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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城市的怪病 ...

  •   天阴沉沉的,我预感有什么事将要发生,“也许这只是个开始!”我披上了一件外套出了门。空气里充满了金属的粒子,感觉好像有一种奇异的冲撞。我抬头,天空很低,风卷着树叶乱飞,我将头发梳理好夹到了耳后,将外套紧紧地裹到了身上。来往的行人也很艰难,除了抱怨之外还有的就是抵抗的疲惫。
      “好可怕啊,怎么会这样。”
      “我要回家,太不安全了。”
      “上帝保佑,千万不要是我,”
      ……
      边上走过去两个女学生,说的不知道是什么。我还想仔细听听。
      大钟沉闷地敲了八下,“哦,不会吧,又要迟到。”我飞快地骑车,两只脚机械地做功,五分钟后终于到达了图书馆门口。我停好车,伴随着急促的喘气声,我奔进了阅览室。班里的同学还没都到齐,我发现Mr朱坐在门口,但这次他没有压抑克制自己不要爆发的表情,他只是朝我示意马上坐好不要影响别人。他的小眼睛(其实也不是很小)还是很灵活的,和他交流没有什么困难,只是对我一贯的迟到他应该不满才之正常的。“哦--今天我不是最晚的。”我会意地朝他点点头做了个抱歉的手势,立刻走到了书架。
      这是每周的图书馆日,上午大家在图书馆查阅资料,下午整理复习。这是我最喜欢的课,书本的知识不适合我,我的名言是“书本是通向睡眠的阶梯。”引起我兴趣的决不是书本,我是不带书去上课的,这也使Mr朱很对我刮目相看,他很好奇我的方式,但决不会约束我,只是有一天他在我又迟到时挽留了我五分钟,对我说:“楼冰弦同学,嚣张是可以的但不要夸张。”我有点动情,他毕竟也高大魁梧,但影响力还不如我,我诚恳地说:“好的。(我一定会配合你的)”MR朱是相信我的,他一直对我很有信心的,他的课我一直是最好的听众。事实上,图书馆给我更多灵感,我相信我所看到的要比经历的多,甚至我相信每一件事的发生。
      今天的气氛很异样,我在拿书时,余光扫到的尽是一种不安,每个人都想匆匆离开,我随手拿起一本《宇宙浪漫史》找了个位子坐下,“竟然没人理我!”我嘀咕着,每每这个时候大家一定会朝我这边投来好奇地目光,想知道我看的究竟是什么秘笈宝典。没了这种探照灯般的目光我一时还不习惯。
      这本书的开头还不错,说的是宇宙起源的传说,但这些我已经看了很多很多了,于是我迅速翻动书页,“唉,心情不好。”我觉得很无聊。一枚书签很精致,一下子吸引了我的注意。如此精致好像就是为我设计的一样,我抬头环视周围,大家都在忙着换书。注定它是我的。我细看着书签真是爱不释手啊。一个年轻的男人轻吻了一个貌美的女人的额头。男人很英俊,气质涵养非凡,而那女人简直就是仙女,柔粉色的裙子及地,轻逸高贵。显然他们互相深爱毫无做作,女人很娇羞,眉间眼角流露的尽是温馨。“有这样的爱人我也幸福死了。”我将书签轻轻的塞入口袋,打算回去细细欣赏。然后又觉得不尽兴,于是又提笔在书签后面写上:今生今世,有你无他。我简直已经觉得自己就是那个公主了。我想是谁将它留在了这本书里,他一定也是个多情的人,但仿佛这就是给我的礼物……
      “啊……”
      一声惨叫打断了我的想入非非,隔壁班的余燃狂叫着冲了出来,我看见他的眼睛里的痛苦一闪而逝,然后又变得很恐怖。这不是他,他是个很老实普通的人也很勤奋,百分之百好学生。很快,他被几个高大的男生制服了,他被他们押了出去,怎么会是这样?我很想追出去看看。同学们已经乱成了一锅粥,说什么的都有,MR朱也束手无策了,他也很紧张。
      “他不会是得了那个怪病吧,好恐怖啊!”
      “他完了,怎么他这么倒霉啊。”
      “不会下一个是我吧,啊,我不要啊。”
      “不要吓我。”
      ……
      原来他们说得是近期的一种怪病,我还以为很遥远,但当看到余燃刚才的情况,我已确信它已经弥漫在城市的每一个角落了。听说得病的人都是很正常的人,大多都是年轻人,轻的发疯重的则死亡,死的样子很恐怖,脸上都是血,整个人缩成一团,但医学家们不曾发现他们的器官有什么病变或异常。对此,唯一的解释是他们受过某种剧烈的刺激,但没有人真正知道真相。
      这时,我的同班的好朋友清芜一副难受的样子,她出着冷汗很紧张。她把头压得很低,我看着见她瘦瘦的身子在颤抖。几个女生也看到了她的样子,她们如惊弓之鸟一齐散开了。此时的图书馆已经是茶馆了,规定保持安静但没有规定一定要保持冷静,哪怕是校长在这里他也坐不了阵了。大家都涌向了大门口,声音闹嚷得如庙会。几个年轻的管理员正匆忙地收拾东西,我也被挤出了大门。
      出了大门,声音一下子被疏散了,大家分头行动赶快回家。清芜独自走了出来,她明显已经好多了。大家的心情都很糟,我和小楹是同路的每天一起回家,她是个小巧玲珑的女孩子,披肩的头发很柔软很薄,眼睛圆圆的,很可爱是个极单纯的人。我不太喜欢班里的男生,说实话他们很俗,我难以与他们沟通,甚至给以个应付的笑容我都觉得浪费。他们的脑子能思考的成熟和实际问题很有限,保持沉默或许可以使我觉得他们更令类些,或许我洞察他们太深了,我讨厌他们无知的眼神。
      “我们回家吧,我的车在那边,我去开车,你等我。”我朝小楹说完,走开了。
      我推车走向小楹,她今天穿的是白色的裙子,很适合她,像一只蝴蝶,我有时很羡慕她那种柔柔的温婉的气质配合她小小的体形,简直是世界上十八岁女孩的典范。
      叶清芜,则给我令一种感觉。她表面上很不在乎,好像什么都不怕,但内心很脆弱。连我也对她这样的性格束手无策,她的情绪容易激动,为此我也“得罪”过她,但我很喜欢她,她有诗人的天份,这一点和我极为投合。此刻,她走向了孟昕、晨蓓,平日她们是走同一路回家的。
      “我们一起走好吗?”清芜向孟昕伸出手来。
      “我们……”
      清芜的手停在了空中,风卷着树叶一片、两片飘过。深秋,原本就很萧瑟,何况是城市已经被笼罩在一种恐慌不安的气氛中。
      “回去休息吧,你没有任何事的,我知道。”我迎上了那只等待信任的手,有些冰冷。清芜转而一笑。
      “好吧,我们走吧。”孟昕点点头,这种紧张的气氛,把这个高挑的女生也吓坏了,平时她也是追喊打闹,什么都来的。
      “那我们往这边走了,再见冰弦,小楹。”孟昕和晨蓓挥挥手,走了。清芜恢复过来,她好像一下子从梦里醒过来一样,我说她情绪一向忽冷忽热的。
      我舒了口气。天阴阴的,不像会下雨,但总给人说不出的压抑。
      “我们也走吧。”看见她们三人渐渐走远,我转向了小楹说到。
      “嗯。”
      “来,我带你回家。”
      小楹不会骑车,我每天带她回家,她很轻,我毫无负重感。
      “你说今天余燃怎么回事?他是不是得了那个叫什么什么的怪病?他好可怜,不知道他现在怎么样了。”
      关心人的女孩子真是无可挑剔啊。这就是她可爱的原因。其实我也很可爱,只是没有小楹这样的自然流露。
      那个什么什么的怪病是近几个月被发现的,一下子发现了好多人都莫名其妙的发疯或死亡。医学家试图用催眠、神经刺激、物理治疗等方法从活着的人口中得到真相,但都失败了。一下子这个怪病,被定为了目前新近的重大发现和研究课题。医学科学家经过一个多月的秘密研究,毫无进展,政府无法对此作出合理解释以安定民心。这个全称是“神经扰乱性综合症”的恶魔,一下子成了城中的敏感话题。
      我带着小楹匀速地骑在熟悉的路上,我的大脑不停地跑动着。想起余燃刚才可怕地表情,我不禁抖动了一下。我甚至看见了他已经被绑在病床上,成了研究地标本。他的眼神好像要告诉我们什么但他那么痛苦,脸上肌肉都在跳动,有些变形。
      “啊——起雾了,这天气怎么这么奇怪呢。”
      小楹的一声打断了我的胡思乱想。是啊,刚才还是好好的,早上这个时间起雾也挺奇怪的。原本没有什么,在雾中行路只要小心就是了。可是,感觉太奇怪。
      雾越来越浓,不多久我们被包围在了白茫茫的烟云里。如果是以前我会很兴奋,薄雾是我很喜欢的天气,有一种浪漫的视觉效果,好像是在仙境中,在云端上。但此刻我竟然有种强烈的预感——我说不上来的,从未有过的异样感觉。
      “我们快快回家吧,我有点怕。”小楹已经抓紧了我的腰。
      “好吧,看我的快速换档。无敌旋转脚。”我加速了,但在这样的雾天,我多年的飞车经验(迟到练的)是毫无适处的。迷迷糊糊我们,骑啊骑啊,居然骑了一个小时了。正常的速度是三十分钟左右到家的,今天的速度五十分也必定到家。可是令我不安的不是时间问题,而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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