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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第一章 ...
第一章望山村
安逸意识清醒的时候,特别不想睁开眼睛,更别说是起床了。往常这个时候,哪怕已经清醒,他也绝对会赖床到底,赖到有人来喊他吃午饭的。奈何,今日情况特殊,他不得不立即起床,去处理那件特别有时限要求的任务——做饭。
又挣扎了几分钟,安逸才勉强克服了来自懒虫的诱惑,带着精神上的困顿起了床。
晕晕乎乎的下了床,他随手从衣柜里拿出一套耐脏的灰色麻布衣衫穿上,磨磨唧唧的刷完牙洗完脸之后,他那满是困顿的脸这才勉强有了几分清醒的模样。
擦完脸上的水渍,他打了个哈欠,无意识的又对着盆中的水面上自己的倒影发了几分钟的呆,这才有精神把他那一头柔顺的黑色长发梳起,弄了个马尾一样的简单发型,随性的束在脑后。
“每天起床,都好麻烦啊。话说,人为什么会有那么多生理需求?就不能只有睡觉这一项吗……”安逸甩甩头,确定马尾辫很稳固后,忍不住不满的嘀咕了一句,拖着沉重的脚步,端着盛有洗脸水的脸盆,走出了卧室,踏进院子。
安逸现在所在的这个院子,是个典型的农家院,坐北朝南,占地大约有一亩左右,中间是五间大瓦房,是他们这一家人的居住。虽然安家在望山村是个大家族,但安逸的父亲安成伟因为是小儿子的缘故,不用跟父母住在一起,所以这五间房对于安家来说,也是绰绰有余了。
小院的前院略小些,种着果树,可纳凉,还养着一只土黄色的半大土狗,阿土;而后院几乎有整个院子的一半儿大,则是菜园和家禽。
这五间房,从西边开始,依次是一整间的主卧,是安逸父母的卧室;偏南两个半间合成的一整间是堂屋,一般待客都在这里,当然安家平时吃饭或者闲聊时也会在这里;偏北两个半间则是安达和安逸两兄弟的卧室;最后两间分割成的四个半间,则分别是厨房,客厅,库房和杂物间。
可以说,安逸的卧室是离厨房最近的,就隔一面墙。而且家里的水井,就在后院,距离安逸卧室和厨房门口不远的地方,对于安逸这种懒人来说,简直不要太便利!
打开门,安逸并没有直接去厨房,而是先去把盆里用过的脏水倒在后院果树的根部,放下空了的盆子后,就近去菜地摘了几把青菜,这才施施然往回走。然而,还没等他走几步,闻声而来的阿土就已经一个飞扑,十分干净利落的四爪离地,紧紧的攀在他的腿上,就像个仿若天生的腿部挂件。
安逸黑线:“…………”这蠢狗!
幸好阿土现在才四个月大,还属于幼龄,体重偏轻,要不然安逸还真不一定能承受它的重量。
“呵~,你这家伙……你主人我已经是望山村有名的懒人了,没想到你居然比我还懒?”安逸好气又好笑的抖了抖腿,发现对方抓的还挺牢靠,完全没有要掉下来的迹象。
话说,是带着走,费点儿力气,还是上手把他拽下来呢?安逸有点犹豫,刚想挠头,却发现自己双手捧着刚摘的青菜。
看来只能带着走了啊,不然还得先把菜放下,把狗扒拉掉,再把菜捡起来……想想都好麻烦啊。最重要的是,他也不能保证扒拉掉后,这蠢狗不会在扒上来啊。
直视主人的眼睛,土狗阿土仿若知道主人的嫌弃一般,瞪着它那双湿漉漉水灵灵的大眼睛,可怜楚楚的望着他,呜呜的叫着,尾巴还一甩一甩的,样子特别的讨好。
阿土的讨好对于安逸来说完全就是无用功,但是再次衡量了一下带着这个腿部挂件所承担的重量,和扒拉掉再黏上来再扒拉掉……(无限循环)的麻烦程度后,懒散成性的安逸不得不妥协,除了不忿的“啧”了一声,心里道一声麻烦,并送了阿土一个不满而夹杂嫌弃的眼神,就只能任由它抓着自己的裤腿,被带着走动起来。
是的,安逸就是这么一个讨厌麻烦,能坐着绝对不站着,能躺着绝对不坐着的极品懒汉。虽然该他干的事情绝不推脱,而且速度奇快,但是不该他干的,也绝对找不到他就是了。
去时是直线,回来依旧是直线。安逸没走几步,就到了水井边,旁边还有他刚刚放在这里的洗脸盆呢。安逸手脚麻利的从水井里打出一桶水,把青菜洗干净,用另一个放置再次的菜盆装好,再把脏水倒掉,这才端着菜盆进了厨房。
乡下就是这点儿好,想吃菜就在自家菜园子里摘,想吃肉不是去自家鸡鸭栏里抓了现宰,就是去专门养殖家畜的人家那里购买,完全不需要进城采购,简直不要太方便哟!
在城里上过私塾的安逸表示:果然还是乡下最舒适,最适合他这种懒人生活啊……
现在已经是临近正午的时候了。在不准备午饭,就该过吃饭的点了。
按说现在准备午饭其实已经有些迟了,旁的人家做饭都好一会儿,但是安逸却明显一点儿都不急,一是他本身就是慢性子人,常日里鲜少有能让他急起来的事情;另一个就是,为了最大程度的节省体力(偷懒?),他干活从来只重速度和效率,完全没有别人的拖拉。以至于他往往能用别人一半甚至更少的时间,完成与别人一样的工作量,让别人无话可说。
时下正是炎炎夏日,为了不影响食欲,安逸准备的午饭都是奔着清凉爽口去的。一份糖醋排骨,一份鸡丝拉皮,一份凉拌西红柿,再来一份凉拌青菜和鸡蛋紫菜汤,搭配几个大馒头,真是丰盛又营养啊。
安逸这人对任何事物的容忍度都很高,唯独伙食和住所的舒适度要求特别高。以至于,他的厨艺别说这个小山村,就是在大城市里,也是屈指可数的。
奈何他惰性严重,在他逐步把自己的母亲周氏的厨艺指点好后,他已经能不动手就不动手了。耸肩。要不是现在正值夏收,全家都在忙,这个做饭的活,还真轮不上他。
安逸手脚麻利的忙碌着。其他的几样菜都很好弄,很快就完工了,然而排骨炖制的时间却稍长了一些。趁着等待的功夫,安逸给后院的家禽和他腿上攀附着的土狗阿土喂完了食。
就这样,安逸该喂的喂,该收拾的收拾,等一切准备就绪,排骨也顺利出锅,他用大海碗把饭菜都按人口分盛好,留下阿土看家,提着装着午餐的大篮子就出门了。
进入六月,天气渐渐炎热,太阳也开始毒辣起来,走在去田间的小路上,路边大片金黄色的麦田,阵阵干燥的风吹过来,麦浪起伏着沙沙作响。饱满的麦穗儿压弯了杆儿,好像弯着腰恭敬谦卑的等待收割那一刻,此时远处已经依稀已经能看到人们弯腰驼背,辛勤收获的身影了。
从小生长在村里,这幅农田丰收图对其他的城里人也许很新奇,但是对于安逸而言,却是司空见惯的。只见他脚步不停,却步伐懒散的向着自家的田里走去。
“哟~逸哥儿来了啊,是要给你爹娘和哥哥送饭吗?”道路边,靠近田边的一个二十多岁的年轻男子抬头率先发现了他,热情的打着招呼。
虽然安逸在村内的名声“显著”,以至于他临近成年还无人问津,但这仅限于提亲,日常交流,他温文尔雅的气质和包容的性格,还是很受大家欢迎的。
“是啊。”安逸笑了笑,“黄哥没吃饭啊?嫂子还没来吗?”
“是啊,她又有喜了,刚两个月大,月份还不稳当呢,动作也不敢太大,可不就慢了一些嘛。”那个被叫黄哥的人咧着嘴,脸上一脸的喜气。
这个被称之为黄哥的男子,名叫黄丰茂,村里人都称他为黄大郎,是村长黄文星的独子。虽然黄家这一只一直世袭村长之位,但是到他这一代,其实已经单传五代了。因此,黄大郎虽然才二十多岁,却已经有了两个健康的儿子,还即将迎来第三个,哪怕这一胎不是男孩儿,也足够他们家欣喜若狂了。
要知道,大庆朝千百年以来都是风调雨顺,百姓安居乐业的,可以说哪儿哪儿都好,奈何唯独在繁衍上是个短板。百姓还好些,身强力壮的大多都能有两到三个孩子,一般的也能单传下来。然而富裕人家,甚至皇亲国戚,哪怕姬妾成群,得到孩子的几率也是屈指可数的。
可想而知,孩子在大庆朝人的心里的重要性。
“真的啊,那可是好事儿啊,恭喜你啊黄哥!”安逸听了这话,脸上的笑容更真诚了。他当然明白对方的心思,有了这三个孩子,他不但使得自己这一支脱离了单传的命运,对于以后的发展也是大大的有利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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