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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儿戏 ...

  •   转眼间,我在弗特瓦的那所贵族学校当体育——呃——教授已有半年,学生们对体育课的热情让我有点受宠若惊,剑术和马术是他们最喜欢的课程。
      原本我曾担心自己不能胜任这种长期的日常伪装,不过同级的数学教授给了我一个启示:教授,是一个除了上课的时间外完全宅在室内也不会被怀疑的特殊行业。于是我就有学有样地成为了一个喜欢呆在自己小阁楼里不出门的体育教授。
      ……虽然听起来还是有点怪。
      学校免费的三餐和住宿让我非常满足,作为回馈,我会尽力满足学生们合理范围内的要求。
      “嘿,兰道夫,你应该在华丽上再加把油,否则就算再厉害,姑娘们也不会看过来啦。”有次马术课结束,我的暗中主顾的少爷悄悄跑来对我说。
      “我会尽力的,奥古斯汀先生。”我恭顺礼貌地向他微微鞠躬,目送他跑回他的哥们堆中用手肘相互推搡。不用说,这一定是那群小男孩的一致心声。
      我不禁叹了口气。
      我知道他们想要什么,并且看起来这个建议他们已经憋了很久,但唯有这个,却偏偏是我给不了的。
      师父严苛的训练让我的剑术马术格斗术暗器药剂调配都甩开大多数绣花枕头很多条街,但也有一样东西是他们随便哪个都比我强的。
      那就是装。
      杀手的技术是很务实,任何花架子都只会增加任务失败的几率。当然除非你恰好要伪装成马戏团的飞刀手——但要是这么简单能成功的话大家早就都去马戏团了——否则自然是越简练迅捷越好。
      兰斯曾向我解释过这两者的区别。他说这就好比单纯打架和为了女朋友打架的区别。单纯打架求的是快狠准,刨除律法威胁的情况下能一招致对手于死地就绝对不会留手到第二下;为了女朋友打架的重点就是女朋友而不是打架,打得越好看越华丽就越能收获女朋友的星星眼。
      ……啧,说到底还是烦人的青春期。

      时时刻刻以客户为中心思考问题是身为一个服务行业人员的基本素质,早在男孩们提出这个需求之前,我就已经用课余时间进行了多方尝试。
      虽然都是以失败告终。
      我的多位短期师父都说我的失败原因在于我能不理解表演的内核。
      确实,我不懂为什么投个飞刀前要绕场三周到处宣扬自己的目标所在,这对一个杀手来说简直是致命的失误,更不懂为什么这样一个简单的巡场就能让观众席上的所有人像傻瓜一样欢呼雀跃。可能小时候的我曾经懂得吧,但现在能回想起来的,都只有师父的胖揍而已了。
      之前还可以用我在寻找解决方法来自我拖延,现在,客户的需求提上日程,那纵使万般不愿意,我也只有动用非常手段。
      于是晚上,我用信鹰给兰斯带了封信。

      兰斯就是上面那个女朋友兰斯。
      啊不,女朋友说明方式兰斯。
      全称兰斯洛特,迷倒了这个城市所有姑娘的侠盗,我的竹马。
      长得很帅,金发碧眼,有张俊俏到我不想直视只想揍的脸庞,和与此相当的惹祸能力。
      当然那些祸事他一般都能摆平,或者溜掉。实在摆不平的时候,我曾杀掉过好几个他招惹的事主,所以他也还算是平安活到了现在。
      虽然,因为杀了好几个事主所以我的生意受到了点影响。
      ……这么说吧,是很大影响。因为愿意花钱杀别人的在这个城市也就那么几个人而已,而这几个都包括在了我杀掉的人当中。
      我曾经请求过兰斯给我留几个,但他却说我不应该因为金钱而影响了友谊。
      我只能说好吧,从此越过越穷。

      兰斯的回信非常快。
      我送信的时候是夜幕初降,而我的鹰在天光泛白的时候就回来了。
      鹰脚上拴着厚厚一卷信纸,我不抱希望地解下展开,叹了口气。
      果不其然,他先用三分之一的篇幅教导我说“装”的第一步就是要用一只纯白的白鸽去给他送信,然后用三分之一的篇幅说我这只送信的鹰特别傻简直丢光了他的脸作为补偿他拔了几根羽毛,再三分之一问我学校里面姑娘的质量如何以及详细地解释了什么叫质量该从哪几个方面进行考量。最后的又及里才说:“我三天后来找你。”
      我收起信纸,看看鹰架上刚理完毛用埋怨的眼神望着我的信鹰,从装实验用品的器材柜里拎出一只小白鼠:“你辛苦了。”
      它狠狠琢了我一口,然后一爪抓过老鼠飞出窗外。

      好吧看到现在也该知道了,兰斯从实际意义上说,是我的损友。
      超级烦人的那种。
      一不小心就会手滑杀掉的那种。
      至于为什么一直没有杀了他么,我师父说,杀手就应该有无限的忍耐力,你身边有这样一个可以随时随地锻炼你的人,你得好好珍惜。
      师父说这句话的时候非常感慨地回忆起他那个不小心被他暴走干掉的损友,然后赞许了我的努力:
      “当你有一天实在耐不住的时候,就削掉他一条腿吧。哦,一只手也行。只要嘴在。”
      师父的话就是我的精神导向和动力源泉。
      话题回到兰斯。
      其实我对他的忍耐力如此之高,还因为我们之间曾有一个约定。
      我被师父捡回家的时候,兰斯还是一个金色长发的小姑娘打扮——后来我才从师父那知道是他母亲为了防止他卷入继承人的纷争而故意为之的——兰斯不知道为什么,非常喜欢像小蜜蜂一样跟在我身后嗡嗡嗡嗡嗡嗡,嗯?说是小苍蝇也行,总之怎么甩都甩不掉。反正当时我烦他烦到不行,在他拉扯我衣服裤子的时候经常凶猛地甩开甚至踢开,但是每次,被甩得滚下草坡的脏兮兮的小姑娘哦不小兰斯却总是笑嘻嘻地再次吧嗒吧嗒追过来。
      扛打击能力强悍得让人脱力。
      偏偏师父却成天骂我不长进,技术不学只知道去勾引人家小姑娘。
      我请求过很多次让他不要再跟着我,我给不了他任何东西,再这样下去我就要被师父沉塘了,求他另觅高明。但那一次,兰斯却很严肃地说,非我不可,因为他想嫁给我。
      “我喜欢你,特莱斯哥哥,所以只要你找到了蓝色的苹果,我就嫁给你!”
      当时尚且年少的我十分震惊,因为这是有生以来第一次有人对我说喜欢,这震惊让我直接无视了向我求婚的是一个穿着女装的漂亮男孩儿而把注意力投注在了实施层面。
      我说:“我很遗憾,但是,世界上是没有蓝色苹果的,兰斯。”
      “会有的。”他拉住了我的手,异常坚定地哭得稀里哗啦。
      我永远记得他拿我的袖子蹭鼻涕的样子。
      那是我好不容易得到的新衣服。

      三日后的夜晚,兰斯如约前来。
      他像所有少女梦中的侠盗那样轻盈无声地出现在阁楼的小窗外,我当时正全神贯注调制一种危险药剂没工夫理他,而他受不得这般冷落,猫一样滑进来,猛地伸手掩住了我的眼睛,声线沙哑而魅惑:
      “怎么,不想我?”
      我手一抖,两手试管中的液体尽数倒进了锥形瓶,瓶口瞬间就冒出了火山喷发一样的黑气,我带着整个挂在背上的兰斯快速缩到了离瓶子最远的角落,把他从身上拽下来然后捂住了他的口鼻。嘭的一声巨响,我的试验台一片狼藉。翻滚的烟雾阻碍了我的视线,但我估计这回在台面上的玻璃器皿没有一个能够幸存。
      “哇哦。”
      就算被死死捂住了口鼻,兰斯还是想办法发出了这样的感叹。我拼命克制着自己捂他手的力道,脑内骂了句脏话。
      你他妈!
      不过说回来他妈我还真认识,不能随便骂。那就只能等这有毒气体散去之后揍他一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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