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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可漫钰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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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报道的时候,谁也不认识谁,见谁都是友好的。
日久见人心,看透了人心会伤心,所以还是做个迷糊的人比较好。
林泠歌始终都是个迷糊的人,内向的人不会说话,但不见得不聪明,知道很多东西,未免非要说出口。
遇见了两只货,几天就有了深深的革命情谊,那是在大BOSS班主任的眼神下建立起来的,一起值日。
新开学的教室充满了灰尘,早知道要受虐,打死也不会规规矩矩的到点报道。好送上门吃灰尘,还给大BOSS充当劳力。
不过她当时的的确确想要逃跑,可惜大BOSS眼睛尖锐。
只好停下缓缓欲跑的步子,老老实实的蹦哒蹦哒回去了。
那两只货分别叫季可漫和方钰瑾。
季可漫的皮肤很白皙,一张天生的娃娃脸,长长的黑卷发,眼睛眨巴眨巴的充满了灵动,整个人就像洋娃娃一样,性格给人感觉就算可爱,很爱笑,笑起来没有酒窝,可是洋娃娃一笑,就可以引起别人的保护欲。
就是冲着这点,此女一定要结交啊!可以多看看美女,何乐而不为丫!
当然自个不是男生,可是爱美之心人皆有之。
相较之下方钰瑾的皮肤就只能用黝黑来形容了,一张瓜子脸,她的眼睛特别大,眼睛很有活力,粗眉厚唇。
无意间附上她的手,有一层厚厚的茧,她本人做事相当干练。
报道那天的上午的太阳洒满了教学楼的前方,升旗台的我们的步子迈得很愉快。
我们对新生活充满了期待,十几岁的花季洋溢着热情和对青春萌动的向往。
我走在最前头,听着两只货的笑话。
不经意间回头,余光瞄到一个男生,他有着白皙的侧脸,阳光明媚的撒过去,我有片刻的失神,最后只留下给我一个背影。
背着双肩背包,他穿的是牛仔裤,上半身我没注意到。
他很吸引我,是气质还是侧脸?我不知道,很奇怪吧。
方钰瑾一直叫我,林泠歌应了一句,说话有点不耐烦,回头时,那个男生已经消失了。
也许只是我的错觉吧,一个美好的错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