上人。
明执是言炽以前下属的儿子,明执的父亲在一次战争中牺牲了。言炽心疼当时的明执年幼,就索性将明执与他娘一起接回了言府。
近几年,轻歌越来越觉得彩娥心里有明执。轻歌一直把彩娥当成妹妹,这个事也一直放在她心里。看着彩娥红扑扑的脸蛋,轻歌心下更是坚定了。
思来想去,轻歌慢慢的进入睡眠。彩娥看着她家小姐的睡姿,捂着嘴笑了。哪有女儿家像小姐一样,睡着的时候都四仰八叉,被子也被踹到了脚下。摇摇头,走上去给轻歌盖好了被子。
“小姐!小姐!”一大早,轻歌就被彩娥慌慌张张的声音吵醒。
“怎么啦!”打着哈欠。
“宫里来人接小姐,说是入宫小住,修□□家礼仪呢。”
轻歌顿时清醒不少,一双眼睛不自觉的睁大。怎么这么快,昨天才下的婚约,今天就要入宫。手忙脚乱的爬起来,“怎么这么早!他们到哪了?”
彩娥一边给轻歌拿鞋拿衣服,一边向窗外张望着“到正厅了,王爷正招呼着呢。”
该死的。轻歌不停心里咒骂着,前一天才被告知婚约,第二天就来接人。用得着这么着急嘛!
“快!彩娥!去把我们平时出去玩穿的衣服拿出来?”轻歌特意强调出去玩三个字。
“啊?”彩娥一张苦瓜脸,心里浮现起一种不祥的预感。“要那衣服做什么啊?”
“当然是出去玩啦!哎呀,快快快。”轻歌弯着腰,一只脚悬空,另一只脚正在穿着鞋子。仔细一看,哪里是平日所穿的绣花鞋,分明是一双男子所穿的平靴。
“小姐,你胆子可真大,我...我...”彩娥犹犹豫豫,脸上浮现为难之色。
轻歌张了嘴刚准备催促她,“好,我豁出去了,今生生是小姐的人,死是小姐的鬼!小姐,你可一定要保我啊。”
轻歌上前轻扭彩娥的耳朵,大言不惭道:“呸呸呸,说什么呢?我们只是为了躲避进宫而已嘛。”
言府后门,草丛淅淅抖动,从草丛里伸出两个小脑袋。正是轻歌和彩娥。
“哈哈!这大清早的刚好没有护卫!”
轻歌和彩娥挤眉弄眼的,从草丛里爬出来。再看轻歌,头上挂着杂草,俨然是一个贪玩贵公子的模样。
原来,轻歌所说出去玩穿的衣服就是女扮男装,打扮成两个小公子。轻歌和彩娥用这种方法,在平日里添了不少乐趣。当然,主要都是轻歌提议,彩娥助纣为虐。
手摇着扇子,大摇大摆的走在街上,烦恼的心情一扫而空。轻歌甚至不自觉的哼起了小曲。路过的姑娘们,丝绢抚唇,有不少都被这个“小公子”迷住了。
轻歌也不遮掩,遇到含情脉脉的目光,也大大方方的送去个飞眼。彩娥在一旁仰天长叹,这哪里是个小姐嘛。
“走,彩...才旺。本公子带你去吃扶月楼。”轻歌一把搂过彩娥的脖子。彩娥暗自撇撇嘴,还才旺?这不是狗的名字嘛。小姐真坏。
扶月楼,是皓月最大的酒楼。平时轻歌溜出门玩,这里也是必去的地方。因此,扶月楼的小二已经认识她了。
“燕公子,您来了,里边请里边请。”小二一见轻歌,自是热情招待。他一直把轻歌当成哪家的富贵公子呢。
言燕歌,取自言轻歌名中一三字,是轻歌出来“玩”用的名字。所以,这里的掌柜,小二,都以燕公子之称。
“嘿嘿,还是那个包房,快把我爱吃的都给本公子上来。”
“诶!得嘞!”
轻歌轻车熟路的拐了几个弯,坐到了自己的老地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