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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第五十八章+番外段子 ...

  •   第五十八章

      因为人证物证均在,又有郑有风他们想方设法各种诈哄,那些曾经疗养院工作的人和那个账本上被记录在案的人总算能够露出一丝口风。

      然而,仅仅只是这一丝口风,便已经足够了。

      陆氏打头,借着办疗养院的名头,做的却是地下器官交易的生意。残障人士本就属于边缘群体,一旦死亡,家属只会觉得松了口气,总算不用再负担一个累赘了,很少会有追究的。加上他们原本就很小心,所以这么多年丝毫没有人怀疑。

      账本上的那些人,都是先拿了钱,等着器官用的。其中百分之七八十已经换过,剩下那点儿,也都是把钱放到那里,排队等着。

      黑市上的器官一直供不应求,有的时候死不了那么多人怎么办?那就把人活活弄死。反正器官移植不仅要各方面型号匹配,还要讲究一个速度。他们是做地下生意的,时间太长了,器官根本没有安全的地方妥善保存。

      疗养院的那些医生,其实说穿了,就是披着白大褂的刽子手。

      整个犯罪链条环环相扣,每个人都牵涉其中,所以根本不怕人泄露出去。在金钱和利益的驱使下,早已经有人把良心都丢了。

      至于偶然撞进他们那张大网中的警察和记者,不过是小虫一样的角色,不费吹灰之力,就把他们给解决了。

      还相当完美。

      这一桩被翻出来的陈年大案,终于彻彻底底地告一段落了。

      春天的阳光洒在身上暖洋洋的,陆苳笙披了件衣服歪歪斜斜地倒在车里。可能是那次吴晗的绑/架让她伤了元气,她整个人的精神都不太好,尤其是到了春天,春困越发明显。

      这桩案件陆氏在其中牵扯尤其大,虽然已经明确当时陆苳笙因为年纪太小,又不是真正的陆家子女,没有牵涉其中,她都被叫过去配合了好几次工作。

      陆苳笙面前出现一阵阴影,她抬头一看,就看到郑有风带着一副十分sao气的墨镜,把自己的眼睛从后面露出来,对她说道,“找到了。”

      陆苳笙打开车门走了下去,“在哪里?”

      “这边。”郑有风拉着她一起朝前面走去。这地方是陆氏在林庄修的一个疗养院的遗址,被废弃很久了,后来被用来埋受害人的骸骨。据其中一个当时的工作人员,她父亲最后一次出现在地方,就是这里。

      陆苳笙找了两个挖掘队,专门过来挖,找了一上午,总算是找到了。

      他埋骨的地方,是东南角一个极度僻静的下水道里面,春日微凉的阳光照在上面,白骨森森。那个男子早已经看不出形容和样貌了,唯一能够确定的,就是他临死前始终微微仰着头。

      他的额头正中有一个弹孔,经年累月的风霜摧折,子弹早已经从他额骨上掉了下来。在寂静又冰冷的地板上静静地躺着。

      她蹲下身来,伸出手想要去触碰那具骸骨,然而她够不着。郑有风怕她掉下去,连忙拉住她,“小心。”

      他的声音在陆苳笙背后响了起来,“薇龙说,目前还不能确定这人是不是就真的是你父亲,还需要做进一步验证。不过致命伤应该是额头这一枪。一枪毙命,跟凶手交代的是一样的。”

      不,她想,根本就不需要。这具骸骨里面蕴藏着的深情和流动的血脉已经在告诉她,这就是她的亲生父亲,是她和她母亲,二十年来费尽心机想要找到的人。

      郑有风将一个装在证物袋里的泛黄的笔记本递给陆苳笙,“这是在他身边找到的。还有只笔,不过你应该不需要。东西等下要拿去证物科,用完了倒是可以还给你,你可以先隔着袋子看看。”

      她摇了摇头,目光柔和地注视着那具骸骨。郑有风一直小心地观察着她,他还以为陆苳笙会哭会伤心之类的,谁知道她神情十分平静,也没有任何激动。

      也是,她父亲失踪这么多年,陆苳笙心里应该早就有数了吧?

      该哭的也都哭完了,现在她要的只是一个结果罢了。

      死去何所道,托体同山阿。

      ......

      陆苳笙垂目静静地注视着那具骸骨,大概是血缘关系,哪怕他已经成了一堆白骨,早已经和自己记忆中的那个意气风发的青年相去甚远,然而她依然感到一阵熟悉和骄傲。

      这么多年,他始终维持着一个向上的姿势。陆苳笙很想问问他,问他,你在寻找什么?是在寻找光明吗?

      是啊,世间黑夜总有尽头,黎明晨光即将来到。

      ......
      番外

      段子一#关于求婚#

      陆苳笙早上起来就一直犹豫着打算告诉郑有风一件事情,奈何没有找到机会,一直没能开口。

      晚上的时候,郑有风正打算按照往常一样拉着她好好释放一番激情,顺便带着爱的痕迹明天去刺激一下单位的单身狗们,然而陆苳笙把他推开了。

      这还是从未有过的现象。郑有风有点儿愣。

      那啥,陆苳笙干脆跟他开口,“你被我bao养也有一段时间了,我打算给你升个职。从临时工转为长期合同,你愿不愿意?”

      郑有风反应了一会儿才明白过来他家富婆啥意思,强忍住内心的欢愉,十分得瑟地冲她说道,“宝贝儿,你不太矜持,这种事情应该让我来做的。”

      “唔。”陆苳笙不置可否,“我原本是这样打算的,不过我怕等你发现了,我可能连婚纱都穿不了。”

      段子二#关于挑食和背锅#

      郑经是个年方五岁的小盆友,有一对美貌如花的父母和一对美貌如花的爷爷奶奶。可能是因为他父母欠正经,缺啥补啥,所以给他取了这个名字。

      同理还有对门的方悄悄,就是因为她有个大嗓门儿并且能随时随地发表演讲的爹,所以她叫方悄悄。

      郑经捧着小碗跟他妈对坐在阳台上,看着一盆苦瓜炒蛋焦头烂额。

      “我不喜欢吃苦瓜。”郑经这样说。

      “我也不喜欢。”他妈妈如是说道。

      之所以买,是因为他爸出差在外,专门打了电话回来告诉奶奶,说夏天了吃点儿苦瓜清热。

      郑经一到夏天就长痱子。

      “不喜欢就倒掉吧。”他妈妈快速且愉快地做了决定,并且在郑经发表意见之前,眼疾手快地菜倒掉了。

      郑经:......

      晚上他爸回来,从门外还没有来得及收走的垃圾袋里找到了扔掉的苦瓜,并从数量上估计出,这是没怎么动过就被扔掉的。然后以“挑食”和“浪费粮食”两项罪名,扣除了郑经这周的零花钱。

      他妈妈站在旁边那叫一个痛心疾首,“都叫你不要挑食了,你这孩子怎么就不听呢。”

      无辜的郑经:......

      喂,好像从头到尾,他都没有碰过那盘菜吧?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58章 第五十八章+番外段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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