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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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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后余灰
1
认识李柏乐这朵奇葩,是因为廖美美组的局。
大概是可怜我独守空闺25载,多年不识男人味,廖美美本着人道主义精神给我弄了一个四人约会。
本来对于这一类自我推销,我是严重拒绝的,作为21世纪的独立女青年,不能只要男人不要尊严啊。可是抵不过廖美美的死缠烂打,她捏住我的下巴,左瞄瞄右看看,最后义正言辞地说:“啧啧,亲爱的,要照照镜子哟。看看没有爱情的滋润,你都干枯成什么样了。没事没事,不哭,让姐姐带你出去溜溜,免得你都忘了男人长什么样。”
好吧好吧,我知道廖美美这人,不达目的不会罢休的。而她的要求我根本不可能拒绝得了。
于是我一下班就立刻赶往约好的西餐厅。
美美在一旁含情脉脉地看着她的男朋友凌志,完全把旁边的我和李柏乐当空气。这凌志也是极品,廖美美的目光都几乎化作舌头在他身上来回地舔上四五遍了,他还一副镇定模样,根本不受干扰地专心吃着牛排。
妹的,不是说要给我介绍男人吗?直接把两个当事人晾一边是几个意思啊?见色忘义啊!要男人不要姐妹啊!明明我才是单身汪,怎么廖美美你比我还要饥渴?
李柏乐首先打破僵局,对着我自我介绍:“你好,我叫李柏乐。”
“我叫刘怡。”
李伯乐一听我叫刘怡,立马激动起来:“啊啊,太巧了。我就管我妈的姐姐叫刘姨呢。”
我额头立刻冒黑线。
“噗。哈哈哈。”廖美美这会回过神,笑个不停。笑毛啊,都是你介绍的奇葩!
我注意到连凌志也笑了。这家伙不是患轻度自闭,不轻易苟笑吗?不过他笑起来,真的是赏心悦目,让人移不开眼光啊。
“喂喂,干嘛呢?盯着我老公看这么久。”廖美美佯怒地说,然后指着李柏乐说:“这才是你男人!”
李柏乐和凌志同时看过来,我脸一下子就红透了。
聚餐的氛围越来越热闹,主要因为李柏乐是个典型的闷骚货——不熟的时候很闷,熟了之后很骚。整个聚会根本没有冷场的机会,即使是在凌志默默地活在自己的世界里,廖美美默默地活在只有凌志的世界,我出于女孩子矜持保持文静的情况下。
李柏乐送我回去的时候,嘴巴还是在动个不停。讲真,我算是开了眼界了。什么叫见多识广什么叫知识渊博?看看李柏乐,你就能明白,丫能从国际政治奥巴马对朝鲜的战略干涉谈到中国娱乐行业范冰冰的炒作手法,再回到现实生活中房价的升涨与白菜的供求有无间接关系……到了我楼下,他还意犹未尽。
临走时,李柏乐说:“留个微信呗。我好给你讲讲如何保持水嫩肌肤,瞧瞧你的脸,有点干哟。”
“……”哥们,这月黑风高夜的,也不怕我杀你灭口?
2
爸妈都已经移民加拿大,我一个人住。每到夜里,房子就会静得可怕。一阵敲门声响起,我的心脏猛地加快,像突然加速启动的车子。我刚扭动门锁,门就从外面大力推开,一个身影挤了进来,不由分说地把我箍在了墙上,然后他的吻铺天盖地地压过来。
他用力地撬开我的嘴,舌头强势地攻进我的口腔,他的清冷的气息不由分说地充斥了我的嘴,同时牙齿不轻地啃咬我的唇。我清楚地察觉到他今天的怒气。
在他的吻往我脖子滑去,手往我大腿摸去的时候,我冷冷地说:“不是说了,我们要了断吗,凌志?”
话音刚落,凌志停止了动作。他盯着我,双目烧着一把熊熊烈火。真好看,即使他性格欠揍,冰山面瘫脸,可是还是不能否认他的确好看地足以引人犯罪。
他用手捏我的下巴,力度很大,痛地我倒吸一口凉气。他冷冷地说:“你说了不算,我才是这场游戏的掌控者。”
说完,他吻上我的唇,手放肆游荡在我的身体上。我反抗了一会就放弃了。他的手像打火机,而我的身体是汽油罐,轻而易举就制造了一场情欲的熊熊大火。
耳边是性感慵懒的爵士乐,眼前是一个戴着眼罩的男生。
他的手贴在她的腰,两个人非常默契地你进我退你来我往。他们戴着眼罩,看不见彼此的面容,但是透过彼此眼睛有着已经抵达对方内心的错觉。一支舞,他们觉得跳了好久却又不满足。
突然,男生俯下身,吻住了她的嘴。那个吻很激烈,男生的舌头在她的口腔里凶狠地搜刮。她像溺在大海里拼命地激烈地回应。
最后两个人揭下眼罩。那个女生原来是我。男生呢,是谁?我看清他的脸时,心头被大石重重一震——他是凌志!我失声尖叫,却发不出声音。我急得都要哭了,怎么办?这时候,我看到了美美,我拼了命向她招手。可她却满脸怒容,狠狠地抽了我一巴掌。
啊……
我醒过来了。此时还是半夜。只是梦啊,还好只是梦,然后翻个身,看见了赤裸躺在我床上的凌志。真的只是梦?
熟睡的凌志没有了平日里的冷峻,面部线条显得柔软温和,看起来人畜无害。但我知道他的杀伤力究竟有多大。
我借着窗口泻进来的月光,呆呆地看着凌志的脸,一阵稠密的哀伤涌了上来。我情不自禁地钻进他的怀里,他的呼吸打在我的脸上,热热的。
都说朋友夫不可欺,我到底怎么就走到了这人神共愤的地步呢?
先说美美吧。从幼儿园开始,我和美美就认识了,然后同一个小学同一个初中同一个高中,约定一起上同一个大学。最后真的神奇地来到了同一所大学,虽然不同专业,但这不妨碍我们黏在一起。
我们亲密度升至最高温的时候,是在小学五年级。
最疼爱我的爷爷在那年去世。我第一次体验死别。那种感受很可怕。一个和你朝夕相处日夜相对的人,不声不响地消失在你的生活里。可你还得继续吃饭洗澡上学上厕所,好像一切都没有变,但心口就是空空的,有一个洞。
那段时间,我变得固执,脾气古怪,特别讨厌别人的接近,喜欢沉浸在自己的世界,想象在自己的世界能再看到爷爷。我妈觉得我可以患有自闭症,为此带我去看了心理医生。
上学时,原本一起和美美回家的路说什么也要一个人走。那天下午,我低着头默默地走着,然后在一个偏僻小巷被附近几个职中的小混混拦住。
“有钱吗?有多少就交多少啦。”其实以前也有碰过这类事情,我都是把身上所有的钱掏出来,换来对方一句“靠,这么少?下次拿多点啊!”,然后就安全脱身了。但是当时我脑子处于不好使的状态,像个神经病一样甩出一句:“要钱没有,要命有一条。”小学生真心不要看太多电视剧啊。
混混老大也就十几岁,比当时的我大个三四岁左右,在面子比什么都重要的年纪,所以听我不识好歹的话,直接一巴掌扇过来。我被打得头都歪了,从地上抓起一块石头就往老大头上扔,老大避过了要害,怒火更盛。这个时候,我真的怕了。我其实是个很怕痛的人,脸上火辣辣的,还没消停,难道这个时候还要再挨打?
“住手!”美美突然出现。傻啊,居然这个时候出现,还一个人?赶紧通知爸妈啊!美美绷着一张小脸,慢慢地走进,特别像一个正义凛然的女侠。她装作无所畏惧地看着混混老大说:“你怎么可以打女孩子呢?电视上的好汉都是不能打女孩子的!”
我晕,还好汉?廖美美,你还真以为演电视剧啊!还不赶紧逃,我特害怕老大会打美美。所以已经盯住一块大石头准备再砸一次。但老大听了美美的话,似乎很受教,看了我一眼,说:“你是女的?不对啊,你头发那么短怎么会是女生呢?”“……”我怎么比被打了还委屈。
没想到,我就这么无厘头地被廖美美救了。
我问她:“你怎么敢跳出来帮我?你就不怕被打吗?”
“怕啊,可是我们是朋友嘛。朋友就要有福同享有难同当啊。”
“……额。”
从此,我再也没有剪过短发,一直长发飘飘。而我和廖美美的关系就直接升级到了如胶似漆的地步。我们无话不谈——除了凌志。
3
谁都不知道,我遇见凌志比廖美美还要来得早,并且还好死不死地被丘比特乱射了一箭,得一种叫一见钟情的病。
在大学图书馆第一眼看到凌志的时候,心脏以不可思议的速度跳得我整个人都慌乱了。怎么会那样浓密的眉毛那样性感的薄唇那样逆天的长腿。还有就是他身上有一种孤独感——和我的很类似。我瞬间有一种找到同类的兴奋感。
听说狼遇到同类会嚎叫,我是不是应该嗷嗷来两句表示庆祝啊?
那天下午,凌志坐在阅览室专心致志地看一本篮球杂志,夏日热烈的阳光在他的衬托下,让我觉得好温暖。我站在书架旁,不动声色地静静看了他一个上午,从艳阳高照看到倾盆大雨。当看到凌志对着外面的大雨愁眉苦脸时,我快要高兴死了,因为我带了伞啊!我可以装作善良好心的女同学去问要不要送他一路啊,然后借着这个机会把他微信啊电话啊什么的搞到手啊,然后再死缠烂打地去追他啊。
世上无难事,只要脸皮厚。
可是那天我还没有想好怎么去搭讪,凌志就猛地一头扎进大雨里了。
唉,蠢人如我,总是错失良机。
后面的一段时间,我成了图书馆的怪异常客。之所以说怪异,是因为我到图书馆既不看书也不借书,就东走走西看看。要不是有学生证,管理员都要把当我小偷直接叫警察叔叔了。缘分这种东西从来没有天道酬勤,它非常欠揍!
再一次遇见凌志的时候,是美美引见的,作为她的男朋友。他和我酷酷地打招呼,我一脸平静地回他:“你好,我是刘怡”。
谁也看不到我内心的火山爆发和山崩地裂。
廖美美从来发觉我对她男朋友起了色心,反而经常组织三人约会。我不是那种活泼开朗讨人喜欢的女孩,我生性内向,甚至有点孤僻,活了那么久,只得廖美美一个密友。廖美美不忍心我一个人落单就经常把我拉到她和凌志的二人世界内。
这应该是世界上最怪异的约会了。除了我这个无敌电灯泡外,凌志少言寡语,一张脸酷酷的;廖美美则整副心思放在凌志身上。
一次三人看电影,时间没到,在影厅外面等候,廖美美提议去买葵花籽,剩下我和凌志两个人。我看了一眼凌志的时候,发现凌志也在看我。要怎么形容他的眼睛呢?比我此生见过的任何夜空都要来得璀璨,比我见过的任何大海都要来得深沉,我根本就经不起他的看,那会让我无处遁行,所以我立刻闪过头,但却听到了一句:“你喜欢我。”
什么?我内心狂风大作。
凌志的声音笃定而带着嘲讽。完了,我真的完了!
我像个被人识破把戏的小丑,根本不敢看凌志的脸色,立刻就匆匆逃窜,还撞到不少人,惹来骂声连连。我不知道后续凌志会怎么和美美说的,我也管不了。
那天晚上,我失眠了一整夜,湿透了一个枕头。
4
美美没有问我那天怎么回事,还如常叫我去赴三人约。看来凌志有解释妥当。但我怎么敢再看见他。我找一些借口推掉,久而久之,廖美美意识到我不想做他们的电灯泡,也就没有再约我。我又回到那种一个人可以笑一整天也可以哭一整天的神经病状态。
数着圈外树叶数到不耐烦了,我重重地往床上一躺。难道我要做老寡妇啦?凭什么我要吊死在凌志这棵树上?不行,人生苦短,我要及时行乐!
可是我去哪里行乐呢?这是个问题。我百度了一下,网友一致推荐——酒吧!有酒有音乐还有艳遇。
这是我第一次到酒吧这种场所。
人很多,大家都在忙着搭讪或者被搭讪。酒吧天花上有一个巨大五彩的灯球,灯球不停地旋转,释放着迷离的光,在玻璃杯,玻璃瓶,玻璃盘子反射着。好暧昧好迷乱。
在这样的背景下,每个人都比平时要放得开。大家在黑暗里买醉,在黑暗里释放情欲释放荷尔蒙。
“这位小姐,可以赏个脸跳个舞吗。”对方是一名和我年纪差不多的男生。
想不到我被人邀请了,我没有拒绝。为什么拒绝?就是来找乐子的啊。
刚开始我们很正常地跳着,跟着音乐摇摆。可是男生突然把我搂紧,手往某个羞耻部位摸去。天啊,大哥你在干嘛?你看起来不像猥琐犯啊!
我用力推他,他反而搂得更紧,我身上每个细胞都恐慌地颤抖起来。
下一秒,男生被推开,然后脸上挨了一拳。
“啊啊啊!”动静不小,引起了周围人群的纷纷注目。男生理亏,灰溜溜地走掉了。而我被某人拽出了酒吧。
“胆子够大的!居然敢来这种场所!你不知道这里鱼龙混杂吗?你还有没有脑子啊?!”说实话,这是我第一次看见凌志发火。他一向冷冰冰,不食人间烟火的。
但彼时彼刻,我也恼了:“我到什么地方跟你有何干系?你跑到这里干预我寻欢作乐,你才没脑子!”
估计没料到我突然这么带种,凌志懵了一会,然后理直气壮地说:“你喜欢我。”
“喜欢你那是我的事情,跟你没有关系。等等,谁说我喜欢你了,我说过吗?你少自作多情!”我突然想起什么不对劲,“你怎么会知道我在这里的?你跟踪我!”
凌志的脸突然变红了,然后支支吾吾地说:“这么晚看见你从学校出来,怕你不安全。”
没想到今天这么多惊喜,能看见凌志发火,还能看见他脸红。可我突然觉得很悲哀。
“凌志,你是美美的男朋友。所以我的安全和你也没有关系。”
凌志的脸色变得冷重,他说:“你是不是真的不记得我了?”
该说这是一个巧合,还是命中注定的狗血设定。我妈带我去看心理医生的时候,心理医生带着我和我妈去看其他患有自闭症的小孩。在那里,我遇见了一个患轻度自闭症的男孩。两个精神都不正常的小孩一见面就像两只在茫茫人海相遇的小狗,嗅到了同类的味道,兴奋地汪汪叫,不能自已——或许就是另一种臭味相投吧。于是我们谈兴大发,各种装逼扯淡。我说我到过月亮,上面住的不是嫦娥,是我爷爷。男孩就兴奋地说他也去过呢,还看见了我爷爷,我爷爷问他要不要吃香蕉。心理医生看到我们那么聊得来就和我妈说,多带我来医院转转。但第二次去的时候,男孩就不在了。
男孩当然就是凌志咯,他一直记得这些事。而我,如果不是他提起,我早八百年就忘了。那时候的凌志没有长开,是个小胖子,他当时还问我能不能嫁给他,我一脸傲娇地说我不要,我要嫁给金城武。他就问我金城武是谁。我说金城武就是最帅最酷的帅哥。
可见我的花痴是从小就有。
当凌志问我记不记得这些事情的时候,我没有说实话。我直接琼瑶女主上身,一把抱住他,叫道:“你为什么不早点出现?你知道我找了你多久寻了你多久思念了你多久吗?”
那晚之后,我和凌志心照不宣地在一起了。应该说偷偷在一起,好吧,那叫偷情。
我知道我很卑鄙。我既做不到和廖美美摊牌了,又贪图凌志的怀抱。我活了那么久,没有试过对任何人动心,我的心脏好像提前衰老了一样。生平第一次体会怦然心动坠入爱河的感觉,对象却是我闺蜜的男朋友。在古代我就是伤风败俗可以直接浸猪笼的女人,搁现在我就是新浪微博上人人喊打个个炮轰的小三。
但我一直死不悔改,从大学时期到现在,和凌志维持这样的关系已经足足四年。虽然动过分开的心思也小打小闹过,但就是做不到真正了断。
5
夜半三更,想起这些往事,我知道,今夜是再也无法入眠了。
我想起身,却一阵酸疼。昨晚凌志确实把我折腾狠了。不知道他的怒气是因为上次我故作矫情地说要终止和他的关系呢,还是因为我答应了美美的相亲要求?
上次,凌志生日,已经说好了凌晨0点,我要和他一起度过。我们要一起去逛步行街,吃火锅,看电影,然后在11点的时候在七天连锁酒店开个房,0点到来的时候我们要完完全全在一起。但那天他加班到11点多就算了,美美一个电话就把他叫走了。我在他面前一向容忍,但那天我发怒了,我跟他恶狠狠地说:“如果你离开,那我们就算了。”他一副疲倦的样子看着我,叹口气:“美美真的有急事,你不要无理取闹。”说完就走。
我待在宽敞的房间,寂寥塞满了整个房间。我下了决心,一定要和凌志分开。可是在下一秒我就理智地意识到我的决心维持不了多久。我趁着决心还热,给凌志发了一条短信:“凌志,我们完了,不要再找我。”发完短信,像移了一座大山,累得躺在了穿上,然后有一种劫后余生的轻松感。
一天,两天,三天,四天,凌志真的没有再找我,也没有任何短信。
我没有骨气地着急了。我每天都看着手机,每天晚上都等着敲门声。在等待里,我处于极度焦躁里,游走在崩溃边缘。
当美美提出四人约会的时候,我的目的就是要见他。我知道我已经无药可救了,但没有办法,我无所谓了。
早晨,我忙着做早餐。一个人的时候,我从来不会进厨房,都是叫外卖。凌志在的时候拒绝吃外卖,一定要我下厨,尽管我厨艺一般。
在煎荷包蛋的时候,落入了一个温热的身体里,凌志低声在我耳边问:“昨晚怎么样?”
我答:“睡得不错。”
凌志坏笑:“谁问你睡觉的事了?”
我一脸无辜:“我记得昨晚我一直在睡觉,没干别的啊。”
凌志一脸的气急败坏:“小爷我现在就让你再回忆回忆。”
他的手开始动作,嘴巴也不规矩了。我正想反抗,突然他“啊”的一声——油溅到他眼睛了。我急忙问:“没事吧你?”
他故作委屈:“好疼!”
“那怎么办啊?”
“你亲我一下就好了。”
我才不理你。他趁我不防,袭击我的唇,舌头往我嘴里伸,想撬开牙齿。我用力推开他:“别闹了,不然就吃不了早餐了。”
他看着我,坏笑:“吃我就好了。”此时的凌志,只穿了一件内裤,棕色光滑的皮肤,鼓鼓的胸肌,延伸下来的是线条分明的腹肌,再下去——我的脸红了,我赶紧回到煎蛋工作去,不然待会别说早餐,连门都可能出不了。
凌志还在卖弄风骚:“不要压抑你的荷尔蒙啊,亲。”
亲你妹啊亲!你个欠天收的妖孽。
6
下班的时候,刚出公司的门,有人拍了我肩膀。回头一看,原来是李柏乐。
他打哈哈:“好巧啊!怎么在这里看见你?”
“真的只是巧合?”
他尴尬了,然后又哈哈笑:“是刻意的巧合。如果我们没有缘分的话,我再怎么努力也找不到你公司的,就算找到你公司也找不到你的。”
我无言地看着他,他沉默了。他知道自己又越界了。
自从那次四人约会后,李柏乐三天两头地找我。有时候约我吃饭,有时候约我看电影,有时候约我一起散步聊天。我对他的邀约从来没有答应过。但他一直持之以恒地继续着。我给他冷脸,他没当回事,笑笑地带过。难道他不知道爱情从来就没有天道酬勤这回事吗?不爱就是不爱。因为不爱所以我可以比凌志还冷酷。
我直接对他说:“我真的不喜欢你。我们不合适。”他听了,沉默许久,露出一个难看的微笑:“那么我们可以做朋友啊。多个朋友多条路啊。”我没说话。情人做不成做朋友,我是绝对做不到的。别说做朋友了,就是分开以后的再见面我都受不了。能继续做朋友的都是不爱的或者爱得不够深的。
看见凌志的时候,我们之间隔了一条车水马龙的街道。我想赶快奔过去。凌志看着我,却没有过来,而是往前面走,一边走一边看着我,我也效仿他,一边走一边盯着他。我们隔着人流对视着,有一种乱世爱侣的悲壮感。但事实上,我们是不要脸的渣男和小三。
走着走着,我突然起了坏心眼,往旁边一个小巷拐了进去,藏了起来。凌志马上奔了过来,左看右望,脸上浮现焦急之色。我在这个时候跳了出来,往他背上跳,哈哈大笑。凌志故作发怒,拍了我的脸:“小妞,敢戏弄我,待会有你受的!”我不怕死地也拍他的脸,装模作样地道:“呜呜,我好怕哦!”
和凌志在一起的时光越快乐,那么和一个人独处的时候,罪恶感就越强烈,更别提和廖美美待一起的时候,那对我而言简直就是凌迟。我的日子过得颠倒,在天堂与地狱里不断切换。我迟早会得精神分裂症。
终于,廖美美心事重重地找我,二话不说先把我拥进怀里,然后像丢了魂一样说:“凌志可能有别人了,怎么办?”
该来的还是要来。我强装镇定,拍拍她的背说:“你先好好说,怎么回事?”
“他对我越来越冷淡了。上次他生日,我骗他说自己发高烧要他过来送我去医院。他过来发现我说谎,勃然大怒。你可知道,他生日,我从来没有机会陪他过凌晨12点。他总是借口有事,平时也一样。”
“他可能只是有其他事情。你别想太多”我假惺惺安慰道。我比谁都清楚其他事情是什么事情。
“有什么事情不能如实和我说呢?难道事情真的多到一点私人时间都没有?”廖美美的脸上迷惑重重。
面对她的疑问,我无法回答。
我看着美美,发现她的眼睛肿了,必定哭了很久,脸上甚至还有浅浅泪痕。想不到那么洒脱强势的美美也会如此。
感情确实是最可怕的利器。
那天晚上,我和美美相拥而睡。她在我的怀里熟睡如婴儿,而我如往常一般无法入眠。我知道我该做决断了。要么说出真相,在世界的唾弃和道德的审判里和凌志厚然无耻地在一起,要么就和凌志一刀两断再也不往来。
7
那天,我和凌志在我家附近的公园散步。公园人很少,我们牵着手,十指相扣。看见一个穿红色连衣裙的女生,我条件反射地挣脱了凌志——只是个陌生人。
凌志疑惑问我:“怎么了?”
“没事。”我没有告诉他那个女生背影很像美美。
我突然紧紧抱住凌志,紧得就像末日的拥抱。他察觉我的不对劲的,但什么也没说。他低下头吻我,我激烈回吻。我们的舌头像两头末日的野兽在激烈争战激烈抢夺激烈厮杀。有些事情,我一直以为只要演技够好就能粉饰太平。而现实告诉我,感情的道路从来就不是你情我愿就可以畅通无阻。
我们的嘴离开对方后,我仰起脸庞,对着凌志微笑:“凌志,我们分手吧。不对,我们从来没有正式在一起,应该说我们停止偷情吧。”
凌志的脸色很冷:“我不要。”
“你不要也得要。我不要再瞒着廖美美了,我受够了!我们现在算什么?”
凌志激动了:“我喜欢的是你,不是廖美美。我说了我要和她分开的,你自己不让!”
“你不喜欢她那为什么当初要和她在一起?我不让是因为我不想伤害她!你说喜欢我,会不会这是你12岁时留下的错觉。”
凌志的脸上浮现怒色:“你说什么?”声音冷冰冰的。
“很有可能啊。你12岁患了自闭症,遇上因为爷爷过世精神有问题的我,两个精神病遇见,觉得只有对方能理解自己,故此误以为爱情。”
凌志气得浑身发抖:“你知道不是这样的。”
我在那一刻决定痛下杀手:“其实你知道吗?我骗了你,我早就不记得小时候的事情了,也不记得小时候的你了。我骗了你。我从来就不是你想象的那个样子。我们就到此为止吧,你好好和美美在一起,她是无辜的。”
凌志突然笑了:“我早就知道你不记得了。但没办法,我还是喜欢你。我不喜欢长相美丽性格可爱的廖美美,我偏偏喜欢脾气古怪的你。”
我心头又开始变得柔软而潮湿,但不行:“凌志,你不明白吗?感情本来就不是你情我愿就能天长地久的。除了感情,生活还有很多其他东西。比如友情比如愧疚。”
凌志冷冷地问:“你是不是喜欢别人了?谁?李柏乐?还是你又认识了其他男人?”
我有种被狠狠羞辱的感觉。我破罐破摔:“对。我就是喜欢李柏乐了!”
凌志转身就走。难道我竟然是那种见异思迁的人?难道我的感情廉价至此?
我看着他的背影慢慢变小慢慢消失。我突然很希望他回头,只有他回头,我可以不管不顾奔过去拥抱他,什么礼义廉耻也不要了,只要他。但他没有回头。于是我不断告诉自己,像巫婆一样催眠自己——这是最好的选择,对凌志对美美甚至对我,都是。
往家里走的,我失魂落魄。到楼下的时候,我像疯了一样,跑回公园,然后在那里叫“阿志!阿志!”他真的走掉了。真的要到此为止了。
晚上,我缩进被窝,哭个不停,咬着枕头,哭得整个身体都不停抖动,眼泪打湿了被子打湿了所有往事。我想,从今以后,我和凌志的所有可能性都灰飞烟灭了。就是死也追不回来了。
大概凌晨两点,我听到了敲门声。我几乎是跳起床来的。我跑过去开门——果然是凌志。我“哇”的一声就哭了,然后扑进他的怀里,用拳头捶他的胸口,嘴里不停地重复:“你这个坏蛋!”
那晚,我们都疯狂了,疯狂地拥抱,疯狂地接吻,疯狂地抚摸。衣服散了一地,在沙发,在地板,在餐桌,在阳台,都留下了我们欢爱的痕迹。
8
早晨醒来的时候,我感觉整个身体都散架了。幸好今天是星期六,看见凌志还睡得像死猪,我就心安理得地继续睡了。
我是被美美的尖叫声吵醒的。
我看见,廖美美不停地朝凌志扇耳光,凌志一副无动于衷任由她扇的样子。廖美美一边扇一边叫:“凌志,你个王八蛋!你怎么能可以这样对我?你背板我你睡我闺蜜!”
我看见凌志的脸已经肿得不像样了,我赶紧起来,去拉住廖美美。
廖美美一看见我,火枪立刻对准我,巴掌朝我扇过来。我闭上眼,默默承认,反正也是我该得的。但巴掌没有落到我的脸上。
我睁开眼——凌志捉住了廖美美的手。
廖美美笑了,眼睛狠狠地看着我,眼色既怨又毒。
我低下头:“对不起。”
“没有用。你的对不起真他妈没有用!”廖美美说。
廖美美离开的时候,指着我和凌志:“你们两个一定不会幸福的。”
房间只剩我和凌志了。我像被抽了骨头一样,软倒在地。凌志跪在地上,默默地把我抱着。
不知道我们抱了多久,直到凌志的手机响起来。我看到了显示屏幕——是廖美美。凌志接起来,去了阳台。然后我看见凌志的脸色越来越沉重,最后手机滑落在地。我清楚地听到了手机散架的声音。
果然出事了。
廖美美的报复来得很快——她给凌志语音直播她撞公路柱子。
我不知道自己是怎么反应过来,怎么搭的出租车,怎么到医院。那一段记忆凭空消失。我只记得凌志僵硬的身体和行尸走肉的表情。
我知道我们完了。即使到最后,我把最后一点点的礼义廉耻都抛掉,也没有办法和凌志在一起了。
我们在医院默默地等,等手术结果,等我们的犯罪审判结果。我们的罪名早已成立,现在是看最后的刑罚。
我第一次发现时间慢起来的时候真的会让人疯掉。度日如年?不不,应该是度秒如年。
结果出来了,廖美美没死,但成了植物人。
那天晚上,在房子里,我和凌志不言不语地坐在沙发。然后我像疯了一样去扯他衣服,他没有反应,不管我怎么诱惑他,他都没有反应,也没有欲望。其实,我没有欲望了,只是想做点什么而已。我们就这样什么也做不了,悲伤地赤裸相对到天明。
而此时此刻,我在半空中,看着窗外的云朵。飞机正朝着加拿大飞去。和凌志的这一场恋爱算是耗尽了我所有的激情所有的能量所有的灵魂,我现在就像扑火后的飞蛾,只剩下一把灰烬。我的感情已经残废了,再也爱不起来了。
永别了,凌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