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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也许那天我们不曾忘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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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天,楚歌炸毛般的醒过来了。
这是开学第三周,也是楚歌住在学校里的第三周。还没睡醒的楚歌默默楞了一下,还没等反应过来,就听见下铺一阵阵鸡飞蛋打的声音……
齐齐索索,齐齐索索……
楚歌睡眼朦胧,下铺的妹纸慌忙地瞅了楚歌一眼,然后立即如老鼠似得窜上楚歌的床铺,一把拽掉了楚歌的被子。
“楚歌儿,快起来别睡了!!!”某蓬蓬头眼镜妹子大叫起来,“我忘记设闹钟了,早自修是英语啊别睡了!!”
猛地一个踉跄,楚歌瞬间被妹子的嚷嚷声惊醒,连忙手忙脚乱地套上朝阳最挫的一套校服——灰白色面口袋,然后迅速跳下床,从柜子里抱着脸盆和牙刷毛巾,顾不得听妹子剩下的的只言片语,立马冲到20米外的洗漱室里去了。
3分钟后,楚歌洗漱完毕,生拉硬拽着仍然在不慌不忙梳头发的蓬蓬头妹子,两个人一前一后,楚歌一马当先一人拽两个书包,一阵风似的负重冲刺向对面的对面的教学楼。
“啊啊啊啊!楚歌儿儿儿儿我头发又乱乱乱乱了啦~~~~”妹子随着楚歌的逆风而行,整个人说话断断续续。
2分钟后,楚歌和释媛成功地登陆到了教学楼三楼文科班一班。
但是,不可避免的……还是迟到了……迟到了9分钟。
英语老师秃头杨大名杨腾光的,作为整个朝阳一中历年来的优秀骨干教师,此时正带领着一众文科班同学众目睽睽望向门口没怎么睡醒脸上一脸懵逼的楚歌和2分钟跑完500米正累成狗的释媛。
“我教学20多年,从没见过迟到我的课的学生!”杨秃头心情不太好,脸铁青得吓人,指着楚歌和释媛两个人,“你们两个,面色铁青得门口……”
“门口站着”一词还未说出,就见得一个缺心眼男同学一阵龙卷风似的大汗淋漓地冲进了教室,跑到楚歌和释媛两人前面,一边四处张望,瞅着下面一众神情严肃的同学,一边痞里痞气地笑道,“哇杨秃头今天来得很晚啊!小爷我迟到了10分钟他还没到啊真是……”
“王飒!”杨腾光冷咳一声,从讲台后面绕到了男孩前面,面色更加铁青了,“迟到了还有理了,你跟我出来。”随后又瞟了瞟站在门口的楚歌和释媛,“两个女同学回去,下不为例。”
释媛轻轻拽了拽楚歌的衣角,小声说道:“得救了啦……”两个人径直往前走着,楚歌与那个勇敢的少年擦身而过,余光中瞥见他高高扬起的嘴角。
楚歌坐回座位上,远远地看见门口秃头杨大声呵斥着那个少年,窗外他的校服随意披着,头发还未很好梳理,刘海翘得高高的,露出阳光俊朗的五官。
结局还是很惨的,因为秃头杨的苛刻,少年被罚抄写校训100遍。
而楚歌和释媛,则被罚抄写校训每人20遍。
通知一下来,释媛气愤地挥起了拳头,“老秃驴!不就迟个到嘛!至于吗!”
“得了吧你们,老杨的课都敢迟到,和上届比你们已经好多了,喏,那位还要抄100遍呢!”附近一个女生瞟了瞟还在被罚站的王飒,耷拉着眼睛鄙夷地说道。
“芸芸你不是和王少爷一个初中里上来的嘛,哟,心疼啦~”
“去你的,这种富二代,哪还轮得到我关心,不用我关心,自有人关心……”叫芸芸的女生念经似的反复重复着这句话,念得楚歌心烦意乱,默默地开始抄写校训。
……
王飒罚站了一上午,到了中午才被解放。
朝阳高中中午有一段一个小时的自修时间,释媛拉着楚歌到南食堂吃午饭,偶然间碰到了同宿舍的丁玥。
楚歌刚开学宿舍总共有四个妹子,除了楚歌,她们分别是妙龄美少女宋琪,迷糊八卦妹释媛,和辣手摧草第一中考状元丁玥。
宋琪是舞蹈特长艺术生,平时都去学校的艺校部练习,很少可以看见她人;而丁玥学理,本身就和学文的楚歌和释媛不在一个班,理科班男多女少,丁玥如同双性人,独身一人在理科班乘风破浪,分数高得碾压众男生,故得封号——“辣手摧草第一中考状元丁玥”。
丁玥是个很高冷毒舌的妹子,头发剪得短短的,眉宇之间有股英气,但古色古香,是个古韵的美人,这次碰见,三个人干脆坐在一块儿吃饭,释媛偶然抱怨起早上的事情,丁玥淡然地看了看埋头苦吃一言不发的楚歌,平时冷嘲热讽的功力不禁浅了好几分。
午饭完毕,楚歌抛下磨磨唧唧在聊天的释媛,先一步准备回宿舍拿下午上课用的书。
中午的阳光很好,树影重重叠叠的,楚歌望了望略刺目的阳光,霎时间脑子一片空白,闭上眼时,脑海中涌出许多记忆来。
下午的两节语文课,楚歌干脆旷掉了,让释媛帮忙请病假。一个人坐在宿舍里抄写校训,默默地,多抄出了30多遍。
第二天早上,楚歌特意早起了30分钟,刚走到宿舍门前的花坛边,却看见几个男生熙熙攘攘地挤在一块,不知道说着什么话。
其中两个眼尖的,一看见楚歌,立马回过头去朝男生们大喊,“喂!是楚歌!第二校花!”
几个男生一起回过头来,一边吹着口哨,一边打着响指,那是朝阳的公费班出来的男生,是只要有钱,就可以上的班的那些坏学生。
陡然间,楚歌感觉有些失落,拉了拉挎包肩带,继续往前走。
“喂,妹妹!陪我们会儿呗,这么急的上课啊!”一个红T恤的男生故意凑上前来不怀好意地说道。
随后,一群小痞子都围了上来。
楚歌感觉到了压迫感,手指撵着挎包背带,心里有些后悔没有和释媛一起出来。
如果,冉冉在就好了……楚歌咬了咬牙,不由自主得往后退了几步。
“喂!你们几个干什么呢…!”
楚歌微微抬起头,看见王飒朝这里停下单车,她看见他严肃地看着那些小痞子,再次认真重复道,“你们几个干嘛呢…”
“呦……有相好啊……”红T恤男孩痞气地说道,边上有小跟班凑上前,慌慌张张地轻声地提示道,“是王飒,王哲桐的儿子……”
红T恤听闻,讪讪地退后几步,“有相好啊,那好……”随后便带领着另外几个男孩散了。
一下子,这个小小的空间里只剩下了楚歌和王飒两个人。
气氛有些怪怪的,两个人都没有开口。
楚歌轻轻说了声谢谢,背起挎包正要离开。
“那个,我送你吧……”
她回过头,看见他羞涩的低下了头。
她的胸口感觉有些闷闷的,像是有只小青蛙困在里面一直扑通扑通的跳。
良久,他听见她轻轻说道,好吧。
蓝天白云,红色塑胶跑道,柏油马路,绿色林荫,白色栀子花。
来来往往的学生们看到,一个美丽夺目的女孩子坐在车尾,白皙如栀子花色的手指轻轻捏着,那个骑着车的俊朗男孩的衣角。
女孩羞涩地垂下头,细细的碎发随着风挡住她微微泛红的脸颊。
青春是一纸平铺直抒的美丽的诗歌。
如果那天我们都不曾老去,你是否还愿意同我许下岁月静好,天荒地老?
他停下车,她轻轻跳下车座。
他看向她,她垂下头从挎包里拿出一叠纸递给他。
他接过,愣住,他以为她不曾忘记。
他沉默,她低下头。
良久,她听见他分明说道——
“楚歌,做我女朋友。”
如果那天我们都不曾老去,你是否还愿意同我许下岁月静好,天荒地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