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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闻君一息前尘现(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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叶思情
文昱是我四年前带回来的孩子,第一眼见到他的时候我就知道,我喜欢这个孩子。多年的乞讨生活没有磨掉他眼里的阳光,那是我从来没有过的,那是我的希望,让我走出黑暗的希望。
从小就只是一个继承者,没有父亲,没有母亲,只有楼主,只有师父。
甚至连那样的生活都没有多少,每日被关在石室里,他们两个在乎的只有我的武功,却从没想过,我是一个女孩,是他们的女儿。
人家是为求功名十年寒窗苦读,而我,整整十年,活得那么冰冷,凉透了我的身体也凉透了心,一次次的企盼之后是失望,最后只能绝望。不到十岁,我就明白了,要从那两个人身上获得哪怕一分的爱,都是奢求。
所以,不再把眼睛在他们身上流连,我不想用自己仅有的一点尊严去换取微乎其微的关爱,也不屑用什么学好的武功,他们就会对我好些的借口去安慰自己。不管怎样,人生是我的,命是我的,我要怎么活是我的事,与他们再无关系。
十三岁的时候,我踏出那个地方,想要去见见那两个一年多都未看我一眼的人,却再也寻不到。红楼之中,只是多了两堆黄土,我……真的成了孤儿。
没有心痛,没有悲伤,或许,我的心已经被他们训练到了麻木,不知何为苦,何为痛。
离开红楼的那半年,我在血液的甜美里沉沦,银龙的剑身饮数十人的鲜血。杀戮,好像成了我宣泄的唯一方式。
就是这样活在阴暗中的我,遇到了文昱,一个路边的乞儿,妄图偷我的荷包,却被抓住。
当他无惧的看着我时,我在那双明亮的眼睛里看到了生的希望,而我的……只有死的沉寂。
“你放开我!”
“小小年纪,做这鸡鸣狗盗之事。”
“什么鸡不鸡狗不狗的!被你抓住算我倒霉,你要打就打,不打就放开!”
我细看之下,才发现他的脸上,和衣服下露出的手臂都有伤痕,很疼吧。
我没被打过,他们从不打我,只会把我关起来,有吃有喝但是没有人会说话,让我在黑暗里体会漫无边际的恐惧。这些伤,我的身上没有,可是……我知道,那很痛。他恐怕是偷惯了,也被打惯,不过七、八岁的孩子,为什么这样?只是当时他已十岁,却完全看不出。
那时的我,自不知人间疾苦,我没有尝过食不果腹,衣不蔽体的日子,不知道原来外面的日子是这样的。
“为什么要偷东西?”
“什么为什么?我要活下去就要吃饭,吃饭就要钱,我没钱,只能偷。跟你说那么多废话干什么,你放开我!”
“跟我走,别再过这样的日子了。”
“你是谁啊?想卖了我?我也没几两肉,又没什么力气,别白费什么力气了。”
“跟我走。”
“不要,放开我啦!”
“你想就这么过一辈子?不念书不学武,什么都不会,整日就靠偷东西度日?一直等到哪天运气不好,让人打死?”从小到大从没和一个人说了这么多话,可那天却一心只想带走我的光明。
“不要你管!什么读书学武,我是穷人家的孩子,没那个命!我们这种人,天生命贱,本来就是活一天算一天的,不偷?说不定几年前久饿死了!你们这种有钱人懂什么?你们睡大屋,吃好的穿好的,我呢?住在破庙里面,天天上街要饭,头顶上有片瓦遮顶,每天能吃上一个馒头就很满足了。凭什么你们就可以享乐,我就活该受罪!”
“我以后不会让你受苦。”不会了,我不会让这点光黯淡。
“我凭什么信你?”
“你要怎么才能信我?”
“你带我去醉香楼吃一顿我就信你,反正吃那么一顿,就算做个饱死鬼也值了。”
“好。”没有想到,他的条件竟然这么简单,我以为他会要我做出什么承诺,或是发下什么毒誓,只是我不知道,在那样的人眼里,再多的诺言都是虚假,还比不上一餐真正的饱饭。
瘦弱的手放在我的手里,那一刻,我就决定,无论将来如何,都没有人可以伤害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