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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繁华包围的古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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横挎着书包,单手抓了瓶牛奶,给母亲说了声,便匆匆出了门,骑上单车,穿过七拐八拐却无比熟悉的巷子,高挂在空中的太阳正肆无忌惮的散发炙热的阳光,回头望了望砖块搭建的古楼,孤单的被周围林立的高楼包围着。
不知道怎么在每一粒土都比金子还贵的市中心中怎么保留下来这几栋建筑,但住在其中的我,时常被前来观光的人当做活体古人来瞻仰,感觉并不是很好。
我,叫做洛别,十八岁的美少女。
身上宽大的蓝色校服套在一米六的个头上,活脱脱的像是那首歌谣唱的那样:“山的那边,海的那边,住着一群蓝精灵。”
除此之外一切都还好。
我就读市重点点高中,它对于我的更多意义是和家只有两个站的距离,每天可以骑着单车去学校。
但八点的阳光还是使得校服像是密不透风的蒸笼,在朝阳里把我升腾成小笼包,再被下午的烈日配以脸上的油脂煎成生煎。
觉得,我是道菜,高中三年的烹饪,让我看起来很美味。
这是我在毕业墙上写下的话,不知道未来的学弟学妹们是否会看到,看到之后会共鸣吧?然后就成立一个叫做很好吃的社团,我的话变成社训,最终流传千古,成为佳话。
嗯,年少青春的时光就如夏天太阳一般,灼热而散发着特殊的光辉,而每一段青春都是一轮独特的角度,所以才有各种特殊而五彩的光线组合成美丽的生活.
所以我的生活当中的还有其余的美丽光彩,是夏侨以及宋诗。
夏侨是上天的宠儿,男,年纪轻轻身高一米八开外,脸庞英俊,符合审美潮流,且属于不会短时间过时的那一类。我叫他木桥,其父亲在十四岁时就乘着改革开放遍地是黄金的新风打下了一片天地,夏侨优秀无比,从小学开始遍身光环,但是我又喜欢剥开他光环发现其猥琐,所以,我总是用宋诗的宝贝相机,拍夏侨挖鼻孔的照片。
对了,好像他的爱好有些模糊,指的是男女这个问题……
而宋诗呢,一个长相温柔如水的人,有着江南女子的精致面庞,长及腰间的黑色长发,爱好嘛……是篮球和摄影以及空手道,还是八段,腰带是什么颜色倒是记不得了。
在我愉快的胡思乱想时,一辆黑色的轿车紧贴着我右侧疾驰而过,刮擦下我连人带车摔倒在地,抬头看着远去的轿车。心里只剩下一个想法:“这是传说中的肇事逃跑吗?”
“洛别,我让你等得很久吗,要这么智障的趟在地上?”
一个动听的声音响至身后,不用回头我就知道是宋诗。
“刚被一个黑色的车蹭倒地了。”
我想起身,但随即小腿到大腿部位传来剧烈的疼痛又让我重新摔倒在地。
“受伤了?那家伙跑了?去医院,我打电话给木桥。”宋诗气愤的对着马路尽头伸出中指吼道。
“别了,去上课……哎哟,不行,快打电话给那谁。”
我在宋诗的搀扶下站了起来,到随即发现情况没我想得那么好,持续的疼痛感迅速战胜了我好学生的理智,相比之下吃了一千克冰淇淋后的姨妈痛简直就是毛毛雨!
没过多久,一辆香槟色的宝马停到马路对面,后座上下来一个同样穿着蓝色校服的人,帅气的面庞犹如刀削般的菱角分明,眼睛犹如星辰般闪烁着光辉,这就是夏侨。
夏侨先是以一副看傻逼的眼神打量了下我,最终叹了口气,与宋诗一起搀扶我进到了车的后座,往着医院去了。
拍片、检查,医生看了结果说了一大堆专业术语,没太听明白,但是骨头没事这点倒是听出来了。
于是这种程度的问题,随便叫医生擦了药,我便叫夏侨急匆匆的拉着宋诗走了,因为宋诗一直吵着医生给我打石膏及住院观察……
回学校的路上,夏侨开口问道:“什么车刮了你就跑了?车牌你看了吗。”
我正开口宋诗就抢过话来:“这家伙反应迟钝,智商又低,你指望她能瞧见啥?。”
我对宋诗这样的风格习以为常,但熟归熟,还是要努力为自己解释一番,要为智商反抗一下。
“我看到车后有一个B字。”
“那个B……那个标志有多大?”
宋诗问我。
“挺大的,左右还有两小翅膀,胖嘟嘟的还挺可爱”我看着窗外回忆道。
“洛别!你够不够,连宾利都不知道。”
宋诗和夏侨同时说道。
“我还以为是一种叫Bad angel的汽车呢!原来是宾利啊!”
“……”
短暂的沉默后连同司机都开始爆笑。
之后一路不管宋诗夏侨再和我说什么我都懒得搭理。
到了学校。拿出病历加上腿上的大面积挫伤,给保安声情并茂的解释了许久,我们三人终于顺利的进入了校园。
我和宋诗同班,夏侨的理科班在楼上。于是在走廊分别,在宋诗的搀扶下我一瘸一拐的进到教室,打了报告,坐在位置上。
这一过程没有引来班上太多同学的侧目,他们依然抬着头看着黑板,不时在书本上写着,这也许就是重点学校的心酸,人情味太少,毕业在即,三年如一。
上课的时间在断断续续的灼烧感中过去。
直到午休,腿才好了一些,至少可以正常走路了,但是还是被夏侨和宋诗架着去了食堂,在食堂角落的四人桌上,夏侨眉毛一挑对我说道:“看好书包,别让人看你残疾来拿走了。”
我默默的给了他一根中指,回想起得高一刚开学的时候,我们在食堂都是坐的大桌子,但只要夏侨在桌上,周围便会坐上一圈的女生,夏侨身边的座位比自习室还抢手,我还把我的座位以“与夏侨零距离接触”的噱头兜售过,但是在夏大少的威逼下我们没能在这条致富的道路上前行。
虽然我被当做是一个生活不得自理的患者,但看着他们去买饭的背影,心里还是满得意的。
夏侨怕人多,所以我们每次都吃得很快,吃完便走向综合楼去了音乐室,半个教室大的音乐室是我们中午固定去处,因为从初中开始,夏侨便有睡午觉的习惯,虽然在学校里面不方便,但还是要找个安静的地方小憩一会儿,而这个摆放着各种乐器的音乐室,正好就满足条件,而我们能拥有这个音乐室的钥匙原因是这音乐室是夏侨父亲赞助设立的……理由好像是为了夏侨在学校更受女生欢迎?
在宋诗的不依不饶下,我坐在了象牙白的雅马哈钢琴前,双手抚摸着琴键,试了试音,十指灵动起伏下旋律响起,一首《不再联系》灵巧的跳动于耳际……
“如果你觉得洛别唯一让人印象深刻的是她修长的手指,那你定没有看到这双手在钢琴上的轻灵。是阳光下的最佳馈赠。”
——来自宋诗的微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