晋江文学城
下一章 上一章  目录  设置

4、NO.31~NO.40 ...

  •   #NO.31
      “她是妖,她是妖!她会对你不利!”落雨把桃木剑直指叶离人喉管。“你凭什么护着他?我才是你的妻子啊!”
      易少言只盯着落雨的眼睛。
      “妖心,未免就比人心险恶。”
      更何况能吹出那样曲子的,非心净之人,不可做到。
      #NO.32
      “我懂了。”落雨微微低下头,自嘲的笑笑。
      她还以为他终是能真心待她,即使不是真心,也会做一下表面功夫,却不料他是这般狠心,当着众人的面,在他们的婚礼,护着一只妖。
      “既如此,便没什么情面可言的了。”
      火舌顺着桃木剑柄而上,向梧桐树妖扑去。
      #NO.33
      “快跑啊!”红色的身影推开她,自己跃进了火中。
      如罂粟花般罪恶的血红吞没了易少言,逐渐与他身上喜庆的礼服融为一体。
      为什么会这样。这是他们的婚礼不是吗?为什么会是这样的结局?
      叶离人低头盯着自己的指尖许久。
      #NO.34
      还有一个传说,梧桐树因为极具灵气,而自身实力低下,极易招来污秽之物,故也有人认为他们是厄运的象征。
      果然是因为我吧?
      叶离人没有犹豫,从易府中撤了出来。
      他是易家的大少爷,他们肯定会保护好他的,只要没有了她的存在。
      然,她忽略了一个事实,灭妖的火,岂是普通的水浇的灭的?
      唯有用妖的血液来祭奠,方能灭火。
      #NO.35
      叶离人其实并没有走远,只是呆在了大院门口。
      没有看着他平安,她又怎能放下?
      她终于还是记起了以妖血祭火。
      #NO.36
      她在火焰中,紧紧抱住了易少言。
      “抱歉,让你白费了功夫。”叶离人在他的耳边轻轻说道,也不知他能否听到,“我还是得回来,如果非得有一个人受苦,那也不该是你,最起码是在只有我们两个的时候。毕竟我喜欢你了那么久。”
      她突然感觉眼睛有点酸痛。
      “其实还是有的不好意思,虽然我不知道什么是悲伤,但喜欢还是知道的。”
      包括在人类世界中,告白的含义。
      也许易少言还是听到了的吧,不然,他的手指为什么会勾住了她的呢?
      NO.37
      这场火终于慢慢的减弱,人们隐约能看清火中有棵树在被灼烧。
      也隐约能看清树枝上有什么东西在闪着光。
      那是妖的泪水。
      也许也不算,懂得悲伤的,有了情感的,还能算是妖吗?
      不过最起码在易少言的心中,她绝对是超越一般的存在。
      NO.38
      叶离人没能在大火中存活下来,只剩下了一节枯枝。不过最起码,她舍生保护的那个少年,还能去体验许多她未知晓的事。
      比如她曾渴望的,执子之手,与子偕老。
      比如用很长的时间去纪念一个人。
      虽然那个人是她。
      易少言把那节枯枝插进了土壤中,即使明知她不会发芽,却仍日复一日浇水,施肥,偶尔和她谈谈心,即使她再也无法回答。
      NO.39(关于易少言)
      易少言后来还是娶了别人,另一个大户人家的孩子。
      门当户对,郎才女貌。
      如果忽略他们从未谋面这一点。
      后来他们有了孩子,人中龙凤。可以很好的传承易家的血脉,满足易家老爷的心愿。
      再后来易少言去世了,只留下了那个深爱他的妻子。
      NO.40
      关于落雨。
      曰:可恨之人必有可怜之处。
      落雨从婚礼后,再也没有出现在城中。在她看,她丢不起这个脸,在她母亲看,如果她敢回来,她也得把她赶出家门。
      有一天,行走在城外大漠的商人带回了一具尸体。
      是落雨。
      即使面部有些浮肿,当年倾城面貌的影子却还依稀可以辨认。
      她那心狠如刀的母亲哭的最撕心裂肺。
      如果她还活着,她肯定会选择不计前嫌,忘记她的母亲曾如何利用她,好好安慰她的母亲。
      可惜,可惜她死了。
      她再也看不到这一幕。
      也许她临死前,不仅仅对易少言和叶离人有恨,还恨着他的母亲。
      而这恨,无法释怀。
note 作者有话说
第4章 NO.31~NO.40

  • 昵称:
  • 评分: 2分|鲜花一捧 1分|一朵小花 0分|交流灌水 0分|别字捉虫 -1分|一块小砖 -2分|砖头一堆
  • 内容:
  •             注:1.评论时输入br/即可换行分段。
  •                 2.发布负分评论消耗的月石并不会给作者。
  •             查看评论规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