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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程楚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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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沈轲第一次见到楚辞的时候,是在三年前。那时候沈轲因为过度劳累,嗓子沙哑,灵感也被席卷而光。经纪人就放了沈轲一个小长假,让他到外面散散心。
说来也巧,沈轲心血来潮选了丽江,经纪人一听,就连夜把他包装好送上了飞机,然后给了他一张名片,说是朋友开的旅馆,离机场很近,到丽江后就好好放松,养好嗓子再回来。
沈轲一脸无奈的坐着飞机来到了丽江,到旅馆的时候,已经是凌晨两点了,虽然在飞机上已经小憩了一会,但是还是有着些许疲惫。楚辞刚拿过房卡,走到长廊,就被一个只穿了一条粉红裤衩的男人撞了个满怀。男人一脸受了惊吓生无可恋求安慰的看着他,“你还好吗?”沈轲的声音低沉地有些怪异,咳了一声,喉咙说不出的难受。
“不好,一点都不好!我告诉你,这旅馆闹鬼啊!”
沈轲受了高等教育的二十一世纪的男人,看着眼前的人一脸认真的迷信鬼神说,有些想笑。
结果这个天生自来熟的男人就把沈轲拉到了大厅,就着裤衩就开始讲他做的噩梦。他讲的十分生动,像在努力地劝说一个人相信自己,沈轲听着他的声音,总觉得十分的耳熟,又看着他有些单薄的肩膀看着有些心疼,沈轲脱下自己的外套递给了他。
“我的天哪,你真是个好人啊,大半夜陪我,还给我衣服,怕我着凉,我都不知道怎么说好了。话说,这么久了,大哥,我好不知道你什么名字,也不知道你长什么样子呢。”
沈轲咳嗽了一声,摸了摸口罩,又拉拉好,“生病了,传染给你不好,你是歌手,要好好保护你的嗓子。”
“你怎么知道我是歌手啊?你是我粉丝吗?”楚辞的言语忽然有些激动起来。
“呃...恩,《舍不得》很好听。”
“...也就这首红了,你是不是只听过这首?”楚辞有些恹恹,“算了,能认出我,我也是很高兴的,至少你还知道是我唱的。”说着,拍了拍沈轲的肩。
“其他的我也听,《极致》也很喜欢。”沈轲努力地回想着陈楚辞的歌,只记得这个名字了。当然除了身为歌手还是上一届影帝的他,可以丝毫不露一丝痕迹的伪装自己的不知道和尴尬。
“你真的是我粉丝啊?我的天啊,我已经很久没遇到我粉丝了。”然后忽然给了沈轲一个大大的熊抱,“你有笔吗?”沈轲有些跟不上眼前这人的脑回路,“在外套口袋里。”楚辞从口袋里拿出沈轲随身佩带着的钢笔,有些不怀好意地看了沈轲一眼,就一只手拉过他的衣角,手衬着,很认真地签下自己的名字。
“送你的,只此一家。”
沈轲笑了笑,又咳了一声,说,“时间不早了,去睡吧。”
“不行,我还是怕,那种感觉太恐怖了...你累了就先去睡吧,我要熬到天亮。”
“开着灯睡就不会害怕了,你看大白天的就不会有鬼对吧?所有的鬼都是怕光的,你开着灯他们就不回来找你了。”沈轲一本正经地胡说八道着,然后一把拉起楚辞,“走吧,我陪你回房间。”
到了门口,沈轲帮忙开了门,插了房卡,打开了所有的灯,楚辞才磨蹭地回到床上。
“睡吧,我就在这里。”沈轲躺在对面的那张床上,有些疲惫地闭上了眼睛。也许是困意的传染,楚辞过了一会也进入了梦乡。第二天起来的时候,对面的那个人已经不在了,倒是外套还在自己的身上,虽然已经自己睡的皱皱巴巴的了...
在很多年后的一次节目上,那时候的楚辞已经红得发紫,也不知是什么话题引到了噩梦的话题上,楚辞就讲起了这段故事。
讲到只穿着裤衩就撞人家怀里和直接在粉丝的衣服上签字时,主持人不禁问起了,那位粉丝的心里作何感受?坐在楚辞身旁的沈轲忽然插了一句,
“那位粉丝的心里如下:这是哪来的孩子,傻的。”
楚辞怒拍沈轲的大腿。
“唉,说真话有罪咯?”沈轲一脸无辜。
当然除了噩梦的恐惧,他也很说了感谢那位陪自己的粉丝,虽然不知道他在哪里,是否还继续听他的歌,但是那绝对是他这辈子永远无法忘记的回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