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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6、第一百一十二章 古道西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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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百一十二章 古道西风
我没想到,没想到很多事,我在乾清宫丹犀前,看到了,远远看到了他,他跪在宫门口,我看到李德全站在那里劝诫什么,我不能跟他说话,这个时候,快刀斩乱麻,这就是我的决定。
但顾问行却破天荒地出手干涉—————万岁爷这会子正在气头上,先生还是先出宫避避风头,狼兆将军刚才因为热河大营军医人选跟皇上争了几句,这会子正跪在宫门口待罪呢。
“我知道,都知道,烦劳公公进去禀报一下,外臣安莎莱斯求见陛下,若陛下不愿相见,外臣德兰女公爵即将北上归国,请陛下赐予离境文书。”
“我的先生,您不是这样看不清形势的人,这是何必,跟皇上老爷子对着干,老爷子刚发了大火,先生?”
我倏然跪下,仰头,对着皇帝的大红人,道:“公公就这么禀报,没什么可掩饰的,安莎一向入乡随俗,如果是在我的领地,就算见了国王,我也可以不下跪。”
我的强硬让顾问行倒抽了一口凉气,他突然明白事情已经不可挽回,不远他兄弟悄悄过来,悄声着急地对我道:“安先生,我们娘娘让我来告诉你,这会子时机不对,您生气归生气,可不能这么干,皇上的脾气您不清楚,您这会子这么干,会丢命的,到时候连累狼兆将军不说,连我们娘娘也………”
“你放心,黄金沙漏已经不在我身上,我和你们娘娘之间的灵动感应已经断了,就算我上了断头台,她也不会有事。”
我的语气里尽是嘲讽和揶揄,顾维桢看了看他兄弟的脸,突然不知道该说什么,只是有些钦佩地看着我。
我直着脖子,大声对着正殿喊道:“陛下,外臣安.玛西亚.莫塞特请见,陛下若不见,请放外臣离开,就此别过。”
我连喊三声,见里面没有动静,低头静默片刻,突然,起身回头便走,这个时候,当然不能犹豫。
管他是皇帝还是路人,若现在不走,就再也走不了了。
然而,长街长,烟花乱,红墙外,琉璃殇,一声惊叹,我挑灯回看,那人持枪西指,一位帝王,龙纹锦绣,侧身丹犀,只愿用这三生烟火,换回我一世迷离。
我怵立半刻,戚然回身,扑到那枪口前,辗转回看宫门口匍匐的那狼王骁将,泣然跪地,哀告:“故国三千,深宫几许,一声断肠,双泪流落,自倚能歌,掌上可怜,新声何处,肠断何年?”
多一字我都不想再说,不愿再说,这个时候,说再多都是虚妄,皇帝低眸,看着我绚烂如星的碧眸,又展眼傲视着他的心腹杀将。正午炽热的空气中凝固着半分微妙的潮汐,然后,然后,我知道狼兆抬头,我知道,背后,传来是一片肃杀微凉。
那个已经与我有肌肤之亲,或者说与我的本体和寄主都有关系的君王,亲自用他潮热的纤长手掌,把我拉进了乾清宫正殿,我何德何能,看着那熠熠耀目的“正大光明”牌匾,我与外面跪着的狼血将军一样匍匐在地。
在这个帝国,我明白,你永远不能挑衅皇权,除非你不想要继续吃饭的东西。
我本能地与皇帝保持着距离,只遵从一个外臣的所有礼节,我听到皇帝的靴子慢慢靠近的声音,然后,少有地,我听到了这个敦厚如山的东方帝王君王唯一一次怒吼:“朕不明白,安莎,你到底在害怕什么?为何要这样拒朕于千里之外,为何你可以选择一个连自己名字都不认识的水匪,为何你要拒绝朕的真心?如果是因为你作为一个贵族与生俱来的高贵,或者是你们国家的信仰风俗,朕愿意遵守,只要你愿意留下?”
“陛下,您说的什么话,您说的这些话,与您的父亲有何不同?”
我打断了玄烨的痴心表白,猛然抬头直视他的洞黑眼珠,铿锵直言:“陛下,自从在阿拉布通相遇,安莎不过是个过客,陛下刚才的话,与您那只爱美人不爱江山的皇父有何区别,陛下,安玛西亚离开英伦的时候,就对女王陛下说过,江山,爱情,既然戴上了王冠,您就只能选一样,陛下自己也说过,鱼和熊掌,您不能兼得。”
我直着脖子说出了所有犯禁的话,反正已经触怒龙鳞,今日就是拼着九死一生了,哪里还管得了言语冒犯。
康熙听完我的话,几乎是急火攻心,“啪”地摔了我的□□,冲上来掐住我的脖子,然后,然后,狂风暴雨,摧花折柳,血雨腥风,爱恨交缠,天荒地老,情欲交织,海誓山盟,都无所谓了,我的回应,我的主动,我的痴缠,都无所谓了。
“你爱的是朕,是我爱新觉罗.玄烨,安莎莱斯,除了后位朕不能给你,你要什么,朕都可以给你,只要你开口?”
夫妻之事,我已经不在乎,皇帝都已经很熟悉德兰这副身体了,我也很享受这位帝王的床帷技巧,但这都没用,我轻笑,如同白蝴蝶轻轻挥翅,推心置腹道:“陛下,正如您上次说过的,安莎,还有首领,我们要的,不是荣华富贵,我们要的,是苍鹰那般的自由。”
皇帝热情似火的掌心突然冷却了,触摸到我的肌肤冰冷刺骨,他眼神里的爱火熄灭了。
是的,尽管他身为帝王,富有天下,可,唯有自由,是他自己都不曾拥有的,他给不起。
“难道狼兆就能给你,朕给不了的?”
我整理着全套传教士黑色毛呢金丝绒礼服斗篷,低头,呢喃道:“陛下,安莎只是要离开京城一些时日,并不是要嫁给狼兆将军,正如您所说,他有妻妾,安莎的信仰不允许我成为婚姻里的第三者,安莎与那位将军的关系,就与陛下现在与安莎的关系一样,只是比朋友密切了一点点,甚至连情人都不是。”
“朕不信,朕不相信。”
皇帝也会吃醋吗?这经历很难得,对一个东方的帝王来说,皇帝吃醋,就意味着有人人头要落地,但现在,我感觉到,只是直觉,这位皇帝不是个赶尽杀绝的人,况且,我连他的情人都算不上,又不是什么禁裔的爱情,哪里有那么多你死我活?
但这次,是我又失算了,对于一个腹黑到底的君王,我知道,我彻底失算了,他果然不负千古一帝的盛名,在所有既定俗称的事情上,他都让所有人失望了。
原本以为爱新觉罗.玄烨是孝庄文皇太后选择的最合格的继承人,然而,他始终是个人,三十一年了,他登基三十一年了,这三十一年来,皇帝把自己全部身心都交给了大清帝国,他完全杜绝了他的皇父那般的任性痴情,他玩弄帝王权术,把前朝天下牢牢掌控在自己手中,他让同时代的敌人闻风丧胆,他平衡后宫权贵,把八旗绿营牢牢攥在自己手中,他擒鳌拜,平三藩,收台湾,与强大的准噶尔针锋相对,他是个以天下为生命的皇帝,从来未让儿女私情萦绕心底。
结果,这次,他为了一个外国女医生,失控了。
当我跌跌撞撞从正大光明殿出来,皇帝的一系列旨意也迅速传达到了帝国的各个枢密部门,固伦荣宪公主下嫁札萨克图蒙古的事终于尘埃落定,而且责令盛京大营副都统狼兆负责护送,太子亲自送嫁。
圣旨里只字未提太医院御医安莎莱斯与八旗副都统狼兆犯上抗命的事,只是,在乾清宫丹犀汉白玉台阶尽头宫门处,我满脸苍白扑进狼兆怀里的时候,这满身血腥,连顾氏兄弟也大大吃了一惊。
黑色斗篷下我开始感觉到火辣辣的疼痛和失血带来的头昏眼花,拼着最后的力气,我拽住狼兆的衣服,在他耳边一字一顿:“快走,什么都别问,快走,趁他还没改变主意。”
没有黄金沙漏护身,我完全就是个凡人,说完这话,我就完全陷入了昏迷。
狼兆不敢离开,还是顾维桢劝说,将军快走,皇上放先生出来,那就是没事了。
神武门外,我的小徒弟戴荃不顾生死驾着马车一直等待着,我没有叫他接应,但这孩子,天生是个热心肠。
幸好,马车快到北堂时,我醒过来,听见狼兆的呼喊,虚弱地抬手,摸到了他扎手的胡子,笑道:“没事,没事,快走,送嫁的事你交给部下就是,今日便出城到丰台大营,不要留在城内。”
戴荃正给我肩头处理伤口,狼兆一个大男人破天荒地哭了,我却破涕为笑,哄小孩般说:“哭什么,猎枪走火,当日,在图什,我那猎枪走火打死了闪电的主人马匪哈苏,这回,必得我自己挨一枪,算扯平了,要不,陛下怎么能放我们走?”
我知道,我的血,让皇帝与生俱来的尊严得到了一定的补偿,但事情还没有结束,可我必须离开,离开这前门外的斜阳喧嚣,离开紫禁城那姹紫嫣红的富贵迷离。
狼兆没有再问过当日乾清宫正大光明殿到底发生了什么,我也不愿再提起,到底是猎枪走火,还是皇帝下了杀手,或者—————
多年,多年,多年后,直到康熙王朝残阳如血,皇帝大概提过一次,但我也不记得了,我只知道,当日,我得到了暂时的喘息,我暂时逃离了宫廷那张随时张牙舞爪的大网。
我渴望自由的心暂时得到了满足,我得到了爱情,虽然我心底的惶恐与日俱增,这样完满的爱情,总是让上帝都嫉妒的,我知道,尽管如此,我还是孑然一身,只是带着满身伤痕,带着满眼离殇,与我的狼血汉子离开了帝国的首都。
那一日,正阳门外,古道西风,青幔油车,满心只有仗剑天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