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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0、第七十章 ...

  •   “你不能怪我出手太重。”罗迷莫斯将牛奶倒入煮好的茶中,“你也不提前打声招呼,就带着一大帮子人往这儿闯,我可真是被吓了一大跳。要加糖吗?或者蜂蜜?柠檬?”
      “不。”索伦的脸色依然十分阴沉,皱着眉头看着罗迷莫斯轻轻巧巧地往她的茶杯里丢了两块方糖,冷笑道,“或者,我也可以把你的过激反应和现在的故作轻松理解为做贼心虚。”
      “唉,这么长时间了,我还以为我们已经足够了解彼此了呢,迈荣。”罗迷莫斯轻叹着摇了摇头,“我的确受不了那些奥克,让我不能忍受的事物只有两样,一是丑陋,一是愚昧,不巧的是那些玩意是这两者的无缝结合,仅此而已,绝没有对米尔寇大人不敬的意思。如果兽人像龙一样聪明壮美,我怎么可能嫌恶它们呢?”
      “奥克的外表狰狞才能让精灵与人类心生恐惧,它们也不需要什么灵活的头脑,能简单地听懂并服从指令就可以了,我认为米尔寇大人的造物完美的恰到好处。”索伦反驳道。
      行行行,你就闭眼吹吧,我就安静地当个听众,罗迷莫斯低头轻啜了一口红茶,忍住了翻白眼的冲动。

      “不过一直以来,我都没强硬地要求你必须立刻习惯它们,对吧,罗迷?你与维拉和精灵相处的时间太久了,那些在维林诺被惯出来的坏毛病一时半会儿改不掉,我理解你,容忍你,给你时间适应。”索伦眯起眼,他知道罗迷莫斯是个吃软不吃硬的性子,勉强压抑住心底的愤怒,尽量平静地叙述道,“可现在看来,我的宽容和仁慈并没得到我想要的回报,你不觉得自己有些得寸进尺了吗?”
      “唉,我真不知道它们是跟你一起来的啊。”罗迷莫斯一脸无辜,“我还以为它们是擅自闯进来了呢,虽然平时它们都还算遵从命令,很少来我这里,但你也得承认它们并不总是十分具有纪律性吧?”
      索伦不耐地用指节一下一下叩着桌面:“别装了,罗迷莫斯,你知道我是什么意思。我就直白点问吧,那些人类和你是什么关系?”
      罗迷莫斯低着头,有一下没一下用小勺搅着茶杯:“嗯……我要是说他们和我没什么关系,你也不会信对吧?”
      “你现在已经需要用如此低劣的手段为自己的谎言拖延时间了吗?”索伦嘲讽道,“真是令人失望啊,罗迷,以前你可是什么瞎话都能眼都不眨张口就来呢。”
      “唉,那是对别人,对你我可绝大部分时候都说的是实话呢。”罗迷莫斯叹了口气,“好吧,我承认,那些都是我的人。你的人要对我的人动手,你总不能指望我坐视不理吧?”
      “你还有理了?!”索伦按着桌子猛地站了起来,黑色的桌面衬的他的手更是苍白吓人,罗迷莫斯毫不怀疑那双手正酝酿着力气,也许下一秒就会伸过来拧断她的脖子。“你这是明目张胆地公然宣誓你要背叛我?你真的觉得我不会对付你吗,罗迷莫斯?”
      “哎呀,我就是怕你会这么想,所以才一直没告诉你哪。”罗迷莫斯也站了起来,“别的不说,你怎么能怀疑我会背叛你呢?如果我会做出这种事,那当初愤怒之战后又何必冒着触怒维拉的风险和你一起逃跑?你先别急,我可以解释嘛。”

      索伦盯着罗迷莫斯,足足有那么十几秒,仿佛在考虑是听听看她的话,还是干脆点直接一了百了,宁肯错杀,不能放过。
      罗迷莫斯稳住心神,她知道现在绝对不能露怯,索伦也许怀疑她,但只要他还不确定罗迷莫斯是否真的背叛了他,就未必会对她痛下杀手。
      这倒不是因为罗迷莫斯对索伦的良心有多少信心,指望对方还会念他们俩之间本来就少的可怜的那点旧情,如果索伦想,他自然可以有一百种法子整死罗迷莫斯,但罗迷莫斯并不怎么怕他,她已经看出来索伦的内心恐怕远没有他凶神恶煞的外表那么强大,说是外强中干也不为过。
      诚然,魔苟斯的诸多爪牙里,索伦绝对是他们中的佼佼者,罗迷莫斯承认自己不是他的对手,也一度十分忌惮他,但在愤怒之战魔苟斯战败后,她才惊讶地发现索伦的内心可比她想象的还要脆弱多了。怎么说呢?罗迷莫斯觉得他太依赖魔苟斯了。
      对罗迷莫斯来说,魔苟斯的战败对她几乎没有一点影响,甚至她巴不得魔苟斯被维拉抓走呢。但是索伦呢,他在魔苟斯被抓走后可着实是丧气了好一阵子,罗迷莫斯一开始还以为他是为安格班的失败而沮丧,还安慰他留得青山在不愁没柴烧,直到愤怒之战都过去了快两百年,罗迷莫斯发现索伦竟然还对魔苟斯念念不忘,甚至他重新打起精神准备重镇旗鼓时,也是打着要复兴魔苟斯的‘光辉’事业的旗号。
      罗迷莫斯对此百思不得其解,你说魔苟斯要是有可能从逃回来也就算了,这丫都被关到虚空之境不知道哪辈子才能再见面了,你对他还那么忠心干什么?他们冒着天下之大不韪一而再再而三地逃离维林诺,不就是为了在中土找到自己的自由?结果现在终于没人能管他们了,你还非要给自己认个相当于根本不存在的主子?
      思来想去,罗迷莫斯终于意识到——索伦其实在害怕,他根本不觉得凭他自己能与维拉对抗。
      当然即使心里充满怀疑,索伦还是选择了继续当个“黑暗魔君”,从这点来说也真是精神可嘉,但愤怒之战的惨败带给他的不安全感从未消失过,要是没有魔苟斯这么个支柱撑着,他可能下一秒就要崩溃了。
      那么罗迷莫斯对索伦而言又意味着什么呢?他们两个是安格班为数不多存活至今的人了,也是唯二两个还没有背叛魔苟斯的人(至少明面上罗迷莫斯好像还对魔苟斯忠心犹在),对索伦来说,罗迷莫斯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她实际能为他做的。
      虽说就算最后只剩下他自己一个人,索伦八成也不会改变主意去向维拉认错,不过在心里并非那么坚定时,谁会拒绝多个同谋呢?虽然罗迷莫斯经常给人感觉十分不靠谱,索伦曾经也的确不怎么信任她,然而最后的事实证明,罗迷莫斯虽然惯爱推脱责任,但只要是她答应下来的事,还几乎从没搞砸过,贡多林的地图也帮你套出来了,有翼飞龙也帮你造出来了,甚至到最后战败一起被抓住时,也是罗迷莫斯坚定地率先表示要逃跑。
      所以索伦并不真的相信罗迷莫斯会投靠精灵和人类那一方。

      最终,索伦重新坐下来,抱着双臂倚靠在椅背上:“你最好能说服我,罗迷莫斯。”
      “啊,这就要从愤怒之战后说起了。”罗迷莫斯低下头重新倒茶,不引人注意地轻呼出一口气,“在那一次我们大意战败后,和你一样,我也无时无刻不在思考我们要如何才能东山再起,重拾安格班过去的荣光。但现在米尔寇大人不在,炎魔和火龙也死的死,跑的跑,如果我们不想想其他办法,即使有了比从前最多时还要再多一倍的奥克,如果维拉还会重返中土,在他们面前这依旧只是些不够看的小把戏。”
      这话不好听,但索伦也无法反驳。
      “如果能有更强的兵力,极致的暴力镇压当然是最快的方法,但你知道,要说起培育奥克、铸造兵器、操练军队这些事,我实在是心有余而力不足。所以我也只能从我的角度思考,在强大的武力镇压之外,还有什么办法能征服精灵和人类?”罗迷莫斯谆谆善诱,“最后我想到,如果让精灵和人类心甘情愿地臣服于我们,那么即使是维拉,对此也只能束手无策。”
      “我之前当然也想过你说的。”索伦说,“但这事没那么简单,精灵都是些软硬不吃的贱/骨头。”
      “那是因为你没这个耐性,稍微有哪里没顺着你的心,你就试图直接用暴力解决问题。”罗迷莫斯不以为然。
      “我会选择用暴力,是因为用暴力对付他们就够了。”索伦反驳说,“要不是维拉最后竟然插手,中土现在哪里轮得到那些精灵嚣张?”
      “但今时不同往日,我们要改变战略了。”罗迷莫斯懒得跟他较真,“相较于精灵,人类的意志往往更为薄弱。这不是能一口吃个胖子的事,我们要有耐心,先从最普通的人类——喏,就是我周边的那一群开始,随后是努曼诺尔人和矮人,最后才是精灵。”
      “如果这是你的真实想法,那我还真是错怪你的一片苦心了。”索伦眯起眼,“可是你要如何证明你做这些都是为了米尔寇大人,罗迷莫斯?”
      “不然呢?你觉得我是为了什么给予那些人类帮助?因为我是个善良的好心人吗,还是我从中能得到什么好处?”罗迷莫斯嗤笑了一声,“欲取之必先给之的道理你不会不明白吧,迈荣?想控制这些人实在太容易了,只要能让他们好好地过太平日子,他们才不管塔里的人是谁,就能像敬畏维拉一样敬畏我,我要他们生、他们死只是一句话的事。就像刚才,他们不就为了我甚至差点要跟你打起来吗?”

      在好说歹说把索伦送走后,罗迷莫斯总算是松下了一口气,这时她才发觉自己的十指指尖冰凉。
      她揉搓着手指,低头沉思着往回走去,直到塔前时,才发现米纳斯维奥的四周站满了人,各个人类部族的都有。
      “都在这呆着干什么?”罗迷莫斯莫名其妙,“已经没事了,都回去吧,下次老老实实自己躲好就完了,用不着你们给我出头。”
      众人互相望了望,最终,哈烈丝一族的一个代表站了出来:“你是那个罗迷莫斯?”
      得,索伦来这儿一闹,现在这些人全都知道自己一直以来巴巴供奉的女神实则是个女魔头了。
      “是。”罗迷莫斯冷淡地承认道,“想走自己随意,不用来通知我了。”
      众人表情各异,但一时没人再站出来说话,罗迷莫斯也不管他们,径自飞回了塔中。

      罗迷莫斯本以为在知道了她的身份后,至少有一大半的人都会避之唯恐不及地连忙迁走呢,但出乎她意料的是,这么做的人寥寥无几,甚至第二年,还有好多人给她送来了鲜花和糖——全黄昏之地的人后来都知道罗迷莫斯喜欢这东西。
      “贡多林毁灭的事已经是快一千年的事了,而且只是精灵自己这么说的,可能有哪里搞错或夸大了吧?”
      “就算罗迷莫斯大人和精灵的事是真的,可对我们有恩也是真的啊。”
      “罗迷莫斯大人就是护着我们的啊,瞎子才看不出来呢。”
      那些人如此说。

      “罗迷对此的评价是:‘一群自欺欺人的傻子’。”铃铛咯咯笑道,“这倒也没错,我们都知道罗迷犯过大错,但还是一个个装聋作哑假装那没发生过似的。可是没办法啊,精灵可以骂她,努曼诺尔人可以骂她,就连魔多骂她其实也骂的不冤,只有我们不能不向着她。”
      “那你呢?又是怎么和罗迷莫斯认识的?”
      “我吗?”铃铛愣了愣,“啊,那也是很久前的事了。少说也有两三百年了吧……”

      铃铛其实并不是水妖,要说起来,她和汤姆·庞巴迪的妻子金莓还是远亲呢,所以也许她是水神,也许是水灵,谁知道呢?就像没人能准确定义汤姆·庞巴迪和他妻子的身份一样,铃铛的实际身份也是个迷,甚至可能她自己本人都没细想过这个问题,她单纯的头脑很少会想诸如“我是谁,我从哪里来,我要到哪里去”这样深奥的哲学问题。
      但自铃铛有她的意识开始,她就已经在天鹅泽了,天鹅泽是她的力量之源,当这里水草丰茂,生机盎然时,铃铛也会感觉到精力充沛;反之当这里被污染时,她就会衰弱下去。
      铃铛从前一直独自一人在天鹅泽里无忧无虑地生活着,和天鹅一起唱歌,与水鸭一起戏水,她很少会在人类面前露面,但有时她会躲在水下,恶作剧地敲击路过的船只的船底,激起水花,假装自己是一条大鱼。
      直到不久前(这个不久是对于精灵等永生者而言的),魔多的奥克在前往伊利雅德时经过这里,它们在天鹅泽旁驻扎了几个月,然后,毫不意外的,天鹅泽被它们搞得一塌糊涂。它们放火烧掉了大片芦苇,水鸟和鱼自然也逃不过它们的毒手,有些被拿来食用,更多的则是因为它们天性残忍,不肯放过所有眼见到的活物。
      铃铛起初因为害怕而躲在天鹅泽深处,不敢出去,但随着情况变得越来越糟,她也变得越来越虚弱无力,最后一只奥克在一处深水潭旁的芦苇丛里找到了她,顿时就像是狩猎时发现了鹿的猎狗一样,它眼中闪动着嗜血的红光,龇着獠牙狞笑着冲了过来——
      然后它就像看不见铃铛一样目不斜视地绕过了她,直直地一脚踏进了旁边的水潭里,因为身上的盔甲太重,扑腾了没两下就沉下去淹死了。
      当铃铛眨了眨眼回过神时,扭过头,就看见一个身材苗条的黑发女子戴上了兜帽,像只巨大的鸟儿一样,正准备展翅飞走。

      罗迷莫斯本来只是从外面采风归来,恰巧撞上了这一幕,本着对奥克的生理性偏见忍不住出了一下手后就想默默离开,结果一个不巧跟被救的姑娘对上了眼神。
      罗迷莫斯不知道对方是什么身份,既不像人类,也不像精灵,不过她也不关心这个,冷淡地点了点头,礼貌性地慰问了一句:“没事吧?”
      当然有事她也是不会管的……
      这句话在铃铛抱着罗迷莫斯的翅膀哭天抹泪了整整两个小时后终于被收回了。

  • 作者有话要说:  罗迷【反思】:我一个弱小无助又可怜的柔弱少女,怎么就成了被一堆人抱的大腿了呢
    索伦:呸,正经人一个没弄死,奥克倒是杀的相当顺手,你到底哪边的
    所以说丑是原罪啊,但凡蘑菇丝把奥克弄漂亮点也许就啥事也没有了
    下章预告——
    第二纪元初期的事情就讲完啦,下一章回到第二纪元一千六百年后
    祭司:哪位是埃尔隆德?罗迷莫斯大人有请
    埃尔隆德【揪发际线】:夭寿夭寿夭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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