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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Pocahontas and John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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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有个美丽的、专属于印第安女人的美丽名字,Pocahontas。
她的出身并不平凡,她甚至是旁人望尘莫及的:她有个部落首领的父亲。也正因为如此,她于情窦早开的十岁那年,遇上了那个名叫约翰的青年。
第一次见到,如此,健康的、白皙的肌肤,金色的、柔软的卷发,还有比一般族人更加健硕高大的身躯。她晃了神,迷了眼,丢了魂。
西方外来者的闯入,父亲暴怒骇人的眼光,族人手中寒光凌厉的尖矛。她没有一分犹豫,扑在他身上。带着一点小女儿的骄纵,三分英气逼人胆量,以及快要满溢出来的爱慕之情。不出意料,父亲无可奈何地放下正要发号施令的手,他看得见女儿眼里的情愫,竟也叹气默许了这一切。那个俊秀的青年被族长收为义子,以礼相待。
女孩只与约翰度过了短暂的时光,他便不得不回大不列颠复命了。因为,他只是最初前来开拓领地的成员之一。临走时,他站在愈行愈远的船头、温柔地笑着说:我叫史密斯。约翰·史密斯......声音被海风吹散了,飘远了。
他漂亮的相貌、清亮的声线,在日渐亭亭玉立的少女心中扎了根,发了牙。她日复一日在岸边等着那个叫约翰的青年,海风吹拂起她鬓角的碎发,温柔地钻进她的耳朵里。可是岁月的无情流逝,慢慢剥夺走她贪心收藏的有关他的细节。
没有可以书写的文字,没有可以倾诉心情的对象,她拼命地去记得:他叫约翰,他有比太阳还耀眼的金发,比海水还澄澈的蓝眸。
不知是从谁那里听说来的,大抵是约翰吧,她也记不清了,有个叫上帝的神明,他会给予信奉他的世人忏悔和救赎的机会。她偷偷地,拥有了自己的信仰,不同于其他印第安姑娘。她天真地想要有人将自己从无尽的思念中解救出来。
很久以后,她终于,等来了那艘来自大不列颠的船队。她急切地搜寻熟悉的身影。霎那间,她听到有人在用英语大声喊着:约翰!约翰!这里有土著女人!” 她的心狂乱地跳动,看见从船上跳下一个金发的、蓝眼睛的、身体健硕的男人。那张略显沧桑的面容与记忆中有些偏差,或许是经历了岁月的打磨吧,棱角愈发明显,她想。
得到了父亲的允许,在众人的祝福、唏嘘、质疑中,她和这个叫做约翰的男人喜结连理,也从此踏上了前往英国的旅程。这个名叫约翰的男人,是个烟草商人,手中握着控制美洲和欧洲贸易往来的命脉。
也是这个名叫约翰的男人,给Pocahontas冠上了第一个属于印第安女人的欧洲姓氏:罗尔夫。
她于22岁在那个约翰生活了大半辈子的国家病逝。约翰·史密斯在与她离开的第四年,也是距他们最后一面的十六年后,写下了属于他们的邂逅。
这一段,也在世人的纷繁说辞中,变得扑朔迷离起来。然后便有了,风中奇缘。一个带着迪士尼梦幻色彩的,并不完满的,爱情故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