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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白衬衫和秃头 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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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
周冬雨站在起降梯里,抱着双臂不得的摩挲,试图让自己暖和一点。
这时已经是一月下旬,是北京一年之中最冷的时侯,她上身穿着一件白色外套,里面是一件简单的针织衫,下半身是一条齐膝半裙,露出她纤细光洁的小腿。
纵然是多年的艺人生涯,让她的抗寒能力强于普通人,但还是被这冷冻室般的温度冻得瑟瑟发抖。
“有人吗?”一个低沉的男声。
灯光突然亮起,周冬雨被晃得眯起了眼睛,原本暗得不见手指的室内篮球馆突然被照得如同白昼一般,周冬雨眯了眯眼,从悬在半空的升降梯往下看。
“哇,你们不冷啊?”一个身穿黑色外套,围着一条黑色围巾,戴着眼睛的高大男人手插着兜不疾不慢的在灯光投射的中走进来,正是余文乐,篮球场里的立着三个身穿无袖红色篮球衣的男人,正一言不发的盯着余文乐。
周冬雨站在高处,暗暗观察着这个篮球馆里发生的一切。
“分别和三位篮球员一对一斗牛,成功得分的话,就能见到你未来的女友。”余文乐不急不忙的接过一位篮球员递上的任务卡,低声读道。
“哇啊,我今天没准备打球啊,太冷了吧。”余文乐有点出乎意料,无奈的笑,完全没有料到节目组会有这样的安排。
周冬雨有点紧张,他跟想象的差不得,对这个要求不置一辞,酷酷的感觉,似乎对一切事情都淡定自如,尽在掌握之中。
“谁先上,都可以,三个一起上,也可以。”余文乐解开围巾,放在一边的休息椅上。
真是嚣张啊,周冬雨暗暗腹绯,要是等会被打趴下了可就难看了。
周冬雨发现自己真是想得太多了。
人家这么嚣张,是因为……球打得真的很好。
运球,上栏,起跳,投球。
篮球在空中划个优美弧度,不偏不倚落在篮框里,在地上。
流水行云的利落,轻轻松松,得分。
篮球框一边墙上的黑色大屏,突然亮了起来,一个蓝色的裙摆,在空中轻扬,是一张照片的局部。
原来,斗牛的目的是为了这个,每得一分,照片就会显示出三分之一,三分过后,女主角的照片就会完全显示出来。
余文乐直直的看着那张照片,脑海里出现了那张月牙弯弯的笑眼。
再来吧。
一分,又一分。
大屏幕上出现穿着蓝色长裙,站在海边的回眸一笑的姑娘,白皙细致的肌肤,眼睛眯成两条弯桥。
余文乐看着照片,突然想起自己十五岁那年在学校的球场打球,也曾有个女孩,怀里抱着一瓶水,冲着自己笑,露出一排白白细细的牙齿。
青春,初恋,感觉是很遥远的事情了,很多年都没有想起过了。
她,和回忆里的那个女孩,有种相似的气质。
果然,国民初恋这个称呼不是白叫的。
不过,自己的初恋,眼睛,是要比她大一点的。
升降梯一点一点落下来,周冬雨的心却一点一点的提到了嗓子眼。
他没出声,也没什么反应,只是眼光直直的望向照片。
他这是开心,还是失望呢?
他会喜欢我吗?
虽然她早就知道,余文乐已经知道假想女友是她,但是,她还是很好奇他的反应,周冬雨紧紧抓着小挎包的袋子,心里有一种说不出来期待和紧张。
上一次这种心情,还是山楂树之恋的选角面试上,很想好好表现获得导演的青眼,可又总觉得自己不够好,好像突然失去了所有的自信。
只是工作而已,周冬雨试图驱散这种奇怪的心情,微笑,微笑,再也不要犯上次的错误,有礼貌,一定要有礼貌,好好表现,不能再让所有关心她的人失望了。
余文乐听到升降梯下落的声音,他转过头,看到一个白衣服的小个子女生一点一点下落,手里抱着个白色盒子。
升降体门开了,她向他走过来。
瘦瘦小小的,仿佛风一吹就会把她刮跑。
脸上虽然带着微笑,但是紧紧抿着的嘴唇、低垂的眼眸泄露了她的紧张。
像只小心翼翼的小兔子。
她伸出手,点了点头,道:“你好,我是周冬雨。”
声音有点微微发颤,不知道是因为天太冷,还是别的什么原因。
“哦,你好,余文乐。”余文乐伸出手,轻轻握了个手,她的手很凉。
“这个……”周冬雨递过来一个白色盒子,不知道是不是太紧张,她似乎有点说出不话来。
“礼物?”余文乐反应过来,见她点头,接了过来。
余文乐笑了笑,“谢谢,我也有礼物,先过去那边坐吧。”
“你几岁啊。”
“24”
余文乐愣住了,24岁,92年,小了差不多一轮,超出了他的意料。
“28!”周冬雨被余文乐的表情逗笑了,一本正经的说,“其实,我是成熟的女性。”
“会不会我对你来说……太大?”
“不会不会。”周冬雨连忙摇头,他的反应也太好玩了吧,11岁的年纪差在她看来没有那么值得惊讶吧,没想到这个香港潮界男神居然会介意这个问题。
看着她冻得通红的小脸,余文乐拿起放在一边的黑色围巾,细心的给周冬雨裹好,其实他并没有准备礼物,不过刚刚握手的时侯,她的手尖冰凉,当时他就很想立马给她戴上。
一圈又一圈的围巾绕在她的脖子上,上面有他的气息,很好闻。
他一定很爱干净。
加分。
周冬雨脸上有点微微发红,不能让他看见,她低着头,轻声说谢谢。
好小只。
余文乐将围巾绕过她的脖子,感觉把一只手就能把她抱在怀里。
一种莫名的尴尬氛围在两人之间蔓延开来。
余文乐感觉自己也有点紧张起来,他拿起礼物盒,“我来拆礼物了。”
周冬雨点点头,有点期待他的反应。
一件白衬衫。
这是她考虑很久才决定的礼物,在她上高中的时侯,那年《爱情白皮书》热播,学校里掀起了一番热潮,学校里的女生都疯狂迷恋着那个沉默寡言的欧阳挂居,幻想着自己能够变成袁成美,跟欧阳挂居来一场分分合合刻骨铭心的恋爱。
周冬雨也不能免俗。
其实她不喜欢欧阳挂居,对于这部偶像剧里乱七八糟的爱恨纠葛也不感兴趣。
但是她喜欢欧阳挂居的……脸,准确来说,应该是余文乐的脸。
谁能不喜欢呢,白衬衫,五官清俊标致,在花美男还没有大行其道的年代里,几乎成全了一个少女关于美好的所有想象。
没想到,几年之后,欧阳挂居竟然成了她的男朋友,当然,是假想的男友。
命运,真是个奇怪的东西。
“为什么送我白衬衫。”
余文乐的看着他,这张脸和记忆中的欧阳挂居已经不太一样了,褪去了少年时代的奶油气息,散发着成熟男性的魅力,他,是余文乐,不是欧阳挂居。
周冬雨笑了笑。
“因为……人家都说,检验一个男生是否好看的办法是白衬衫。”
余文乐自己也很喜欢白衬衫,身为一个深谙搭配之道的潮男,这件礼物还是很合他的心意。
“和秃头。”周冬雨补充了一句,带着点恶作剧的调皮。
余文乐身子晃了晃,淡淡的看了她一眼,故作高冷,“这个,我应该帮不了你。”
周冬雨害怕他生气,连忙补救,“只要一样就可以。白衬衫和秃头,一样就可以。”她认真的伸出一根手指,“嗯,只要一样。”
看着她认真的样子,余文乐不禁笑了,道:“白衬衫,我应该能驾驭得了,下次穿给你看。”
嗯,好,周冬雨嘴角上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