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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Almost lover ...

  •   “......”

      “别哭,不疼......”我抹去她无声留下的泪水,微笑的看着她。她总是这么美的,无论是哭泣的样子,还是娇俏的样子。我最喜欢的是她笑起来会眯起的眼睛,撒娇时会嘟起的嘴唇,还有她那小小的柔软的手。

      今天是我们可以在一起的最后一天了。她瞒着她的父母说去朋友家待几天玩,却是和我偷偷乘飞机来到这个离家千里之外的城市。

      仿佛这个世界上所有人都不认得我们,我们像误入城市的两只迷路的兔子,在钢铁城堡中穿梭,享受着这偷来的欢愉时光,又在随时随刻的担心着狩猎我们的人类。

      过了今天,我们再也没有关系,我们从不认得。

      (一)

      第一次见到她,是在我工作的酒吧。

      我很早就没有了父亲,母亲是个偷偷摸摸的妓女,在这个城市过着一天有饭吃一天没饭吃的日子。

      我不想像母亲一样,把自己的身体给那些老男人糟蹋,但又没什么一技之长。早年靠着偷鸡摸狗和在酒吧做服务生混着,有了点闲钱以后跟着一个虽然技术不错,但是人品恶劣的家伙学了调酒。

      尽管在他手下遭了不少打骂,但这些也还能忍,况且现在凭着学来的技术在酒吧能混到一个小时30左右的工资,一个月只做调酒也能赚上那么小三千,勉强在这个城市活的不那么惨。

      我工作的酒吧是个富二代开的,来这的顾客不说非富即贵,至少也是中产家庭出身。

      她和一群人一起来的那天,我刚剪了一个丑的不可直视的发型,又碍于工作不得带帽子的规定连遮一下都不可能,满心烦躁的擦着吧台。听着这么一群年轻人吵吵闹闹的坐在我附近的卡座上,还大爷似的使唤我,让我来什么什么什么酒。

      真是烦的我想一把掀了他们的桌子不干了。

      而就在吵吵闹闹的氛围下,突然一个柔弱轻微的声音被我的耳朵抓到,“那个,可以给我来一杯苹果汁吗?”

      苹果汁?来酒吧喝苹果汁,谁这么没眼力见的,不怕被人削么。我抬起耷拉着的双眼,不情愿的让我的脸和这狗啃的发型合作一下,要不然我看不清这位女壮士的表情,就不能确定她是不是在戏弄我了。

      一张急促紧张的孩子脸进入了我的视线,她梳着一个邪麻花辫,穿着一条碎花长裙,眼睛化着浅浅的眼线。长得并不是特别出彩,但是我却被她吸引了。

      等等,我被谁吸引了?一个女人?我定了定神,想驱走脑中这不靠谱的丁点儿念头。

      “小姐,你在逗我开心吗?我们这是酒吧,哪来的苹果汁?你要橙汁我可能还能给你弄来点,番茄汁也有,苹果汁您这可就是为难我了......”

      “诶你这服务生怎么说话的啊?没有就没有,态度好点行不?”我还没说完话,旁边一看起来就很土豪的男人就朝我嚷了起来。

      “对不起对不起,是我没搞清楚状况,不好意思...方锦你别吓人家。”她连忙制止了名叫方锦的这个男人想继续找我算账的行为,居然还向我道歉了。

      “不好意思小姐,刚才态度不好。我们这没有苹果汁,您要不来橙汁或者番茄汁?”我改正了一下语气和态度,再次强调了我们这酒吧的专业性。

      “不用了不用了...我喝水就行了,谢谢。”她端起面前的冰水,小小的泯了几口。

      我写好她们这一桌所有的酒水菜单,就离开了。先去厨房把小食的点单给她们,再去吧台准备调酒。

      我刚放下手里的单子,准备从柜子里拿出器具的时候,不经意的抬头看了看她。

      她双手捧着水杯,颇为紧张的坐在一群人中间,不停地泯着水,看起来特别的格格不入。

      我啧了一声,“小杜,过来调酒,这桌单子给你了,我出去一下!”

      站在超市饮料柜前,我也不知道自己怎么就鬼迷心窍了。放着那整整一桌的肥羊不宰(调酒师有小费和额外提成),跑出这么大老远的买苹果汁给那个小姑娘。

      我看我这是要做圣母了。

      等我为了省那几块钱,走了大老远的买了几瓶苹果汁,又为了省钱再走大老远的回酒吧,看到的是他们那桌已经摆的满满的酒杯。

      啧,小杜也真是不客气,一点儿也不给我留。

      我心里莫名其妙的生着闷气,明明是我自己给人家的单子,让出去的钱,这会儿又生人气了。于是我不太耐烦的把三瓶苹果汁往她面前一摆,“给你。“

      她被吓了一跳,一时半会愣住没反应过来。反应过来以后,又马上转过头来,特别不敢相信的看着我说,“谢...太谢谢你了。”

      虽然这几个字不足以弥补我损失的金钱和体力,还有我莫名其妙产生的坏心情,但当我再次抬头看她特别开心的喝着苹果汁的时候,我又感觉心情好了起来,还好的特别快。

      真无忧无虑啊,我一边擦着吧台一边想。

      (二)

      我最近跟她很有缘分,出来买包烟都能见到她,不过现在似乎不是一个跟她打招呼的好时机。

      这一个多月来,除了酒吧见面的第一次,我还在散步的途中遇到过她出来遛狗,路过N大的时候看见她和朋友从里面有说有笑的出门,去朋友的批发店帮忙的时候她和她朋友进来买东西,然后终于在我某次吃早餐碰上她的时候给她打了招呼。

      没想到的是,她居然也记得我,有点受宠若惊。

      毕竟我这样混生活的人和她这样的大小姐,不太相称,是吧。

      和她吵架的这个男人我认得,就是那天在酒吧声讨我的那位方锦,看起来他俩应该是男女朋友关系,而现在剧情明显的狗血。

      男的拉着女的不放,嘴里不断说着你听我解释,而女的执意要走,于是两人就在大街上拉扯起来。

      我不是喜欢看热闹的人,哪怕这个故事的参与者我认得,我决定绕过他们俩,就当不认得。

      怎知道竟被她拉住了,她向我跑来,坡跟凉鞋高的让人胆战心惊。我本来想走开的脚,却不自知的朝她跑来的方向迈进了几步,生怕她还没跑到我身边就摔倒了。

      “你走开!我不想跟你说话,你去跟我爸妈说吧,我去我朋友家待几天!”她微微起伏的胸膛紧密的贴住了我的手臂,柔弱的手指虽然轻微却牢牢的抓住了我的手腕。

      我无心去想到底发生了什么,我的所有思绪都被打乱了。

      她怎么会这么娇小,怎么会这么柔软。

      “这谁啊?你的朋友我哪个不认得,这谁?我不放心,这人我不认得,你跟我回家。”方锦走上来要拉她的手,把她从我身边带走。

      不知怎的,我环抱住了她的肩膀,轻轻的带离了男人可触及的范围。

      “我和谁交朋友关你什么事?!我们都还没结婚你就管成这样,以后是不是我连家门都不要出了!就准你管我,还不准我管你了?你别凑我这来,我现在看着你烦!”她拉着我就要往不知名的地方走去。

      方锦气的说不出话来,我却不知道该说些什么好。我明明比她高那么多,力气肯定也比她那小身板大得多,现在却像一只风筝一样被她牵着,随她的步伐而动。

      “诶,你家在哪啊?”走了不知道多久,她突然转过头来,羞赧的轻问我。

      我盯着她看了一会儿,突然笑了出来,“你别说我家在哪,你连我叫什么你都不知道就要跟我走,你不怕我把你卖了?”

      她瞪了我一眼,语气却像在撒娇,”你敢卖我?“

      “...不敢。”我本想逗逗她,却让她的撒娇把我接下来所有想说的话都堵住了。

      “那你叫什么?”

      “吴望。”

      “???你这名字可真不像个女生的名字啊。”

      “那你叫什么?”

      “叶晓瑜。”

      “啧,你这名字也没好到哪去啊?小鱼,不如叫你小鱼干。”

      “你有点文化水平好吗?不是小鱼,是晓,日尧晓,周瑜的瑜。”

      “不知道你在说什么”

      “......”

      (三)

      我想,她可真可爱啊。

      我想,我大概是喜欢上她了。

      她好久前就跟男朋友和解了,两人重归于好。

      她告诉我她是家里的独女,方锦是她家世交的儿子。她们俩很小的时候就有娃娃亲,一路到现在按部就班的过着中规中矩的情侣生活,大概再过不久就要结婚了。

      方锦是个挺好的男人,除了有时候太过于大男子主义,大部分时间对她都很好,是个合格的丈夫。

      她是学画画的,虽然没什么特别的天分,但是勤能补拙,画作还是受到了不少的嘉奖和喜爱。

      从小到大,她都被保护的好好的,不是说不谙世事,只是接触的人和事都挺少的。那一次去酒吧,可以说是从小到大唯一一次不那么中规中矩的行为,但还是跟男朋友和朋友一起去的,家里也知道,其实就算是一次很普通的朋友聚会,只是去的地点不太平常而已。

      我是她唯一一个自己交到的朋友,她所有的朋友都是父母亲戚及长辈的孩子。

      她现在就睡在我的床上,月光从窗帘中穿过,一道细细的光直接打在了她的眼睛上,她的眼睛微微有些颤动,我赶紧去吧窗帘的细缝拉上,不想惊醒了好不容易睡下的她。

      她今晚居然一个人来到酒吧,说找我玩。我看她挺开心的,就当是她终于想跑出父母设立的笼子看看外面的世界罢了。谁知道她趁我没注意,一个人喝掉了一瓶伏特加,然后不出意料的醉了。

      我也不知道她家在哪,问了半天她也没告诉我,只好把她搬进了我的廉租屋。

      我还记得她第一次来到我的廉租屋时惊吓的表情,大概在大小姐眼里从未见过如此破败简陋的房子吧,不过她居然出乎我意料的没有嫌弃的待了好几天,那我现在把她搬到我家里来也没什么问题吧。

      我坐在床边,质量不太好的窗帘不能阻挡外面皎洁明亮的月光,屋内淡淡的像铺着一层雾气,在这模糊的光线下,既不过分的刺眼,让我的那小小心思无所遁形;也不过分的黑暗,让我的那小小心思胡乱生长。

      她浓密的睫毛显得她好像化了眼线一样。我也是好久才发现,她并没有在第一次见面那一天化妆,只不过是睫毛太密让我误判了。而她粉嫩的双唇,让我仿佛嗅到了桃子的香气。

      大概是月色过于朦胧,我的心思蔓延的过于嚣张。我屏住了呼吸,慢慢的,慢慢的靠近那沉浸在睡梦中的脸。

      我闻到了桃子的香气,那股香气太过于浓郁,就像一层蛛网,把我密密的裹进,无法逃脱。

      正在我沉浸在那股香气中无法自拔的时候,她突然睁开了眼,“抓~到~你~了~~~”

      她笑的眼睛都眯成了月牙状,而我却吓得差点一屁股坐在地下。

      我不知道该说什么,她就这么笑眯眯的看着我,我觉得月光好像变得特别刺眼。

      “goodbye, my almost lover...goodbye, my hopeless dream...”她突然看向窗外,唱起了歌。

      凭着我那初中毕业的狗屎英语,我就听懂了这两句。

      她突然又转过头来,轻轻的贴上了我的嘴唇。

      但是太轻了,太轻了,直到现在,我都怀疑那只是我的一个错觉。她只是离的很近很近,然后现在又离的很远很远。

      (四)

      这个下午,天气非常的糟糕。夏天炎热了好久的月份,突然下起了一场暴雨。雨水稀里哗啦的打落在所有东西身上,无一幸免,而我这个既不能请假也不能旷班的小喽啰,只好清爽的从家里走去上班,再满身泥泞的从酒吧回家。

      这楼的楼梯可真难爬啊,我一边抬着沉重了好几倍的双腿无法停止的爬楼,一边抱怨的继续着这狭窄的烂道。

      “嗯?”有一个人影站在我家门口,看起来还有点眼熟。

      “我要走了。”她突兀的开口,在我还什么都没来得及说的时候。

      “......”

      “是吗,什么时候?”我敛下眼睑,低着头在裤兜里掏着钥匙,却不看向她。

      “下周二。”

      还有整整三天而已,她为了什么来我这?告别?送礼?我满脑子各种无厘头的猜想。

      “跟我去一趟X市吧......”她微弱的向我提出了一个不能算是要求的要求。

      “......”

      “好啊。”我什么都没问,心甘情愿的跟她走,去哪里都可以。

      (五)

      这或许是,我人生中最美好的一段时光了。

      我从来都没有感觉到这么幸福,摒弃掉童年那一段不成样子的回忆,忘记现在这毫无意义的人生,不去想未来那些没有期盼的年岁,现在只有,我和她,只有我们一起的时间。

      我从今往后,再也不会这么快乐了,我知道。

      我们爬上了雪峰,她差点背过气去,吓得我背着她跑了好长一段路到医院,幸好只是一般的高原反应;我们跟着朝拜的人群,一步一跪的向那不知道是否存在的神明祈愿,我不知道她有什么愿望,我只有一个念头,那就是我希望她一生幸福快乐;我们求来了一对平安符,却在爬上雪山以后,一同把它们扔下了山下的大湖......

      我牵着她,走了好远好远;我看着她,盯了好久好久。

      旅途要结束的前一个晚上,我将她送给我的画,纹在了我的左胸口,疼的我都想哭。好几次都想跟师傅说别继续了,又在看到她心痛的眼神后莫名的坚持了下去。

      纹完后,我觉得我的胸比平常打了好几个罩杯,我和她开玩笑说你的画有丰胸的魔力,她差点一拳打上我的胸,吓得我往后退了几步。

      虽然她那小粉拳根本不疼不痒,可我这刚深受重伤,可经不起这小小的一个碰击。

      这天晚上,她第一次的跟我同床而眠。以前她在我家住的那些时候,我都会去睡沙发,毕竟我那个单人床实在容不下两个人舒舒服服;这次出门,我们也都是定的双人房。

      这是我第一次跟她睡在一张床上,也会是最后一次,唯一一次。

      她滚到了我的怀中,细嫩的双脚搭上了我的腿,头买进了我的胸口。虽然我真的很想提醒她我的胸是真疼,但是又不舍得说。只好忍受着这甜蜜的折磨,想着今晚大概都会是这样吧。

      就在我快要睡着的时候,我突然感觉胸口有点湿湿的,然后穿来闷闷的,断断续续的歌声,“Goodbye...my almost lover...goodbye...my hopeless dream...”。

      然后我就睡着了,不省人事。

      第二天醒来后,我俩沉默的收拾着房间,她什么都没有拿,穿着那一天暴雨来我家找我时的衣服。

      她什么都没说,一个人叫了出租车,一个人到了机场。我坐着公交,在她就快要进安检的前一刻,赶到了机场。

      我看见她走得很慢很慢,又穿上了那双一点也不舒服的高跟鞋。想到这几天我给她买的那双平底布鞋,她穿着真好看,比她穿高跟鞋还好看,我觉得她就不应该继续穿高跟鞋。

      但是,我觉得怎样重要吗。

      不重要,一点意义都没有。

      她得穿高跟鞋,她得大家闺秀中规中矩,她得没有任何污点,她得瞒着她父母才能出这一趟家。

      她什么都没有的来,也将会什么都没有的走。

      我从前没有出现在她的生活中,以后也不会出现。我们只是相遇过的人,我们只是萍水相逢。

      我看着她的身影慢慢的消失在我的世界,只有胸口还未消去的疼痛提示着一切都不是我的幻想,不是我自己给自己创造出来的美好回忆。

      她不会再出现在我的世界了,我再也不会见到她,触摸到她。

      想到这里,我突然觉得左胸变得特别特别的疼,疼得我想大哭,疼得我想死。

      我好想跑过去,好想往她离开的方向跑去,好想在那茫茫人海中找出她那娇小的躯体,我想紧紧抱住她,我不想让她走。

      可是我好疼,我疼得动不了。

      我失去了她。

      永远。

      (六)

      我终于学会了那首歌,almost lover.

      这花了我不少时间,因为我英语烂,语言模仿能力又差得不得了。就算跟着歌手学那发音,学那腔调,也学了好久好久。

      我没有去查什么中文翻译,但我查了很久的字典,蹲在书店里,一个词一个词的翻译出来。

      然后,再一个词一个词的拼凑成我能理解的句子。

      “goodbye my almost lover, goodbye my hopeless dream...”我轻轻的哼着这听了数万次的调子,在她曾经躺过的那张单人床上,渐渐的睡了过去。

      Goodby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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