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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十八章 ...
所谓的玲琅节,其起源和一枚铃铛,以及它的主人,有着非常密切的关系。
“相传在很久很久以前,草原上有一个非常强大的部族,部族的首领有一双儿女,儿子英俊又强壮,是部族里面的一个大英雄。女儿聪明伶俐,还非常的漂亮,是草原上的一颗明珠。首领的女儿身上有一枚从不离身的玉铃铛,走路的时候玉铃铛总会发出”琅琅“的声音,所以部族的人都喊她‘玲琅公主’。”
“时间一天天过去,玲琅公主也一天天长大长得貌美如花,像是天上的仙女下凡了一般,草原上所有的小伙子都喜欢她,就连她的哥哥也不能免俗,把她放在了自己的心尖上。”
“ 等到玲琅公主长到十五六岁的时候,她和部族里面的一个小伙子偷偷地相爱了,哥哥知道以后嫉妒的发狂,妒火中烧之下,到首领面前去进言,说小伙子是个英雄,能徒手猎杀狼王,把群狼腹部最柔软的皮毛凑起来,做成一件厚实的狼毛大氅。首领闻言大悦,便下令让小伙子去猎杀狼王,并且带回来一件用群狼腹部最柔软的毛做成的大氅。”
“哥哥以为小伙子会被狼群撕碎,没想到几日之后,小伙子竟然真的带着大氅回来了,哥哥不甘心,又进言说小伙子能爬上最巍峨的高山,把苍鹰的利爪卸下来做成一件锋利的兵器。首领再次派遣了小伙子去猎杀苍鹰,哥哥原本以为这次小伙子必死无疑,没想到几日之后,小伙子又回来了,他穿着用狼毛做成的大氅抵御了高山上的寒冷,在苍鹰休息的时候猎杀了它,剥下它的利爪,做成了一件锋利的兵器。”
“首领大喜,当即便要封赏小伙子成为部族中的勇士,还要把自己的女儿嫁给他,没想到又被哥哥拦了下来,哥哥说小伙子能猎杀狼王,又能剥下苍鹰的利爪,那么也一定能把沉睡在湖底的蛟龙杀死,挖出它的胆献给首领,让首领健康长寿。”
“首领一听,心动不已,连忙下令让小伙子去猎杀湖中沉睡的蛟龙,这一次小伙子却没有前两次那么轻松了,在临出发之前他找到了玲琅公主,带走了她从不离身的玉铃铛,带上了狼毛大氅和用苍鹰的利爪做成的兵器。他沉入湖底找到了蛟龙,和蛟龙大战,鲜血把湖水染的血红。”
“三天后,小伙子用苍鹰的利爪剥开了蛟龙的身体,取出了蛟龙的胆,却在上岸的时候被早已守候在岸边的哥哥一剑刺入心口,再次沉入湖底。临死前,小伙子用尽最后一丝力气把自己和玲琅公主的名字刻在了玉铃铛上,只当这枚玉铃铛是玲琅公主的化身,陪着自己一起葬身湖底,也算是生死相随。”
“哥哥带上了挖出的蛟龙的胆回到了部族,还带回了小伙子与蛟龙同归于尽的消息。玲琅公主知道以后大恸,顺着玉铃铛在她耳中响起的琅琅声一路寻到了湖边,直接跳了进去。”
“没想到小伙子竟然是天神下凡的化身,在玲琅公主跳进湖里以后,湖水直接分隔而开,天神带着玲琅公主一起回到了天上去过日子,而凡间呢,几次三番陷害他的哥哥被变成了牛马,生生世世要劳作卖力,不能再口吐人言,作为他们之间爱情见证的玉铃铛也被留在了人间,世世代代传承下来,就有了‘夺得玉铃铛,在上面刻上自己和心爱之人的名字,从此谁也不能将你们分开’的说法。”
大叔讲得详细,赢稷也听得如痴如醉,故事刚结束,他就忍不住追问道:“那后来呢?就是因为又了这样的说法,草原上的人就开始每年定期抢铃铛,才有了现在的玲琅节?”
“呵呵,差不多是这么个意思。”大叔从一大堆杂七杂八的物件里面扯出来一个水壶,“咕咚咕咚”惯了好几口,给自己解了渴以后,才继续纠正了起来。
“不过抢铃铛不是每年都要举行的,祖祖辈辈验证下来我们就发现了,这玉铃铛每隔三十年才会出现一次,平时你就是把湖水抽干了都找不到它。”
“最神奇的是,每次玉铃铛重新出现的时候,上一次写在上面的人名已经消失得干干净净,只剩下玲琅公主和天神的名字。有人说这是玉铃铛把写在上面的名字传达到天神那里去了,等写上名字的这两个人死后,到天上也能继续团聚,继续做夫妻。”
大叔讲的这个故事很长,等他讲到最后的时候,玲琅节上支起的最大的帐篷已经近在眼前了,周围挤满了人,大叔的马车前行都变得十分缓慢。
这下他不用再扭来扭去了,放任马儿自由的往前踢踏着,自己干脆直接转过身来面对着赢稷和孟和二人,道:“终于到地方了,你们想逛逛就好好逛逛,看看咱们草原上的特色,玲琅节上有好多东西一定是你们从来都没有见过的!”
他十分热情的又给两人推荐了几样东西,便催促着让两人赶快去逛,临离开前,他又扬声对孟和道:“小神医,咱俩可说好了,等玲琅节结束以后,我就到你那里去,你好好个给老汉我看看,瞧瞧我身上有哪些毛病,好吧?”
孟和笑着满口应下。
大叔连声赞叹道:“人家都说有本事的人脾气古怪,小神医你倒是性格随和的很,和我们这样的人也能聊上几句,还肯给我看看身上的毛病。呵呵,你放心,谁要是再敢在背后说你坏话,说你像孟和那丫头,我就揍他们!用我这根马鞭狠狠的抽他们!”
孟和隔着面具又是一笑,没有再发表什么意见。
两人和大叔告别,越走越远,在集市嘈嘈杂杂的声音里面隐约听到了后面传来的大叔的感叹:“说是古怪,带着面具到也是个古怪的习惯,嘿嘿!罢了罢了,又不妨碍别人的事。”
***
玲琅节的热闹是孟和从未见过的,熙熙攘攘的人群摩肩接踵,有拉着车的,有赶着牛马的,站在摊位前吆喝的,拖家带口的,还有些健壮的汉子抱着家里的小娃娃出来,让小娃娃坐在自己的肩头,登高望远,另一只手也紧紧的拉着自家的婆娘。
孟和还看到一个八尺高的壮汉抱着自家小巧的姑娘坐在肩头,在小丫头的指挥下从摊位上捡起一只草编的蚂蚱,小丫头拿在手里,高高的举起,笑得像个小太阳一般。
“阿爸,摔跤!”被高高举在头顶的小丫头站得高,也看得比其他人更远一些,她眼尖瞄到了人群外另一片空地上的热闹,连忙喊着要她阿爸抱着她到那边去看看。
壮汉宠溺的笑了笑,他被人群淹没看不到哪里有热闹,只能掂了掂女儿,大喊一声:“闺女,站稳了!”然后在女儿的指引下一点一点的往前蹭着。
小丫头站在她阿爸肩膀上支哇乱叫着,小手还不断拍打着催促她阿爸走快些,她阿爸即便身强力壮,在人山人海的拥挤下也施展不开,只能苦笑着努力往前挤着,同时还要哄着上面的小祖宗让她耐心一些。
可是走了许久,壮汉终于疑惑的反应了过来,他看看周围,怎么觉得自己好像在随着人群一起往前走,实际上周围的人还是那群人。
这是怎么回事?
人群的嘈杂声中给出了答案。
“快去快去,义渠君也下场了,义渠君也要夺今年的玉铃铛!”
“现在正是比摔跤的时候,义渠君下场了,这场比赛可就有意思了,快点快点,咱们也去凑个热闹!”
壮汉这才意识到发生了什么,一听到“义渠君也要下场”的这个消息,他脑袋里面“嗡”的一下,瞬间激动了起来。
他干脆把坐在自己肩上的小丫头给抱了下来,往怀里一掐,在小丫头的尖叫声中直接冲破人群的阻碍往前面跑了过去。
旁边的人群也被他的激动给刺激到,一个个都迫不及待的加快了脚步,甚至小跑着往摔跤的场地那边冲去。
被淹没在人群中的赢稷和孟和也被冲着挤到了摔跤的场地旁边,等他们好不容易站稳了,抬头一看,义渠君那张熟悉而又陌生的脸已经出现在了摔跤场的正中间,他的对手正是立志要拿到玉铃铛的朝鲁。
孟和凑到赢稷旁边解释道:“刚才赶车的大叔说的朝鲁就是那个小伙子,是义渠年轻一辈里面的佼佼者,许多年长的英雄都比不过他。”
“那义渠君比他又如何呢?”赢稷看了看两人的对比,心中隐隐有了一个答案。
果然,孟和摇摇头,道:“义渠君是草原上最厉害的英雄,朝鲁比不过他。”
“既然如此,那么战局的结果就显而易见了。”他轻笑一声,低语道。
场中的人也是一样的想法,只听义渠君哈哈大笑道:“朝鲁,你争不过我,还是认输吧!”
朝鲁一脸凝重,神色间也带上了跃跃欲试:“争不过,也要尽力一试。更何况我早已下定决心要以玉铃铛为聘去求娶我心爱之人。”
“君上又为何必要下场,和我们来争这玉铃铛呢?”
一句话,把在场所有人的好奇心都给勾了起来。
你萌可以猜猜看,可怜弱小又无助的小孟和会怎么把小绿茶搞死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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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8章 十八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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