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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 1 章 熟悉的街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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迟月。19岁。随母性,对自己的事很迷糊,是一个长相平凡,家境平凡,成绩平凡,什么都平凡,在街上随处可见的那种平凡女生,唯一的不平凡之处便是实足一耽美狼。
记得第一次接触耽美的时候是在偶然的一次搜言情小说时,随便点开的一个网站上看到这个词,同时因为好奇便开始看了,接下去一发不可收拾,仿佛找到了生存的意义,那般的狂热,周围的同学朋友都说,“月看起小说时,一万人在身边吼也不一定能叫醒他离开那个世界。”虽然夸张一点,但我自己清楚,如果不是自己强迫视线转移的话,谁也叫不醒的,自己也不知道为什么那样爱着耽美,喜欢那里面的情节,或许说喜欢的是每一个小说中作者笔下的绝世美人吧。人都对美的人事物无法抵挡,我更是。每当看见美的东西都不受控制的被吸引,不管男女,明白自己长的太过平凡,所以从记事起从不照镜子,防止自己污染自己的眼睛,当然凡是不美的人事物我都会自动漏掉。简单的说就是,我迟月,完全一视觉动物。
父亲迟暮然,原谅我叫的不是很亲切,没办法,虽然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但同我一样,基因嘛,我都长的这样平凡,实在不难想到父亲也是一般的平凡,所以在我这样的视觉动物眼中很难对这个生生的父亲产生过多的感情,如果不是这一层关系,或许我连看也不会看一眼吧!- -!父亲是一所普通中学的普通语文老师,简而言之,书呆子一个。
妈妈仞越烟,嘿嘿,看到这个称呼是否有些期待,不错啦,妈妈算是我家的大美人了,在我和父亲两株平凡的青草衬托下,长相只能称之清秀的妈妈也自动升级为美人级别,妈妈是一家普通食品公司的小职员,每天朝九晚五按时上下班,真难理解这样两个好无情趣的人当初怎么就走到了一起,也许真是物以类聚吧,不然又怎会有我呢。
坐在回家的公交车上,看着窗外飞过的车辆行人,不禁对自己总结起来。活到19岁了,一直简单普通懒撒的度过,2岁起记事,记忆中父亲把我抱在怀中高高举起拍打屁股,让我很多年的现在也很难忘记那种酥麻的痛楚,造就对打阵的恐惧;4岁时随父亲妈妈一起就读小学,小时候长的还算可爱,在开学第一天被一个记的不的名字的孩子抢走初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