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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5、第四十五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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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幽州,宋朝忙完病人,看着办公室的玫瑰花无可奈何。那天他在住院部陪柳嫣,花就送到了那去。最近别的科室都开始疯传,他是同性恋了。
钟云起到底想干什么?
宋朝打过几次电话问他,钟云起都非常认真的表示要追求他。连宋朝都怀疑,他难道是真心的?仔细想这完全没有可能,之前钟云起对苏茉那么殷勤。
但钟云起却厚着脸皮说:“我移情别恋了。”
宋朝当医生这些年,见过不要脸的人也很多,但像钟云起这种不要脸的方式,他还是第一次见。
他给苏茉打电话想问她这是怎么回事,但显而易见,苏茉还在为柳嫣的事生气。但她为什么去了江宁?那天他被匆匆叫走,没来得及问。
宋朝闲下来在想,该怎样像她解释,她才能明白?柳嫣是个病人,而且是因为他的疏忽导致重病,他有责任照顾。
江宁这边,苏茉陪着任婕终于等到手术结束。
不幸中的万幸,手术非常顺利。第二天,唐蕊就醒了。医生检查过认为暂时没有生命危险,再观察两天就可以转到普通病房。任婕向公司请了一周的带薪假,守在医院照顾她。
唐蕊转到普通病房之后,苏茉也准备回幽州了。
昨天下午骨髓库就打来电话,通知她高分辨配型检验和体检结果显示适宜捐献,请她和家人沟通,决定是否要正式捐献造血干细胞。苏茉没有家人可以沟通,哪怕是男朋友现在也在可与不可之间。她只说家庭情况复杂,她一个人可以做主。
骨髓库原本有为捐献者请带薪假的工作,在苏茉这里也不需要了。但苏茉有另外一个条件,她希望入院捐献能在一个月后,因为去幽州大学演讲不能改期,而且还有许多前期工作要做。骨髓库方面表示理解,但还要看患者的具体情况。
苏茉原本预计十一月底将小说初稿交给出版社,现在已经十月中旬,小说还没有完稿,更别说完稿之后还要修改三遍才能给出版社。而且十一月初,还有在幽州大学的演讲,她必须准备得万无一失。这段时间她真的没有空闲在医院住一个星期打动员针,捐献之后更没有一个星期可以给她休息。
临走前,任婕和她说:“回去之后,和宋朝好好说说,有些事说着说着就说开了。实在说不通就威胁他‘有她没我,有我没她’!”
苏茉实在有很多事要做,宋朝和柳嫣的事情她无心解决,也解决不了。
她飞了两个小时飞回家,突然就慌了——宋朝送她的戒指不见了。
苏茉关于戒指最后的记忆是在和任婕去江宁之前,她犹豫着要不要把戒指戴上,但后来出了唐蕊的事,她就随手把戒指放下了。
随手一放,戒指应该在桌上。但桌上什么都没有。
进小偷了?
可她走前把门窗都锁好了,笔记本电脑还在桌上也证明没有小偷光临过。那戒指去哪了?难道被她随手装进了包里?
苏茉把旅行包里的衣服全部倒出来,每件衣服都翻过来复过去,来回检查。旅行包的每个口袋,她都仔仔细细的翻了一遍。包里空空如也,什么都没有。她又去翻了一遍出门那天穿的衣服,大衣、裤子,每个口袋都翻过来,连零钱都多翻出两块,就是没有戒指的踪迹。
没了。
苏茉颓然坐到床上。
宋朝给她戴上戒指那天,郑重的说过要娶她为妻。现在戒指丢了,人也快丢了吧?
苏茉苦笑了一下。
“……我们也曾在爱情里受伤害,我看着路梦的入口有点窄,我遇见你是最美丽的意外……”
是宋朝。
苏茉接通电话,“什么事?”
“回来了吗?”
“回来了。”
“马上下班,晚上一起吃饭。”宋朝一贯命令式的口吻。
苏茉想起任婕的话——“有些事说着说着就说开了。”
她说:“好。”就算宋朝认定了柳嫣,也要把话说清楚。丢了戒指的事,也要道歉。
苏茉长叹了一口气,拿好手提包去幽大一院。
苏茉到医院的时候,正值下班时间。王胜楠已经换了便装,看到她就拉住说话,“晚上科室有活动,你也来吧!”
苏茉奇怪的问:“今天又不是节庆,你们有什么活动?”
“不是节庆也要有,急诊这么忙,得适当放松。”王胜楠说,“晚上我们去KTV唱歌,离这儿就一站路,正好你和宋医生一起来。”
和宋朝的事还没说清楚,苏茉不便答应,就把话题岔开,问道:“宋朝会唱歌?以前好像没见他唱过。”
王胜楠回忆了一下,好像宋朝真的很少唱歌。她说:“你这么一说,还真是的,每次我们去KTV他就唱一首歌,我们都习惯先帮他点好了。”
“什么歌?”
“《Casablanca》,”王胜楠说,“一口标准的英伦腔,这首简直是他的标志性曲目!”
苏茉如遭雷击,“Casablanca”不仅是歌名,还是花名,是她最喜欢的花。她突然想起,宋朝的电话铃声也是这首歌,——“Please come back to me,In Casablanca.I love you more and more each day,As time goes by.”
求求你,回来吧,回到《卡萨布兰卡》。我对你的爱,日甚一日,任凭时光流逝。
苏茉心里的滋味千回百转。她说:“晚上一定去,我先去找宋朝了。”
她刚要走,就被叫住,“终于看见你了!”
苏茉一转头,正见杨培明。她问:“你来找王胜楠下班?”
“你等我一会儿啊!”杨培明对王胜楠说了一句,拽了苏茉就走。
“干什么去?”苏茉问。
“去找宋朝,”杨培明说,“你们小两口有什么话好好说嘛,也不能一吵架就玩离家出走啊。你不知道,最近医院可多事了,宋朝焦头烂额,又不知道你怎么跑江宁去了。今天可算见到你了,你俩把话都说清楚,都憋着不是让人着急吗?”
最着急的大概是你吧?苏茉这样想,却问了个与此无关的问题:“你和宋朝早就认识吧?不是他来医院之后认识的。”
杨培明一脸“这你都知道”的表情看着她,“嘿!你怎么知道的?宋朝告诉你的?”
“如果只是同事,你不会管他这些事的。”
杨培明说:“我和他是初中同学。”
去找宋朝的路上,杨培明说起他们念书时的事情,“初中的时候老师叫写《我的理想》,他想当医生,我想当罗宾汉!老师把他的作文当范文,让我重写。我就写我想当佐罗,老师说我三观不正。我说做什么都是社会主义一块砖。老师说我强词夺理,不仅让我回去重写,还让我写检查。”
“后来你又重写了?”
“哪能啊?我想反正我怎么写她都不满意,我干脆照范文抄一遍吧,就拿宋朝的作文抄了一遍。交上去,老师就把作业本摔我一脸,说我不仅想做贼,小小年纪还学会抄袭了。我就说:我这是学习优秀作文,再说我的志向就是和宋朝一样,不能算抄袭,最多算是向三好学生看齐。”
苏茉忍不住笑,“你这作文不都是抄的吗?最后怎么真的当了医生?”
“我当医生是阴差阳错,将错就错,没宋朝那么认真。”说话间杨培明带她来到住院部,当看到“心血管内科”五个字的时候,苏茉顿住了脚步。
“可不是你想的那样啊!”杨培明赶紧说。
当着杨培明的面,苏茉不可能真的甩脸走人。
上次她在这里看到宋朝承诺会时常来看柳嫣,时常来看一个对他虎视眈眈的女人。
杨培明带她找到柳嫣的病房,就听见有人说话。
“……苏茉一定会害了你的,老师,”声音软软糯糯,带着弱不禁风的气息,像是秋风里最美丽娇弱的花,“我来医院这段时间,从来没有说过别人的坏话。老师,你相信我,她真的会害了你的。”
苏茉听到有人背后议论,停了一步没有进门。她不知道这莫名其妙的论调是哪来的?如果柳嫣敢说自己“从来没有说过别人的坏话”,难道她就曾害过人吗?为什么这么肯定她会害宋朝?
接着就听到宋朝说:“我知道。”
苏茉愣住了。宋朝认为她会害他?这是什么神经质的理论?还是知道柳嫣楚楚可怜,连背后诽谤都占着道理?
“我听同事说,之前普外有个女孩儿一个人住院,苏茉总去看她。”宛若黄莺的声音伴随着病弱的娇喘,“她人是很好,可是,好人不见得适合,老师不是也说好药不一定适合所有病人吗?”
杨培明还是第一次见到有人在背后这么理直气壮的挑拨离间,他推门就要进去。苏茉眼疾手快拽住他,摇了摇头。
就听柳嫣接着说道:“苏茉脾气太硬,看上去好相处,其实一点都不容易相处。”
她又没相处过,哪来的言之凿凿?苏茉想质问她,又不得不承认她说的是事实。如果是柳嫣的性格,面对同样的事情,一定不会像她一样跟宋朝针锋相对,说不定软玉温香就迎刃而解了。
病房里仍然是柳嫣的声音:“过去那么长时间,她心里从来只有她自己,只要她自己心里舒服根本不考虑你的感受,你那么忙还要哄着她,她就理所当然的让你配合她的脚步。老师,我肯定是活不长了,不想把这些话带到棺材里。”
“别胡说。”宋朝说。
“我知道自己活不长了,虽然这么多年学艺不精,但这点事还知道。老师,我就想让你明白,我之前做那些事不是嫉妒她,真的是希望你能好好的。我不想死了,你还误会我。”温软娇弱中的丝丝哽咽,就是女人听了也难免动容。
苏茉转身就走。
杨培明一把拉住她,苏茉猛一回头。杨培明被吓了一跳,瞬间松手。医闹见过多了,但杨培明从来没有看到过那样的眼神。在那一瞬间,他以为苏茉要杀人。
苏茉大步离开。
杨培明在后面急着喊:“苏茉!”
他这一喊,病房里的人闻声出来。一股风扫过杨培明的肩膀,宋朝追了过去。房门大敞,柳嫣弱不胜衣、楚楚可怜的盼向门口。
像韩剧里那样跑下楼被车撞的剧情并没有发生,苏茉还在等电梯就被宋朝抓住了。
“我不想和你在这里吵。”苏茉冰冰冷冷的说。
“走。”宋朝拽着她一路出了医院。
苏茉甩开他的手,“你还想说什么?”
“我和她什么事都没有。”宋朝以一贯淡然的语气给出了解释。
因为什么事都没有,所以做在一起说她是非?因为什么事都没有,所以当柳嫣指责她的时候,连为她辩驳都不肯?苏茉气极反笑,“我今天才知道原来和一个女人毫无关系是可以坐在她床边,宽慰着她,再听她字字句句指责自己女朋友,也难为你和她什么关系都没有!”
宋朝被她几句话噎得哑口无言。
苏茉“呵”了一声,与他擦肩而过,大步走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