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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人生初识 人生茫茫, ...

  •   站在门口,陈晨犹豫着到底是出不出这门?却见门外,好一幅山清水秀水墨之色,怡然惬意的风光是久已不见的清新。
      好吧,就当度假,反正爸妈都去了澳洲小弟那,一时半会也想不起我这嫁不出去的老姑娘。
      “主人,你在哪,救我呀……”正想着出神,刚刚的求救声又传过来,而且更加的虚弱。
      四下张望,并没有发现有人受伤的踪迹,寻着声音传来的方向,在一堆草丛之中,有一只雪白的鸽子正紧缩着身子,“主人……”
      陈晨大叫,“是你在说话吗?我怎么能听懂你说话?疯了,疯了,我一定是受刺激过度。”
      “救我……”鸽子无助的望着她。
      怎么都是一条生命,救了再说吧。
      抱起鸽子的瞬间,她发现在鸽子身边草堆中,有一块闪光的石头,怎么会呢,这分明就是博物馆展览的那块宝贝石头,怎么会出现在这?
      奇怪的事情接连不断,一块石头的离奇出现,也就不足为奇,陈晨一手抱着受伤的鸽子,一手捡起那块石头顺手扔进了背包里。
      “鸽子,我该怎么救你呀?”
      “主人,我的主人,白润鸿……”
      “鸽子,鸽子,怎么鸽子还流行昏倒的。你先告诉我你主人怎么找在昏呀。”

      已经走了整整一天,在这山谷之中,连个人影都没瞧见,再好看的风景也没心情欣赏,这种日子什么时候才是个头。
      陈晨正嘀咕着,在寂静的山谷中,传来一阵急促的马蹄声,由远至近,越来越近。
      一匹黑马,从头到尾,看不到丝毫杂色,来到这一人一鸽前面,突然一声长嘶,人立而起。
      “小子,你手中的鸽子是你的吗?”
      陈晨吓的只知道摇头,不为马的嘶鸣,而是来者的一身行头,把她吓得够呛。
      一身月牙色的长袍,身后披着黑色滚金边的大披风,头上绑着月牙色的发带,发带中央嵌著一颗的白玉,这分明就是从电视剧里走出来的人物,怎么就跑到眼前?
      看来她的离奇遭遇还没进行到彻底,来吧,就让古怪的事件来的更猛烈些吧。
      “小子,发什么愣呢,不是你的鸽子就给我把,我给你几两银子。”
      “它受伤了,你能救它吗?”
      “拿给我看看。”马上的人略微俯下身来。
      “可是,你是不是应该先下马呢?”这种居高临下的姿态,却让陈晨的心生厌恶,古代的有钱人都是这副嘴脸吗?
      “你这野小子,名堂还挺多。”
      只见他飞身下马,逆着阳光走向陈晨,阳光中一张渐渐清晰的脸,干净中带着一丝张狂,这就年轻的标志。准确的说来,此人很漂亮,一种属于很古典的男子脸盘,干净的发散乱但不令人生厌,发带随意绑着在风中飘荡,不知吹落了多少的芳心,嘴唇扬起绝美的弧度,歪着头,眯着摄人的眼眸正死死地盯着她手中的鸽子,真是令人挫败感十足,如此的帅哥在眼前,居然只关心一只昏迷中的鸽子,难怪都说她陈晨是嫁不出去的老姑娘,看来事实真是如此,这荒郊野外魅力还抵不上一只昏死过去的鸽子。
      “野小子,把它给我把,伤的不轻,我能救它。”
      “别叫我野小子。”虽有些不爽,她还是双手小心的把鸽子递了过去。
      这男子从腰间拿了点散碎的银子扔到陈晨的手里,“给你小子,谢了。”说着转身就走。
      鸽子是她来到这个世界的关键,鸽子说的话她能听懂,可能鸽子也是她回去的关键所在,怎么能容他说带走就带走“喂,你等等,我不要你的银子,我只说让你救它没说把它给你。”
      “小子,你想敲竹杠吗?”男子略有不悦。
      “你要带它走也行,我要跟着,我怎么知道你是要救它还是吃它。
      “你是准备死赖上我,野小子。”
      “跟你说了别叫我野小子,我有名有姓,姓陈名晨,再说我哪一点像野小子。”
      有趣,那男子一副饶有兴趣的样子,看着眼前这个刚刚齐自己肩膀的小孩,从来没有人敢挑战他的权威,也没有人敢同他争一日之长短,这个小孩倒是有趣的打紧,留在身边应该是个不错的消遣。
      “我看你哪都像个野小子,瞧你身上那身衣裳,背后还挂着个乞丐袋子,怎么看都像个野小子。”男子帅气的脸上挂上一张坏坏的笑容,好像有意和她卯上。
      满胸满腹的屈辱感激出她满腔的怒气,“别叫我野小子,你只用说带不带上我,不带便把鸽子还给我。”
      “带上你也行,给我做跟班,怎么样。”
      想想自己人生地不熟,而且看他一身着装定是造价不凡,但比起他那一身衣着更出色的,是他全身所散发出来的那股尊贵气势,一定非富即贵,而且鸽子也还在他手里,利比弊多,跟班就跟班吧,有吃有喝的总比露宿荒郊野外的好,而且说不定什么时候就能回去,陈晨心一定,“行,跟班就跟班。”
      男子嬉笑着“我叫凌若钧,以后你就叫我凌少爷。”
      “知道了,凌少爷。”
      凌若钧紧盯着眼前这个衣衫怪异、脸上的汗水沾染了些许泥沙的小男孩。他不确定究竟是什么原因,会忍不住想将他带在身边。只是觉得这小男孩身上有股特别的气质紧紧吸引住他的目光;这个男孩好好沐浴一番后,想必会是一位翩翩美少年。这小孩有一对黑白分明的大眼,干净清透,让人想沉浸其中。
      陈晨跟在凌若钧的身后准备上马,只见凌若钧用脚直接点了点她的肩头,“你什么时候见过跟班骑马了,跟着后面跑吧,到前面镇上我会给你买头驴的,还有你这身衣服,也给我换了。”
      话音落,马便扬长而去,落下陈晨,死命的跟着跑,算是减肥带健身吧。

      奔跑了近两小时,陈晨只剩下半条命,那匹马还没有停下来的意思,虽然一路上凌若钧是走走停停,可让平日里坐惯汽车的她已经是濒临崩溃,难道古代的小厮都是这么跟着老板的吗?电视里好像不是这么演得吧。
      “我真的跑不动了。”陈晨整个人躺在地上不肯动弹,有气无力的说,也不管那坐在马上的人是不是听的见。
      “野小子,怎么不动了,刚不是挺能的吗,还要走上两个时辰,才能到前面的镇上,你再这么磨蹭,天黑了我们也到不了。”
      “两个时辰,不就是四个小时,我不跑了,会累死人的。”
      “野小子,累得说胡话了,上马吧,快点,天要黑了,这附近可有狼群。”
      一听说有狼,陈晨吓得拼命往马上爬,可这匹马偏偏不怎么听话,好像故意逗弄她,本就高大的黑马一个劲的来回走动,不肯停下。
      凌若钧略微倾下身子,伸出手,“来吧。”
      借着力陈晨坐到凌若钧的身后,双手紧紧拉着他的衣服。
      “搂住腰,摔下去可就不是我的事。”
      “这样就很好,我不会让自己摔下去的。” 她拉拉他的衣襟,示意自己拉的很紧。
      凌若钧双腿一夹,策马向前奔去,与汽车相比速度也不低,陈晨哪骑过这种骏马,怎知马背上的颠簸,还没等适应过来,只觉得迎面那彻骨的冷风如刀割一般在脸上刷过。
      在她所知的死亡方式中绝对不包括跌下马背、摔断全身骨头,别无选择之下,她只能主动的紧抱他的腰,老实躲在他宽厚而壮硕的背后。
      这一刻她发现原来如果不恶言相对,他们竟能相处的如此融洽,他真是个很好的守护者,让人觉得踏实、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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