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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第一章:九皇子清明 ...

  •   我是清明
      我曾不止一次想过,如果我出生在人间,做一个凡人清明会怎么样。
      我想生在某个有杏花和麦子的小村,生在卖烧饼的人家,生在卖桂花糕的人家,生在卖饺子与面条的人家。
      去谨小慎微的活着,去寒窗苦读,去侍弄薄田,去出海捕鱼,去挑着担子一大清早赶集市,去用攒了好久的银子见识一下,传说中流光溢彩的窑子。
      真是又没理想又没追求对不对。
      可我是魔,一个,显赫血统身份的拥有者。显赫到,四姓氏族讨伐魔宗上饶,株近支亲缘时,我是以魔族九皇子清明的身份从容赴死。
      那年我才一百十五岁。
      相较一个魔族动辄上千的寿命来看,我真的是很不走运。
      对一个尊贵的魔说,最从容最体面的死亡,是战死。
      是哪怕是你的内脏掉到你眼前,也要再杀四个人的战死,你的哀乐就是兵械刺入你身体的沉重声,鲜血,即荣耀。
      上饶,那个我称作父王,那个不可一世的男人,曾用一种悲伤的眼神长长久久地看着我,他在害怕,他喝了很多酒,他说了很多话,像他所不齿不屑的凡人那样害怕,都是关于我的害怕,他害怕我的以后,害怕那些杀戮,阴谋,残忍会触及我一毫,害怕艳丽却薄情叵测的女人让我伤心难过,害怕氏族之战,兄弟之争不给我活路,害怕风和水,兽和火会伤到我一丝。
      我是他最最心爱也是最最担忧的幼子。六姐氲风常笑我是投错了胎的小沙弥,心肠软弱,心思敏感,整天慈慈悲悲,看不得流血害人之事,碰上什么打斗都要捂着眼睛跑开,丢只豢养的小鸟都要伤神十天半月,可又是富贵公子的德行,好珍奇古玩,好口腹之欲,好戏文歌舞,凡是乌衣门第那套风雅清高我天生十全十的在骨子里留着。
      这样的人,身为魔族皇宗,不见得是多好的事,也不见得会有多好的下场。
      只是我从来没有想过,那一天会如此快地到来,我也没想到,那是小命运后的整个家族的迅疾毁灭。
      后来我忘了那天的任何,但这个情景,他为我担忧劳心的神情,从未消磨一分。
      他从没有过任何示弱,倒是一直强大的令三界诸神胆战心惊,
      然后,为我害怕了。
      再然后,那个十二月中旬,他死在我前面,死不瞑目,他的头颅被人提在手里。
      那天我才发现,他的鬓角白了。
      我记得那天很冷,流下的血和泪水都转瞬间结为冰霜,真是冷到骨子里了。
      那天之前,我一直坚信我是魔族中最没骨气没志气没勇气的,
      然而真正那一刻,我的父兄倒在我面前,三哥的血溅到我嘴角,他转过头,徒劳的张着嘴,他想说,快跑。可他们的剑刺穿了他的脖颈,他的声带在他说话前就被撕裂。
      他想让我活着。
      哪怕是作为一个叛逃者。
      他们都想让我活着,每一个。我的姐姐,哥哥,父亲,母亲,仆从。
      每一个都挡在我前面。
      他们心里,我是最不该受死的小皇子,什么错事也没做过,什么本事也没有,什么诡计也不懂,不该受辛累不该尝苦楚,理所因当让人宠爱庇护。
      我贴着六姐氲风的耳朵说,好,我会逃跑,会活着。她活不了,灵识被人打伤,必死无疑的那种,“往东走,别回头”这是她叫喊的最后一句。
      氲风她最讨厌懦夫,她往常是欺负我最厉害的那个。但她当时很心甘情愿地想让我当个懦夫,在那一刻,在死亡前。
      那是我第一次骗人。我摇晃的从地上爬起,拿起她手边的骨柄剑,割裂了手掌,祭上了我的血,转身,冲向了对面的氏族甲兵,选择了和氲风一样的结果。心甘情愿。
      这是,蠢笨的我,能保护他们骄傲的,最好一种方法,哦不,死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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