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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真相 ...

  •   李照?天啊,眼前这个人,便是他当初的同学——李照?舒琳琅的脸刹那间变红又变白,一颗心砰砰乱跳,只恨不得马上离开,偏李照紧拉着不放。
      “不是?”李照疑惑地皱皱眉:“可是我记得清楚啊,十年前,你还在读大学的时候,她来找过你,喂,你知道我对美女是过目不忘的!再说这十年来她的相貌根本没怎么变化……”他对赵明辉挤了挤眼:“想当年,我可是跟她好好交流过你那时的桃花运的哦,那位姓若的校花……”
      刷!这次,是两个人的脸都变得象纸一样苍白。赵明辉咳了一声:“她……哦,其实那时是受我表妹的托付,来给我送东西的。谁知你这小子,你……”
      “哦!”李照作恍然大悟状:“怪不得呢,后来我要你把你表妹介绍给我,你死命推托,又说自己表妹早嫁人了……”
      众人轰然笑了起来,有人笑道:“明辉这小子读书时一贯低调,其实好厉害。原来不但当时迷倒了我们的校花,还有这么漂亮一位表妹的朋友呢!今天我们同学聚会,不如请这位小姐一并参加啊!”赵明辉看了手足无措的舒琳琅一眼,淡淡一笑:“今天既然见着了,那就请这位小姐赏光,共进午餐吧。”
      众人进了包间坐好,李照还在戏谑:“啊哟,当初她说是你的表妹,我还当真了咧。跟她大谈你的桃花运,又说你和若静仪是多么的痛苦,幸得她不是你女朋友,不然过后我会让你劈掉的哦!”
      什么?
      赵明辉又锐利地扫了舒琳琅一眼,手腕遽抖,几乎要碰翻了旁边的高脚杯。杯身震动,几滴殷红的酒液荡了出来,雪白的桌布上顿时宛若溅上了血点。
      李照啊哟一声,早有服务小姐上前收拾。舒琳琅有些心虚地低下头去,不敢去看赵明辉的神情。剌探他的事情,固然是她的不对,然而不仅如此,还有……还有什么,她也说不上来。
      她突然觉得有些难过。
      时隔这许多年,可她仍然记得清楚,江城大学葱茏的树林,宽阔的湖堤,有女学生倚柳吹出清越的笛音,在波光粼粼的湖面穿云破雾而来。高中毕业后,明辉便在那里读书。
      “啊哟!师傅,停停车!”她狼狈地跳下人满为患的公交车,忍不住在心里暗暗诅咒。
      一个小时的车程,摇摇晃晃勉强抓紧拉手,她苦不堪言。
      但只要按一按怀里的透明塑料提袋,马海毛厚实的质地隔袋传来,她便满足地笑笑。
      父亲本是安排她读本地大学,但因为赵明辉考上江城大学,她闹着要去江城另一所大学读书。
      上次见明辉,初冬天气,他却还光着脖子,说话不停呵气。所以这次她便是因为前些时日给他织的灰黑色马海毛围巾已完工了,便赶着送过去。
      “咦,不在?”
      她抓紧那只袋子,站在空荡荡的寝室门口,探头看看,有些失望。也是怪她事先没打电话说要来。不过,平时他没什么活动,只要没课,总在寝室看书,今天怎么一反常态出去了?
      “同学,你找谁?”
      问话的是此时寝室里唯一在的男生,便是今日席上相遇的这个李照。那时尚未发胖,戴一幅黑框眼镜,还有着几分斯文清秀。
      她有些心慌,因为她和赵明辉约好专注于学业,大学毕业后才能恋爱。可手织围巾这种敏感的礼物,只怕是最让人看作恋人信物的东西。于是将透明袋子往后缩缩,红着脸笑笑:“我……我是来找明辉哥哥的。”不由自主,儿时的称呼便脱口而出,脸更红得紧了。
      “明辉哥哥?”对方诧异地挑了挑眉毛,随即一副恍然大悟的神情:“你是他的妹妹么?快坐下。”
      让人家错认了她。不过,这样倒可以让她更自在一些。
      “对啊,我叫□□。”她突然调皮起来,存心要捉弄一下这个大男生。赵明辉倒是讲过,老家曾有个表妹叫□□,不过已经是多年没有往来过了,按老家山里习俗,说不准早有了人家。
      “□□,喝茶。”对方很殷勤地递上热气腾腾的茶水:“我是他的同学,李照。”
      “□□,你长得跟你哥哥很象呢,又清丽又文秀。”
      她喝下一口滚烫的茶水,心里却甜:长得像,夫妻相。
      “你来得正好,劝劝你哥哥罢。”李照又在笑:“今天他再不开窍,我们江校之花若静仪就要凋谢了。”
      “若静仪?”她手一抖,或许是因为茶烫。
      “若静仪喜欢你哥哥,你哥哥却一直躲着她。害得这位校花茶饭不思,以泪洗面。奇怪,明明你哥是喜欢她的,好几次,我看见他站在若静仪寝室的窗台下,远远地望着上面灯光,一站半夜。”
      “如此星辰如此夜,为谁风露立中宵?呵呵,□□,你哥哥心里,很似是苦涩的呢。”他喋喋不休:“今天若静仪生日,我们劝了半天,你哥哥总算是去了,我看他心里还是高兴的,若静仪更不必说了。你不用等你哥哥了,恐怕是要等很晚才会见着他,若静仪早就说了,若是你哥哥去的话,她一定要设法让他陪她看场电影,电影的晚场要到十一点呢。”
      “若静仪家世不错,父母都是教授,又有海外的关系,她将来毕业后是要出国的。你哥哥有了她,只怕也要跟她一起出去的。若家有的是钱……”
      他的话语中满是艳羡,看样子这若静仪真是个理想的人选,于前途爱情都是上上之选——谁说大学就是纯洁的象牙塔?
      她机械地捧着盏子,一口口地喝下茶去,滚烫的一条,从喉头一直捅进胃中,又胀又烫,生疼。脸上还是带着笑:“若静仪长得美么?”还是女孩子的通病,总是关心对方美不美。
      “怎么不美?象陈红。”
      怪不得呢。她上次在他的钱包里,看到一张陈红的大头像,美艳的女子,美得那样不真实。正奇怪他怎么也会追星,原来……
      走的时候,是晚上十点半,他还没有回来。起风了,风很冷,吹得道边的白杨树簌簌作响。栋栋寝室楼都是灯火通明,清亮的笛音在空中回旋,有女孩子柔美的声音和着笛音,低吟浅唱。
      这是他的世界。这个光明的、上等的、充满希望未来的世界。
      本来坚定的信念,在那一瞬间摇摇欲坠。过去从不肯面对的现实,那一瞬间清晰地跳出眼前。
      要怎么样?他的户籍在渝州高唐镇,可是因为跟那些势利的亲戚早在幼时便交恶,他死也不肯去考家乡的公务员。要留在江城么?辛苦求生,象远房表姐夫那样?她是见过他和表姐的生活的,两个人都在江城打工,微薄的薪水只够租一间小房。大热的天气,初生的婴儿和农村来的老父母都蜷在屋里,风扇摇摇晃晃的,随时都会散架。小两口在屋外露天放只煤炉子,热火朝天地炒着白菜,表姐夫撸起廉价衬衣的袖子,两只眼睛被油烟熬得通红。不能想象,他,她的明辉哥哥,也会是这样,灰扑扑的,住在低矮的租赁房里,等待着时光一心一意,将他变成一个佝偻着身子的小老头。
      眼窝里发热。那么,等她发愤么?一步一步追上他的路途,跟他并肩前进。可是,那要时间,也要机遇。未来不可测,她不敢赌。
      从李照罗嗦的话语中,她知道了若静仪是独生千金,父母都是高干,在沙湖边有独立成栋的别墅。而她,父亲只是县级干部,且一生清廉自守,唯一的财产便是政府分配的一套简陋的单元房。
      记得看《乱世佳人》,阿希礼在斯佳丽的心中,根本就是不沾尘俗的王子。南北战争中的所有伤兵,都可以衣衫褴褛地回来,唯独阿希礼应该是骑着白马,帽子上插有羽毛地回家。
      越是爱一朵花,越是不忍它落于泥淖。越是爱一个人,越是不肯让他受一点委屈。
      不是她舒琳琅俗,实在是——她对自己没有信心,又不肯看明辉吃苦,何况明辉他……他也是喜欢若静仪的啊。
      她跟他一起长大,他从里到上,有什么是她看不清楚的呢?同样的环境、同样的教育、同样的青涩而乡土。与高干出身的大城市的小姐,应该是不一样的罢?若静仪的世界,高雅精致,仿佛小时候看戏,如梦如幻,令人艳羡,有一种隔着灯火的楼台辉煌。
      少年人,都是喜欢看演戏的,明知那是假的,不是喜欢那奢华的不真实。而对于她,料想,他只是不忍负她。
      爱一个人,总是要有能力负担他的一生罢?如果没有能力,不如放手。
      于是,她求同学周信之帮忙,充当她的男友,参加同乡会,当着他的面,很放肆地大笑,把手臂绕上周信之的颈子。
      当时,他的眼神中有震惊、有痛苦、有伤害,但也有……也有一抹释然。从此,她再也不曾去找过他,他偶然打电话来,她总是不接,教传达室的大婶说她跟男朋友出去了。大婶只当他是个来骚扰她的登徒子,说话相当不客气。他是有自尊的男人,还好意思频繁地打过来么?
      离开江城的前一晚,她和几个女生在一个女生的家中,喝得酩酊大醉。说好要给自己最心爱的人打个电话,她拨了烂熟于心的号码,是他接的。
      “琳琅妹妹?”他在那头惊喜地叫起来:“你今天没跟周信之出去吗?你在哪里?你们的毕业考试完了没有?怎么一直都不肯跟我联系?我明天来找你,好吗?”
      周信之,那个好心帮她的男生,此时早有了自己心爱的女友,连毕业后两人的工作去向都安排好了,在同一个单位。
      她的心在翻绞着剧烈运动,对着话筒,想起两小无猜时的诺言,终于含泪笑起来,说出那句话:
      “明辉哥哥,我想,我是当不成作家了。”
      然后,轻轻的、轻轻的、把电话键给摁掉了。
      同样摁掉的,是那一段刚刚萌芽的青春爱恋。

      这是赵明辉大学同学的一次聚会。宴席进入高潮,开始觥筹交错。因为她的美丽和过去那段“表妹”的典故,所有人都对她有几分好感,一一向她敬酒,李照已是敬过了她几次酒。但赵明辉都抢着拦过去了,只让她的唇浅浅沾了少许。更让众人善意起哄,说他心疼妹妹。
      然后众人转移方向,开始频频向他敬酒,赵明辉一一来者不拒,但脸色已有些发白。她看在眼里,心微微地颤:她是知道的,明辉的胃不好,少时她煲汤给他送去,尚且要把鸡骨炖得到烂,如何能喝得下这许多酒?企界新贵,只怕也并不好当。
      当李照再次敬酒给赵明辉时,她猛地一把夺过酒盏,环视众人,道:“这个酒,我代赵总喝了!”向赵明辉桀然一笑:“我也要向你赔个不是,为了过去的事情——年少好奇嘛!”一仰脖,那辣到极至的液体便顺喉而下,一股酸热灼疼之气涌上去,把泪都弄出来了。喉头剌痛,只得连连咳嗽。
      一杯喝开,她又接着连喝数杯,赵明辉根本拦不住她。
      “明辉,听说你的未婚妻也是名门千金,比当初的若静仪还要更胜一筹。”有人开始八卦。
      “当然。问婉淑小姐美得紧,又贤慧,对明辉不知有多……多好……呃,我想,你们男人都是很现实的,比较……比较喜欢这样的女子。呵呵。”
      酒意发作,她的双颊绯红,如同初秋的苹果,光亮明艳。
      李照看得目不转晴:“谁说我们男人都喜欢那样的女子?我们喜欢象你这样的。”
      “瞎……瞎说……”她指着李照:“你知道什么叫做爱……爱?爱……就是要……有……有能力负担对方的一生……一生。我……我没有这样的……能能能能……”
      她有些晕,看眼前的人,边缘都是模糊的,仿佛磨毛了的老片上人物。她呵呵地笑,声音清脆地说话,脸颊上蒸起腾腾的热气,嫣红如霞。
      “琳琅,你喝多了。”他一直注视着她,此时便拉开她倒酒的手,她却反过来蛇一般缠住他的胳臂:
      “不喝酒,明辉哥哥,我要吃茶。”
      吃茶。小时候她看红楼梦,就是不懂得为何叫做吃茶。她问他,他也不懂。却见她调皮地嚼了泡开的茶叶,和水吞下,得意洋洋说:“明辉哥哥,你看好,这就叫吃茶哦!”
      周围的人已经善意地笑起来:“哦,舒小姐醉了,要认赵总做哥哥么?以后受到欺负,就有人可以做主了!”
      李照眼睛放光,自告奋勇:“舒小姐不胜酒力的话,不如我送你回去好了。”赵明辉的脸已淡淡地红了,却断然接过他的话头:“你是贵客,这场欢宴为你而设,你怎能够中途逃席?各位,舒小姐醉了,还是我先送她回去。”
      她却腾地一下站起身来,眼睛亮得可爱,仿佛将坠不坠的两颗露珠,宣扬道:“没有关系,我自己可以回!这么多年,有时下班半夜了打不到车,我也是一个人回去的!”
      他的心里微微一疼,已是一把地拉住了她往外奔的身子,自然地揽入怀中,回头歉意地向众人一笑:“先行告退,大家尽兴。以后,我再补今天的人情。”

      才一上车,她已经半歪在后座,抱着他丢在那里的一件外套,极快地睡熟过去。他犹豫片刻,转过身子,用手轻轻推她:“琳琅!琳琅!你住在哪里呀,还是上次那个小区么?”
      那个小区。在纪记公司年度酒会上,她一见他,便无端地昏过去后,他和纪恒一起送她回去,还能清晰地记得那个小区的地置。
      只是,那次他不敢进屋,在门口便逃也似地跑了。手里,紧紧握着她断成两截的那个指环。
      多少年了,这个傻孩子,还好好地戴着那指环,少时用五角钱表明的情谊,一直到今日在她心里,仍是坚逾金铁么?有谁知道,当时他刚刚从小区跑到车上,砰地一声关上车门时,心里是怎样一阵阵地绞痛。他趴在方向盘上,肩背抽搐,无声地哭泣了许久。眼泪一颗颗地落下来,打湿了衣襟。
      当时他是多么想——想要冲上楼去,重新回到她的身边!可是他不能,谁让她当年那样伤他的心:他压下对若静仪的绮念,是为了她的缘故。可她……她倒先有了周信之。深知内情的老同学为他不平,要他去抢她回来,好好教训周信之一次,可是他怎能如此?只要琳琅能过得幸福——他一个山里来的穷小子,无钱无势,连明天都不知道会在哪里,他能给琳琅什么样的幸福?
      十年后,亦是如此。
      不管他再怎么记得她,但他已经有了问婉淑——这个在他最艰难时助他创业、一直伴随在身边不离不弃的女子。而她也有纪恒……他不知道周信之是怎么跟她分手的,可她现在有纪恒。他后来知道他们在交往,可是他再也没有阻拦过。因为他看得出来:纪恒是对她动了真情的,只要纪恒够坚持,她或许会被纪家接受,以纪家实力,她也会有安稳幸福的下半生。而他……让他远远地守护着她,在她不能发现的地方。
      谁知……今日竟让他得知这样的真相:原来当年,她负了他,是因为她知道了若静仪。
      “琳琅妹妹,”他把倒好的茶水凑到她的唇边,轻轻地唤她,眼前的情景如梦境般不真实:“我们要永远在一起。”
      他的眼睛里渐渐充满了泪水,抚摸着她被酒意染红的面庞。他的手指,用力很轻很轻,仿佛眼前这个满面疲惫与忧伤的女子,还有着当初那个平滑得连毛孔都没有的小姑娘的苹果般的脸。
      他站起身来,环目四望。不甘心的、想从眼前这个陈设简单的小屋里,找出当初她所爱人的细小痕迹。不管她是否知道了若静仪,但为了那个周信之,她居然离开了自己,总该是非常爱他的罢?那么,就没有照片、书信、赠物之类东西么?
      没有,没有。
      他看见的,都是非常熟悉的东西:床后墙上挂着“结发自少时,白首终偕老。琴瑟相御久,谁言不静好”的长幅,那是他初学毛笔字时,笨拙地写给她的;桌上一只铁皮茶罐,驳落的油漆还依稀可辨“王家湾绿茶”的字样,是她当年从家里带茶给他的旧物;还有那条她曾得意洋洋展示给他看的,声称是织给他过冬的灰黑色马海毛围巾,由最初他看到的半截,至此已全部完工,装在一只小小的透明袋里,端端正正地放在她的枕旁……十年了,她竟然还将他的痕迹,保持得如此完整。这里只有他的痕迹,他的。
      他的左手缓缓伸到怀中,从最贴里的衬衣袋中,摸出一个小小的环状物,拿了出来。
      “琳琅妹妹,”他低声叫道,泪水在眼中闪动着光芒:“那个指环,我早就重新弄好了。只是,我一直不敢……不敢……”
      灰白的指环,断裂处被白金新镶得严密合嵌,在灯下折射出棱形的白光:“琳琅,你跟周信之,为什么会分手?是因为一直带着这个指环,是因为……还是记得我,才惹他生气了么?”
      “呜……”她推开他的手,在床上翻了个身,仰面八叉,只蜷着个腿,象是只伸懒腰的小猫,嘴里嘟嘟哝哝:“周信之……我又没……没跟他谈过恋爱……我那是骗……骗你的……”
      他猛地呆住了。仿佛有人,在他的胸前重重打了一拳,过去所有想不通、想不明的事情,蓦然间仿佛乌云拨开,夜空清明如洗。
      她在床上又翻了个身,挣扎着,向着床里面靠墙的地方蹭过去。他本能地上前拉住她,她却奋力地继续向那边移动,一边嚷嚷:“我要给你看!我写过诗……诗……疏花水柏枝……”
      他放下茶杯,顺从地探过身子,从最里边拿起一本《三峡诗选》,古朴的暗蓝色封面,相当耐看。随手翻开,有一页放有书签的,赫然是一首《疏花水柏枝》,他喃喃地念出来:
      如果有来生/要做这样的植物/在阳光下思念你/在江底等待阳光/永远保持着思念的记忆/和一种等待的姿势/不管那些变幻的沧桑。
      作者叫日月。日月?他陡然明白过来:日月为明,不就是……
      “琳琅妹妹,你……”他如梦初醒,一把将她从床上拉起来,紧紧地抱在了自己的怀里,将满眼的泪水,尽情地倾泄在她散发出清香的发际之中。
      “我真傻,我真傻,我是个傻瓜……琳琅妹妹!”
      “明辉哥哥,你……你已经是植物学家了,你成了……张景铖,不会……呕……嫌我不是作家吧?”她不耐烦地推搡着他,一边嘟哝出这句话。然后,打出一个长长的可爱的酒嗝,安然地将身子贴近,依靠着那个温暖的胸膛,沉沉睡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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