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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三章 赈灾案3 ...

  •   见完冷孤独,庞昱又去了杏花房中。

      尽管对女色避之不及,庞昱还是必须得隔一两天去见见杏花。上次派人刺杀的事让杏花动了胎气,险些保不住孩子——那可是庞家的血脉啊,说不定就是老庞家唯一的子嗣了!

      真是捧在手里怕掉了,含在嘴里怕化了!

      庞昱想了很多,不论男女,只要生出来他都要好好教养,不能再惯出一个上辈子的庞昱!是女孩也不怕,长大了给她招赘,只要孩子姓庞,那也是老庞家的香火了。

      就是杏花不好安排。

      以杏花的身份,庞昱想要娶她,庞太师肯定不会答应,他做梦都盼望儿子能娶个京城大家的闺秀呢,奈何那些高官家的小姐们都看不上庞昱,背地里排了个“最不想嫁的世家公子”,庞太师独子高居榜首。无他,庞昱在京中那就是一小螃蟹,恨不得横着走,仗着有个皇帝姐夫,自认无论做了什么都没错。

      可他姐姐现在还不是皇后呢,连一男半女都没生下来,他怎么好意思自诩国舅!

      庞昱真是想想就忍不住冒冷汗,他以前究竟有多草包啊!

      言归正传,庞昱敲了敲杏花的房门,得到一声“请进”后,就推门进入。

      不得不说,杏花是个靠谱的女人,温柔、冷静、能干。要不然当初庞昱也不会让她去看守金玉娘,让她来充当说服金玉娘的角色。尽管最后她因为同情金玉娘的遭遇而放跑了她,那也是见机行事,本来她不打算跟金玉娘走的,生怕拖累她,见展昭来接人,权衡了一下才求着展昭把她也带走的。

      而后在山神庙,孙贵行刺到一半收了手,将她带去医馆,查出她怀有身孕,杏花也十分冷静地跟孙贵回去了,因为她知道庞昱看在血脉的份上,不会折磨她。

      没想到,庞昱不止没有折磨她,反而对她礼貌得不得了,就是看在她怀有他骨血的份上,那种好也有点太过了,她岂止是受宠若惊,简直是认为安乐侯脑子进水了!

      人有可能一夜之间改邪归正吗?

      杏花从前是不信的,她以为庞昱只是心血来潮,年纪小又是第一个孩子,所以宝贝。但是数日过去,庞昱还是这般态度,她就不得不正视起来,从最初的担惊受怕变成了渐渐习惯。

      况且行馆里的人并没有限制杏花的自由,她可以随意上街,不过身边得跟至少两名护卫,保证她的安全。杏花看到灾荒后有序重建的城市,面色逐渐好转的灾民,就算再恨庞昱,也在不知不觉中对他改观。

      杏花也是被庞昱强掳来的良家女子,心中对自己的遭遇愤恨不已,更恨害得自己有家不能归的庞昱。只是她并没有像有的女子那般自寻短见,她个性坚强,心道好死不如赖活着,只要她有能力,她还能照顾一些同样命运堪怜的姐妹,就如当日的金玉娘。

      只是杏花没想到,庞昱一夜之间改邪归正,放走了所有被他掳来的女孩子,每个人送了一大笔银两,保证送她们回家。若有不愿回家的,他可以另外安排去处。不过他没有留下任何一个当侍妾,有一两个存心攀龙附凤的女子苦苦哀求,哭得梨花带雨,庞昱还是没有留下她们。

      真是奇了怪了,府中的人都在心里嘀咕,安乐侯怎么突然之间不近女色了?

      除了每隔一段时间就要去杏花房中坐坐以外。

      所以杏花在行馆里的生活真是没有任何不如意的,府中的人都愿意奉承她,认为她是庞昱的真爱,等回京以后就算她捞不着一个侯夫人,起码也是个贵妾。

      只不过,那些人都想岔了。

      看着与自己保持三步远的距离,动作绝无逾距的庞昱,杏花心中暗笑。

      “这两日如何?”庞昱一进门就直接问。

      “妾身体还好。”杏花福了福身,又从枕头底下拿出一本厚厚的书册,“这几日府中支出七百六十八两,那些乡绅前前后后加起来送的礼有一千二百多两,还有几样古玩,妾眼界不足,未能看出价值几何,已经让庞总管去打听了。”

      “嗯,不错。”庞昱点头,他最满意的就是这点,杏花太靠谱了,管账是一把手,比不会算账的庞福强多了。

      说起来,庞福这个管家,忠心是足够的,人也圆滑,嘴皮子利索。就是大老爷们花钱大手大脚,庞昱和他都不是会管账的人,那天庞昱让李、周二人拿赈银出去,第二天庞昱差点就吃不上饭了!

      原来安乐侯这次来陈州,除了赈银之外,他爹庞太师、他姐姐庞妃给他塞了不少“零花钱”,再加上庞昱自己带的,加起来有三千多两,按理来说足够他花的了。

      可是赈银大半被庞昱拿去修软红堂了,剩下的钱也都用在了吃喝玩乐上,庞昱自小锦衣玉食,他每顿饭就值七八两银子,更别说穿的那些绫罗绸缎,还有给那些女孩子用的胭脂水粉……

      这加起来,每日府中开销就要近五十两!而庞昱已经到陈州有一个多月了……

      那天庞昱回魂重生,当晚就决定发还赈银,给女孩子们遣散费,不够的从他的“零花钱”里拿,李超、周群这两个心大的,还真的拿光了库房所有的银两!庞福后来去库房查账,不查不知道,一查吓一跳,库房里就剩不到十两银子了!

      幸亏府中吃饭的嘴巴变少了,庞昱带头节衣缩食,这才混过去最艰难的头几天。

      想起地狱里宰杀、虐待牲畜也要受刑,庞昱就发愿日后只吃素,正好给自己省钱,一举两得。

      吃了快半个月的素,庞昱最后那点虚胖也没了,去掉那层轻浮的面纱,乍一看翩翩少年唇红齿白,眼睛黑亮清澈,还挺能迷惑人的。

      不过庞昱吃素,不代表府中其他人也能忍住不吃肉啊,庞昱想了想,最终还是决定当一回“贪官”,收了那些乡绅土豪的孝敬,大半的钱拿去赈济灾民,小部分钱拿来赈济安乐侯府。

      杏花接过账本才知道安乐侯几乎散尽了家财,知道他受贿也是为了乡民,所以乐意去帮他。

      何况那些乡绅都不傻,知道庞昱在设粥棚,而且陈州米粮比金银紧缺,所以送的大半都是米粮,还有一些古玩画轴是拿给庞昱“鉴赏”的。

      庞昱对这些庶务不大拿手,前世被包拯铡的年纪太小,对官场不甚熟悉,很多规则没搞明白。不过他在地狱中倒是碰到了不少“狱友”,偶尔他们会跟自己说一些做人做事的诀窍,他牢牢记着其中一个“狱友”跟他说的话——所有的犯罪归根结底就是“钱”和“姓”,所有的矛盾都可以从生产力上找原因,而科学技术就是第一生产力!

      尽管庞昱对其中几个词并不理解,比如“科学技术”。但这不妨碍他套用狱友给他的“公式”!陈州为何会闹灾荒?因为适逢大旱,田地中没有水,粮食被晒干了。那么要如何解决这个问题?一是赈银买粮,填饱老百姓的肚子;二是引水入田,建水车,凿水渠,保住田地。

      前者庞昱每天都在做,后者他已经让李超去找木匠做了,如今水车已经造得差不多了,乡民们听说要开凿水渠,有不少自告奋勇的庄稼汉来帮忙,毕竟能保住田地,谁都不愿离开故土流浪他乡。

      不过庞昱也不可能真的让乡民免费帮忙,他还是给乡民们付了工钱,每天每人一斗米。

      别小看一斗米,这可以满足四口之家肚子圆滚地吃上一天了,穷人家估计能将这一斗米吃个两三天。

      这报酬已经算很不错了,何况如今陈州正闹灾荒。听说开凿水渠给的工钱丰厚,不少人挤破了头想进来,还差点打起来。幸亏庞昱及时带人过去,又以翻地为名招募了另一批庄稼汉,两方都照顾妥当,这才没让他们打起来。

      以工代赈其实是个不错的法子,靠自己的劳动力获得的粮食比买来的更加美味,何况这些工事到最后得益的还是乡民自己,所以他们的积极性也格外高。

      其实庞昱这个安乐侯不过是来发赈银的,发完就可以走了,没必要用赈银买粮,还带着灾民开荒引水。

      只是庞昱重活一回,这些他力所能及的事,还是能办就办了,多积阴德,为庞太师和庞妃攒些善缘和名声。

      而且包拯现在就在查赈的路上,与其灰溜溜地跑回京城,还不如多做一点实在事,给自己加点印象分,起码也要功过相抵,毕竟原来的庞昱是真的做过强抢民女的事。

      有杏花在,真帮了庞昱不少忙,起码银钱往来不会像睁眼瞎一样,用的时候随便拿,连个章程都没有。

      不过杏花月份还轻,不能太过操劳,现在她只负责管账就行了,跑腿的事情都让庞福去安排,除此之外,庞昱还收留了两个老实勤快的难民孤女回来照顾杏花,不求人机灵,只要是没坏心的就行。

      庞昱交代完自己想到的事,又仔细想了想,严肃道:“这些天,附近的黄集乡好像在闹匪患,你当心些。”

      杏花掩口笑道:“妾明白的,何况黄集乡里行馆这么远,我去那儿做什么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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