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章 目录 设置
1、回归 南国午后, ...
-
南国午后,炙热耀眼的阳光里,亦如梦中,我真实的回到这里,站在魂萦梦绕的土地上。
记忆中的老街不复存在,一栋栋拔地而起的高楼取代低矮或木或砖混木结构的瓦房。擦身而过的路人,嘴里蹦出的乡音令我心胸盈满类似感动的情绪。
这儿已没人认识我,我像一只迷途的孤雁,独自哀鸣。
街的拐角,曾经有我的家,两层砖混木结构的楼房。临着街,所以一天到晚都很热闹。夏天搬了竹凉床在外面,大人们摇着蒲扇扯谈聊天,孩子们嬉笑玩闹,一抬头,满天闪烁的星星都属于我无忧无虑童年和不更事少年的家。
父亲说,家是家人在一起住的房子,有了家人,才有房子的温暖。小时候不明白,只在头脑里固执的认定,会一辈子和父亲母亲妹妹生活在这里。
十年后再来想我当年的认定,愚蠢两个字总结是够了。
父母早不在了,妹妹也和我分离了。
家变成了一家小型超市。地势的原因,台阶还是在的,却不是原来滑溜的青石板。站在台阶下,炽热的阳光在我裸露的双臂上肆虐。
有一次和妹妹吵架,我三步并两步跃下台阶,被一辆老式的二八自行车撞倒,那车架上还捆了两袋大米。没人责怪妹妹,她却那样害怕,脸急得煞白。我摸着绑上石膏的断腿,轻描淡写的对妹妹说,“我还没死,你给谁哭丧。”
母亲总说我脾气坏,妹妹很乖。
我是十足的怪胎,脾气坏,嘴巴毒,狠话说在前头不说,还随口吐脏话。在众人眼里,我简直是父母从哪个乡下地方抱养的,他们一个是性情温和的医生,一个是温文尔雅的中学教师。
妹妹继承了父亲的温和,母亲的聪明。大家都喜欢她的温顺乖巧,讨厌我的尖牙利嘴。独家里常来玩的一位刘叔叔每每赞我小小年纪能说会道,长大了莫不是当播音员的料。父母一贯谦虚微笑,妹妹也笑,嘴角露出一个深深的酒窝。
我照例转头不看,乱调着电视频道,心里一通胡思乱想,我才不要当劳啥子播音员,我要快快长大,赚钱离开这里。
所有人都没想到的是,我没当播音员,却做了一名律师。
同行苏吕扔给我一顶破帽子——律师界之臭名昭著女流氓。
缘起我抢了他两件特大收入的case。
我给他的回应是,“哪天你打离婚官司,我夏云曼不收你一毛钱,把你所有的财产判给你老婆。”他气的嘴歪脸斜,仿佛得了重度帕金森。
小城的节奏依旧慢,正午人都躲在屋里搓麻将。
哗啦的麻将声从货架琳琅满目的商品后传来。母亲对风行全城的活动深恶痛绝,在她看来成日在麻将桌混日子的人等同废物。她不知道我很会打麻将,她也不会知道曾经有一段时间我在桥洞下和人赌钱。
一只雪白的狗摇摇晃晃挨到脚边,温热的粉红小舌头舔着凉鞋上的金属拌扣,兴许在寻找一丝凉意。
我低头。
一个皮肤很白眼睛闪亮的小孩蹲在小狗旁边,地面流过一条闪亮的水线,漫过我的鞋底。
他小手抓着一片饼干正往嘴里塞,见我瞪大眼看他,甜甜一笑,眼睛弯成新月状,小脸浮现两个大而深的酒涡。好漂亮的孩子,我情不自禁蹲下身。
“丁当。”一道清甜的女声传来。
从超市出来,带白帽子,一身素色碎花连衣裙,手上拎着白色编织篮的女人,竟然是我曾经的妹妹——夏雨曼。
嗡,我大脑一片空白起身。
“十年不见,过得好吗?”她始终低着头。宽阔的帽檐遮住眼睛,我只看得到一排浓密的睫毛。我曾经试过的,上面可以搁一只铅笔。
一个女人过得好不好,看手就行了。搁在白色圆桌上的手,纤细、光滑白皙。看来——她过得很好。我目光飘向嘴里咿呀的孩子,他被茶馆的老板娘抱在怀里逗弄,像小时候的她一样讨人喜欢。
“孩子有一岁了吧,漂亮又可爱。”我边说边打开手提包,掏出几张粉红的钞票。她手触电般缩回,目光仓促掠过我的脸。
瓷的小勺叮一声敲在杯壁,炽热的空气似乎被这突如其来的脆响定格。我仿佛听见自己的哭声,撕心裂肺,天塌下来的哭嚎。
我稳住思绪,突然感到和她坐在这里闲话家常怪异得很。我们曾经是同床共枕生活十几年的家人不是么?我抢她的漂亮裙子,她抢我喜欢的男同学,她告密我偷读父亲从香港购的小说,舅舅从上海寄来的画报。
她是我少年时代的最大噩梦,我讨厌她,恨她恨到骨子里,但她却是我的妹妹。直到那个冬天,她突然又不是我的妹妹,我独自完成父母的葬礼,独自收拾行李离开家乡,坐上列车,去上海投亲。
记忆的碎片充斥我的脑海,搅得七晕八素。从她惊惧的神色,我知道自己的脸色变得极其难看。
“哎唷,这是哪两个,夏家的姊妹俩吧……”手推车吱嘎一声停下,熟悉的臭豆腐香味混合刮凉粉的清香将我们包围。
照例四只盘子,两只盛臭豆腐,两只盛刮凉粉。焦黑的外皮,牙齿陷入雪白的内在,久违的卤汁填满整个口腔,是做梦都在怀念的味道。
我用袖子迅速擦掉夺眶而出的眼泪,“这辣椒真辣……”
“真的好辣……”雨曼咳喘,鲜红的辣椒将她原本红润的唇染得嫣红。
“吃吧,多吃点。”严家阿姆喜滋滋的目光在我和雨曼之间流转。
阿姆在这条街上卖了多少年臭豆腐?十年,二十年,也许……更久。从有记忆来,每个午后,不论刮风下雨,她推着一辆暗红玻璃橱窗的手推车,走街串巷叫卖,老街永远是她走过的第一条街,她看着我和雨曼长大。想不到这么多年没见,她还记得我。
阿姆也老了,风霜两鬓,身材发福,笑起来满脸都是褶皱。
“当然记得,远远看一眼就认出了,你们姊妹俩可是老街长相最漂亮,功课最好的女孩子。以前……不是一直有个男孩子跟着到家门口……”
我不知道阿姆眼中的自己原来有那么好,从小到大,很少有人赞我漂亮。阿姆说的男孩叫金波,他长得很像我们小时候喜欢的一个外国明星,高壮的个子,一脸桀骜不驯,喜欢穿夹克,扫街的大喇叭裤,满不在乎的神情仿佛能带着女孩儿走天涯闯海角。
我后来才知道,他每天跟到家门口是为了雨曼,不是我自以为的孔雀开屏。
我偷看雨曼的日记,知道她喜欢的男孩儿叫高棉。
高棉我知道,住在临近老街的市医院家属楼。比雨曼大一岁,比我小一岁,瘦长个子,白衬衣,藏青便裤,一年四季都很忧郁,看着倒霉的样子,她却喜欢。
她抢了我喜欢的男同学,却不珍惜。无数个夜里辗转反侧接受这份事实,都令我羞愤不已。
“老房子都拆了……”阿姆朝我们叹息一声,“当初要不是夏医生和曾老师,我家孙子现在还不知道在哪个牢里蹲着,拆你们家老房子的时候,我在这守了半夜,怕他们找不到回家的路……”
对面雨曼眼圈泛红,我偷偷转头擦眼泪。
“现在你们团聚了就好,什么时候一起去父母坟上拜拜,夏医生和曾老师都是好人,好人才能早点去天上享福”。阿姆推着车走了。
“姆……姆……妈”。丁当在茶馆老板娘怀里张开手唤。一瞬间,我心里的坚冰轰然坍塌。
有什么样的女主人就有什么样的家。雨曼在城西的家处处透着温馨明快。男人回到这样的家中,一定满意至极,“给天堂都不换”。
有了家人,才有房子的温暖。多年前,父亲的那句话突然闪现。
我睡在客房,原本柔软的床垫铺着薄的凉席,临睡前,雨曼给我换了一床厚的竹席,我们都睡不惯软床。
傅见深说我自虐,直挺挺摊在木板上受罪。我从小睡惯木板床,散发木料清香的床板母亲给垫上厚褥子。每当有大太阳,我和雨曼抬着被单褥子到外面晾晒。晚间睡在散发太阳气息的床褥间,给一张四人头都不换。
睡意朦胧中,手机响了,铃声是一首老歌。手刚触到机身,铃声嘎然而止。来电显示,傅见深,我恼得将手机扔在凉被上。
傅见深诡谲的心思,比王大娘的裹脚布还长还臭。等着我主动打回去,做梦吧他。心里纵然不屑一顾,然而我梦里,却有傅见深。
列车在铁轨上奔驰,我在往舅舅家的路途上颠簸。为了省钱,我买了最差车次的一张坐票,三十个小时的旅程,身边的旅客来来往往,总有好奇的目光投注我红肿的双眼,凄楚的神情。窗外飞快掠过田野、河流、山川、村落……我流泪的眼始终朝着窗外。于我,这是一趟开往我人生最寒冷冬天的列车。
和傅见深第一次照面,我的身份是来上海投亲的小孤女,他的身份是孝顺爷爷奶奶不随父母去美国的留守青年。美国,对我来说是一个比天堂还遥远的地方。他居然不去挨近天堂的地方,情愿挤在拥挤的弄堂里,每日排队等着用卫生间。
十七岁的我无法理解也没空理解。
舅舅的上海老婆当初看上他的英俊,勉强包容我的存在。她在我来的第一天给我一个不着痕迹的下马威。我无法与人言,只选择做一只灰老鼠,终日套在暗淡不合身的衣服里,上学下学帮忙做家事……
课业自是读的异常艰难,光是一项英语已经让我当众出丑无数次。深夜躺在厨房的活动小床上,望着对面高楼玻璃窗映射的温馨灯光,我无泪,捏紧拳头发誓。总有一天,那里有一套属于我的房子。
十年后,我实现自己的愿望,我不仅在那里有一套房子,我还投资股票,买基金,各种各样的保险。傅见深有一次看到我扔在桌子上保额高达五十万的人身意外险,戏言,“夏云曼,第一受益人千万不要写我”。
“放心,我咨询过了,万一全损,第一受益人是阿旺也可以”。我收好保单。他嘴角微牵,未置可否,“何必呢,我就是你买的一份最大保险,有效期五十年”。
我装作没听到,蹲下身抚弄我的阿旺,一条浅灰毛的中国土狗。
和傅见深第一次交集,我永远都不会忘记。
凌晨五点,闹钟准时响起。我飞快起床穿衣收拾床铺,接了点冷水匆匆洗漱完毕,背起书包蹑手蹑脚离开舅舅家。走出悄无声息的弄堂,大街上的路灯一盏盏燃向路的尽头。
冬天的清晨,车辆行人寥寥,清洁工扫大街的刷刷扫帚声传来。不远处早餐车冒着腾腾热气,我翻了翻口袋里的钱。
“给我一袋牛奶和一个馒头。”我把钱递出去。到手的早餐被半路拦截,一股浓烈的酒气兜头盖脸而来,我捂着鼻子倒退三步,恼怒看向来人。傅见深,我愕然极了。
他三两口解决馒头,摇头晃脑喝牛奶,没几下袋子发出咝咝的响声,“就没了……”他大着舌头,“勤劳的邻家……小妹妹,每天吃这么……美味的早餐,不错,不错。”
他给我的印象一直是干净沉稳,没想到他居然是一个蛰伏暗夜里的醉鬼,一股厌恶促使我从他身边跑开,寒风呼呼刮过耳边,他在后面大踏步追来。
我迈开步子,拿出参加中□□动会的豪迈。公交车吱嘎一声停在站台,我矫捷冲上去,手心捏着把冷汗坐下。他追到时,车开了。我看见他站在薄雾中,瘦削的一张脸写着迷茫。第一次看见一个比我大不了两岁的男孩有那种表情,我心中仿佛什么东西倒塌了,那张苍白无神的脸如镜头定格在那个冬天的早晨。
天色大白,今天又是个晴朗天。
孩子的天性就是玩,加之丁当是个不认生的孩子,不过片刻,我们玩得极熟。他乖乖地在餐桌旁用早餐,不时咯咯笑出声来,他还不太会说话,只会叫妈妈爸爸,阿姨两个字教半天,只能发出模糊的姨……姨的呓语。即便如此,家里也够热闹,因为有一个如此可爱的孩子。
“云曼……”雨曼似乎考虑良久,启齿道。
我看向她,“有话就说,不要吞吞吐吐。”其实我何尝不是一个自我隐藏的人,傅见深埋怨我学不会对他亲昵,说话总是不识庐山真面目。
她定定看我,下决心道,“今天中午,高棉在银都大酒店举行婚礼”。
高棉,毫无防备的两个字将我的思绪烟飞成空白一片。
我刻意忘记的……
高棉,高棉,高棉……有人正对我施咒,咒语就是这两个字,高棉,高棉,高棉……
是谁在说话,“十年没见的老朋友了,我得亲自恭喜他……家里有多余的红包吗?”
银都大酒店是本城最好的酒店,今天有三对新人在这接受众人的祝福,见证他们走向人生的红毯殿堂。
选择在大夏天结婚是一件极蠢的事。酒店大堂的冷气无论如何顾及不到门口迎客的新人们,化妆小姐不停给新娘们补妆,身着粉红体恤白西装的新郎们汗流浃背,笑容随着内心的烦躁渐渐僵硬。
独高棉与众不同,一件米色衬衣,搭配银色领带,灰蓝色便裤,面容淡定。
他的新娘是三位新娘中最美丽的女子,娇小的个子,精致五官,水汪汪的大眼睛,始终如一泓温婉秋水。
穿过声声祝福,我走近这对新人,轻轻递出丰厚的礼包,看着他的眼睛说,“高棉,新婚快乐。”
他眼里有光芒一闪而过。我们长久的对望引来异样目光,新娘子用手肘轻轻碰了碰他,平板的声音割裂空气,“谢谢,我没想过你会来参加我的婚礼,云曼”。
高棉的一声云曼,轻易惹下我的眼泪。
我站在曾经就读的一河中学,这里和十年前大不一样,操场翻新,教学楼重建,老楼所在的位置如今是一片瓦砾,拾破烂的佝偻老人手持铁钳在其间翻拣。
我还记得,一天放学后,我和高棉,我们坐在顶楼聊天,一起背诵一首词,争论到底是万里夕阳垂地大江流好,还是长河落日圆好。
他说我们暑假一起去南京,看看金陵城上的西楼,再去黄河边……都没想过小小年纪为什么喜欢落日,也许那就决定我们之间如同美好的夕阳,离黄昏太近。
“云曼。”熟悉的声音从背后传来。
瞬间,我呆立不能回头,“是……高棉……吗?”
身后只有夏天的风吹过屋檐,夹杂一丝隐约的呜咽,接着有如惊雷阵阵,“是……我……是我,是我,我是高棉。”
原来高棉一直在,原来我从没离开过。我含着泪花转身,果然是高棉,他穿着如刚才所见,他从婚礼现场来,他知道我在这。但他的脸是冷的,“云曼,你为什么不早来一天,或晚来一天?为什么偏偏是今天?我干不出惊世骇俗的事,我不能令我母亲伤心。你看这所学校,它早面目全非,就像我们之间,物都不是了,人非初见,事事岂能不休。”
一盆冰水从头浇到脚,透心凉,死透心的凉,“高棉,你结婚,我有说什么吗?我们之间连送个礼都不成吗?”仅存的自尊迫使我将自己武装成一把剑。
伤人伤己的剑。
我没有他自以为是的想法,要不是雨曼提一句,鬼才知道他今天结婚。再说他哪天结婚,和谁结婚,又关我什么事?见过失恋长达十年的人吗?没见过吧,结婚吧,去结吧,有什么了不起……
然而心底有一个微弱的声音在抗议:傻丫头,别犟了,回到老街,最想见的人除了高棉还有谁……现在还来得及,把一切都告诉他,说啊……把所有的委屈都跟他说啊……
不,我不说,我什么都不说。
“我们连最基本的朋友都做不成吗?高棉。”我冷笑一声,“你究竟是不是男人,你的心眼……我看比针眼大不了多少。”
“你和从前一样,一点都没变。”他走了,就如同他来。
我慢慢向前走,和他背道而驰,就像十年前。一时间,天地之间所有的声音在我耳边消失。我小声地对自己说,“高棉,事情不是那样的,我不是有意说你小心眼,我很想你,十年来一直都想如果我们在一起该有多好,高棉,你相信我。”
泪水像断线的珠子,模糊了我的视线。脚下一绊,我重重磕在坚硬的石块上。所有影像消失不见。
醒转,我以为自己见了鬼。傅见深,原本在千里之外的人此刻一动不动坐在旁边,目光深沉打量我,左手十指和我紧扣。而我躺在一张窄窄的单人床上,浓烈的药味让我意识自己躺在医院里,“我怎么在医院?不,我不要住院,我不想死。”我从床上弹坐起来,将被子枕头乱扔一气,用尽全力尖叫一通。
他面无表情看我发疯,冷漠道,“现在有了力气,见过老情人,腰杆直了。”
我会怕他的冷嘲热讽。
“傅见深,你为什么来?”
他不语,伸长臂在我脸上狠狠捏了把。
“痛死了。”我尖叫,一手拍开他的无情魔掌。
“我好心帮你确定你不是在梦中,大白天睁眼做白日梦,亏你想得出来。”我们交握的双手始终没有分开。办好出院手续,我摸了摸头上包扎好的伤口,担忧自言自语,“不会破相吧?”
“本来就没什么相,有什么好破的。”从我睁开眼,傅见深说话,嘴里带刺,绵里藏针,阴阳怪气得很。
我冷凝脸,突然止步不前。
“回到故乡,当起了地头蛇,学会耍大小姐脾气了。”傅见深回头揽住我肩,大手一用力,我被他拥着向前走,一把遮阳伞大半遮在我身上。
他咄咄逼人的气势,就是我最讨厌他的地方。
那个冬天的早晨过去很久,我一直都没再见过傅见深,有人说,他去了美国。我继续我的灰老鼠生活,只是成绩一点点好起来,舅舅嘉许我一件新衣服,“不愧是我们家的孩子,聪明又勤奋。”舅妈面上带笑,眼里却是疏离。
舅外婆往我碗里搁了只鸡腿,“侬多吃点,读书的小姑娘多补充点营养。”我不做声,心里觉得好笑,母女俩真是好演员。当舅舅的面,演得我跟她亲外孙女亲女儿一样,背着舅舅,我不知道吃了这母女俩多少闷亏。
这就是寄人篱下,我端起微笑,“谢谢舅外婆舅妈。”舅妈眼梢一抬,面朝舅舅,“你看这孩子,多懂事。”
阴霾的日子渐渐过去,放寒假的前一天下晚自习,我骑车在凛冽的寒风中穿行,心情没来由的舒畅。
一辆快速行驶的白色女士摩托车从后面赶超行在我前面。经过公交站台时,一个人突然冲出来,摩托车刹车不及将那人撞飞出去,而我躲闪不及连车带人撞上摩托车。“出车祸了。”周围有人叫一声。
我从地上爬起来时,一个入时的中年女人惊慌失措哭喊,“怎么办?我的儿子,见深,见深,你怎么了……别吓妈妈……”她跪在地上查看伤势,一边提醒早呆若泥塑的摩托车手,“你过来……帮我把他送到医院……”
“不是我……他自己突然冲出来的……她可以帮我作证……作证……”摩托车手语无伦次,一把抓住我,眼里满是乞求,“同学,你可以帮我作证的……”一股刺痛袭来,我手掌破了,我忍住痛安抚肇事者,“你先冷静。”我走过去查看那人伤势,女人在旁边打电话,哽咽到不行,“傅天运,儿子出车祸了,你快来……”
紧闭的双眼突然睁开,我们四目相对,傅见深……我没来得及说话,他一把推开我,摇摇晃晃起身,大声朝打电话的女人吼,“我还没死呢,你哭什么哭?”
摩托车手上前搀扶他,“对不起,我不是故意的,你突然冲出来……”他不耐挥开她向前走,脚步有点踉跄。见没事了,寥寥几个路人散去。
“没事了,没事了……”女人一叠连声匆忙挂断电话追上去,“见深,见深,等等妈妈……”
“要不要我留个电话……”摸不着头脑的摩托车手试图拦住女人,她本来很害怕被缠着去医院做这个那个的检查,现在那人一声不吭走了,她反倒有点过意不去。
我扶起自行车,链子掉了,和摩托车手打了个招呼,我推着车往舅舅家赶。我发誓我不是故意跟踪那对明显子强母弱的怪异母子,谁让我们同一个方向。
“见深,你哪里痛?妈妈陪你去医院检查好不好?”做母亲的带着哭腔求儿子上医院,做儿子的铁石心肠拖着不方便的腿只管往前走。
“见深啊,见深……听妈妈的话好不好?你到底哪里痛,妈妈求你了,一起去医院,你再怨爸爸妈妈,也要顾自己的身体啊……见深,妈妈……求你……”傅见深妈妈当街嚎啕大哭刺激我支好自行车,大步走上人行道。
“傅见深。”我大叫他一声,待他回头,我狠狠打他一拳,“找死不必拖上无辜的人。”我摊开手,他愕然看着我的脸,目光下移到我手掌的伤口。
“你刚才愚蠢的举动造成的,送我去医院。”
傅见深的妈妈止住泪,“见深,去医院,啊?”
我最讨厌的地方是医院,象征死亡和不祥的地方。在外科包扎好伤口,我迅速离开,出医院门口时意外撞上一个年轻的女人。
“刚才那个男孩子呢?”她一把抓住我。
我才发现她是骑摩托车的肇事者,刚才一直带着安全帽,想不到这么漂亮,我往里指,“在CT房做检查呢……”话没落音,人已经冲进去了。
“夏云曼。”有人在我们背后叫我的名字,声音好听而坚定,记忆中不存在的声音,我和傅见深一起回头。
“我是高棉的女朋友,不出意外今天中午应该成为他的妻子,可惜被他放了鸽子。”她并不像电视上演的新郎落跑的愤怒新娘,甚至还带着一份调侃,“那个意外就是你。”
我大脑一片空白,高棉……她慢慢走近,啪,我右脸落下一记耳光,在她带着笑容抽我左脸时,傅见深抓住她的手腕。她歉然道,“对不起,这是女人和女人之间的事,请不要插手。”
“她是我的女朋友。”傅见深一字一句,说完表情复杂看我一眼。
就那么一眼,高棉的女朋友笑了,“是吗?我曾经是高棉的女朋友,今天如果没有你的女朋友,我就是他的妻子,知道吗?在亲戚朋友面前丢光家人脸的滋味实在太难受了。”她始终慢条斯理,面带淡淡微笑,“做人也讲究水平,高棉最困难的时候,你在哪里?高棉妈妈去世的时候,你又在哪里?”
我脸上痛楚到麻木。
“云曼,你为什么不早来一天,或晚来一天?为什么偏偏是今天?我干不出惊世骇俗的事,我不能令我母亲伤心。你看这所学校,它早面目全非,就像我们之间,物都不是了,人非初见,事事岂能不休。”
高棉在哪里?我要见他。我心里只有一个狂乱的想法,高棉,我要见你。我挣脱傅见深,拔腿就跑。
“云曼……”背后传来傅见深愤怒的吼叫,他试图追上我,却不小心拐了脚,背后传来一声闷哼,我回头看他一眼,他皱起眉,面色苍白的可怕。
对不起。
我没法停下脚步,一切只得抛至脑后。
我泪如泉涌,高棉,对不起,你困难的时候,我不在你身边,高棉,对不起,阿姨去世,我不在你身边,对不起……我怎么能如此冷酷的跟你告别,如此残忍的践踏你的幸福,对不起……
我偷看雨曼的日记,知道她喜欢的男孩儿叫高棉。
高棉我知道,住在临近老街的市医院家属楼。比雨曼大一岁,比我小一岁,瘦长个子,白衬衣,藏青便裤,一年四季都很忧郁,看着倒霉的样子,她却喜欢。
高棉很可怜,他父亲是空军,一次空难去世,高棉尚在母亲腹中,他从来没有见过父亲的样子。
我们亲近后,他不止一次说他这辈子最大的愿望是亲眼见一次他父亲,叫一声爸爸,有时傻气的说可能要等到他死了,他才能见到吧,有时流着眼泪说害怕他就算死了,爸爸认不出他怎么办?他爸爸也没见过他。
我说你每年烧一张照片给你爸,这样你爸不就记得你长啥样了。于是高棉老老实实给他爸烧照片,烧到十五岁,高棉说不行,他想死。
那天是一个阴天,他打电话约我去他家天台,我去的时候,他一个人坐在天台边,脑袋身子紧紧蜷在一块,腿边放着一瓶高度白酒。
我停在他身边,他抬头,满脸泪痕望着我,“云曼,我想死,你会笑我吗?”我手心捏着一把汗,心里害怕的要死,嘴里却满不在乎,“死了就一了百了吗?你就算做了鬼,我都要嘲笑你,胆小鬼,没有爸爸就想死呀死的,没爸爸的孩子这天下多了去,如果人人都想死,地球人不要死光了。”我自己都不知道瞎编乱造些什么,只是害怕,害怕我喜欢的高棉当我面跳楼。
我更想不到的是,事隔一年半,我不仅没了爸爸,没了妈妈,没了妹妹,更没了家,背井离乡数十年。
人生际遇无常,是我后来深深感悟的六个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