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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I DO(1) ...

  •   现在是凌晨0点27分,首尔,清潭洞。

      至于天气……没有下雨,没有下雪,没有阳光——哦,这是必然的,现在是深夜,怎么可能有阳光呢?

      不过还好,月光还是有一点的,不然窗外的那片夜空未免显得太孤单了,就跟我现在所呆的房间一样,空荡荡的。

      我好无聊……嗯?你问我是谁?我叫权志龙啊,有印象吗?

      要不然,G-Dragon总该听过的吧?

      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k.

      还是好无聊。

      什么?为什么这么无聊?

      因为胜利不在啊,胜利他可能还在应酬吧,最近这段时间他变得越来越忙了,跟我呆在一起的时间也越来越少啦……

      不过,他也有可能已经睡觉了,每天每天的大量工作让他的身体感到疲惫,他需要抓紧时间休息,以此来应对第二天的商务应酬。

      也有可能,他是跟朋友一起到party里玩去了,现在肯定很开心来着。

      哦,对了,肯定会有很多女人在夜店里搭讪胜利,不过我也不是很紧张——不不不,当然不是因为我不够爱胜利,这得归功于前几天我无聊的时候,偶然从家里的储物室里翻出来的一本小时候看的童话。

      好吧,说起来那本童话的名字确实让我觉得些丢人——《灰姑娘》。

      灰姑娘的故事应该没有人不知道吧?作为无数傻白甜小说及影视作品的素材,成为了无数导演、编剧的灵感来源。

      别的不说,单看这些年上演的一部部电影电视剧,就凭这“王子爱上灰姑娘,麻雀飞上枝头变凤凰”的因素赚取了无数纯情少女的热泪,对此我只想说三个字——神经病。

      首先,我觉得,王子凭借着那双独一无二、只能由灰姑娘才能刚好合适穿上的水晶鞋才找到了灰姑娘这一段剧情,从根本来说,就存在着逻辑上的问题。

      那双水晶鞋要是真的有那么合脚,它又怎么会掉?

      其次,王子要是真的有那么爱灰姑娘,又怎么可能仅仅过了短短一夜的时间,他就连自己所爱的姑娘的脸都记不清了?

      还特么要靠一双鞋子来找人,估计是患了先天性面部识别障碍症吧。

      不像我,闭着眼睛都能在脑袋里描绘出胜利的模样,吃饭时候的胜利;睡觉时候的胜利;认真工作时候的胜利‘舌头微微打着卷叫我“志龙oppa”时候的胜利;□□时候……

      咳咳,还是不想这个了,再想下去我就要把持不住了,我可不想自己解决——这是只有单身狗才会做的事情,我权志龙明明有爱人来着。

      扯远了。

      回归正题。

      第三点,灰姑娘跟王子的爱情最后确实成了真,那也不要忘了,灰姑娘即使再受继母苛责打压,人家也是实实在在的伯爵家的女儿,一般贫穷人家的“灰姑娘”连进宫参加舞会的资格都没有,又怎么可能见到王子?

      还是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吃土吧。

      所以说,那些女人又有什么资格来跟我抢胜利?她们又怎么可能把我的胜利拐走呢?

      胜利可是从小就被伯父伯母当成王子养大的啊,后来他到了我身边,这么多年,我也是把他当成王子一样悉心照顾的。

      我的小王子可挑剔了,别看他对谁都是一副温和的模样,但其实能走近他,能跟他亲近的人真的不多。

      当然了,最主要的是,他已经有了我这么一个优秀的男人,其他的野花野草,怎么可能再入他的眼?

      ……

      好吧,我承认,其实我并没有嘴里说起来的那么大方,我现在很不开心。

      永裴他总爱说我小心眼,不过我觉得还好,比针尖还是要大上那么一点点的。

      不过这事也不能全赖我啊,本身我心脏就只有那么丁点儿地方,后来胜利那个狡猾的家伙更是在我毫无所觉的时候偷偷溜了进去——还反手就把门给锁了。

      胜利他就这样把我那颗原本就没多少空间的心脏给占得满满当当的,并且从此以后都拒绝他人进入。

      而我呢?我连我是不是也牢牢占据胜利的那颗心,还不太清楚呢……

      怎么,还不准我小心眼啦?

      好了,其实我知道胜利是爱我的。

      只是……他爱的东西有些多了。

      他爱和朋友一起聚会;他爱四处旅行见识不同的风景;他爱他的父母、妹妹;他爱永裴大声胜铉哥;他爱他的事业;当然,他也是爱我的。

      早些年间,我真的很难接受这样一个不是完全属于我的胜利——当然,我现在也只是勉强能接受一点点而已,只不过这些年过来我已经比较能控制住我的情绪了,毕竟我已经是一个33岁的老男人了啊。

      过去的经验告诉我,对胜利采取强硬的态度,是没有任何效果的。

      前些年,因为我的不满足和不安,我对胜利发过很多次火,也争吵过,甚至闹过分手,不过最后,都是我灰溜溜地又主动跑回去找他和好,认错。

      很早之前我就知道我有没办法,我拿胜利根本没有任何办法的。

      他总是能轻易操控我的情绪,他只要看我一眼,我就受不了了。

      我永远都记得赫秀那小子曾经对我说过的一段话,在哪一年我已经记忘了,不过我清晰地记得那是一个我跟胜利吵架——哦不,是我单方面对胜利发火之后,跑去酒吧买醉的一个深夜。

      发火的原因我也记不得了,是因为胜利太过专注于工作而忽略了我?还是因为被我瞧见了有女人主动勾搭胜利?亦或者是因为太过平淡的恋情让我觉得他不够爱我?

      管他呢,反正当时我真的是气疯了,我打电话把赫秀叫了出来,一边往胃里灌酒,一边对赫秀大吐苦水,数落着胜利的不是。

      可是万万没想到,赫秀那小子竟然直接就给我塞一句:“那你就不要再爱胜利了,去爱另外的人好了,以你的性格跟胜利那类冷静理智型的人在一起,注定有受不完的委屈。”

      当时我一听就炸了,李赫秀那小子到底会不会说话?胜利他那么好,他明明那么爱我,凭什么这么说他?凭什么这么评价我和他的感情?

      我把杯子一撂,正要翻脸来着,就见赫秀那小子正以一种看神经病一样的眼神看着我,开口道:“志龙你完了,你彻底完了。”

      我一时之间没反应过来,明明刚刚还在劝我离开胜利来着,怎么突然又扯到了“我完了”这个话题?

      然后我就听见他说:“我算是看明白了,志龙你就像是一只风筝,不论你飞得再高再远,牵着你的那根线始终是握在胜利手里的。”

      “只要他愿意,你就哪儿也去不了。”

      “所以你也再别瞎蹦跶了,最后吃苦的还是你自己,行行好,就别再折磨你周围这一圈朋友了……”

      “我只是一个模特和演员,并没有开启恋爱咨询专线的副业!”

      “……”

      现在想来赫秀的话也不无道理,我确实是没办法离开胜利的,而且,我也不得不承认,胜利确实像赫秀说的那样,是一个极度冷静理智的男人。

      胜利他总是很清楚地明白自己要的是什么,并且为了达成目的,他会为此做好所有的准备工作,不断向着那个目标前行,但凡是他所做下的决定,几乎没有任何人能影响他的判断。

      他有一个很清晰的“度”:什么事情是可以做的,需要用某种方法去达成;什么事情是不可以做的,到了那个界线就会克制住自己,绝对不会越线一步。

      冷静、强大、理智得……近乎冷酷。

      早些年,我确实像赫秀说的那样,没少为了这样性子的胜利而咬牙切齿,我跟胜利的关系就是热情与冷静的关系,那会儿我简直恨不得把胜利那张总是平静的脸给撕碎!

      不过后来,机智如我,在得悉胜利不吃态度强硬的那一套之后就火速转变了战略方针,用温柔小意去攻破他内心构筑的壁垒,去窃取虏获他的心。

      如此这般下来效果非常显著,毕竟胜利说过喜欢温柔可爱的女孩子这一点,的确不是谎话。

      虽然我不是女孩子,但我长得好啊,如果不上妆,完全就是胜利喜欢的那种可爱的面相,我的声音也很好听,所以这个策略对于我来说完全是可行的。

      仅仅是损失一点可笑的面子罢了,跟得到胜利这件事比起来,简直不值一名,要是能让胜利也像我在意他那般地在意我,爱我,脸皮我都可以扯下来在地上踩两下,不带眨眼的。

      一开始用了这种策略还是很顺利的,胜利确实很吃这一套,不过后来……他就渐渐免疫了。

      所以说,胜利这么一个“无情无义无理取闹不按着剧本走”的男人,估计也只有我能忍受得了,别的人就不要再妄想了。

      那些个“灰姑娘”还是老老实实呆在家里吃土,哦不,吃灰吧。
note作者有话说
第4章 I DO(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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