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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1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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帝都的初春,还有些冬没有离去,有些微凉。
宋别已经习惯了早起,晚睡的生活。让她白皙的脸上有些淡淡的黑眼圈,不过这样并没有影响她得美丽,反而衬托的她更有故事。
宋别一大早到事务所就看见一群小姑娘们围在电脑旁边,不知道什么东西让她们看得那么津津有味的。
“看什么呢?”宋别的声音在一群女孩子身后响起,
“宋姐?吓我一跳。”大伙儿听到声音才从显示屏移开,助理白雨拍着胸脯,说道。
“怎么?在看洪水猛兽啊。”现在的宋别收敛了以往冰冷的气息,变得越来越有人情味,也越来越融入这个社会了,就连梁秋她们都说她现在开始正常生活了。
“宋姐,我给你说,如果他算洪水猛兽,我敢保证那全世界就没有好看的男人了……”
“白雨,我教过你,作为一个法律人说话要严谨吧……”
白雨看着宋别不太相信的样子,赶快让姐妹们来证明自己绝对没有夸大其词。
“宋姐,真的 ,这样长得帅又年轻还多金,简直就是钻石级别的钻石王老五了啊,如果有机会合作的话,说不定宋姐和他……我一看他就觉得宋姐和他好有夫妻相了。”
“错,以宋姐的美貌与智慧,哪样的男人不是勾勾手指就能主动拜倒在你的石榴裙下啊 ,这种集团公子哥,还不是直接奔着宋姐的美貌就来了啊……”事务所的另一个小丫头和白雨唱起了双簧。
“来找我干嘛啊?打离婚官司啊。”宋别不理会她们说得话,直接说了一句似真非假的话来,倒不是她对这种帅哥没有兴趣,而是除了那个人之外,她好像真的丧失了再去喜欢人的能力。
宋别微微侧目,便看到……
屏幕上的男人穿着一身黑,黑色的西装,黑色的西裤,连衬衫都是黑色的 ,没有打领带,衬衫的上面两颗纽扣没有扣,不经露出了好看的锁骨,在各种镁光灯下,他显得从容不迫 ,虽然客气的回答着记着的提问,但是单眼皮的眼睛里显露出了他的冷峻,一双眼睛很明亮,但是身上的气息,却让人有些望而却步。
宋别的笑容僵硬在了脸上,连手里的包都忘了放下。
吴恙!吴恙?
多久了……
埋藏在记忆深处的回忆一幕幕朝着宋别砸来。
宋别像似做了一个好长好长的梦,那个梦好真实,梦里的他们还在大学,他们还年轻,他们还没有这么多心酸苦楚,他们正值青春,肆意挥霍时光,梦中有她有他还有他们的青春正好……
也有她许诺自己一个人的天荒地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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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到达西安的乘客们,收拾好行李准备下车,前方火车即将到达我国的历史文化古都――西安……”播音员甜美的声音在广播里响起,伴随着播音员的声音,还有开始收拾行李的旅客。
天已经渐黑了,但是乘客们似乎却有些抑制不住雀跃的心情,或许是回乡的急切,或许是到达新的地方的新奇,又或许终点有人等着自己……
车站,一个相聚和离别的地方。
一个地方,既是终点,也是起点。
“小姑娘,可以请你让我一下吗?我要下车。”
看到匆匆忙忙的行人,宋别开始有些烦躁起来,莫名的讨厌这么热闹的场面,让开了要下车的乘客,拿起桌上的书本,起身走去了唯一安静的抽烟室。
身体倚靠着车窗边,可是心灵可以依靠哪里呢?思绪跑到了列车运行的窗外:我新生的地方似乎还要很远才到站,我即将到达新的地方,可是却感觉孤独寂寞如影随行,那又怎样呢?我喜欢孤独,我享受孤独的洗礼。
想到这里,宋别轻嗤了一声,像似不屑,又像似自嘲。
宋别拿出烟盒,抽出一支,放在鼻子上轻轻嗅了嗅,尼古丁的味道,没瘾,但却迷恋,习以为常的看着这种人聚人散的热泪盈眶,可是却一直没有任何一个人可以为自己掉眼泪,自己好像不需要。
烟雾有些缭绕,缠绕上手中握着的书籍,让眼睛有些朦胧。
“你也喜欢三毛?”一个很干净清亮的声音响起,打断了宋别的思绪,宋别的眉头不禁轻皱,不过很快便舒展开来,不留一点痕迹。
这就是所谓的未见其人,先闻其声?
宋别这才发现原来抽烟室的另一头还站着一个人,确切的说是一个男人,不,应该说是一个男生。
她微微抬起头,看向男生所在的方向,她的目光撞入了他眼睛,因为窗外只是渐黑,因为车里暂时还没有开灯,所以在这个朦胧的黄昏时刻,只看见了一个高大却有些稚嫩的身影,唯一看清楚的是他的那一双眼睛,因为太明亮了,所以不能不忽视,像黑夜里的星星。
一开始便注定了他们不是一路人,宋别习惯了黑暗,而他太明亮了。
宋别注视他良久,而对方很有风度的没有因她突兀的注视而感到无礼,只是淡淡的微笑着等待她的回答,很有礼貌的男人,这是宋别对他的第一印象。
“也?”宋别收回自己的目光,回答却又疑问到。
“你看得是《撒哈拉的故事》吧。”
“你能看清?”
“我想我并不近视,也不夜盲。”对面的他轻笑了着,点了点头,他有些幽默,她似乎并不讨厌这个笑,虽然她厌世,但是她却不无理取闹。
“不巧,我刚好近视加夜盲。”虽然她不无理取闹,但是她是宋别,宋别是谁?身体里有着恶魔种子的人。
如果这时有个人告诉她,多年以后她爱上眼前这个男人,爱得可以失去生命,她一定会怀疑他是个神经病吧。至少现在是这样认为。
“你为什么喜欢《撒哈拉的故事》?”男人的声音再次响起,似乎想和宋别聊下去,或许因为好奇,或许只是旅途上无聊的消遣罢了,又有谁知道呢。
“你不觉得沙漠很吸引人吗?如果一个人背着行囊走进了荒凉单调的撒哈拉沙漠,远离尘世,在沙漠中寻找感受自己想要的生活,在浓情的异域情调体验着自己别样的浪漫,享受着大沙漠独有的地形地貌与风土人情,我觉得很棒。”说完之后,宋别突然对自己说出这样一番话而感到吃惊,何况还是对一个陌生人,或许是因为今晚的夜景有些美好,又或许是她即将开始新生活的小兴奋,居然让宋别对面前的这个陌生男子产生了倾诉欲,也或许是因为她太久没有袒露自己的心扉了吧。
他沉默了片刻,不知道在想什么,似乎有些惊讶她的回答,她很难理解他为什么会露出一些惊讶的表情。
“你很特别……”
“不,你应该说我奇怪……”
“女孩子喜欢这本书大多数都是因为一些对于三毛和荷西爱情的向往和被优美的语句所打动。”他说话的声音很好听,因为宋别不讨厌这个声音,尤其是念情话时,“比如:如果每次想你的时候,从天下掉下一粒沙,那么我对你的思念就形成了整个撒哈拉。”
“世间的情爱之事,不过都是些人们无聊而产生的产物,我也很不能理解荷西死后,三毛的自杀,都说那是殉情,可惜我更认为三毛当时的抑郁症犯了而已。”
宋别很自然的吸了一口夹在手指缝里烟,吐出一口烟雾,薄唇轻吐出几个字,“谁离了谁活不了,都什么年代了,还能至死不渝?”
不知道是在对话,还是在说给自己听。
烟雾有些朦胧了眼:“那你呢?喜欢三毛的原因。”
她对人从来不好奇,好奇心害死猫,可是今晚却有了一些求知欲,不,应该是等价交换,他问了她一个问题,她理当回一个。
“我?或许是二者的综合体吧,其实我不只是喜欢三毛,我喜欢很多文学作品,钱钟书的,沈从文的,张爱玲的……”听着他的侃侃而谈,宋别顿时心中有了一些清明,一个男生这么的喜欢文学,是她没有预料到的,她也很难想像。
因为今晚的月色太迷人了,让大家都产生了倾诉欲,对一个陌生人,在火车上邂逅的陌生人……
当初究竟后面他们还谈论了什么,倒是不是很清楚了。
唯一清晰的是那晚他说,“女孩子,还是少吸烟。”他的声音在黑夜里显得格外的清楚,这一句好心的提醒,让他们铭记了一生,也纠缠了一生。
人们好像宁愿和陌生人交心,也不愿意和熟悉的人说真心话,大概是因为陌生人之间更有倾诉欲,彼此吐露心扉后,也不用担心日后见面尴尬,因为以后再也不会相见,下了车,各奔东西,谁也不认识谁。
宋别躺着铺位的床上,看着窗外在黑夜里行驶的火车,哄哄的声响,却在悄然无知的撞击进了心底,抽出香烟,习惯在鼻子嗅了嗅,突然想到今晚最后那个清亮的声音,心里的某根神经好像被触碰到了,久久的有些不能平静。
――
即使生活再灰暗,再不堪一击,有些东西还是只要努力就可以得到的,虽说,不是所有事只要付出努力就能得到对等的回报,可是在某些学术上的东西,好像并没有那么的难以驾驭。
宋别拖着行李箱站在A大的校门口,果然,高中三年的付出没有白费,自己摆脱了以前自己厌恶的生活,重生在了这座美丽的A城。
走到校园中,并没有身在异乡为异客的孤独感,而是对这种不能掌控的未来而感到新奇,生活,在哪里,对于她来说,都一样。
大学不像高中那么压抑了,学生们就像被放出笼子的鸟儿一样,自由翱翔,百花齐放,百家争鸣,可见有些人在沉默中变态了,但也有些人在沉默中爆发了。
喷泉旁边围了很多人,人群中人们的表情各不一样,但却是有着相同的倾慕,这种场面未免有些夸张,看见了人群中有一个男生坐在水池旁弹着吉他,他并没有因为周围人的呐喊而改变自己的旋律,他只沉醉在自己的世界里,这样安静的气质,不免让人驻足多看几眼,从宋别这个角度,只能看见男生的背影,如果说只看背影来评论的话,这应该是一个帅哥,而从观众们的表情肯定了宋别的猜测,宋别却觉得这个身影有些眼熟,不过这个想法一闪即逝,很快就被宋别否决,自己熟人本来就不多,在这里就更不可能有了……
“你也是新生吧?”一个女孩子的声音把宋别的思绪拉了回来。
宋别侧头看了站在自己旁边的女孩子,扎着简单的马尾,牛仔裤t恤,很有青春气息,让人看着很舒服:“嗯,你好。”
“我是新闻系的,你呢?”
“我也是。”宋别很喜欢眼前这个女孩的活泼,有一句话说,你身上缺少什么,你就会向往什么,可见这话一点都不假。
“好巧啊。”
“我叫宋别。”
“我叫梁秋……”
……
新学期开始,大家都很兴奋和活跃,更别说大学的新学期了,大家总是那么的活力无限。
在小班的主持下,同学们开始一个个自我介绍,互相认识,天知道,宋别有多讨厌这种活动。
看着同学们都很开心的上去自我介绍了,而梁秋更是像一个开心果一样,逗的大家哈哈大笑,宋别磨蹭到了最后一个,一咬牙还是走上讲台去了,或许是因为宋别的气场有些冰冷,所以教室里大家都安静了下来,宋别长得很漂亮,只是不可争论的事实,她不高,但又不矮,比例却很好,一身的黑色休闲运动服却掩盖不了她凹凸有致的身材,但是却有着一张干净的脸庞,脸有些小,五官却很精致,尤其是那一双黑色的眼眸,很漂亮,但却很深沉,嘴巴很薄,这样未免会让人觉得有些薄情,但却不影响她的漂亮,美丽而不妖艳。
“我叫宋别……”
“你是送君千里,终须一别的送别吗?”台下的一个男生开起了宋别的玩笑,美女虽然冷淡,但是永远都不缺追随的目光,这是一个亘古不变的常理。
宋别也不恼,她早已习以为常,何况大家也没有恶意,开口解释到:“宋词的宋,别来无恙的别……”
“不好意思,我来晚了……”一个背着吉他的男生的出现打断了宋别的说话。
宋别听到声音突然抬头看了他一眼,男生很帅,不,不要用帅气来形容,是气质,简单的白衬衫,黑长裤,不是谁都能驾驭的,五官很有味道,鼻梁很高,一双眼睛很黑很亮,单眼皮,眼睛却不小,满脸洋溢着柔和的气息:是他。
……
“他就是刚刚在喷泉弹吉他的那个男生啊,好帅啊……”
“没想到他是我们班的……”
“他气质也太好了吧,温润如玉……”
教室里的女生们开始明目张胆的窃窃私语起来,你看,再一次验证了好看的人永远不缺追随想眼光这句话。
“你是新闻二班的吗?”小班问了教室门口站着的帅气的男生。
男生略带抱歉的笑了笑,为自己迟到感到失礼:“是,我叫吴恙,魏蜀吴的吴,别来无恙的恙……”
“耶,别来无恙的别,别来无恙的恙,别来无恙,宋别,吴恙……”一个耳尖的男生突然说出了这句话,好像他们的名字放在一起,实在的暧昧十足。
多年后,宋别想起当时的这个场景,都会嘴角上扬,自己从来没有多喜欢过这个名字,甚至有段时间还很厌恶过这个名字,可是在那一刻,居然有些庆幸自己叫宋别。
然后教室里的同学们看着站在前面的两人,不禁哄堂大笑,但却没有恶意。
学生时代的大家,好像真的都是纯净的。
寝室是四人寝,很好,没有八人寝那么嘈杂,也没有两人寝那么孤寂。
一个梁秋,想必大家都已经认识,是一个很热闹欢腾的主,而寝室还有一个杜嘟,也是活泼开朗的人儿,两个人加起来简直可以把寝室闹腾疯,想到这里,宋别不禁的苦恼了一番,幸好寝室还有学霸何蕾坐镇,何蕾,一个高智商的学霸,就是有时候太喜欢毒舌了,不过对于这一点,宋别却是不讨厌的,寝室两动两静,正好搭配互补。
日子就这样安静而已平常的过着,宋别是一个喜欢旅游,不,应该说是冒险的人,来到A城之后,她便想开始出去走走,这一次的周末,她便独自开始了自己的旅行。
为什么说是独自呢?一是宋别早就习惯了一个人,二是寝室里,和梁秋最熟,但是却还没有好到可以让宋别习惯她存在的那种地步,而杜嘟和何蕾和自己也是不同专业,交际其实并不多。
不过对于这一次的旅行,宋别却是很满意的。
A城美丽的风景是出了名的,夏季气候怡人,冬季偶伴雪花,这是宋别一个从小在南方长大的人最有安慰的一幕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