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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第3章 十年夜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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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着街道上人来人往的人群,宋别也漫无目的的行走在冷风中,刚刚和吴恙被人群给冲散了,拿出手机,突然想到自己好像还没有他的联系方式,勾了勾嘴角,慢慢的走在街道上。
看到前面有一个像似街头卖艺又类似于乐团之类的,几个年轻人在演奏,宋别不禁停住了自己的脚步,看得有些入迷,等到他们演奏完一曲后,被这种气氛感染了。没办法,音乐总是会让人产生共鸣。
“听说他们在国外是很出名的乐队呢?”一个女孩子说到。
“那怎么他们会来街头卖唱啊?”另一个女孩似乎有些不信。
“傻啊,你当然不知道,听说其实这是一个义卖活动,他们是在为那些山区的还在筹措资金的义唱呢。”
两个女孩子的声音被音乐声所掩盖。
但还是飘进了宋别的耳中。
宋别走上前去,和乐团里的几个交流着什么,然后看见乐团里的几个人有些开心,然后很愉快的点了点头。
乐团外面聚集的人越来越多,过往的行人听到此时的音乐都忍不住的停下了脚步。
吴恙走过来,看到的就眼前这一幕。
人群中一个女孩子坐在凳子上,专注而认真的拨弄着手中的大提琴。
一双黑色的大眼睛有着别人看不透的情绪,却又像似能吸引人的魂魄一样,摄人心魂。
长发和长裙随着风飘动起来。
就算不怎么懂音乐的人,也知道这是著名的大提琴曲,英国杜普蕾的名曲《殇》。
如果我死了,
你会不会思念我
不会,
我会陪你一起死
我站在世界的尽头
遥望这片紫色的花海
海风静静的呼啸而过
在我的耳畔,
你正低吟浅唱
细诉你我写不出的结局
树荫下星光点点映在胸间,
化为今生的遗憾
你的声音像落蝶般寂寞
贝壳里传来海的哭泣
是谁守望着谁?
失去了这么久才明白
原来一直未曾拥有
那么任落叶淌光飘散
溢出这一片心海
这首名曲后来被填了词,绝望而悲怆。
死亡,既是重点,也是起点,既是终结,又是重生。
《殇》这首曲子的原名叫《光影》,表达的是看到日出日落朝夕交替,时光飞逝岁月无情之后,那种无法留住岁月和青春年华的无奈和伤感。估计她在演奏这首曲子的时候已经病了。也许是想表达对生命的一种眷恋吧。觉得殇这个名字,更适合这首曲子。
《殇》背后,有很多故事,后来也被填了各种词。
一曲终了,风继续吹,像似,没有人能留住它的脚步。
周围的人都还沉浸在这首哀伤的曲子中。
没有人注意到结尾最后,宋别掉下的一滴清泪。
吴恙站在人群里静静的看到这一幕。
宋别站起来向大家鞠了躬,然后人们才反应过来,随后发出了雷鸣般的掌声。
吴恙向乐队里走了过去,就这样静静的迈着步伐,很轻,很轻。
“嗨,吴,你怎么会在这里?”一个激动的男声忽然打断是吴恙的思绪。
然后就看到乐队里的一个男孩子往吴恙身边扑过去:“天啦。”
“嗨,杰克,好久不见。”吴恙和杰克拥抱了一下,走过去和乐队里的人打招呼。
他们看起来像相交多年的感觉。不是像,是本来就是,虽然没有过多的语言,但却很熟悉彼此。
吴恙向宋别招了招手,示意宋别过去。
乐队一群人这才反应过来,自己忽视了这位美丽的姑娘。
“吴,你们认识?刚刚这么小姐为我们演奏了一曲,我们都深深的为她折服了。她太厉害了……”杰克很激动的说着宋别。
宋别已经很久没有拉过大提琴了,也很久没有这么的接近人群了,所以有些不太适应,看着吴恙,不自觉的微微的红了脸,毕竟宋别是女孩子,即使再冷漠,也终究会害羞。
“宋别,这是杰克,我的好朋友,还有他的伙伴们。”
听到吴恙给他们的自我介绍,杰克愣了一下,不过瞬间即逝,大家不要怀疑,虽然他叫杰克,可是他是纯正的中国人,那只是他的英文名而已,而杰克却在纠结吴恙的介绍顺序,他应该不会犯这种低级错误啊?
“你们好。”宋别给大家点了点头,如果不是亲眼所见,亲耳所听,一定猜想不到刚刚那么悲伤的曲调会是眼前这个冷漠,表情有些僵硬的人所演奏出来的,宋别也不在意别人的看法,何况他们本就没有恶意。
“杰克,这是宋别,我的同学。”
杰克和他的朋友们都向他们打招呼。
“吴,自从你离开意大利之后,就再也没有听过你拉小提琴了,今天要不要来一曲。”杰克看着吴恙,语气里竟有些期盼。
相比于杰克的期盼,宋别更显得有些诧异,她没想到吴恙还会拉小提琴。
吴恙看了看大家期盼的目光,还有宋别一些诧异的眼神之后,点了点头。
杰克递过来小提琴。
吴恙试了一下弦。
宋别对小提琴不太了解,不过也知道吴恙演奏的是门德尔松的E小调协奏曲,德国作曲家门德尔松是出身名门贵族的典雅绅士。这首小提琴协奏曲是世界上登台演奏最多的协奏曲,一个多世纪以来久奏不衰。它有着高贵温柔的小调色彩,第二乐章是一副怡人的音诗音画,钢琴伴奏好似荡漾的水波。弓弦之间缓缓倾注出柔丽抒情的旋律,显示出小提琴的纯洁、银色而崇高。曲调在进入复调后,其双音技巧得以充分展现,宛如两把小提琴合奏,这是小提琴协奏曲中最迷人的柔板乐章。
宋别听得有些痴了。
都说音乐是想通的,宋别虽然从小学得是大提琴,却又被吴恙演奏的小提琴曲所打动。
吴恙今天穿了一件白衬衫,休闲西裤,宛如是被遗落人间的天使。一双深邃的黑眼睛盯着琴弦,优雅淡然。他就是从中世纪走出来的真真切切的贵族绅士,他似乎很喜欢这样穿着,而这样的打扮又不是每个人都能够驾驭的,他却传出了他独特的风格。
这首曲子很符合吴恙的气质,典雅高贵却不失温柔,像水一样流过人们的心扉,却在柔和中带着一股不可忽略的气势。
子健之骨,魏晋之风。
今天的吴恙带给了宋别太多的惊喜,殊不知吴恙也同样这样想。
“吴,以前是很优秀,不,应该说是很出色的小提琴手,所有业内的人都认为他是百年难遇的有音乐天赋之人,可是后面他却放弃了,我问他为什么,你猜他怎么说?”
“???”宋别反应过来,才发现刚刚杰克是在问自己,她和吴恙不熟,她怎么会知道,只摇了摇头。
“他说:志不再此。大家都很惋惜。”杰克似乎一直对于吴恙的放弃有些遗憾。
宋别勾了勾嘴角,这的确像吴恙的风格,虽然自己和吴恙接触不深,但是从每次和他的对话中可以感觉到,他虽然随性,但他目的却很明确,只是不表露出来而已,这种人,太明白自己想要什么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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夕阳西下,落日的余晖照耀在吴恙和宋别并肩而走的背影上。
“你今天的表现很出色。”宋别轻发出感叹,她很少夸奖一个人,应该说很少对人有这种带有情感的评价,而今天她却很想这样硕。
“这不算好!”吴恙停下脚步,眼神有些迷离,像似想到了什么,但又突然回神过来,恢复一片清明。
“嗯。”宋别点了点头,她懂,作为一个资深的音乐家,不仅对自身的要求高,一个合拍的乐器更重要,今天的吴恙和自己一样,都是临时起意,用得别人的乐器,当然会有些不习惯。
吴恙扬了扬嘴角,似乎他们两个在音乐上很能懂彼此,这大概就是所谓的惺惺相惜吧。
可是,是真的懂吗?
“今晚会现在演奏《殇》?”吴恙的眼睛很明亮,就这样盯着宋别,宋别从他的眼睛里看到了小小的自己。
为什么今晚要演奏《殇》?宋别也突然想不出什么理由来。
“《殇》是我比较喜欢的一首大提琴曲。”宋别走在马路边的桃花树下,她无欲无求,自然没有什么最喜欢的,说比较喜欢的算是已经给了很高的赞誉了:“小时候第一次听这首曲子,就无可自拔的喜欢上了,后面了解了,也很喜欢曲子背后的故事。”
这还是宋别第一次在别人面前提起自己小时候的事情,或许连她自己都还没意识到这个问题,吴恙就更不知道了。
“每一首歌或曲背后都有动人的故事,往往感动人的不是歌曲本身,而是背后的故事。”风一吹,树上的桃花花瓣洒落了一地,吴恙伸手拍掉落在肩上的桃花花瓣。
“据说,有一天,在一列火车上,匈牙利大提琴家史塔克有次乘车,听见广播里正播放大提琴曲,便问旁人是谁演奏的。旁人说是杜普蕾。史塔克说:“像这样演奏,她肯定活不长久。”好厉害的史塔克,真是一语成谶啊!也许只有顶尖的艺术家才能理解自己顶尖同行的水准,史塔克听得出,杜普蕾是用生命在演奏,为了琴艺的完美,可以不惜一切。杜普蕾一直是许多古典音乐乐迷心中的一个叹息。著名音乐才女杜普蕾离世,《殇》也全球闻名。”宋别说完抬头看着月光,一双黑黝黝眼睛在黑夜里显得格外的明亮,正如那句话,老天给了我一双黑眼睛,让我在黑夜里寻找光明,这是吴恙认识宋别以来,第一次在她的眼睛的看到光亮,她平时的眼睛里包涵了太多道不明的东西,这些情绪掩盖了她本来的天性,其实她也有小女孩的一面,究竟是经历了什么才造就了这样的她,而今晚的她,卸下了一些防备,一双眼睛很干净。
宋别从来不是感性的人,可是谁听到这种故事,谁能不动容呢?
“斑驳的光影透着深刻的孤独,朦胧的虚幻编织着美丽与哀愁的梦,这样的曲子其实是适合在夜深人静时一个人静静地聆听的。那双眼睛,幕启是深情,幕落是纯粹,脉脉顾盼,诉说着浮华背后的纯与真;那双眼睛,面对的是挚爱,轻启的是心扉,深深凝望,牵动着美丽尘世的梦与魂。如果我们生存的冷酷世界依然迷雾重重,至少还有你晶亮的眼眸可以点亮霓虹。见过你的美,我还能爱谁?”吴恙淡淡的说着,低沉的嗓音但却满富感情:“杜普蕾,是一个为音乐而生的人,她把大提琴这种阳刚之器,弹出了美丽的哀愁。”
今晚吴恙和宋别都不像平常的他们。
他们忘记了自己的姓名,性别,性格,身份,像两个知交好友一样,谈论着彼此内心最深处的对音乐的共鸣。
今晚的他们是默契的,般配的,光芒的。
吴恙一直忘了说,今晚洛时弹奏的《殇》,很棒,真的很棒。
宋别想起吴恙在演奏时,杰克对她说的,吴恙再也不碰小提琴,没想到今晚居然在街头,会重新开琴。
谁也不知道为什么,或许连吴恙自己也不知道吧。
每个人每个人的心里都埋藏着自己的秘密,除了自己愿意袒露出来,谁也不能去探寻。
今晚美好的就像一个梦,等他们回到回校时,他们默契的谁也没有提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